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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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二)机电运输室目录1.机电设备管理制度-5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制度-73.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94.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15.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136.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77.矿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198.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209.煤安标志管理制度-2210.机电技术管理制度-2711.机电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制度-3012.机电运输安全活动及事故追查分析制度-3313.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维修保养制度(含地面起吊等)-3614.机电例会制度-3915.机电运输误产考核办法-4016.无计划停电停风考核制度-4117.设备事故管理制度-4518.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719.机电固定设备检测检验管理制度-5220.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5721.设备包机管理制度-5822.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923.设备定期润滑制度-6024.油脂管理度-6525.配件管理制度-6626.职工培训制度-6827.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6928.档案室资料管理规定-7029.井下电气安全和三大保护管理制度-7230.接地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制度-7831.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7932.过流短路保护的校验和管理制度-8033.杂散电流管理制度-8134.电气试验制度-8235用电管理办法-8436.防爆检查制度-8637.小型电器管理制度-8738.电缆管理制度-8839.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安装、验收制度-9140.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95 41.采掘移动机电设备管理办法-9842.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043.井下电气设备定期实验制度-10244.机电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10445.斜巷提升管理制度(含无级绳绞车等) -10546.绞车定期检查制度(含无级绳绞车等) -10847.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11148.主井绞车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1449.胶带输送机管理办法-11550.胶带输送机维修保养制度-11751.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1852.主扇风机管理办法-12053.主扇风机巡回检查制度-12254.主扇风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2355.空压机巡回检查制度-12456.空压机房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2557.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12658.主排水泵定期检修制度-12759.水泵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2860.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13061.矿灯损坏赔偿规定-13162.电机车管理办法-13263.电机车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4163.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制度-14864.电运输室管理职责及分工-15765、设备消防管理制度-16366、瓦斯泵巡回检查制度-16367.设备密封管理制度-16468.机电运输设备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6769. 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174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各区队设备的建帐管理、现场管理、调剂管理以及维护保养等基本要求。本制度适用于1890煤矿所属各区队部门。2.管理职责2.1机电运输室负责设备的调剂管理和监督管理。2.2各区队负责设备的建账、使用、保养工作。3.管理要求:3.1各单位应将所管辖的设备(不论在用、闲置、待修、备用)建立固定资产分布图和台帐,并及时修订完善,并在设备机身上粘贴统一制作的固定资产身份证 (由大部件构成的固定资产,应在每个部件都粘贴身份证),做到帐、卡、物相符。3.2各单位之间设备的内部调剂可以内部协商,但事后需到机电运输室办理登记备案。如需调拨,应到机电运输室办理调拨手续。3.3租、借到其它矿井的设备、材料,需由机电副矿长及以上领导审批同意,再到机电运输室登记备案,办理租借手续,然后拉运设备。3.4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定一定数量的机电管理人员,认真开展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编制物资申报计划和设备年度定修计划。3.5按检修计划检修设备,设备检修完成后由矿井机电运输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评级,评定出优良、合格、不合格。3.6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1890煤矿机旁备件管理办法,由各机电管理人员负责建立机旁备件的管理台帐、现场存储管理、数据统计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3.7各单位机电技术员每月15日-20日对各所管辖的机旁备件进行清理盘点,统计消耗量,并及时申报补充。每月20日前将盘点结果报机电运输室,机电运输室组织抽查盘点情况和机旁配件的储存情况。3.8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按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做相关的电气试验;使用过程中按使用说明书上维修、保养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3.9所有新到矿的各类设备,在设备入井前,都需要先在机身上张贴编码。特别是潜水泵从使用到检修台台都要建立详细的台帐,潜水泵代码为矿井名称前两位加顺序号(如18)。每台潜水泵从使用到维修都要建立详细的台帐,做到一台一帐,账务相符。3.10各单位每季度向机电运输室上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台帐。3.11机电运输室每月随机对矿井设备、机旁配件点检定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要求去做的进行考核。3.12送往机修中心及其他地点维修的固定资产及大型配件都要先焊编码,并建立完善的维修、使用、返修台帐。3.13对外维修回矿的设备都要在地面进行不低于2小时的试运转,试运行正常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3.14不能入库的设备及大型部件必须露天存放时,必须垫高防积水,覆盖蓬布防风吹、日晒、水淋。3.15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大中型设备进行贴身份证工作。身份证暂时采用打印后过塑,用胶粘贴到设备外壳上醒目的、便于查看的位置。