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

上传人:good****022 文档编号:116525459 上传时间:2022-07-05 格式:DOC 页数:71 大小:294.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市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1页
城市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1页
城市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规划 元成南路(幸福北路松合路)工程 监理规划 编制人: 审批人: 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成南路(幸福北路松合路)工程 项目监理部 2017年3月9日目 录一、工 程 慨 况二、监 理 依 据三、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1、监理范围2、监理目标四、监理组织机构1、现场监理机构2、监理部人员职责五、监理控制要点六、工程质量控制1、工程质量监控的依据和任务2、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3、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4、工程质量控制方法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七、工程进度控制1、工程进度监理的依据和内容2、施工进度监理的工作流程3、工程进度计划的检查方法4、进度监理的措施八、工程造价控制1、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2、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3、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4、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九、安全生产控制目标1、安全监理目标2、安全监理范围3、安全监理组织机构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5、安全监理程序6、安全监理措施十、工程合同管理1、管理的原则和内容2、管理的基本程序十一、监理工作制度1、图纸会审制度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核制度5、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6、工程质量监理制度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9、施工进度监督报告制度10、工程造价监督制度11、监理报告制度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3、现场协调会制度14、备忘录签发制度15、工程款签审制度16、索赔签审制度十二、监理工作程序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2、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程序3、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程序4、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监理程序十三、监理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1、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2、监理协调工作的原则3、监理协调工作的措施十四、旁站监理措施1、工程旁站监理部位2、工程旁站监理措施十五、交工及保修期监理措施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项目综述1、工程名称:元成南路(幸福北路松合路)工程2、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的松合单元,西起松合路,东至幸福北路。3、建设规模 :全长56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4、监理范围: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及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5、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8月29日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建设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设计单位: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浙江宏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杭州华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 监理依据1、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4、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5、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及其它与委托签订的合同。6、委托人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 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3.1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员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计量与支付)监理和合同管理。3.2 监理工作总目标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监理目标、投资监理目标。3.2.1 质量监理目标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3.2.2 进度监理目标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3.2.3 投资监理目标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实现场工程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第四章 监理组织机构一、现场监理机构姓 名专 业职 务安排上岗时间陈键育市 政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金康康市政道路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卫立文市政道路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徐 昌园 林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刘文强建 筑造价员全过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成立元成南路(幸福北路松合路)工程监理部。其组织机构框图如下二、现场监理人员构成监理部是受业主委托对业主负责,进驻监理合同段现场,负责该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机构,又是协调业主与承包人履行合同的第三方职能结构。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 人,监理工程师3名,造价员1人,总计5人。三、主要监理职责4.3.1 主要职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按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 以及按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其主要职责是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等七个方面。4.3.2 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职责4.3.2.1 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一道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4.3.2.2 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必须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并督促运出工地现场。4.3.2.3 由总监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报业主批准后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先指令停工再报批。4.3.2.4 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4.3.2.5 根据技术规范完成必要的验证实验、标准实验、工艺实验、抽样实验及验收实验。4.3.2.6 监理人员按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4.3.2.7 定期向业主职能部门填报质量报表。4.3.3 工程进度监理的主要职责4.3.3.1 由总监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上报业主职能部门。4.3.3.2 由总监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4.3.3.3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4.3.3.4 定期向业主报告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4.3.4 工程费用监理的主要职责4.3.4.1 按合同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且质量合格的数量和价值报业主审批。4.3.4.2 按合同规定审查、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费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要求。4.3.4.3 编制财务支付月报表和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月报表,报告业主。4.3.5 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的主要职责4.3.5.1 与业主共同主持召开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月工程例会,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各承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4.3.5.2 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意见,应按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量,经业主审批后下达变更令。4.3.5.3 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对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提出意见,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4.3.5.4 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4.3.5.5 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更换或要求停止支付。