工程造价 毕业论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中的变更分析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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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中的变更分析与控制摘 要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特点,任何工程合同都不可能预见和覆盖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的变化,合同变更的发生较为常见,几乎每一个工程项目都会发生合同变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合同文件中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法等的改变,有时是事先不可预见的,无法进行事先约定,若处理不当,即使是正常的合同变更也会影响工程进展,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本文论述了合同变更的研究背景、意义、必要性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系统的介绍了合同变更的相关基本理论知识;探讨了建设工程施工中合同变更控制的意义。如何合理的分析与控制合同变更是本文的研究重点,通过对国内运用较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国际运用较多的FIDIC施工合同的分析对比,以及合同变更流程的研究分析,提出了减少工程合同变更的控制方法,并通过具体案例加以分析说明。结果表明,有效的合同变更控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调整和落实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以及减少对工程进展的不利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施工合同 合同变更 变更控制 变更流程 价款变更Analysis and Control on Variations in Construction Contract Performance of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ProjectABSTRACTBecaus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has a long-term, complex and variable characteristics, not all the possible variations in any engineering contract of the project can be foreseen. Contract variations are quite comm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almost every project contract variations occur. Sometimes, the variations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design drawings and construction methods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documents are unpredictable and could not be agreed in advance. If the variations are not handled properly, even normal variations would also have bad effect on the progress of the project. So, it must be highly valued. This article discussed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of contract variations, the significance, necessity and research status in domestic and abroad. The basic theoretical knowledge of contract variations was introduced. The meaning of variation control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was conferred. The way to analysis and control of contract variations are the focus of this study. Through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the FIDIC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analysis of contract variation process. This article proposed a control method to reduce the project contract variations, and analyzed and explained a specific case.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effective variation control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It can not only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and economic benefits, but also adjust and implement contract relations between responsibilities, rights and interests. Also show it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reduce the adverse effects of a project progress.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tract variation Variation control Process of variation Price variation 目 录第一章 绪论11.1研究背景以及问题的提出11.1.1研究背景11.1.2研究意义11.1.3研究的必要性11.1.4问题的提出21.2 国内外变更管理研究现状21.2.1国内研究现状21.2.2国外研究现状41.3研究内容6第二章 变更的成因及种类82.1合同变更定义的界定82.1.1合同法82.1.2各学者的不同理解82.2变更的成因92.2.1业主引起92.2.2设计单位引起92.2.3承包商引起92.2.4工程监理单位引起92.2.5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引起102.3变更的种类102.3.1增加项目102.3.2项目内容变更102.3.3材料的变化102.3.4施工顺序的变化102.3.5自然条件的变化112.4合同变更处理的原则11第三章 变更控制123.1标准合同条款中的倾向性分析123.1.1变更的提出权123.1.2时间的确立和变动的确立133.1.3变更的费用由谁来承担143.2变更工作流程163.2.1变更工作流程图163.2.2合同变更流程的问题分析及控制183.3减少工程合同变更的措施193.3.1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193.3.2施工中变更控制213.4合同变更中变更价款的确定263.