3.16各单位每季度对所属机电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摸底,建立详细台帐,并发布在矿井网站上。3.17未规定代码的设备暂不粘贴身份证,只建立详细的台帐。3.18更换下来淘汰的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设备和各类潜水泵,及时向机电运输室申请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由机电运输室统一管理、指定存放地点,防止丢失。3.19抗灾抢险物资设备应有相应的贮量,集中存放在库房内指定地点,并建立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发放需经矿级领导批准后发放。3.20 制度的解释权归1890煤矿机电运输室。4.考核4.1机电运输室每月对各单位设备台账、身份证进行抽查,如有帐物不符,予以纠正并考核100300元。4.2机电运输室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设备点检定修检查,对点检定修较差的单位处罚200500元。4.3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考核由各单位分解。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原则和程序,检查与考核等。本制度适用于全矿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2.内容及要求2.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2.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井机电主管及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2.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及设计方案写措施,经各相关部门会审后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2.4.机电运输室应组织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2.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运输室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2.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一般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2.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2.8.验收合格后,由机电运输室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安装单位和接收单位办理设备移交手续。3.考核3.1新安装新设备必须在安装完成的当日内编写出操作规程,否则考核500元。3.2新安装设备在安装前一周编写出设计及措施,否则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3.3新安装设备或大修设备一次没执行验收、移交考核300元/次。附件:设备安装验收单、移交验收单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闲置、封存、报废的原则和程序,检查与考核等。本制度适用于1890煤矿设备闲置、封存、报废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3.内容和要求3.1根据1890煤矿相关规定,除了在用、备用、维修、改装、特种设备,抢险救灾所必须的设备以外,其它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或所购进企业二年以上不能投产的设备称为闲置设备。3.1.1机电运输室会同有关单位提出设备闲置明细,报主管领导批准。然后由机电运输室提出设备闲置明细申请报1890煤矿设备工程部审核、批准。3.1.2机电运输室建立闲置设备台账,并及时积极地做好闲置设备的调剂处理工作。3.1.3原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上悬挂闲置牌。3.2设备封存3.2.1对暂不需用或需要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3.2.2设备封存由使用单位提出封存申请,报机电运输室、材料办审查,经机电运输室主管批准,可正式办理封存手续。3.2.3使用单位现场封存设备,做好停用记录,挂封存牌。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切断电源,定期保养,严禁拆套,防止丢失损坏。3.2.4封存设备可以不提折旧。3.2.5现场封存的设备需要启封时,使用单位应持原封存申请,经机电运输室主管批准,到材料办办理启封手续,再会同机电运输室检查启封。封存一年以上的设备,机电运输室报矿领导批准后,按闲置设备处理。3.3设备报废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a.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b.通过修理,虽已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的80,不如更新经济的;c.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d.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e.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f.设备报废,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电运输室鉴定后,由机电运输室做出报废申请书,由矿领导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然后销账。g.待报废的设备在批准报废前,应坚持正常维修,保证生产,但不再进行大修。3.4报废设备处理3.4.1使用单位对报废设备需要留用的,必须向机电运输室提出报废留用申请,由机电运输室做出报废留用申请书,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建立设备报废留用台帐。3.4.2矿井内部同级单位对报废设备有留用需要的,需办理“设备调拨单”报机电运输室审批后方可办理调拨手续。4.考核4.1按规定设备封存、启封,使用单位没有提出申请或相关单位没有办理手续,考核200元/次。4.2按相关要求及矿井相关领导安排闲置、报废、封存设备没有按要求执行,考核200元/次4.3乱拆卸设备件,发现一次考核500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矿井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井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3.管理要求3.1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 、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设备检验总结报告;附属设备明细表;重大缺陷记录;安装试车记录;设备检修记录;主要配件更换记录;设备运转时间累计;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润滑说明表;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3.2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使用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3.3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3.4设备迁移,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3.5技术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4.考核4.1没有建立设备档案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档案建立不全或技术参数缺失,考核200元/次、4.2设备检修后没有完整的交工资料,考核200元/次。4.3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没有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考核200元/次4.4技术档案没有设专人统一管理,考核200元/次设备维护检修保养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设备维护检修及保养的管理,规范设备检修保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2.