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管理办法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good****022 文档编号:116525163 上传时间:2022-07-05 格式:DOCX 页数:128 大小:109.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部管理办法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8页
工程部管理办法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8页
工程部管理办法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部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84第二章 工程部管理体系84第三章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96第四章 施工技术调查制度100第五章 项目管理策划书编制制度103第六章 建立项目工程产品清单104第七章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104第八章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106第九章 施工方案管理办法112第十章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117第十一章 作业指导书编制办法124第十二章 首件验收管理办法126第十三章 关键节点验收管理办法129第十四章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135第十五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38第十六章 竣工文件编制管理142第十七章 工程量计算及收方结算管理制度144第十八章 经济活动分析制度146第十九章 科技管理制度147第二十章 专题施工技术总结编写制度148第二十一章 技术培训及交流管理制度151第二十二章 调度管理办法153第二十三章 进度管理制度158第二十四章 质量管理制度164第二十五章 标准规范195第二十六章 安全质量相关技术工作195第二十七章 物资设备相关技术管理制度198第二十八章 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建设标准199第二十九章 人才培养199第三十章 技术考核制度204第三十一章 附则206128工程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标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技术控制,精心组织施工,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环保、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管理目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标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程部管理体系第一条 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工程部计划配置人员6人,工程部长1人,技术员3人,测量主管1人,调度兼资料员1人。第二条 工程技术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公司及相关上级领导单位关于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加强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作,以便工程技术人员能更好地指导和服务现场施工,现对工程部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工程部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工作。(二)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负责对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技术交底、过程监控、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四)负责竣工资料和技术总结。(五)组织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研发新成果。负责本部门责任成本管理,组织技术攻关和其他科研活动。(六)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协作配合,协调各作业队,做好与其他各承包单位,前后专业工序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七)负责编制项目年度、季度、月度、周施工计划及月度材料计划;统计项目年度、季度、月度、周施工进度,并及时上报(八)负责对上工程量核算工作。(九)负责每月的月度及决算验工收方,每月20日牵头组织,由项目总工及项目副经理带队进行联合验收,验工收方单25日交工经部。(十)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及洽商签证工作。(十一)负责调度工作,传递有关信息,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十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施工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十三)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十四)组织对新进场作业队伍进行联合验收。(十五)负责项目测量工作。(十六)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学习与培训工作,并对相关内容定期组织考核。(十七)制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十八)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其它任务。第三条 工程部部长岗位职责(一)受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领导,公司工程部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公司颁发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规则及有关指示和决定。(二)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按照技术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工程技术管理相关的基本技术管理制度。(三)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施工调查,并提出项目的施工安排和队伍部署的建议,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四)负责设计文件与图纸的审核工作,对需要改进设计的,按规定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并建立变更设计管理台账。(五)进行管段内交接桩,补桩及中线水平的复测贯通,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性的中线水平测量,建筑物和结构物的数量、规格尺寸复核检查等,并组织竣工测量。(六)按照主管单位要求,组织编制重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并督促实施。(七)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调查报告、重点、难点工程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过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八)负责组织编制、复核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建立“三检制”并严格执行,并编制作业指导书。(九)负责编制工程部各项管理办法,并在报批后严格执行。(十)负责编制年、季、月、周施工生产计划,主要材料计划(含安全、质量措施)。(十一)掌握、检查、督促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了解现场劳动力、机具、材料等的运用情况,经常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向领导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采取的必要措施,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解决。