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的定价原则263.4.2 FIDIC施工合同下的定价原则28第四章 案例304.1工程背景304.2案例分析30结论33参考文献34致 谢36外文资料37中文译文43天津理工大学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第一章 绪论1.1研究背景以及问题的提出1.1.1研究背景随着基础建设工程的迅猛增加,产生了大量以招投标形式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具有履行期限长、合同条款多而复杂的特点。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碰到来自业主方对项目要求的修改,以及设计方由于业主要求的变化或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变更等;因此经常会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业主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由于主观原因,如勘察设计工作粗糙,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许多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由于客观原因,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等,致使工程变更不可避免。针对我国建筑合同变更的普遍性及其影响的重要性,究其根源是对合同变更认识不清,没有规范化的处理方法和程序,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和内在联系的理解不够充分等问题,没有合同变更管理的意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利变更加以控制,减少变更的发生量和降低变更对项目目标的负面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样也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1.1.2研究意义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性,任何工程合同都不可能预见和覆盖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的变化,所以工程合同变更在每个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都是司空见惯的。一旦发生合同变更,势必会引发原合同范围、价款和工期等的变化,严重影响着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加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管理,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调整和落实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的关系,并且还可以避免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当变更不可避免时,分析与控制合同变更尽量减少其对工程带来的影响则显得更有现实意义。1.1.3研究的必要性1. 合同变更是一种工程风险合同变更是一种工程风险,变更和索赔管理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工程风险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是灾难性事件,风险一旦发生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的实现。目前,工程建设中业主的风险意识日益增强,具体表现在要求工程保险、选择不同的合同策略或制定风险条款来转移风险,但大多数业主没有把变更同风险联系在一起,从而忽略变更对项目的影响。2. 工程成本因合同变更会不断变化FIDIC合同通用条件8.1条款规定,承包商应勤奋、细致的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包括合同明文规定的工作和根据合同合理推断应该完成的工作,业主可通过发布变更令的方式要求承包商完成新增工作。这就为以后因变更而发生合同价格变化奠定了基础。工程实践中证明:由于工程量变更、设计修改、新增减工程项目以及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等问题使得工程成本发生相应的变化,导致工程建设成本从开工之日起便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而且大多数会不断地增加直至工程建成。3. 存在“重索赔轻变更令”的观点在国内的工程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一种过分强调索赔倾向的观点,承包商通常认为“以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这种重索赔的观点实际上是对索赔认识的误解。本人认为发生索赔对承包商而言是万不得已的事情,而且业主也最不希望发生索赔。索赔很常见但是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为索赔并不是承包商想索赔就能真正得到索赔。因此,有经验的承包商就不会认为索赔是获取利益的唯一办法或最佳控制方法,而经常会利用变更令的机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收入。于是如何有效控制变更令的发生量和减少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就成为业主方在项目实施阶段里的主要项目管理任务。4. 变更控制是项目控制的一个主要环节一个有效的项目控制系统通过系统性的控制周期来实现。变更控制的主要功能是当变更发生后,通过控制活动及时调整变更后的项目计划。1.1.4问题的提出合同变更问题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控制好合同变更直接关系到工程各方的经济利益,也是合同各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常碰到和处理的。施工合同中的诸如争议、索赔等合约问题很大一部分都起因于合同变更。如何正确理解合同变更及合理有效地处理合同变更,预防和减少施工合同中相关问题的产生,更好地管理当事人的合同行为及过程,维护各方的正当合同权益,对顺利完成工程项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从现阶段工程变更的管理来看,我国建设管理水平普遍偏低,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中的变更相对缺乏有关有效地控制方法。