4.3.6 信息管理-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4.3.6.1 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4.3.6.2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4.3.6.3 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3.6.4 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四、监理部人员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代表监理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负责本项目部的全面工作。2)组建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指导检查监理人员工作。3)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实施各专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程序和工作制度。4)签发由监理部发出的各种文件、报表、报告并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各种文件、资料。5)审定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6)按合同规定,审核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7)按合同授权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工程支付凭证。8)主持召开监理例会,签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有关方执行会议决定。9)组织编制监理日报、周报,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报告监理工作情况。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参与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11)组织整理工程竣工监理资料归档,对工程项目的监控,协调等做全面总结。12)调解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延期。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的权力。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编写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并记好每天的监理日志。2)熟悉本专业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掌握质量标准和验收 规范。3)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工程部分进行质量、进度监理和检验。4)对受监工程签证认可负责。5)涉及本专业的报告、文件进行核实并提出建议报总监审批。6)检查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检查记录,试验资料。7)对关键和重要部位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8)参与工程计量和审核工程支付凭证。9)参加工程竣工初验并提出本专业工程竣工评价。10)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3、监理员职责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转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4)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第五章 监理工作内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监理控制程序,本工程分成施工准备、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软基处理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园林绿化等七个阶段进行监控。一、 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1) 协助业主审批承建单位所提交的开工报告。2)审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格和分包合同。3)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助业主审核和签订各类合同。4)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交叉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建议。5)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检查工程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6)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数量、质量及价格,并审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资质,提出合理建议,报业主批准后执行。7) 严格依据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及各类原材料的配合比,并在原材料抽样试验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施工单位对材质进行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质用于工程。8) 坚持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督,严格控制现场施工质量。9) 审核综合进度计划,并据此审批施工单位的月旬施工作业计划,并监督执行、控制施工进度。10) 核实工程数量,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提出验收报告,计量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审核支付证明,协助业主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结算工作。11) 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12) 协助业主及设计单位鉴定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责任,提出处理方案,编写事故分析报告,督促事故处理工作的实施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及时提交有关质量事故处理的书面报告。13 )协助业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处理违约索赔。为业主提供索赔、反索赔的咨询服务,维护业主的权益。14) 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收,参与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签署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15 )审查工程结算。16) 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工程完成后移交业主存档。17 )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旁站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监理工作责任。二、现场监理部具体服务内容如下:本监理部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合同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协助业主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账目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监理月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报业主审批后执行。1)编制监理规范或计划;2) 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 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4) 督促和检查施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 验收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的资质;9) 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10) 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1) 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3) 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总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7)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8) 发布停工令;19)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21) 在受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应力争做到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少,重大变更方案须呈报业主批准,一般变更应向业主报备。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文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4)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25) 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机构对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6) 签发交工证书;27) 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分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8) 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9) 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30)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1)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32) 其它。第六章 工程质量控制6.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6.1.1 质量监理的依据6.1.1.1 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6.1.1.2 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与修改要求。6.1.l.3 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品质。6.1.1.4 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6.1.2 质量监理的任务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要求。6.1.2.1 质量控制的任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是通过对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活动及所使用的物的质量的控制,以达到对最终产品质量的控制目标。