(十二)参与工程自验初验工作,督促检查工区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资料的积累,按时提出竣工文件。(十三)参加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十四)按上级部署,积极组织实施雨季防洪等各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上级部署的抗震和抢险工作,参加安全、质量检查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和安全质量技术教育工作。(十五)负责技术创新、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四新”技术应用,积极组织实施工程创优规划,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有关原始资料和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十六)积极推行责任成本制度,并从技术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十七)负责所有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分发及测量仪器的申请、保管、标定、分发和报废等工作。(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按上级规定或指示办理委外工程协议的签定,并严格掌握进度及工程质量,做好工程量核算及验工计价工作。(十九)完成上级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其它任务。第四条 测量主管岗位职责(一)受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部长的领导,负责现场交接桩,组织测量组对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和加密测量,建立全线导线和水准控制网。熟悉掌握导线点、水准点、路线并随时进行校对,组织贯通测量和导线点、水准点复测,监督施工队保护控制桩。(二)负责测量结果的编、报和规范管理,施工过程中定期复测。(三)负责检查督促施工监测和资料整理情况。定期收集工程测量和施工监测数据,及时反馈信息以指导施工。(四)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测量。(五)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复核工作。(六)复核施工队的测量成果。协同其他专业工程师校核结构物放样,参与以上工程位置、高程、尺寸是否符合设计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七)保管好测量仪器并经常校核。督促施工队对仪器进行校核,保证使用精度。(八)整理、保管测量原始资料和成果。(九)负责日常测量工作,并填写测量日志,保证测量资料的同步。(十)负责检查各工区测量复核和测量仪器的管理及各种测量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情况。 (十一) 负责仪器自检及送检的测量管理工作。(十二)完成上级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其它任务。第五条 调度岗位职责(一)建立健全工程调度信息网络系统,确保信息网络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信息渠道畅通无阻。(二)建立健全值班、调度工作台帐,及时登录各项原始记录,收集、保存项目建设期间的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确保调度记录完整、真实、准确。 (三)及时掌握核实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自然灾害和其他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协调处置工作。(五)全面了解掌握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技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六)汇总编报各类工程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和年报表,分送领导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七)绘制重点工程的形象进度图并上墙,全面掌握重点工程的进度情况,每天18:00进行更新(经理室、总工室、工程部)。(八)建立工程施工问题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问题库解决处理情况每月25日对施工问题库进行更新,形成按时收集、汇总、上报制度。(九)负责晴雨表的每日标识。(十)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第六条 资料员岗位职责(一)在总工和工程部长的指导下做好本职工作。(二)负责项目经理部内部及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达、管理等工作,应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及时收发、认真传达、妥善管理、准确无误。(三)熟悉本工程施工工程的各种图纸、资料、设计文件。(四)负责各种施工工程图纸、规范、规则、施工记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标识、发放和保存工作。对任何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均需及时进行收发登记。(五)督促工区上报各种质量记录资料并负责收集、整理、登记、保存和移交工作。(六)对各种标准图、施工图、以及技术资料分目造册登记分发存档,要做到了如指掌、随要随拿,检查资料时1分钟内可以找到任何文件。(七)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日常资料上报、签字、盖章等。(八)负责各类台账的登记、归档,对整个项目的施工用表编号统一管理。(九)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第七条 技术主管岗位职责(一)受总工和工程部的领导,负责工地的施工技术交底,指导并督促工班执行操作规程、工艺标准,贯彻执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落实工区下达的工程创优计划。(二)根据工程需要制订合理的工艺细则、技术交底,进行可靠、经济、安全、实用的工艺设施设计,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三)领导测量员、技术员的工作,指导领工员的技术业务工作。(四)参加设计文件审查、复核有关尺寸、标高,根据实际提出改进设计的资料。参加交接桩和复测贯通测量,对主要桩橛绘制平面示意图并交测量员和领工员负责保管。(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进行班组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按时提报验工资料和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六)参与经济核算工作,签署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班组工料核算和单机核算,切实执行质量否决和成本否决。(七)认真记录工区施工日志,及时督促技术员填报各种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做出报告,通知监理工程师、专职质检人员做好检查和签证。(八)参与编制本项目的竣工文件,参加工程验交,提报工程总结资料和工法总结资料。(九)组织开展工区质量管理活动。(十)按时提报日、周、月度施工建议计划,编制劳动力、施工机具、工程材料的需求计划,深入工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和上级下达计划目标的实现。(十一)组织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组织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参与本工程的科研工作。(十二)定时收方计量。积累原始资料,提供调概索赔的依据。(十三)负责图纸工程量的计算及对上核算。(十四)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第八条 技术员岗位职责(一)受技术主管的领导,配合技术主管做好管段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人所管工程负责。