表1.1是国内学者针对我国现阶段提出合同变更主要存在的问题。1.2 国内外变更管理研究现状1.2.1国内研究现状在漫长的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引发这样或那样的实际问题,尤其合同履行中的合同变更更是在所难免的。有了合同的变更就会改变原来建设工程合同的范围、价款和工期,甚至严重影响建设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了解、处理好合同变更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合同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合同变更。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引入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项目法人制度,这些制度的逐步推行,使得合同管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国的工程合同的发展趋势是追求公平,并且我国的工程合同表1.1 工程变更主要存在问题Table 1.1 Main problems in engineering variation 问题学者高级工程管理人才缺乏相关合同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阶段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职责未能有效落实不重视工程变更的预先控制缺乏系统软件支持缺乏有效的评审环节未能制定完善工程变更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机制变更计价问题存在重索赔轻变更的错误观点方俊1吴书安2李维芳3傅国林4艾光鲜5郭志刚6马天平7吴良8秦夕涛9吕乾雷10徐锋盛11冯伟12吴军13张国军14吴晓静15资料来源:根据文献自绘范本及风险分配往往以管理的需求而不是国际惯例为准则,容易造成双方的对立,因而需要强化独立工程师的作用,以便独立、公平、公正执行合同。由于客观和主观因素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建设方和承建方在建设初期签订的合同或多或少的有些变更,这些合同变更后如果管理不善,不仅会给各方带来不便之处,以及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等诸多问题,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以下是部分国内学者的研究。任宏、方俊从以下方面对工程变更进行了研究: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其统计规律包括对工程变更的科学分类,各类工程变更构成比例统计分析,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指数分布特征,工程变更及其主要影响因子之间的多元回归分析;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变更行为分析侧重于对建设项目两大责任主体工程变更行为的博弈分析,即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变更时的博弈分析;工程变更评价模型研究包括对设计变更方案和施工措施变更方案评价模型的研究;工程变更控制系统研究包括工程变更控制系统的建立以及工程变更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性设计16。并且方俊还从技术风险、自然条件风险、经济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合同条件风险等因素着手对建设项目工程变更风险展开分析,并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确定风险因素权重,用模糊数学原理进行了综合评价1。刘建一对工程变更的研究主要指通过变更令实施的工程变更管理入手,研究的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有变更的直接成本、工期影响和间接影响成本;变更价格计算:论述变更的价格组成和工程变更的具体价格计算方法。提出了变更价格计算和控制的程序;变更价格分解表是进行变更价格计算的有效手段;并讨论了变更价格谈判的技术;变更控制:主要论述施工前的控制策略与施工阶段的变更控制程序和措施,提出了适合国内工程建设的变更管理确认程序和控制变更的各种手段:承包商清单、权限审批制度、变更令和变更文档管理17。吴书安主要从五个主要方面对工程变更展开研究:阐述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的基本概念及指令性变更、推定性变更、核心变更的概念,介绍了工程变更令的概念、内容及原则。分别阐述FIDIC合同条件、施工合同中工程变更处理的程序,分析我国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工程变更处理程序进行优化。通过变更程序的分析,归纳出各方建设主体工程变更管理的任务,基于对任务的分析,明确工程变更管理的岗位职责。首先从变更的性质、内容及紧迫程度对工程变更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不同变更进行分类控制,包括施工范围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变更、技术标准变更的分类控制;一般变更、重要变更、重大变更的分类控制;紧急情况下变更和非紧急情况下变更的分类控制。阐述工程变更价款的组成,接着分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环境下固定总价合同、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最后提出工程变更价款分析的方法。完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工程变更条款进行研究2。谭启斌强调只有引起项目变更的风险才是项目风险管理的重点,介绍了变更管理带来的风险包括变更决策中的造价风险人员风险、管理风险、以及实施中的质量风险、进度风险等。风险可以通过合同或保险转嫁至第三方。然而工程实际中,转嫁的实施是有限的。我们提出,用风险管理的方法来控制变更,用有效的变更管理来控制风险。即在变更没发生之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量化、及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来控制变更,在变更发生后通过风险监控等变更管理措施,防止产生新的风险19。李平解析了国际上流行的风险分担思想。主要包括可预见性风险分担思想、可管理性风险分担思想和契约经济学风险分担思想,这些思想被FIDIC,NEC等国际上著名的合同条件所采纳。并采用上述风险分担思想的观点,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以合同范本和CONS为对象,对工程项目风险分担原则、合同变更原则进行研究20。