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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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一、共性考核标准1、对违反我局问责制、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举报回访制度、车辆使用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等规章制度的,若制度有扣分规定的按规定扣分,没有规定的,每发生一人次,个人扣1分,单位扣2分;若适用问责的,按问责制规定处置。2、作风不正,对待群众“冷硬横”,服务质量差或执法过程简单粗暴,不讲求说服教育技巧,导致群众投诉的,每次扣1分,单位扣2分。3、上班时举止不文明,发生扶肩搭背、嬉笑打闹、酒后执勤等不良行为,男队员留大鬓角、染彩发,女队员染彩发、佩带首饰、涂有色指甲油的,每人次扣1分,单位扣2分。4、违反请销假规定的,个人扣1分,单位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的,个人扣0.5分,单位扣1分;无故不参加考勤签到的,个人扣0.5分,单位扣1分;擅自脱岗、离岗的,个人扣1分,单位扣2分;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活动或会议的,个人扣2分,单位扣4分。5、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城区 正常工作日20分钟,节假日、夜间3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每发生一次扣相关责任人1分,单位扣2分6、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的,每发生一次,对不服从者扣 1分。7、违反规定着装的,个人扣0.5分,单位扣1分8、单位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及时查处上报的,单位不予扣分。9、所在岗位当月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等级的,该岗位当月每人加5分。10、在局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信息或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市局新闻媒体发表信息或文章的,每篇加5分;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信息或文章的,每篇加10分。二、协管员岗位责任考核标准协管员岗位责任考核标准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目标考核标准奖励规定备注局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维护1.负责网络维护和一般网络设备故障的维修工作。2.负责OA系统和办案系统的日常维护。3.负责会议室音响、投影、数字电视系统的日常维护。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未及时进行网络维护或设备故障维修的,每次扣0.5分。3.未对OA系统或办案系统日常维护,致使系统出现问题的,每次扣0.5分。4.未对会议室音响、投影、数字电视系统的日常维护,致使设备出现问题的,每次扣0.5分。5.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打字员1.负责局机关各类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工作。2.承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未完成局机关各类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工作,每次扣1分。3.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一类驾驶员1.负责做好驾驶工作及车辆保管工作。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2.不及时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查,致使车辆损坏的,每次扣5分。3.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每次扣1分。4.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为主要责任的扣5分,次要责任的扣2分。5.车辆使用完毕后,不锁车门的,每次扣1分。6.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7.平时不保持车辆整洁的,每次扣1分。8.无故不参加车队组织的驾驶员学习会议的,每次扣2分。9.酒后驾驶车辆的,扣10分。10、公车私用的,扣10分。一类指挥中心指挥中心96310接线员1.负责日常96310投诉举报受理。2.负责数字城管案件的指派和已结案件的上报(今后还将负责96310案件的回访)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96310举报受理在正常上班时间(包括双休日),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派遣的,每次相关责任人扣1分。3.96310举报投诉受理,记录或派遣错误的,每次相关责任人扣1分。4.96310举报投诉受理,未受理、记录或派遣的,每次相关责任人扣2分。5.数字城管案件未及时派遣、上报回复的,每次相关责任人扣1分。6.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门卫保卫1.负责城管局大楼全天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大楼内外车辆停放秩序管理。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因内部保安不利,造成机关公共财物失窃或遗失的,相关责任人扣2分。3.外来人员进入市局未登记,影响机关办公的,相关责任人扣1分。4.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违停信息录入1.负责违停采集信息的录入。2.负责违停采集信息的核查。3.负责违停采集信息、处罚情况的数据统计。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违停录入窗口未及时录入采集信息或信息录入错误的,每次扣1分。3.违停录入窗口违反规定,擅自删除录入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4.不认真统计数据,出现错误的,每次扣1分;5.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窗口服务1.负责违停处罚,负责违停窗口处罚款的上缴银行工作。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服务态度差,被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3.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城管处窗口服务1.接受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道等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2.