(二)掌握产品标准和施工规范、验标等对工程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及其频率、方法的要求。(三)严格按施工规程进行现场管理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技术工作必须及时,不得借故拖延。(四)施工过程中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原始记录结果要严格签名,不得将数据随意告诉他人。(五)掌握施工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及维护知识,发现施工异常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需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六)根据安排深入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控制和质量检测,及时作好施工日志和有关原始资料的收集保管,并及时作好信息传递。(七)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第九条 测量员岗位职责(一)直接听从测量主管的指挥,认真履行工作安排和计划,服从具体的岗位安排,熟悉测量组和工程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二)熟悉标书文件、设计图纸及数据等工程常用资料,能绘制简单的有关样图及施工辅助图,认真填写项目测量原始资料,记录好测量内容、时间、服务工序和交底人员以备后查。(三)严格按照编制的测量、监测工作的总方案和各个分部施工的专项方案来实施测量工作内容,方案中有变更的部分必须向测量主管汇报,不得自行更改工作内容和方式。(四)在施工控制测量工作中,提前探明测量线路和各个导线点的情况,并熟悉控制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执行外业期间要求准确、快速、正确的使用各种测量仪器,并详细的记录原始测量数据。(五)在施工监测工作中,要熟悉监测点位置、监测频率,按照方案要求安装好每一个监测点,根据监测频率严格执行监测工作,认真填写监测报告和监测图。保护好监测标志,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根据情况进行增添修复。(六)做好施工中的放样工作,放样前认真查阅图纸,复核计算结果,要求掌握常用的简单坐标和标高计算,熟练运用工程计算器中的计算程序,可以在现场进行简单的放样点位置增补工作。(七)内业要求能熟悉分类整理的各种施工放样资料和存档,准确存放各种新文档、资料。能运用电脑EXCEL、WORD、CAD等常用软件进行资料编辑和施工用图绘制。(八)认真执行测量仪器使用制度,填写测量仪器台帐,定期仪器保养,防止仪器损坏,定期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自检,自检记录妥善保管。(九)与其他测量小组成员间,经常交流学习,培养工作默契,统一指挥口令,加快工作效率。(十)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第三章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第一条 审查工程设计文件是为了全面领会主要设计意图,了解建设规模、设计标准、工程特点,核对实物工作量,及早发现问题,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核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等情况,及时对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以便制定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第二条 设计文件审核由工程部归口管理,由资料员建立管理台帐。第三条 设计文件审核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参加,要做到室内审核与现场核对相结合;设计文件审核工作一般要求在接到文件315天内完成,建设单位另行要求时,按其要求办理。审核步骤按照“先整体、后局部,先总体施工方案、后具体施工方法,先专业分工、后沟通衔接”的原则进行。第四条 在图纸会审工作中,要抓住施工图的主要内容,与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及经济政策对照进行会审。会审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经济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关标准图、规范:凡设计文件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规范、标准都应全部收集,并与施工图进行对照是否配套。(二)施工的技术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当采取特殊的施工技术措施时,现有的技术力量及现场条件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要求;(三)有关特殊技术或新材料的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需要及工艺规定要求;(四)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如设备外形尺寸与基础尺寸、结构物预留孔洞及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等);(五)图纸的份数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上标注的尺寸、坐标、标高及地上地下工程和道路交汇点等有无遗漏和矛盾。(六)工程数量:对设计图全面复核,汇总后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对照。(七)平面图:各点坐标(里程)、线形要素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采用的技术标准;里程、曲线半径、曲线长度、夹直线长度、长短链、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平面图数据与交桩资料、专业图是否相符;纵断面图:设计标高、线路坡度、水位标高、与既有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建筑物纵向尺寸与其相对应的平面图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横断面图:设计标高与平、纵断面对照、断面尺寸、断面设计数量与实际断面数量是否相符。(八)地亩、拆迁图: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九)地下工程专业设计图:地质钻探资料、基础类型,结构尺寸等是否准确、合理;结构类型与地质、水文、地形条件等是否相符;位置、标高与平、纵断面图是否相符;设计参数是否齐全、合理;是否正确有效,是否漏项,是否有可能优化。第五条 收到设计文件与图纸后,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明确审核目的、方法、内容与重点、审核任务分工。(一)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全部技术人员对本专业施工图的所有细节进行审查。(二)各专业会审人员根据专业审核结果,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并由工程部部长组织各专业会审人员进行交叉复核,复核后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字确认,上报项目总工审核,加盖已审核章。(三)设计文件审核无问题时,由项目总工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加盖已审核章,上报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并由项目总工联系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及审图意见答疑,工程部部长负责编写项目内图纸会审纪要,资料员及时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设计交底、审图意见答疑、图纸会审纪要等资料应登记保存,建立管理台帐,跟踪处理结果。(四)设计文件存在问题时,图上注明存在问题情况,由项目总工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加盖已审核章,上报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并由项目总工联系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及审图意见答疑,工程部长负责编写项目内图纸会审纪要。设计院根据修改意见进行设计变更,设计院若提供新图,则原图加盖“作废”章;若设计院未提供新图,则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修改依据、修改人签名、修改时间等),加盖“订正”章以作标识。