1.2.2国外研究现状合同变更会严重干扰工程项目的按计划实施,对项目的成本、工期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而且变更引起的索赔和纠纷会成为项目控制中经常性遇到的问题,所以工程项目管理领域越来越注重于合同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控制方法的研究,努力克服变更引起的对项目目标的干扰和避免昂贵、费时的索赔和纠纷。目前,工程变更影响的定量化研究和控制手段的探索还是有限的、不完整的,尽管如此,工程项目管理领域从认识到变更的重要性开始就从来没有间断过变更的研究,在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有很多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致力于工程变更管理的研究。美国的建筑业纠纷避免和解决的任务小组在1995年估计,美国每年发生的工程变更费用约600多亿美元,而且肯定还有更多的变更间接费用发生,如资源的未充分利用、人工的浪费(包括对变更研究费用的投入)等,整个建筑业形成抵制变更和变更索赔的斗争。1995年,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方法,这些方法有助于业主和承包商更好地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对于公款投资项目,政府建立了严格的变更确认和检查程序21。从1997至2002年内,美国的西雅图市准备投资1.9亿美元用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增建新的公用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审计所认为,工程变更费用一般占初始合同价格的10%25%,变更对合同价格的影响较大,于是城市建设审计师办公室专门检查和评估政府各部门在建设过程中的变更令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以下4个缺点:1. 政府部门经常没有工程变更价格计算的详细资料提供和证明,尤其对于大的变更,更无完整的价格计算文档。2. 政府部门缺乏对承包商间接费的明确和统一定义,导致间接费范围模糊。3. 缺乏投标前严格的资格审核,留下了在施工阶段较难进行变更费用控制的隐患。4. 变更令应用范围太广,政府部门发布了合同范围外新增任务的变更令,导致变更费用增加。一些研究人员根据变更发生的原因和类型对工程变更进行了分类,认为变更的主要原因是:遗漏和设计错误占变更量的65%,设计修改30%和不可预见的条件5%22。国外有些学者变更研究主要是针对由变更令实施的工程变更。如:Hester研究了工程变更对施工操作层的劳动生产率的影响;Moselhi详细描述了加拿大的工程变更指令程序。研究结果表明,由于承包商没有完好保存现场施工记录导致很难计算变更的影响大小,从而引起变更索赔和纠纷。1992年,在Zeitoun和Oberlender的研究23中,提出了“工程变更的早期警告迹象”,认为在项目开始之前可根据项目条件认识到那些可能发生投资增加和进度延误的变更因素,从而实现在项目前期的变更控制。1994年,Semple考察了加拿大西部的24个项目,分析了其中所有存在争议的索赔后认为,投资、进度的超计划目标值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变更,而且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破坏性的工程变更。另外,国外对于工程变更的合同研究也比较完善,例如JCT、ICE、FIDIC、AIA等关于工程变更的条款也不断在扩充和完善。从风险角度来对工程变更进行管理方面,KeithPotts利用风险管理理论方法对变更进行控制研究,达到了节约成本的成果。国外对工程变更管理的研究做法相对系统化,但将风险分配体现到合同中对变更进行管理还很少,表1.2是部分国外学者主要研究的图表总结。表1.2 国外变更控制的研究概况Table 1.2 Research statuses about engineering variation control abroad国外学者主要研究内容Moselhi(1991)研究加拿大的变更指令程序Zeitoun和Oberlender(1992)提出了“变更的早期警告迹象”,认为在项目开始之前可根据项目条件认识到那些可能发生投资增加和进度延误的变更因素,从而实现在项目前期变更预控Semple(1994)考察加拿大24个个项目后分析其中所有存在争议的索赔Peter Davison(2002)在合同索赔计价中对工程变更如何计价进行了举例说明。Harbans Singh K.S(2003)对变更计价方法做出了详尽的评论资料来源:根据检索文献自绘1.3研究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了合同变更在建筑业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必要性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系统的介绍了合同变更的基本理论、成因、种类及原则;分析了合同变更控制的重要意义,并且对FIDIC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种标准合同进行了倾向性分析及控制研究;变更工作流程的分析及控制和减少工程合同变更的措施是本文的重要部分;论文最后通过对本人工作实习中的实际案例研究分析将文章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程所发生的合同变更相结合,使本文的合同变更控制研究得到了升华,图1.1为本文的结构图。图1.1 文章结构框架图Fig 1.1 The frame diagram of thesis资料来源:自行绘制35第二章 变更的成因及种类2.1合同变更定义的界定合同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而一般合同的主体变更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狭义的合同变更仅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它并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它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或者是补充的协议。2.1.1合同法合同法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客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2.1.2各学者的不同理解古莉指出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当事人通过协议对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而不是实质性的合同条款变更,是在保持原合同效力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的合同关系24。杨志勇认为合同变更是合同法中所明确的一种法律概念。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25。方俊,任宏指出合同变更与变更确定为从属关系: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合同法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合同法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此外方俊1学者还在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研究这样描述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应包括合同变更的全部内容16。