设备维护保养原则2.1生产设备是矿井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矿井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检修的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2.2生产部门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的制定及落实由机电运输室完成。2.3在生产与设备检修发生矛盾时,应当根据“先检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2.4要对员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和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3设备在中修、大修前检查3.1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再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入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入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检查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3.2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环境和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4.检修计划编制和修理工作统计4.1检修计划的分类和内容4.1.1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年度检修计划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季度检修计划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月份检修计划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4.1.2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4.2计划的编制4.2.1为了保证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当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4.2.2年度检修计划应当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4.2.3机电运输室根据设备的普查了解情况对各单位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以上述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二级保养计划由各单位自行编制,报机电运输室归口。4.2.4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编订后,分发各单位征求意见。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任务和各方面情况对计划提出修改意见。4.2.5机电运输室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各单位的维修能力和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4.3检修计划的审批和下达4.3.1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由机电副矿长审批,批准后下发执行。4.4检修工作的验收4.4.1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机电运输室组织维修人员和操作司机进行,填写检修记录。二级保养后应当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4.4.2设备中修后由机电运输室组织设备主修人员,使用单位负责人,机电技术员、操作司机参加验收。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检修部位应当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当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验收后,由机电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机电运输室,一份存档。4.4.3设备大修后由机电运输室组织设备主修人员,设备单位负责人,机电技术人员、操作司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验收单” 一式两份,一份送机电运输室,一份存档。4.4.4设备大修后,应当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和精度应当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4.4.5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4.4.6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4.4.7大修后,应当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当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4.4.8验收后由机电技术人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机电运输室存档。4.4.9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维修质量造成设备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4.4.10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当由机电运输室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4.4.11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及考核,按照包机制管理办法的职责及考核条款进行。5.考核5.1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事故,按情节一次考核500-5000元。5.2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未按规定检查每次考核500-5000元。5.3机电运输室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未编制或内容不全,考核200元/次。5.4设备大、中修后的设备,未填写“设备修理验收单”, 考核200元/次。5.5没有编制年检修、季度检修、月检修计划的,考核500元/次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目的为加强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的管理,规范设备运行检修保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2.设备运行:2.1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爱护和了解设备的技术性能。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和无证操作,减少设备人为损坏,能够正确操作。2.2在设备使用期间必须做到谁责任、谁承担,实行设备包机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2.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懂性能、懂原理、懂故障的预防及处理)、四会(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保持设备清洁卫生。2.4设备运行人员要了解设备润滑的基本常识,所运行设备的润滑维修,润滑作用。3设备维修3.1矿井各单位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有计划检修,严禁拼设备,不坏不修的做法。