设计变更后的图纸,仍需按本章规定进行审核,尽快请设计单位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必须先批准后施工。资料员及时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设计交底、审图意见答疑,图纸会审纪要等资料整理归档。(五)做好文件标识、技术交底工作,按处理结果组织施工。未经审核或审核问题未落实的图纸,严禁据以施工。第四章 施工技术调查制度第一条 通施工技术调查可了解工程项目的全貌和技术特点,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措施,为制定前期策划方案、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及变更设计提供依据。第二条 施工技术调查由工程部归口管理,由资料员建立管理台帐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施工调查小组。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组 员:各部室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第四条 标段经理部施工调查小组主要职责:1.配合全线施工调查的组织和报告编写工作;2.组织召开专题会,制定标段经理部管段内初步调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以及调查分工工作;3.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标段施工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4.负责标段经理部施工调查报告编制,并向所在公司提交公司级项目施工调查申请;5.施工调查报告经所在公司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报子分公司工程部。第五条 施工调查工作流程(一)查阅、熟悉已掌握的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对于重点部分应进行摘录。(二)拟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调查计划及调查日期。(三)领导小组负责人按调查内容进行人员分组、职责分工。(四)各专业小组按照调查计划及责任分工进行具体实施。(五)工程部负责汇总各专业小组调查报告,提交分管领导审批,作为项目管理策划的依据。施工调查报告应在施工调查结束后2天内完成。第六条 根据工程特点、复杂程度,重点调查以下方面的内容:(一)工程概况:工程概述含工程位置及周边环境、站点概况,设计标准,合同造价,合同工期,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中标资质等。(二)自然条件:工程、水文地质,气象特征,交通运输条件,沿线水源、电源、燃料等可利用资源情况、主要物资具体情况,施工通讯等。(三)风俗民情、生活卫生及环境保护情况:风俗民情,生活、卫生,地方政策等。(四)征地拆迁情况:站点相关征地拆迁情况。(五)工程主要特点、重点及难点:地质特点,环境特点,工程自身特点,施工组织特点,交通疏解及保证行车安全,工程重、难点及对策。(六)主要工程数量,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队伍部署等。(七)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八)工期计划及控制工期项目:总体工期目标,阶段性工期计划。(九)临时工程设置方案及建设标准。第七条 调查报告编制流程(一)各专业调查小组完成施工现场调查后,进行认真研讨,提出初步策划方案。(二)各专业调查小组形成调查报告及初步策划方案含工程概况(线路经由、自然特征、主要技术条件、工程数量、工程特点、重难点工程和施工条件等)。施工组织意见(任务划分并劳动部署,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技术保证、措施、劳力、机械设备的位置,主要材料的数量及供应方式,大小临设施的安排及征(租)用土地的意见等)。对编制施工概算和报价的意见。由工程部汇总后提交分管领导。(三)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项目管理决策会议,对施工调查及初步策划方案进行讨论,确定项目主要实施方案,必要时做进一步现场调查,可召开多次会议,直至形成施工调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作为管理交底、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第五章 项目管理策划书编制制度第八条 项目策划的目的是规范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的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控制范围,在投标阶段和开工前,须针对每个项目的实施进行策划。从而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第九条 施工调查报告审批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业务部门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第十条 项目管理策划书的主要内容项目管理策划书根据施工调查报告进行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项目管理模式,经理部机构设置方案,项目主要管理目标,产品清单,管理责任矩阵,现金流分析及资金计划,责任成本预算,机构和部门责任书,经理部一般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施工组织部署,主要施工方案,内部资源配置方案,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场方案和物资材料采购方案,分包方案,项目变更、索赔方案,风险预控方案,企业形象宣传、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技术及工艺创新方案,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等。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策划书编制、审批管理经批准后的项目管理策划书应报送至机关相关部门、发放项目各主要管理岗位(部门),作为开展项目后续各项管理工作的依据。第六章 建立项目工程产品清单由工程部部长组织各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图、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测数据等,根据项目管理能力将整个项目分解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建立各自工程产品清单。工程部部长汇总复核形成工程产品清单(汇总表),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提出相应意见,反馈至工程部部长修订,形成工程产品清单(初稿),由项目经理审批,形成工程产品清单(报批稿)。第七章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第一条 在掌握设计意图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场的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本着优化设计,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施工进度的原则进行设计变更,必须坚持“先论证,后变更;先批准,后施工”的原则。第二条 变更设计管理由工程部归口管理,资料员负责建立管理台帐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第三条 变更设计工作内容:(一)项目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会审结果,结合本单位及兄弟单位以往施工经验,提出项目整体变更设计计划,并下达至现场作业队,现场技术员、生产经理。(二)施工生产中,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关注施工状态,结合图纸,本着经济、适用、合理的原则,提出变更设计建议书、形成变更设计资料,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变更设计完成后,及时收集变更设计资料,交由资料员组卷存档。(四)工区技术负责人负责牵头各工区的现场洽商签证工作,当遇到设计工程量以外增加部分需变更签证时,首先以签证速报形式上报至工程部登记台账,然后在现场立即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认,签认完毕后报工程部统一变更签证。