艾光鲜认为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当合同状态改变时,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所采取的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与补充,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和工期的一种措施8。徐斌认为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它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是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为依据26。从上述各条款文件和学者的概念定义的比较分析,本人认为合同成立后,由于业主、监理、设计和承包商中任何一方认为对工程有利或发生了不可抗力因素等产生了一系列的工程变更,对合同的内容做出了修改和补充,即为发生了合同变更,工程变更其实可以看作是合同变更的一种表现形式。 2.2变更的成因2.2.1业主引起1. 业主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完善之处。2. 业主改变本工程结构物的型式、标高、基线、位置、尺寸、强度等。3. 业主改变本工程施工技术方案,该方案在工程招投标时曾经得到工程师的批准。4. 业主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程项目的数量,或者取消任何上述项目。5. 业主改变原合同中材料的供应,如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甲方供应材料或指定品牌材料的种类和数量。6. 业主改变在工程招投标承诺实现的工程施工条件:如“三通一平”的条件、本工程紧前项目的完成情况等。7. 业主改变本工程的原合同工期,如要求将工期提前,导致承包商投入更多的人力或物力。2.2.2设计单位引起1. 设计单位在设计时未能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供电、供水、通讯等)的要求而引起的合同变更。2. 设计人员的错误或疏漏所引起的合同变更。对于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发生这类变更的可能性更大。3. 设计人员及各专业之间配合的不协调或工程附属设施设计同主体设计的不同步引起的合同变更。2.2.3承包商引起1. 承包商失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承包商对图纸理解不够;施工顺序不合理;由于施工能力等原因而造成施工方式的改变。对于第一种情况,在尚未施工前作出的变更是对原设计进行解释。对于第二种及第三种情况,如已经施工既成事实,且返工比较困难,常需要对原设计进行改动。2. 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经业主认可的工程变更。2.2.4工程监理单位引起1. 工程师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合同和技术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原设计的局部小修改。2. 工程师为了协调相邻标段承包商的运作,或者为了协调本工程承包商与地方有关部门、单位的生产关系所引起的合同变更。3. 监理工程师工作上的失误和协调能力的欠缺所引起的合同变更。2.2.5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引起1. 地质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合同变更。2. 气候、自然灾害等引起的合同变更。3. 社会经济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变更27。2.3变更的种类2.3.1增加项目工程项目的增加多数是业主出于对工程的整体考虑并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这类项目并未包含在合同文件的原工程量清单中,但是这些增加项目必须属于原合同范围且有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完成。例如,北京奥林匹克花园项目是中建六局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甲方是北京奥林匹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工程二期A地块二标段原承包方施工场地内有甲方搭设的临时垃圾站,垃圾站位置在承包方开槽范围内,经和甲方协商决定,垃圾站搬迁到现场东北角。承包方将原有垃圾站拆除,并在指定位置30米30米范围内进行了场地平整,重新搭设了垃圾站。2.3.2项目内容变更由于设计变化或其它原因,合同所列项目工程量相应产生变化,但单价合同无须增加项目,定为合同内的变更,如果工程量超过合同量时需签订合同变更单。这类变更一般比较频繁,处理时,在设计慎重的基础上,监理还应对变更进行分析研究妥善处理。这类变更如过于频繁,对工程的完成不利。例如,北京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二标段项目的墙面贴砖,由于设计多次变化,使原已按计划完成的工程重新施工,导致施工工序、方法与工程量等的一系列改变,对工程的完成产生了很多不利因素。2.3.3材料的变化材料的变化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的原因主要是材料产地或指标、供货方式或运输距离的变化等,由此产生的变更如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同时不增加工程的费用,则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变更书的鉴定形式予以确认,反之应经过多层次论证或协商后确定。例如,在北京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二标段项目精装修中,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地板材料由甲方供应,并明确了供应的价格,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一段时间内甲方不能按合同价格履行,对此监理工程师经过适当的协商后,进行了合同变更形式的处理。2.3.4施工顺序的变化有时因整体工程的需要,需改变施工单位原定的施工布置顺序,这种变化可能导致合同外费用增加或局部工程工期的延迟。对此,监理工程师应予书面确认,并给予施单位额外的补偿。例如,在给北京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二标段项目底下停车场施工创造条件时,为避免变电所通道开挖与其相互干扰,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改变原来的施工计划和布置,对变电所通道某些部位提前开挖,增加了投人。为此,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通知单,并对由此而增加的费用予以确认。