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燃气公司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汇编.docx

上传人:good****022 文档编号:116524719 上传时间:2022-07-05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5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型燃气公司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大型燃气公司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大型燃气公司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型燃气公司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不断强化安全机制和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生产安全检查的任务与要求1.1生产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行为;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做好防范于未然。1.2安全检查要以自查、互查、对口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由公司领导负责人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组织,自上而下的进行全面检查,并努力使安全检查成为施工的自觉行动。1.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任务、要求。要全面检查重点突出,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和整改建议。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四大类,其具体内容如下:2.1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分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部门、基层、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为中心的“五查”活动。2.2专业检查: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专业检查,每年至少进行四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场站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水、放爆、防尘、防毒等设施进行专业检查。2.3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部门根据气候特点,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尘、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2.4日常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制度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进行安全性检查。编制安全检查表,并如实填写检查情况。3、整改3.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3.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下发事故隐患通知单,凡接到通知单的部门,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即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和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站,站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公司)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整改单位填写整改情况报告一式叁份。3.3凡隐患发生单位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隐患报告书上报公司,公司无力解决的,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上级部门报告。3.4物资备件一时难以解决的或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应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书中,并书面通知公司安全、消防部门。3.5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和隐患情况将纳入公司评比范围,凡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或不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为认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先教育后上岗”的原则制定本制度。安全教育分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新进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内部工种变换(调岗)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四新(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教育和经常性教育。1、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公司领导的安全教育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行政人事部和具体部门组织进行,其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明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危害性,如何搞好安全管理工作。2、新进职工“三级” 安全教育新入司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校毕业的见习生和培训实施生等),要经过公司、部门、场站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岗位。2.1一级(公司)安全教育一级安全教育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安全、消防和技术部门参与,期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等;天然气的基本知识;本企业的概况;行业特点及工艺流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行业典型事故案例。2.2二级(部门)安全教育二级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简要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主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2.3三级(场站、班组)安全教育场站、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所在场站、班组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包括:本岗位生产特点;工艺流程;生产任务和岗位责任制;本岗位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的性能和安全技术规程;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事故的剖析和教训。2.4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应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其进行技术及操作技能的教育。2.5新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经本人签字和教育负责人签字后,存入本人安全档案。3、四新(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教育凡属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使用或投产前,技术部门必须首先拟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组织,每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4.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4.2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4.3检查、研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防范措施。4.4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个人安全,保障公司建设生产和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凡属公司的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1.3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4消防安全由公司总经理领导,安全部门实施监督。1.5公司所有员工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和扑救火灾。2、消防管理2.1公司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各场站,在公司经理的统一领导、部署下,负责本单位内的安全消防工作,主要职责是:2.1.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研究、部署、检查本单位内的安全消防工作。2.1.2建立并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灭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2.1.3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查处火灾事故。2.2在火灾易发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各部门领导要组织力量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工作。2.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责任是:2.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2.3.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好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消防工作。2.3.3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2.3.4火灾事故发生时,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2.4定期对消防专干(兼干)、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理论与实践的培训和考核。