第四条 相关要求:(一)变更设计资料应包括拟设计变更项目的原因或理由、设计变更初步方案、有关检算资料、工程量增减及预算、相关设计变更报表等。(二)经理部应安排专人管理设计变更资料,建立设计变更动态管理台帐,作为编制竣工文件和变更索赔的依据。已批复的变更设计应及时分发至相关部门,逐级做好技术交底。(三)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文件,如需要变更原设计,必须按建设单位的规定履行程序,按批复的变更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据以施工。第八章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按照施工规律,对工、料、机和资金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施工部署、进度、施工方法等进行科学安排,预测性地提出组织、管理、技术、经济措施,在保证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的前提下,实现均衡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实施阶段最重要的技术经济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开展正常施工的基本依据,也是编制施工预算及实施项目成本管理的主要依据。第二条 归口管理部门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部归口管理,由资料员建立管理台帐。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二级。一级:标段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二级:单位(子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第四条 项目经理与总工程师负责一级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审批,对二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实施等全过程管理负主体责任,工程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编制工作。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正式编写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工程部、安全质量部、物资机械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召开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研讨会议,以确定总体思路,论证经济合理性,确定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主要施工方案、各项资源配置等重大施工组织事项,对具体编写任务进行明确分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研讨会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工程部部长负责编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报批的附件。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是编制项目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第一责任者,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一)一、二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完成一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在相应单位(子单位)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完成二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一、二级施工组织设计由标段项目经理主持编制并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进行会审。(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关键性设计参数、结构尺寸等(长度、断面尺寸、设计坡度、夹角、结构物相互位置关系、埋深、数量、类别等)并在图示中准确、清楚标示。第七条 文整基本要求(一)文字、图表采用0ffice2003、AutoCAD 2004及以上版本软件编制或绘制。(二)以封面、目录、正文、附图(表)、封底的顺序,按A4幅面装订成册,要求整齐、清晰、美观。(三)当业主、监理有特殊要求时,从其规定办理。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一)编制依据(合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调查资料、现行定额资料、企业综合实力)、编制范围及设计概况;(二)工程概况:工程概述、工程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数量(包括主要工程数量表)、工程特点、控制和重难点工程的分析与对策、其他有关情况。(三)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特征,包括自然特征、交通运输情况,沿线水源、电源、燃料等可利用情况,当地建筑材料的分布情况,其它有关情况等;(四)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包括总体管理目标,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队伍部署和施工任务划分,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阶段施工安排,施工准备、征地拆迁及施工协调方案,主要进度指标及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的接口及配合,关键线路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等图表;(五)施工准备:临时工程、材料供应、工程试验(试验、检测仪器配置表)、施工测量、征地拆迁、设计交底。(六)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安排:合同工期、施工进度安排、劳动力、材料、机械配置计划。(七)施工方案,包括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装备、制定施工顺序和作业组织方式,按各专业工程的施工顺序分别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特殊过程的界定和管理措施;(八)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含高风险工程)的施工方案;(九)主要技术措施:主要质量措施、主要安全措施、季节性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十)应急预案应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十一)附图:包括驻地及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按工序安排的施工进度图,辅助设施布置图,非通用的特殊物件大样图,纵剖面示意图;(十二)计划表:在年、季、月不同期间内的计划完成工程数量表,机械设备,物资材料计划用量表,劳力分布表,成品、半成品用量计划表等。第九条 评审要求(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各级评审采用专题会议方式进行,并编写会议纪要,经理部内部评审会议纪要由工程部部长负责编制。(二)对于各级审核意见,标段项目经理部在修改时应指出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应的章节、页码位置。(三)评审会议纪要、审查意见作为施工组织设计报批的附件。第十条 评审内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时,应重点审查以下方面内容:(一)施工总体部署、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二)施工技术方案的可实施性;(三)质量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四)资源配置与进度计划的协调性;(五)安全管理措施与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六)环境保护措施的可实施性;(七)应急措施的可实施性。