2.3.5自然条件的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灾害是承包商无法预测也不能预防的。对这种风险,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基本合理的分担办法,最终对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损失以合同变更书面形式予以确认,适当的延长工期以及增加费用。例如,北京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二标段项目于2010年11月5日验槽,由于受到10月31日雨雪天气影响,基底表面受到浸泡,部分基槽有积水现象,勘察提出将积水排除并清除表层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超出了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风险范围,经与甲方协商后,给予合同变更处理。2.4合同变更处理的原则1. 控制变更在合同范围内决定变更内容是否在合同范围内,要视变更内容所起作用是否与合同工程有关,如果内容有利于项目目标的达到,可视为合同范围内的变更。例如,当要求施工单位调动施工设备、人员或材料支援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时,这种项目的施工已超出合同条款的规定,则应列人合同外的变更项目,不能按合同内变更处理。2. 变更应坚持协调一致任何变更均应建立在双方共同协商基础之上,变更双方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处理方式充分交换意见,以求能共同接受的方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进行合同变更,更不得超越合同将单方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第三章 变更控制3.1标准合同条款中的倾向性分析承包商和业主通常依赖于标准合同条款来调和彼此的关系。标准条款虽然是非常有用的参照依据,但在采用时也须谨慎,因为它们在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方面也具有倾向性。当标准合同条款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时,合同双方都应该很清楚彼此面临的风险,只有了解自己将会面临的风险并确认能够承担该风险的时候才能有效的控制降低自身的风险和合理估计合同价值,这一点在双方承担风险不均衡的时候尤为重要。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条件,又称“银皮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两个在国内常被采用的标准条款,这两个标准条款都含有变更内容,我们在本节中就变更的一些关键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来对这两个标准条款进行比较。3.1.1变更的提出权表3.1 变更的提出权对比Table 3.1 The comparison of the right to established the variationFIDI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1(1)条甲方在签发工程移交证明前可随时提出变更,或要求承包商给出合理的变更方案。第13.2(1)条承包商可随时提交书面变更方案,该方案如果被业主采纳,可以加快工程进度,可以让业主节省工程实施、维护和经营的费用,还可以提升已完工程的效率和价值,该过程通常被称为价值工程学。第13.3(2)条承包商在等待业主回复期间,应照常施工,不可延误任何工作。第29.2条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第29.3条续表3.1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第30条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资料来源:自行绘制分析:通过对以上两个标准通用条款的比较,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在以上两个标准条件下,甲方和承包商都可以要求或提出变更。但是在FIDIC条款下,承包商占据的优势更大一点,因为承包商随时都可以提交书面变更方案,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件下,承包商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只能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3.1.2时间的确立和变动的确立表3.2 时间的确立和变动的确立对比Table 3.2 The comparison of time and variation confirmFIDI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1(2)条承包商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如果不能及时给出足够的理由证明不能进行变更的话,就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变更,实际上承包商能够拒绝进行变更的理由非常有限:如其不能获得变更所需的物资,进而会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或适用性,或变更会影响工程的质量保证等。甲方在接到承包商关于不能进行变更的通知时,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变更做出撤销、继续进行或调整变更的指示。第13.2(1)条如果甲方要求变更,承包商要么给出书面回复,澄清不能进行变更的理由,要么递交进行变更的方案。第13.3(2)条甲方在接到承包商关于变更的方案时,应尽快给予明确的答复,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或是给予相应的评价,在等候甲方回复期间, 承包商必须照常工作,不可以停工。第13.3(4)条甲方在对变更方案做出指示或批准的同时,应根据第3.5条决定如何调整合同价格和支付时间。这些调整应考虑到承包商合理的利润。第3.5条保证了业主的价格调整方案必须是合理的,价格调整方案出来后,双方都可以使其生效,除非承包商在接到价格调整通知后的14日内通知业主其不同意见。双方都有权将争议提交审议庭解决。第29.1条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第29.1条(第2段)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29.3条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31.1条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第31.3条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资料来源:自行绘制分析:通过对以上两个标准通用条款的比较,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在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必须先服从甲方的决定,然后寻求公平的解决,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下,承包商只能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变更并且须经工程师同意,不得未经同意擅自改动。