即通过对工作质量的控制,达到对工序质量的控制;通过对工序质量的控制,达到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因此质量控制任务可分为四个部分的工作: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对施工人员及其组织活动的控制,施工过程的控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检验。6.1.2.2 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市政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主要有砂石材料、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土、砖、石灰、粉煤灰、各种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无筋混凝土)制品、橡胶制品(支座、伸缩装置、止水带、密封圈),无纺布、混凝土添加剂、塑料制品等。按照要求,这些原材料的制成品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必须经过三道检验手续,即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土除外)、施工单位的进场检验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样检验。施工单位的进场检验,应按照施工技术规程的规定,由施工单位对每次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包括外观质量检查和性能检测。对外观质量有明显缺陷并将影响使用的材料或制品,应立即作退货处理。性能检测应由旖工单位按施工技术规程规定的检测频率取样,送所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对规定的测试项目进行测试。监理单位对在对施工单位的材料检验工作进行监理时,应从三方面加强监督:6.1.2.2.1 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存在漏检或少检现象。6.1.2.2.2 取样、送样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监理单位的见证员应对取样、送样过程进行旁站见证,防止在过程中发生作弊现象。6.1.2.2.3 检测结论是否合格,对不合格的材料,按照规定,或进行双倍复检,或予以清退。一步验收材料的质量性能。监理的平行检测是一种抽检,即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抽检频率。在施工单位的抽检的同时,对部分材料、制品进行相同内容的性能测试。6.1.2.3 对施工组织及人员活动的控制对施工组织及人员活动的控制,主要应体现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并有效运转,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具备其岗位所需的资质条件,其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达标。施工单位应建立一个现场管理网络,该网络应具备下列条件:6.1.2.3.1 网络结构、岗位设置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相一致。6.1.2.3.2 每个岗位有明确的职责,确有其人在履行职责。6.1.2.3.3 每个在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如项目经理的等级、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技术职称等。6.1.2.3.4 整个网络运行正常、指令畅通,与其上级部门有良好的沟通渠道,与监理工程师各个岗位有对口联系,对下属的施工人员有明确的管理分工。每个施工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在施工网络中有明确的岗位,每个岗位有职责分工,技术工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书,每个施工人员处于有效的组织管理之中。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工程师可进行一些强制性的检查,如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培训情况、检查所有技术工人的操作证书等,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并可通过工序质量或现场检查来判定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对工作质量低劣或无证操作的施工人员,监理单位可向施工单位提出更换要求。对造成严重缺陷的施工人员或组织,甚至可以清退,以迅速改变质量失控状况。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力的行为,监理工程师也应及时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整改,必要时可采用验收计量手段来促其改正。6.1.2.4 对施工过程的控制施工过程的控制就是对现场施工行为的控制,包括现场巡视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施工旁站等。现场巡视是通过对施工行为作不定时、随机的检查。促使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深化,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在巡视过程中,其对象和活动是随机的。因此,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素质,即要熟悉各类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要求,又要有遇到问题随时处理的能力。巡视中应特别注意解决施工管理不善问题,以防止由此引发质量问题。工序交接检查是施工过程中的一个必备程序,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包括“三检”即:自检、互检、专检)完成后进行的。工序交接检查应和工序施工审批程序结合起来,即根据上道工序的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在进行了隐蔽工程验收时,应坚持“三表同交”的制度,即施工单位在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时,除了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工序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之外,还应同时提交工序质量评定表(即工序交接检查评定表)和工程报验单,以此来确保监理工程师对工序施工质量的控制。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报验单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对指定的工程部位(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工序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中填写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结论,在工程报验单上签署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结论和审查意见,来进行下一步工作。监理工程师在进行隐蔽工程检查时,应按规定对受检工序抽检项目的外观进行目测检查,对量测项目进行偏差值量取,并应严格按照要求在有关栏目中填写并签名盖章。施工旁站是一种最直接的检查方式,只对一些特别重要的、或其结果不可逆转的施工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是混凝土浇筑、沥青混凝土摊铺等工序施工。在旁站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下列问题:6.1.2.4.1 应保持旁站过程的完整性。旁站监理面对的是一项重要的施工活动,因此不论施工规模多大、持续时间多长,监理工程师都应保持足够的人员和旺盛的精力,坚持旁站到施工结束。6.1.2.4.2 不应参与具体的施工组织指挥。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应立即向施工项日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指出,由他们向施工人员布置任务,纠正偏差,不宜直接向现场施工人员发指令;更不能替代施工组织者,以免搞乱施工秩序。6.1.2.5 工程实体质量检验工程实体是由每道施工工序形成的。因此工序质量评定及隐蔽工程检查是对工程实体质量最基本、最重要的检验。施工单位在工序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部位质量评定,再在部位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而监理工程师则应根据平时监理抽检的数据(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中的实测偏差值可作为监理抽检的一部分数据),对工程做出质量评价。监理抽检数据除了一部分为隐蔽工程检查时量测的数据外,还应包括其他抽检数据,监理抽检数据还应涵盖所有工序的施工过程。即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阶段的每一次施工过程的结果,都要进行抽样检测并留下数据。这些数据虽然在数量上要少于施工单位自检数据,但重要性却要远远超过。监理工程师应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起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总体评价。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时,应按单位工程将所有的抽检数据填入实测项目抽检评分表。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数据是来自单位工程中每个实测项目,其中大多数项目己被隐蔽。除了实测项目外,监理工程师同样要对工程的外观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评分,在检查外观时,应认真细致,不漏查每一个实体部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应认真记录。并发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要特别注意其可靠性,应根据监理工作经验,鉴别保证资料的真伪,严禁做假资料。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将自己收集的有关质量资料,如隐蔽验收单、材料测试报告、材料质保单等,递交施工单位,以帮助施工编制工程竣工资料。6.2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1、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质量控制坚持“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把关”的方针。3、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度落实到位。4、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及环境等五大因素中,进行全面控制。5、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在工程上。6、实行三检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质量初验。7、对重要部位和可能发生的隐患,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抽验、复查等监控手段。