第十一条 审批程序(一)一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由标段项目经理组织召开自评会,项目总工根据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修改完善;上报子分公司,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评审,项目经理部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子分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最终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上报所在集团公司审批。项目总工负责根据上级审查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修改完善,最终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二)一、二级施工组织设计在内部审批程序完成后,由标段项目经理部报送监理、业主批准实施。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含评审、审批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报子分公司工程部备案。第十二条 一级施工组织设计由标段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交底会,项目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主要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交底会议,由编制人员向参与实施的管理人员进行讲解、交底。施组交底应留存完整的书面交底记录;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第十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条件变化,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按照原程序重新报批、交底。作废版本由标段项目经理部负责收回,并作出“作废”标识。(一)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三)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四)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五)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第十五条 检查方式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检查表,并于次月1日前报子分公司工程部。第十六条 检查内容(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执行情况。(三)资源配置执行情况。(四)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目标、措施执行情况。(五)其它与施组边界条件不符的情况及处置情况。第十七条 检查情况处理项目经理部根据检查结果,对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行为根据相符程度,组织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改进情况,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第九章 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工程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施工图纸、规范和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质量标准和安全环境要求,编写各类施工方案。第二条 施工方案由工程部归口管理,资料员建立并按月更新施工方案管理台帐。第三条 施工方案分为四类:A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B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C类:一般性专项施工方案;D类: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等全过程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组织A类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负责A类、B类施工方案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送子分公司工程部备案。第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研讨会,项目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主要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以确定总体思路,论证经济合理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研讨会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工程部部长负责编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报批的附件。第六条 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方案比选,保证方案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要特别重视结构检算、工序能力计算等。第七条 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部负责具体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二)工程概况:工程简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准备情况等;(三)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要求等;(四)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五)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辨识、危险因素评估等;(六)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安全应急措施等;(七)安全检查和验收:检查方法、内容、程序验收等;(八)安全验算及相关图纸;(九)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第八条 文整基本要求(一)文字、图表采用0ffice2003、AutoCAD 2004及以上版本软件编制或绘制。 (二)以封面、目录、正文、附图(表)、封底的顺序,按A4幅面装订成册,要求整齐、清晰、美观。(三)当业主、监理有特殊要求时,从其规定办理。第九条 评审要求(一)施工方案的评审采用专题会议方式进行,并形成施工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工程部部长负责编制评审会议纪要。(二)对于各级审核意见,项目经理部在修改时应指出施工方案中对应的章节、页码位置。(三)施工方案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意见作为施工方案报批的附件。第十条 方案论证及审批流程(一)A类:方案编制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自评会上报所在集团公司审批组织外部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含评审、审批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报子分公司工程部备案。(二)B类:方案编制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自评会上报所在子分公司审批业主要求的危险性较大方案组织专家评审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含评审、审批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报子分公司部备案。(三)C类、D类:方案编制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自评会监理单位审核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项施工方案交底会,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第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第十三条 施工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条件变化,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按照原程序重新论证、报批、交底。