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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玻璃幕墙装修改造施工招标文件(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编 号:RDS20110801601招标人:南通市如东地方税务局(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日 期: 二0一一 年 八 月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签字):日 期:2011年9月1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11年9月1日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章) 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投 标 人 须 知5(一) 总 则5(二) 招标文件7(三) 投标文件8(四)投标报价11(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5(六)开标、评标、定标16(七)授予合同19第二章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0第一节 协议书23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39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3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9一、投 标 函41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2投 标 总 价43总 说 明44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45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46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4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4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50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5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53暂列金额明细表54材料暂估价格表55专业工程暂估价表56计 日 工 表5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5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9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60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61三、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2四、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63五、资格审查文件(格式)6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7二、授权委托书68三、资格审查申请书69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0五、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71第八章 资格审查标准79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如东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玻璃幕墙改造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31.1建设规模玻璃幕墙面积约1156.23平方米41.1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11月13日;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71.1资金来源自筹81.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含旧幕墙要求拆除部分)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2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1314.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14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详见18.2条款。15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详见18.3条款。16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2011年9月10日前17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二 份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8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11年 9月 21 日上 午9时递交地点: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1924开 标开标时间 :2011年 9月 21日上 午9时开标地点: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2136履约保证金无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本工程的招标人委托如东县招标办对中标差额保证金进行统一监管。备 注1、投标人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USB加密锁到投标现场电子签到,无需自行网上报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招标单位:南通市如东地方税务局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刘主任 2、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青园南路 邮政编码:226400联系人:万玲玲联系方式: (0513)84161150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 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已具备施工条件。(3)场内外道路:已具备施工条件。 (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5)其他要求:详见第八章资格审查标准。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资格审查标准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2011年9月 3 日18时前以无记名邮件方式发至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邮箱()无记名提出,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各投标人可在南通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目自行下载。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2011年9月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报如东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行业快讯”栏目中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8.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1.3资格审查申请书;8.1.4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1-8);8.1.6本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内容(1-10);注:以上8.1.6中所有要求内容必须提供原件备查,除投标保证金原件、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外,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均需按招标文件第20.4条规定密封。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随资格审查文件同时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者,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参加评审。8.2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8.2.1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2.2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特别应对如何保证不影响业主正常上班采取的进度安排及其措施作出说明和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特别应对如何保证业主上班和外来办事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采取的措施作出说明和保证;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8.3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8.3.1投标函;8.3.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注:商务标“正本”中必须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但“副本”中可不提供)、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8.3.3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招投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壹套 。8.4 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8.4.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如东县招标办购买商务标投标专用光盘。根据如东县招标办统一安排,专用光盘出售时间为每周一,各投标人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到如东招标办203室购买,其余时间概不出售。8.4.2各投标人自行从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行业快讯”栏目中下载工程量清单,并将工程量清单刻录至商务标专用光盘,其准确性与完整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4.3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施工单位自行刻录,在开标时必须能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如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或未能通过评标软件符合性评审的,将导致废标。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但其签字、盖章必须为原件。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含银行汇票)缴纳,现金缴纳方式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经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提前到如东县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详见如东建工网“公告通知栏”如东县招标办关于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的通知),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如东县财政专户,收款人:如东县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东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336051120138。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2项,投标人必须将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原件或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投标价的12%,且不超过80万元。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2项。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规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3.4.1放弃中标项目的;13.4.2按照本招标文件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13.4.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6.1 种方式16.1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以下办法执行。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下列方式确定其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原有的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和本招标文件16条编制变更价格,并进行下浮(下浮率为承包人投标报价相对于招标人定额预算价的下浮比率),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配套使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8招标控制价18.1本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8.2.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苏建价2010494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和计价办法执行。18.2.2材料价格按2011年第 8 期如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缺项按2011年第 8 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执行,再缺项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18.2.3旧幕墙拆除费以10元/计入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18.2.4不可竞争费用:按19.4 规定计取。18.2.5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1 %; 18.2.6检验试验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建筑工程按0.2%;18.2.7装饰工程人工工资按69元/工日;18.2.8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明确。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的费率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18.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招标控制价计算表、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取值等。(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招标控制价计算表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备注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工程量*综合单价-材料暂估价)*(1-招标调整系数)+材料暂估价二措施费用(一)*费率或(工程量*综合单价-材料暂估价)*(1-招标调整系数)+材料暂估价三其它项目费用计日工*单价*(1-招标调整系数)四规费(一+二+三)*费率按规定计取五税金(一+二+三+四)*费率按规定计取六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经如东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网上公布,并报如东县工程定额管理站备查(招标控制价的计算和报送等要求执行通建工2009223号南通市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设立招标控制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公布时间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可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行业快讯”栏目中下载。18.