6.3、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6.3.1 质量控制检查程序6.3.1.1 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监理处,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6.3.1.1.1 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6.3.1.1.2 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6.3.1.1.3 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6.3.1.1.4 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6.3.1.1.5 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6.3.1.1.6 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6.3.1.2 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6.3.1.2.1 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人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人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6.3.1.2.2 承包人应根据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监理工程师报验施工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6.3.1.3 中间检查6.3.1.3.1 中间检查的安排承包人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 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监理处,以便监理处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6.2.1.3.2 检查程序6.3.1.3.2.1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6.3.1.3.2.2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6.3.1.3.2.3 承包人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6.3.1.3.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6.3.1.3.2.5 质量检查程序见图16-2。6.3.1.3.3 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6.3.1.3.3.1 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是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6.3.1.3.3.2 工程用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需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承包人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试验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有效,必要时监理试验人员自行检查。对于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理人员有权暂时停止使用。6.3.1.3.3.3 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有效。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6.3.1.3.3.4 施工质量的抽样检验:即由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对关键工序完成的质量进行抽样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中心试验室或工地实验室人员抽取试验用的样品。6.3.1.4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紧后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6.3.1.4.1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6.3.1.4.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6.3.1.4.3 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6.3.1.4.4 现场监理日志表及日报表;6.3.1.4.5 工作指示单;6.3.1.4.6 工地会议纪要;6.3.1.4.7 开工申请单;6.3.1.4.8 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6.3.1.4.9 分项工程完工图纸;6.3.1.4.10 其它。6.3.1.5 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6.3.2 质量缺陷处理6.3.2.1 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6.3.2.1.1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6.3.2.1. 2 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6.3.2.1.3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6.3.2.2 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6.3.2.2.1 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收。6.3.2.2.2 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做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使能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6.3.2.2.3 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争端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6.3.2.2.4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6.3.3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6.3.3.1 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处;6.3.3.2 监理处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6.3.3.3 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处,并抄送有关方面;6.3.3.4 若为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监理处;6.3.3.5 监理处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6.3.3.6 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末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恢复施工。6.3.3.7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见图16-3。6.3.4 监理试验工作程序6.3.4.l 试验检测设备东莞市镇高埗镇莞潢中北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处测量、实验检测设备配置合理,能满足本合同的质量监控要求。测量、实验检测设备。6.3.4.2 现场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程序6.2.4.2.1 原材料的试验程序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现场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并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试验工程师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单。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试验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并通知承包商,由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6.3.4.2.2 建筑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签认程序见图16-4。复核承包商原材料试验报告以规范频率抽查原材料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核、抽检报表无条件完成的项目送样给中心实验室图61 原材料试验程序框图6.3.4.2.3 现场监测试验程序施工前试验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试验员按规范确定监测项目,施工中共同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或试验监理工程师旁站承包商的试验过程,检查原始记录并按规定抽查频率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质量检验单,对无条件做的项目送中心试验室。施工中试验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工程的关键部位。驻地监理应将抽查情况和旁站监督情况及业主,以备抽查。6.3.4.2.4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实验室应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承包商原始试验记录,在试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图63。审查分项工程自查和抽检资料以规范频率对分项工程复查检提交分项工程试验报告无条件完成的项目送中心实验室图63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6.3.4.2.5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工程检验程序见图64。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返修不合格 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 合格 监理部组织初验组织现场检查组织工程盘点审查竣工图核查质量保证资料 有缺陷监理部签发竣工初验报告 业主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站正式验收图64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6.4 质量监理方法1、 工程质量以事前控制为主。2、 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及时发监理通知单予以纠正。3、 采用检查、量测、测量、取样试验、跟踪、旁站等手段监督控制质量。4、 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5、 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6、 坚持按控制程序办事,施工单位必须都使用监理表式联系工作,违背时不予签证。7、 对影响工程质量坚持不纠正或继续施工时,监理有权签发暂停工程指令。8、 监理部有权建议撤换施工单位不称职的人员。9、 具体方法如下:(一)检测方法A总体思路按业主要求及模式进行。B建立工地试验室,监理抽检频率按监理规范为20%,并根据合同要求配备常规的监理检测、试验仪器,随时抽检复测质量。C需要时有些重要工序的检测试验可送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或在外委托当地有资质的试验时进行鉴定性检验。D重要施工环节进行录像、摄影记录。E运用计算机的辅助信息系统,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试验数据及报表查询。(二)工地试验的工作方法A承包人提交开工报告后,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报告并由工地试验室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工地试验室要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B施工前工地试验员与承包商试验员按规范确定检测项目,施工中共同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或工地试验员旁站承包商的试验过程。