作废版本由标段项目经理部负责收回,并作出“作废”标识。(一)工期发生重大调整;(二)发生较大的设计变更;(三)周边环境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检查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形成记录。第十五条 检查内容(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内容是否完整,设计计算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等相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按要求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是否组织了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三)实施前是否进行了详细的交底,相关参与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人员是否了解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及安全技术措施。(四)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场发生变化时,是否按规定程序变更方案。(五)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是否落实。第十六条 检查情况处理项目经理部根据检查结果,对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的行为根据相符程度,组织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改进情况,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第十章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第一条 施工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组织实施的必要手段和必需环节。规范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交底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所制订的施工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使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掌握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工期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施工有据。第二条 技术交底由工程部归口管理,资料员建立并及时更新技术交底管理台帐。第三条 施工技术交底分为三级。(一)一级施工技术交底在开工前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和主持,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为主要内容,以子分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要对象的总体技术交底。(二)二级施工技术交底 为完成某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和主持,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为主要内容,以标段主要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全面技术交底。(三)三级施工技术交底为完成某个施工工序或特种作业,在施工前由工区技术负责人组织和主持的,以某个工序或作业工艺方法、流程、标准和要求为主要内容,以该工序作业层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具体技术交底。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职责及分工(一)项目经理对本标段的施工技术交底全面负责,负责二级施工技术交底书的审核并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二)总工程师为本标段施工技术交底管理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二级施工技术交底书的编制、交底和施工过程执行情况检查;负责三级施工技术交底书的审核。(三)所有班子成员、部门(工程、安质、物机、工经、财务、试验室、办公室等)和工区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二级和相关的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四)主管安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审核安全专项技术交底,参与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措施审核并监督实施,主管设备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审核设备使用及维护专项技术交底,参与施工技术交底设备使用交底的审核并监督实施。(五)工程部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归档和台账更新,工程部长负责三级施工技术交底书编制、交底和施工过程执行情况检查。测量主管负责测量放样技术交底书编制、交底和施工过程执行情况检查,测量组在技术交底后进行施工放样。(六)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系统技术交底的编制或审核。(七)工区负责人、协作队伍负责人、作业班组长负责召集本工区、本队或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参加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并按交底方案、措施组织施工。第五条 交底书主要内容(一)二级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组织安排、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作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包括设备加工图和拼装图、模板制作设计图、钢筋配筋图、基坑开挖图、工程结构尺寸大样图等;试验参数及配合比;测量放样桩点、测量控制网、监控量测等;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成品保护方法及措施;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等。(二)三级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第六条 施工技术交底前应单独编制交底书,交底书必须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行业操作规程和公司规章制度等为依据,抓住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力求通俗易懂,直观明了。(一)交底书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提炼和浓缩而不是简单重复,要突出重点,抓住主题,多采用简明、直观、易懂的图表及图示方式,切忌照抄、硬搬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交底书编制人必须充分熟读和完全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根据不同的交底对象和工程特点编制交底书。(二)交底书编制前,编制人应熟悉设计图纸、有关的规范规程及技术安全标准等,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不加标注、审核、分解而简单地复印下发。应对原图和资料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第七条 技术交底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注重实效。第八条 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应进行工艺设计,工艺设计时应组织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参与论证。