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RDJSJYZX163.COM)以无记名方式提交,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经如东县招标办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行业快讯”栏目中公布,并补报送如东县工程定额管理站备查。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RDJSJYZX163.COM)以无记名方式提交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2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9.4 不可竞争费用19.4.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装饰工程:基本费率暂按0.9%,现场考评费率暂按0.5%,奖励费率暂按0.2%;结算时由如东县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核定后方可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经核定不得进入结算。19.4.2规费:工程排污费暂不计,结算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0.11%计;社会保障费计取,按2.2%;住房公积金计取,按0.38%;19.4.3税金:费率按3.413%计。19.4.4暂列金额:无 19.4.5暂估价:无 (如有暂估价按通建工201137号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19.5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19.6有关材料必须按以下品牌要求进行采购和使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要求备注1幕墙结构胶美国道康宁、广州白云、浙江之江2幕墙耐候胶美国道康宁、广州白云、浙江之江36+12A+6中空钢化LOW_E玻璃上海耀皮、南玻、台玻4铝型材兴发、季华、海达5上悬窗五金配件美国坚朗、香港杨氏立新、国强(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 投标人应准备三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0.2.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20.4、资格审查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原件的密封与标志:本资格审查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原件、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外)应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资格审查原件”,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且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20.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南通市工程建设网USB加密锁在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同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电子签到手续。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1 种方式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3.2.综合计分评标办法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后(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的,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商务标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25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投标文件未标明正、副本,或正、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或其签字、盖章为复印件的;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结果不一致的;27.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7.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7.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27.10.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或未能通过评标软件符合性评审的;27.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7.1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7.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7.14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27.15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指暂估材料单价、暂估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单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7.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7.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27.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7.2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28.评标、定标工作在县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29.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当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可按27.4条款视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可按27.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电子标书报价若同纸质文件明显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可按27.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两个工作日。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三)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四)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五)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授予合同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保证金36.1.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36.2.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36.2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章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项目经理答辩评审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二、资格审查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三、技术标评标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如果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按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处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1、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2、主要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3、不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质量、技术指标等实质性要求的;4、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四、项目经理答辩评审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出题三-四道,供项目负责人书面回答。项目负责人回答问题的正确率必须达60%以上(含60%),否则不予通过,答辩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商务标评审。五、商务标评审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评标软件清标合格后,采取下列办法确定评标基准价、中标人。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2、确定评标基准价A:A=有效报价平均值0.9六、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评标基准价A值(不含A值)的除外。当经评审的不低于A值(含A值)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七、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本工程的招标人委托如东县招标办对中标差额保证金进行统一监管,中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中标差额保证金缴纳帐户为如东县财政专户,收款人:如东县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帐号:32001647336051120138。八、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九、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市如东地方税务局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如东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玻璃幕墙改造 工程地点: 如东县掘港镇 工程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含旧幕墙要求拆除的部分)。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包工总料 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1 年9月30日竣工日期: 2011 年11月13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量清单(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_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第三节 具体详见(GF-1999-0201)第三节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同协议书。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3.适用标准、规范 (1)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其他规范和标准;(2)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3) 现行的江苏省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以上规范或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若有新版,以新版为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上述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设计要求执行。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于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图纸伍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或发包人另外向监理授权书。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业主代表 职权: 代表发包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供水、供电管线、计量表具由发包人安装至施工现场配电间,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应每月向发包人支付。(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数据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6)水平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人于开工前组织结构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可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本工程必须确保创建县级文明工地。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符合清洁卫生要求,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中标后即开始做好各项进场准备,按发包人的书面通知要求,组织机械、设施和人员等进场施工。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进度计划,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上述文件后7日内予以确认 。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同通用条款。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所有隐蔽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按照通用条款第20条第22条执行,另见本补充条款有关内容。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1)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工程变更”条款办法执行。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工程量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不予计量,不得支付工程款。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量完成50,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审定后一周内支付至审定结算额的95,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年无息返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本工程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按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自行采购和保管,使用前要有质保书和出厂合格证证明,并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的程序,不经监理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发包人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八、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价款调整: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下列方式确定其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原有的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和本招标文件16条编制变更价格,并进行下浮(下浮率为承包人投标报价相对于招标人定额预算价的下浮比率),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28日内向发包人递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结算资料4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28天内进行核实。 承包人在工程完工验收日期前14天提供全套竣工图及工程资料三份。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支付逾期违约金4000元。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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