检查原始试验记录并按规定抽查频率对现场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质量检验单,对没有条件的项目送中心试验室或对外委托试验室。施工中试验员重点检查工程的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部位。(三)建立质量体系1、我公司所承接标段的质量监理要求应体现以下几点:A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质量监理应以事前控制为主,把质量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B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控制。C加大主动监理份额,监理工作在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的同时,着重帮助施工单位改进工作、健全制度、施工方案,完善承包人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机械设备、材料质量、自检组织机构和人员、施工方法及现场环境)D建立监理质量体系:在监理和承包人而级质保体系中着重做好以下质量控制日常工作,并特别重视对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要求。1)旁站监督: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稳定程度,采取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一般性检查三种形式。2)检测和抽检:以旁站检测和抽检为主,其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对重要工序部位的首批工序,监理人员始终在场,加大监理独立检测频率。3)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4)将质量管理与计量支付挂钩,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的工序或分项工程,一律不予计量。E对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要求。a承包人应注重合同条件,以技术规范为依据。各级自检人员应富有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分项工程的自检人员在合同全部时间内一直在施工作业现场跟班监督,并有足够的职权接受和贯彻执行监督人员的指示和指导。b对承包人各级监督人员的一般要求:1)承包人各级监督人员应服从对口监理人员的指示和指导,对监理人员的意见可通过项目经理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反映。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执行请假制度。c分项工程自检监督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随时自检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条件是否符合批准的开工报告要求,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2)在分项工程工程施工中,对每道工序进行现场跟班检查,做好有关工序的记录,及时发现引起质量缺陷的苗头,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保证整个施工中的材料、操作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的认可。3)按照技术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试验,并报告监理人员,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和工程部位的养护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4)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测量要求,随施工工序及时通知工地测量人员进行各工程部位的测量放样,并保留在工程部位现场的测量标志(桩位)进行保护性管理和监督检查。5)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人员。6)及时检测各工程部位或预制件的位置和几何尺寸,对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和测定(可报告监理人员共同验收),提供各项资料,并提供一切手段配合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7)建立质量档案替系,随时应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分项工程详实的施工资料。部分现场的测量标志(桩位)进行保护性管理和监督检查。6.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1、针对工程上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确定质量事故的级别,分为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别予以处理。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维护事故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部审查。3、监理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邀请专家,研究处理方案,认为可行,由监理部批复后,方可实施处理措施。4、严禁施工单位为掩饰事故,未经研究,擅自处理,并追究责任。5、监理部要监督处理方案的执行,检查处理效果,必须达到设计质量要求,并责成施工单位写出事故处理报告装入工程档案。第七章 工程进度控制一、进度监理的依据和内容工程进度监理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的总体意图和监理办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工程师运用各种监理手段和方法,依据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利,监督施工单位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管理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费用的前提,按照合同规定动作地工期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合理延期时间,以预定的目标去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只有增加了合同外的工程量、异常恶劣天气影响(通常指暴雨、地震、洪水等不可预见因素)或由业主、设计等原因影响,而这些影响又发生在网络计划的关键工序线路上而不得不增加工期时,监理工程师才可批准工程的合理延期。从组织管理上讲,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协助业主选择好施工单位,只有管理比较规范化的施工单位才是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完成的重要前提;其次,应该紧紧依靠业主,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法人、项目经理建立工程进度定期协调会议,建立健全工期保证的指挥协调体系;认真和科学地做好工程进度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工期拖延要认真科学、合理及时地作出原因分析,并向业主、施工单位及总监办及时反馈。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分: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步骤,首先,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结合工程特点,配备相应人力、设备,确定计划目标,明确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计划控制目标,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检查实际工程进度情况,并与原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两者出现偏移的原因,研究纠偏对策和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物力和调整计划进入下一个工作循环,直到工程竣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三月滚动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编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进度计划由由驻地高监签署意见批准实施并送总监办和建设单位,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计划跟踪监督和作出记录,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签发监理通知或召开各方协调会议。承包商每月25日前报工、料、机动态月报表。对于工期的延误或工期的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原因,针对施工中批准的网络计划,只有当由于非施工单位的原因而使网络图关键线路发生延误,或非关键线路的工序发生延误且延误期已超过该工序的自由时差并使关键线路发生变化后,才可给予确认工期索赔要求;因施工单位发生的一切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必须自行负责解决。二、施工进度监理的工作流程7.2.1、进度监理的主要任务(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a、一份细节和格式符合要求的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中以单位或分部工程为编制基础,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细化到分项工程(或工序)为编制基础,计划必须明确,特别是以各分项工程(或工序)为基础编制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一是整体要符合总体工程进度计划,二是要标明每个分项工程(或工序)的工程量。b、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C、一份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法编制的人工、设备、材料计划。D、一份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造价编制的资金流通估算计划。(2)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编制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3)审批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的月、周施工计划。(4)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通报业主和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施工进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对工期的要求。(5)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有责任提出终止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5.3.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认真审查总体进度计划所有单位工程排列是否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务礼仪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