2.5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3、火灾预防3.1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消防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区域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3.2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制定动火方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监护措施。(动火作业规定参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3.3各种电器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4禁止在燃气管道安全范围内随意开挖,堆放爆炸危险物品。使用管道燃气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道和设施。3.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实行安全消防许可证制度。3.6公司办公大楼、门站、调压站、储存站等工作场所应加强电源、火灾的管理。应设置符合标准的火灾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灭火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保卫、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巡视和检查。3.7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3.8消防栓、消防水池及其他固定消防设施的拆除、移动、检修,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由保卫、安全专职人员监督实施。4、灭火救险4.1消防干事和部门安全人员要熟悉消防责任区,制定灭火计划,实施灭火作战演习。4.2任何人员发现火情,都应迅速、准确的向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同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4.3任何部门和个人应优先无偿为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为扑救火灾提供可能提供的物质条件。4.4公司员工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动,协同灭火救灾。4.5在紧急状态下,火场指挥有权采取下列处置措施:4.5.1拆除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4.5.2切断电力,燃气输油送管线。4.5.3调动交通运输、供气、供水等部门的力量。4.5.4划定警戒范围,命令人员转移。4.5.5为灭火救灾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5、消防监督5.1公司领导、专职消防安全人员依据本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和个人贯彻落实情况,纠正和查处消防违章行为。5.2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应当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对隐患部门或个人发出隐患整改书限期整改。有关部门或个人应将整改情况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整改复查。5.3监督部门发现随时可能发生危险时,有权责令有关部门或个人立即改正或停产停业,停产停业可能对部门或个人造成经济生活影响的报请公司领导后进行处理。5.4监督部门应当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督促有关部门或个人建设,改善、维修消防设施。5.5依照规定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要严格管理和控制。5.6火灾扑灭后,安全部门调查、分析火灾原因,可以封闭现场,可以对有关的场所设备进行勘察,对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5.7未经领导和消防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清理火灾现场和移动现场物品。5.8监督部门接到部门和个人对违章消防安全行为的投诉后,应当即时处理,并在二十日内将结果告知投诉人。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国家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据防火灭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2、消防器材是指用于预防和扑救火灾事故的专用工具和设施,它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亭及各种消防标志。3、公司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购置、维修工作由公司安全运行管理部门负责,提出计划、落实费用、统一安排购置维修。4、公司各单位要负责所辖范围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并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维护档案,对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配备型号、数量、维修时间等必须登记清楚。5、公司各单位要做到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保养,避免日晒雨淋,保持清洁无锈,灵敏有效,并把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到维修时间及时上报安全运行管理部门。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改变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并对私自挪用中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按价赔偿。7、各单位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消防器材的丢失和损坏的,由各单位负责限期补配,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事故管理与报告制度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规定,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总结教训、研究事故的发生规律,以保证安全生产、安全供气,特制定本制度。1、事故分类1.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运行过程中,由于工艺参数指标不合理引起的事故。1.2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仪器仪表调和及工具的非正常损坏或故障。1.3操作事故:指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违反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事故。1.4质量事故:指由于工程质量未符合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而引起的事故。1.5火灾、爆炸事故:指由于火灾或爆炸引起的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1.6停气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供气中断的事故。1.7伤亡事故: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1.8中毒事故:由于受到有毒气体的伤害而发生的中毒事故。1.9破坏事故:指人为蓄意制造的事故。1.10施工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人员违章而造成的事故。1.11车辆交通事故: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1.12自然事故:指受不可抵抗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而发生的事故。1.13未遂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补救或侥幸未造成损失的事故。2、事故原因2.1主观原因:指由于生产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错误操作,违章违纪、擅离职守、错误指挥及设备检修质量、工程验收质量、指挥、沟通、协调不畅等原因致使公司可直接控制的环节发生问题,造成事故。2.2客观原因:指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非我公司直接控制指挥的环节及未被认识的无法控制因素等。3、事故标准3.1事故分为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事故:3.1.1因输气管道或输配设备漏气,造成爆炸后果严重,引起居民伤残、死亡。3.1.2因事故造成高中压供气中断4小时以上。3.1.3锅炉和压力容器爆炸。3.1.4高中压管道断裂。3.1.5设备严重损坏,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3.2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般事故:3.2.1管道泄漏引起居民轻度受伤、火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3.2.2因设备事故造成低压供气中断4小时3.2.3低压输气管道断裂。3.2.4设备严重损坏,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内。4、事故报告程序4.1发生事故后,不分性质与类别,各部门与班组、事故现场者应立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以最快速度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视需要通知急救、消防部门前来抢救。4.2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经理并通知生产、安全、技术、消防、设备等有关部门,事故现场应予以保留,待有关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并做出详细记录后,才能改变现场(因事故处理需要除外)。4.3发生事故在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时限为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4.4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报告书,在事故后五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劳动、公安、工会等上级部门调查。4.5轻微事故的报告由班组上报本单位处理,报安全部备案。4.6外单位售货人员在本企业劳动、学习、培训时发生的伤亡事故,由用人部门进行统计上报。4.7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于医疗部门责任,伤情加重者,按原伤害情况上报。