每日将已完成户外广告、临时占道审批项目,以传真的方式上报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并将数据及时通报各辖区大队。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在接受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道等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时,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每次扣0.5分。2.未及时上报、通报数据,每次扣0.5分。3.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城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1、接受投诉举报、车主咨询,认真回答并提供相关的信息,为车主提供优质的服务。2、认真做好现金、IC卡的收付、充值和保管等工作。3、及时采集上传咪表数据。4、登记好对物业公司考核的入档。5、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1、未及时记录车主投诉、举报,扣0.5分。2、工作中因自身原因与车主发生纠纷的,一次扣0.5分。3、违反票据管理制度,擅自挪用IC卡费,每次扣2分。4、未及时采集上传咪表数据。每次扣1分。4、未登记好物业公司考核的档案资料1分。5、未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支队环保监测1. 负责协助我局职责范围环保类噪声监测。2. 负责与环保监测中心站工作联系。3.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未及时安排我局委托监测中心站监测噪声案件进行监测的,每次扣2分。3.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4.对监测任务无故推委,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5.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内勤1.负责支队文件、报纸的收发工作。2.负责支队各类数据统计、报表工作。3.负责支队后勤保障工作。4.负责支队档案管理工作。5.协助支队内勤其他工作。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2.未及时将文件上传下达,造成后果的,每次扣2分。3.不认真统计报表数据,出现错误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的,每次扣2分4.未及时保障支队后勤,每次扣1分。5.未认真协助支队内勤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分。6.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7.未按规定完成档案管理工作或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坏、遗失的,每次扣2分。8.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一类街道大队街道大队街道大队外勤外勤1.规划类案件的巡查、监管。2.市容市貌监管(疏导点管理、户外广告治理、流动摊贩管理、流浪狗的捕杀)。3.综合类案件的巡查监管(油烟、绿化、市政等);4.示范社区创建工作。5.96310举报、数字化城管案件的处理。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一线外勤:1.协助配合大队及时完成数字城管处置,辖区内数字城管及时结案率必须达9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2分。2.协助配合大队按规定完成96310举报、信访效能投诉回复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的,每件相关责任人扣1分。3.协助配合正式队员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工作,未积极协助配合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1分。4.违反票据管理制度,擅自挪用罚款款项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2分。5.应在大队安排的责任辖区内完成市容管理、规划管理及综合管理的巡查工作,未按规定完成巡查工作的,每次扣1分。6.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市容管理类1.责任辖区内主次街道每发现一个流动摊贩扣0.2分;加强摊贩疏导点的管理。(1)疏导点空置的,必须事先备案,连续3次检查发现空置而未事先备案的,每个扣0.1分;(2)每天至少1次对义务管理员管理工作的考核,每少1次扣0.2分;(3)对疏导点的管理,必须按照市区便民亭摊位经营户管理与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违反相关规定的每处扣2分;沿街店铺、商家无跨门经营(其中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占道经营(作业)、乱倒垃圾、占道堆放、灯箱乱摆放等现象,每发现一起扣0.2分。2.责任辖区内有新发未批户外广告及非广告类设施(包括非广告招牌、电子显示屏、灯箱等)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协助查处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有破旧、损坏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及非广告类设施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协助查处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3.加强辖区内家禽家畜管理工作,按规定完成流浪犬的捕杀工作,未完成工作目标的,每少一只扣5分;发现有放养家禽家畜的,每处扣0.2分;发现有未注册登记饲养犬只的,每只扣0.5分。4.做好辖区违停处罚工作,违停采集范围的街道上不得有违法停车,出现有违法停车的必须及时制止或进行违停采集。经查每月累计违停采集数量少于发现违停车辆的,每少一辆扣0.2分;5.加强辖区内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悬挂的查处工作;未及时处置新发乱悬挂横幅的,每处扣0.2分;有乱张贴和乱涂写等行为,未及时报告清洁公司进行清理每5处扣0.2分。6.加强辖区内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临街建筑工地必须设置遮挡围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外流。发现有工地污水外流行为未制止和报告的每处扣0.5分;对不按规定清运建筑垃圾、道路遗撒、污染道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未及时发现、报告的,每起扣0.5分。 规划管理类1.加强辖区规划案件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协助查处、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片区内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发现的每件扣1分。