第九条 技术交底过程中,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特殊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关键技术编制作业指导书。第十条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的格式应符合业主要求。第十一条 二级施工技术交底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前7天内进行;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3天内进行。第十二条 不同层级技术交底应在开工前分别组织进行。相同施工工艺方法的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和同一班组(作业队)同时承担多个分项或工序的,其交底可以同时组织。第十三条 安全技术交底属于工序交底,在工序开始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履行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第十四条 施工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和讲解的形式交底到施工班组,以讲解、示范或者样板引路的方式交底到全体施工管理及作业工人,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名确认,严禁代签。(一)工序交底应交到所有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手中,对于涉及试验相关的内容还应交到试验人员。交底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于不利于现场操作的内容或出现重大的施工条件变化时及时进行修正与改进,作为技术交底的补充文件。(二)安全质量专项技术交底必须交到参与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手中,交底的内容应是分年、季、月编制的有针对性安全质量措施或专项的安全质量措施。(三)技术交底要严格编制、复核、批准程序,严格交底签字手续,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对复核无误的交底,复核人需签字确认,严禁代签。确保交底质量和可追溯性。技术负责人对技术交底的正确性、手续合规性负责。需要更改时,按照原审批程序执行。第十五条 施工技术交底书面资料至少一式三份,分别由工程部、施工班组、现场技术负责人保存,工程部资料员建立技术交底管理台帐,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归档记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应作为竣工资料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归档。第十六条 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技术交底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对现场施工出现与技术交底有偏差时,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留存验证记录。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应重新编制交底书按原程序进行审核、交底:(一)施工图纸发生变更或施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二)交底后因其它原因造成施工工艺方法或工序、作业方法改变;(三)施工作业队伍或班级更换;(四)相应工序因故停工一个月及以上重新复工的。第十一章 作业指导书编制办法 第一条 作业指导书是针对完成某一项质量活动,对产品实现过程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控制,使之达到规定要求而编制的作业文件。尤其在工程项目上产生新技术或新工艺时,使之统一施工技术要求,统一施工过程,统一施工工艺来保证新产品的实现。编制作业指导书的原则它既是对工作操作人员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作出规定的执行文件,也是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工作操作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检查依据。第二条 作业指导书由工程部归口管理,资料员建立并及时更新作业指导书管理台帐。第三条 各项作业指导书由技术主管编制,由工程部部长复核,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形成交底。 第四条 作业指导书由工程部结合施工图纸、规范和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质量标准和安全环境要求以及现场采集数据进行编写。编制内容如下: (一)作业指导书引用的施工规范、施工图纸,采用的施工方法,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各个工序的施工内容及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方法、手段、机具配套组合情况以及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等。 (二)工程部负责根据会审意见对作业指导书进行最后定稿,完成审批流程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和施工作业队。第五条 作业指导书的格式应符合业主要求。第六条 作业指导书应在工序正式开工前7天内进行。在工序开始前对有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履行作业指导书职责。第七条 作业指导书应以书面和讲解的形式交底到施工班组,以讲解、示范或者样板引路的方式交底到全体施工管理及作业工人,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名确认,严禁代签。第八条 作业指导书书面资料至少一式三份,分别由工程部、施工班组、现场技术负责人保存,工程部资料员建立作业指导书管理台帐,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归档记录。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应重新编制作业指导书,按原程序进行审核、交底:(一)施工图纸发生变更或施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二)交底后因其它原因造成施工工艺方法或工序、作业方法改变;(三)施工作业队伍或班级更换;(四)相应工序因故停工一个月及以上重新复工的。第十二章 首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首件验收制度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首件样本的标准在分项工程每一个检验批的施工过程中得以推广,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实现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标准化,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第二条 首件验收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资料员建立并及时更新首件验收管理台帐、资料。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第四条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结构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第五条 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实体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二)资料检查。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测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第六条 首件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严格控制:(一)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分类 > 期刊论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