由此可见,FIDIC银皮书更倾向于维护甲方的权,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则倾向于维护甲方的利益。3.1.3变更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表3.3 费用承担对比Table 3.3 The comparison of cost sharingFIDI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2条承包商准备变更方案的费用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即使该方案是应甲方要求做出的。甲方由于指示承包商进行变更而做的准备工作产生的费用则由甲方自己承担。第13.3(4)条,第3.5条如果在承包商提交变更方案后,双方没有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甲方将根据第3.5小款决定如何调整合同价格和支付时间。调整后的价格必须包括合理的利润。FIDIC根据第13.4-13.8条,甲方可以决定:-适用的支付币种-根据法律的改变调整费用-根据成本的变动调整费用第29.2条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29.3条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行约定分担或分享。第31.2条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第31.5条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资料来源:自行绘制1. 不同点:(1)在FIDIC合同条件下,无论变动是由谁提出,准备变动方案发生的费用是由承包商承担的,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下,如果变动是由甲方提出,那么相关费用则由其承担。但是两个合同条款都为具体条款的阐释和范围以不同的方式留下了一定的空间。(2)不同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相比,FIDIC合同给费用的划分提供了一些依据,这就意味着一旦双方产生分歧,分歧会在较快的时间内的得到解决。在通常状况下,项目管理都要求含有对费用、收益进行划分的具体内容,特别在变更极有可能发生的情形下。2. 总结:通过上面两个标准合同条款有限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施工过程及费用、收益的划分会随着我们采用的标准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下变更过程是由甲方控制的,而在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提议和实施变更的权利要相对大一些。以上只是对标准合同条件中涉及到变更或变动的部分条款进行的比较,但已经足够看出即使是这些标准的变更和变动条款,也没有给变更控制提供足够的依据,而变更控制却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应该考虑到这些,在合同文本中规定一个变更控制程序来指导变更的实施。3.2变更工作流程3.2.1变更工作流程图1. 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如图3.1所示。图3.1 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流程图Fig 3.1 Flow chart of variations process proposed by design units资料来源:自行绘制2. 业主提出变更,如图3.2所示。图3.2 业主提出变更流程图Fig 3.2 Flow chart of variations process proposed by owner资料来源:自行绘制3. 承包人提出变更,如图3.3所示。图3.3 承包人提出变更流程图Fig 3.3 Flow chart of variations process proposed by contractor资料来源:自行绘制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通过以上流程不难看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工程变更的提出工程的任何参与方均可以依据合同明示条款或隐含条款提出工程变更。对承包商而言,工程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时,需提出工程变更;承包商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加快工程施工进度,需提出工程变更。对业主而言,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往往是改变工程项目某一方面的功能或具体做法,如果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内容超出合同限定的范围,则属于新增工程,只能另签合同处理,除非承包方同意作为变更。对监理师而言,往往是根据工地现场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认为确实有必要时,方可提出工程变更。(2)工程变更的批准由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交与监理师审查并批准。由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为便于工程的统一管理,一般可由监理师代为发出。而监理师发出工程变更通知的权力,一般由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3)工程变更的决定与执行为了避免延误工作,监理师与承包商就变更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应先发布变更指示。发布变更指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没有规定价格和费率的情况下,直接指示承包商继续工作;第二阶段是在通过进一步协商之后,发布确定变更工程费率和价格的指示。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一般情况要求工程师签发书面变更通知令。当监理师发出口头指令要求工程变更时,则在事后要补签一份书面的工程变更指示。3.2.2合同变更流程的问题分析及控制 1. 合同变更流程中的问题分析没有经过风险评估的合同变更有可能因为一次的变更而导致项目范围的无限蔓延的变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项目处于总体掌握的项目经理将难以控制项目,越过项目经理产生的合同变更,变更的总价控制在此流程中没有体现,如果累计变更值超过之前合同变更的成本金额,项目将失去控制。监理师如果没有丰富的经验以及沟通技巧,对于项目全局又没有概念的情况下,客户的更改将会轻易的被接受,项目经理仅仅能够知道发生了变更而无法介入其管理,也就是项目经理有被架空的风险。