5、事故责任划分5.1公司安全管理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延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支持和不研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5.2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负责,管理部门已制定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5.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或运行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5.4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5.5持危险作业许可证者违章发生事故 ,由违章者负责;无危险作业许可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5.6在施工、运行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服从组织管理,未按有关要求、规定或错误行为导致事故,由肇事者负责。5.7因管理不善,造成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6、事故的管理6.1人身伤亡事故由安全、人事部管理。6.2设备、工艺事故由安全、技术、设备部管理。6.3火灾、爆炸事故由安全、后勤部管理。6.4操作事故和停气事故由安全部、生产运行调度室管理。6.5车辆交通事故由车辆管理部门管理。7、事故的调查与处理7.1所有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7.2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基层协助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7.3对重大事故,企业或企业主管领导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7.4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理。7.5对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由司法部门惩处。7.6对事故责任的处分,可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经济处罚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7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7.8各单位都应对一切事故进行登记,做的好的单位要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1.1为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安全运行管理部各站内部沟通和协调。1.2提高各项工作效益,跟进各站工作进度。1.3为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方案,开发性工作方案,协调站区人员和设备合理调配,特制订本制度。2、会议安排2.1安全运行管理部各站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2.2母站安排每周一早9:30分召开,门站安排每周二早8:40分召开,子站安排每周三早8:40分召开。2.3会议由各站站长负责主持,安全运行管理部长对每次会议进行点评。2.4参会人员:各站所有人员。3、会议内容3.1站上不同岗位各自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汇报下周工作安排。3.2站上对涉及需要部门配合、支持、协调的工作在例会上上报。3.3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思广益,开展讨论,并跟踪改进,寻求及时解决方法。3.4跟踪改进日常管理工作的不足之处。4、会议要求4.1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开会期间调到无声,严禁吸烟和交头接耳。4.2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不参加按旷工处理。4.3会议以解决问题为原则,要求简短扼要,求真务实。交接班制度1、为保证更好的服务用户,运行部三个站工作为24小时工作,实行交接班制度。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3、交接双方在交接班时应共同抄录流量计读数,确认无误。4、门站、母站夜班工作人员负责与上游公司进行气量结算工作,结算时应认真核对数据,确认结算量在合理输差范围内方可签字盖章,如超出范围应及时报告站长,由站长进行气量认结工作。5、交班方应向接班方说明机组设备有无异常,接班方应对机组设备检查后方可接班。6、交班时,必须保持本岗位各设备,物品完好,工具齐全,卫生清洁,报表填写准确,清楚。7、交、接班人员必须按巡查线路进行检查,当面交接清楚。8、有下列情况不能接班:生产与安全情况不明确,报表数据填写不准确不接班。设备情况不清楚、卫生差不接班。工具不全、消防器材、钱款数目不对、不清除不接班。设备没有按时维护保养不接班。交接班记录填写不清除不接班。夜间防范制度1、为加强夜间安全,除岗位值班人员外,夜间值班领导和保卫人员负责站区的安全工作。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夜间进入站区车辆及人员携带火种,杜绝火灾隐患。3、对进站闲杂人员劝其离开,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4、保管好站内物品及财产,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抢意识,接班时检查各重点部位及门窗是否关闭。5、观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遇有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6、夜班人员在执行各种制度的前提下同时执行本制度。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作用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工程师和安全运行管理部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3.1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工作由公司电工全面负责,各部门配合。3.2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部门投入运行。 3.3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低压配电装置、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4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站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电工负责。 3.4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入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入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入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定期检查,及时添加。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按易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使设备尽快运行。 8、工作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站,该站负责人应到安全运行管理部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安全运行管理部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4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5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 9.6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防火防爆十大禁令1、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2、严禁不办理用火手续,在站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3、严禁在站内加气区域使用移动通讯工具。4、严禁穿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站内加气区工作。5、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站内加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区。6、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7、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8、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天然气油水混合物。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和器材。10、严禁损坏生产区内的防爆设施及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人员进站须知1、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室、工艺区,严禁携带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2、非站上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站内。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站,必须办理进站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3、工作人员上岗前和上班期间严禁饮酒,不准穿拖鞋、带有钉子的鞋上岗,必须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严格按规程操作。4、站内严禁用汽油、溶剂等易挥发油品洗刷零件、地面、设备,使用上述油品时必须在批准的指定地点。5、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6、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准乱动仪表、阀门和机电设备。7、站内人员严禁在站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车辆进站须知1、凡进站站区车辆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2、进入站内的车辆停稳后必须熄火。3、严禁在站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4、严禁敲击加气设备或铁器。5、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6、出现故障的车辆必须及时推离危险区域,以免影响站区安全。7、司乘人员严禁在站内吸烟、携带危险物品或使用手提电话。8、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动用站区设备。9、严禁在作业现场穿、拖、拍打化纤服装。10、在站区范围内,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娱乐时尚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