2.积极协助新发案件的查处,未协助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每件扣0.5分。3.加强辖区违法建筑拆后监管工作,监管不力,再次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的,每件扣2分。4.加强危房修缮监管工作,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造成违法建设并完工的,每处扣2分;加强农民新村巡查工作,未及时将农民新村建设动态上报支队的,每件扣0.5分。综合管理类1.加强辖区内噪声污染的管理工作,工作时段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配合查处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每件扣0.5分;对未经审批夜间施工噪声、娱乐场所超标排放等施工、商业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进行协助查处的,每件扣0.5分。2.加强辖区内焚烧垃圾、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的管理工作,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协助查处焚烧垃圾,每件扣0.5分;未协助查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每件扣0.5分。3.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配合查处片区内侵占河道的各类违法行为,每件扣0.5分。4.加强辖区内市政道路管理工作,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协助查处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在道路上排放污水、废水等损坏城市道路的各类违法行为,每件扣0.5分。5.加强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协助查处损坏城市绿化、擅自侵占城市绿地等各类违法行为,每件扣0.5分。1、捕杀流浪犬,每只奖励4分。2、辖区内每月累计违停采集数量多于发现量的,每多一辆加0.1分;每月检查中未发现有违停行为的加1分。3、协助辖区内办理一般程序案件至结案,每件奖励0.5分。4、巡查发现新发违法建筑,及时制止、报告的每件加0.2分;协助查处的,每件奖励1分;大队组织拆除的,参与人员每件奖励1分。5、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按丽执法201056号文件规定奖励6、当月管辖区域数字城管派遣案件及时结案率达100的,奖励2分。7、两个月内96310投诉案件无重复投诉的,奖励1分。8、在指定的违法建设多发网格内,当月规划零违章的,奖5分。9、其他应奖励的行为。二类内勤1.数字城管案件、96310举报的接收、指派。2.数据统计归档上报。3.文字整理工作。4.大队公共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等后勤工作。5.大队档案管理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未及时指派数字城管案件、96310举报的,每次扣1分。 2.违反岗位职责规定或未及时完成工作职责的,每次扣2分。 3.未及时将文件上传下达,造成后果的,每次扣2分。 4.不认真统计报表数据,出现错误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的,每次扣2分。5.未按规定完成档案管理工作或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坏、遗失的,每次扣2分。 6.对大队公共资产管理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的,每次扣5分。7.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 8.未及时保障大队后勤,每次扣1分。一类外勤兼驾驶员按外勤、市局驾驶员责任目标标准进行考核。二类环卫大队外勤1.负责市区内道路遗撒、泄漏、散落、沿途丢弃等道路污染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协助查处工作。2.负责市区内不按规定运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协助查处工作。3. 协助配合大队及时完成数字城管、96310举报的处置工作。4.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协助配合大队及时完成数字城管处置,辖区内数字城管及时结案率必须达9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2分。2.协助配合大队按规定完成96310举报、信访效能投诉回复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的,每件相关责任人扣1分。3.协助配合正式队员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工作,未积极协助配合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1分。4.违反票据管理制度,擅自挪用罚款款项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2分。5.未按规定完成巡查工作的,每次扣1分。6.未及时发现、报告道路遗撒、泄漏、散落、沿途丢弃等道路污染行为的,每起扣0.5分7. 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协助查处市区内不按规定运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每起扣0.5分。8.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1、协助辖区内办理一般程序案件至结案,每件奖励0.5分。2、当月管辖区域数字城管派遣案件及时结案率达100的,奖励2分。3、两个月内96310投诉案件无重复投诉的,奖励1分。4、其他应奖励的行为。二类府前工作组外勤1.协助正式队员为府前、中山街市场化运作提供执法保障。2.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未积极协助正式队员提供执法保障的,每次扣1分2.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二类备注:协管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市局负责绩效考核模式。考核分月评、年度总评二个部分。(一)月评:市局每月常态化考核,建立考核台帐。协管员所在部门每月1日前将本部门考核情况上报监督处,监督处每月3日前统计考核成绩报政治处。(二)年度总评:局政治处对全年各队员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奖金兑现的依据。(三)队员拆除违法建筑、捕杀流浪犬等奖励列入月评计算;协助办理一般程序案件至结案等奖励列入年度总评计算。(四)本办法分值与奖金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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