这些看似微小,不足以影响大局的变更在没有经过仔细的成本、时间、风险分析后作出决定的话,项目的执行风险只会增加。对于变更的认识,销售监理师、项目经理和技术工程师之间必然存在不同的观点,如果未经三方商议讨论做出的决定,很有可能会造成部门之间的矛盾。比如,监理师不同意更改,项目经理、销售监理师认为没有必要为此得罪客户和设计院(发生概率极高),此种情况,如果销售无法说服对方,只能被动接受,达不到双赢的局面,长久下去,必将激起更大的矛盾。因此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将大大提高项目经理对工程的控制力,能够有效地对工程的进展流程进行把握,从而更好的将变更所带来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2. 合同变更流程的控制变更应由发生变更的第一负责人销售监理师提交给项目经理该变更的具体情况,项目经理制定时间、成本、范围、初步的风险分析的评估报告,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审议,可以通过开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变更对项目的时间成本范围的影响,主要还要评审由此产生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如果变更可以接受,做出决定后,需要形成正式的批准文件,明确下一步的做法,各部门按照决定进行工作,如审议结果认为条件不足或其他原因,则应说明问题,返回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更新后再次提交审议。因此,合同变更审议之前,项目经理需要做认真、仔细的评估,召集各个相关部门以正式、非正式的方法进行分析,形成客观、可靠、真实的评估报告,这样,该份合同变更评估报告会涵盖所有由此变更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提出变更的理由,还有项目经理结合项目情况做出的建议,这样,可以节省评估时间,大大的提高决策效率。正如前面所说的,为了防止成本变更的蔓延,应该明确每一个项目所能接受的变更成本的累计上限,从而进行有力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应规定所有的变更都必须是书面的,只能执行经过书面批准的变更,防止成本变更的蔓延,因此,文档应该有效、透明的记录,制作变更状态表,表明所有项目的变更内容以及目前的状态,在每一个项目中设立专门的文件夹存放提出的变更请求以及批复,在变更状态表中还应该明确指出批准的变更的具体负责人以及目前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从而为管理层监督项目,项目经理控制、执行项目提供强有力的工具。因此,为了确保更加有效的执行项目,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流程能从根本上帮助控制项目和提高效率。3.3减少工程合同变更的措施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的产生会对工程本身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并且会影响建设方、施工方甚至监理方的利益。因此,作为施工方尽量减少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不仅是为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着想,更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自身利益,减少工程合同变更也是施工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3.3.1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直接涉及到建设施工范围和费用,因此施工方在标前会议中要对待建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范围以及供电、供水、对外交通等施工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在现场考查时,要对有可能引起争议的施工要素和建设方达成一致的施工意见。比如对地下水位、含水量等的测定除考虑当时的实地情况外,还要考虑到整个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情况;图纸会审中对于有异议的地方要和设计方、建设方澄清。1. 合同的变更方案应该像合同文本一样以书面的形式出现,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才不容易产生分歧。图3.4是一个变更控制程序的范例,虽然看上去有点烦琐,但它可以在项目施工之前通过规则的制订,有效地避免分歧产生,如果项目经理遵守并运用这些规则,他们就可以从谈判和冲突的重压下解脱出来。图3.4 变更控制范例Fig 3.4 The sample of variation control资料来源:自行绘制2. 严格把握招投标关口,加大工程造价管理力度。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依据,因此建设单位,造价管理站必须把握住招标文件审核,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严把计价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竞标奠定基础。把好标底编制关,为招标定标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把好评标定标关,为优选施工单位提供保障,尽量细化报价评分办法,防止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和便于加强造价管理。在勘测设计阶段,要详细进行勘察,尽量掌握详细的地质、水文资料,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设计方案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3. 推行“联合测量”,严把工程变更关。所谓“联合测量”就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四家组成的联合测量小组,对工程量进行测量、核实。为使工程量的变动朝着正常方向发展,加强“联合测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承包商进入现场后,首先要核实工程量,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填挖方量。由于每个合同段此时的测量比设计时测得要准确、详细些。这样虽然增加了投资商的人力投入,但可以有效控制投资,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4. 合同变更管理应该在合同起草和谈判阶段就应该认真对待、考虑周详,弄清合同的核心商业价值以及制约它的条条框框非常关键。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有很多因素可以引发索赔,如延期、工程缺陷等,在合同准备阶段就应该尽量考虑到这些因素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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