3.2检修设备必须按不同的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大小;可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分为大、小修两类。3.2.1小修: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不拆卸设备复杂部分。3.2.2中修:对机器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3.2.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固定能力进行全面检修。3.3为了保证设备能按计划检修,必须做到:3.3.1采掘、运输等移动设备的主要部件,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3.3.2所有在用设备都必须有半年以上用量,质量合格的配件储备。2.3.3采掘运输设备小修应充分利用交接班时进行,每班检修时间不少于1小时。3.3.4除国家法定七个节假日作为当月固定停产检修外,其它月份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应有一定的检修时间。3.3.5机电设备必须按同期进行检修,凡经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检修标准,并严格验收。3.3.6各单位须送机电队或机修中心检修的设备,必须运到指定地点,保证零部件齐全,凡有缺件由送修单位赔偿。3.3.7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编制年、季、月检修计划。3.3.8各作业区应做好检修材料、工具、配件的准备工作,以保证设备检修顺利进行,检修后的设备要达到设备的技术要求。4.4设备保养:4.4.1采、掘、机运等生产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每次交接班时要保证有一个小时的检查保养时间。4.4.2凡运转的机电设备,都要执行包机制,要有经过考试合格的固定司机操作,并有专职的维修工进行维护。4.4.3设备司机要做到三懂(懂性能、懂原理、懂故障的预防及处理)、四会(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故障)设备定期注油及设备完整卫生,确保设备达到完好标准。5.考核5.1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送“三违”学习班学习。5.2未按作业规程操作的送“三违”学习班学习。5.3因检修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情节给予500-10000元考核。矿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1.目的为加强设备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的管理,规范设备检查验收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2.要求和内容2.1.矿井各类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室统一管理,并建立好设备领用和发放台帐。2.2.设备的领用由材料办统一负责到物资公司办理领用手续,由材料办负责到物资公司领回入库。2.3.各单位领用设备必须到机电运输室办理手续,经主管审核,情况属实给予发放。2.4.在发放新设备时,机电运输室、机电队、使用单位三家统一试运转后才允许发放。2.5.各生产使用单位,没有经机电运输室办理发放手续而私自领取的,一律按偷盗处理。2.6.对出厂入井等设备必须做到不缺件,电气设备必须保证防爆性能。经机电运输室、机电队、使用单位三家验收。2.7.严禁野蛮装运。3考核3.1未执行包机制和点检定修的,考核500元/次,由机电副队长承担。3.2各单位领用设备必须到机电运输室办理手续,未经办理,考核500元/次。3.3对出厂入井等设备必须做到不缺件,电气设备必须保证防爆性能。未按规定验收,考核500元/次。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1.目的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比,是正确了解和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却是做好设备的检查评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内容2.1凡属在用的生产、辅助生产机械,动力设备、仪器仪表、厂房等均应参加检查评比,正在检修的设备案件宿迁的技术状况定级,停用的闲置设备不参加检查评比。2.2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必须定期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由机电运输室组织对所有生产设备进行认真地检查评比,设备评比中发现的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建好记录进行整改。2.3设备评比分为完好设备和不完好设备。2.4设备检查评比时查出的设备缺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消除,不能立即消除得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缺陷严重而影响安全生产的,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汇报。3.设备的完好标准:3.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3.2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3.3仪器仪表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3.4基础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紧固、旗政府和技术要求。3.5管线、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符合要求。3.6防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3.7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名牌处理能力和工艺要求。3.8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优质符合要求,实行“五定、三过滤”。3.9无震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3.10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参数符合规程要求。3.11生产能力达到使用要求。3.12技术资料齐全准确:a.设备档案、检修维护及验收记录齐全。b.设备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c.特种设备有检验或更换纪录。3.13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现象。4.考核4.1凡属在用的生产、辅助生产机械,动力设备、仪器仪表、厂房等未参加检查评比,考核500元/次。4.2凡是参加评选的设备,未达到设备的完好标准,考核200元/项。煤安标志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各矿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煤安标志)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生产过程,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矿所有应具有煤安标志的设备、材料、配件的管理。3.煤安标志的审核和准入程序3.1本办法所指矿用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目录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与公布的为准。对纳入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煤矿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和使用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3.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3.3矿用产品采购、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采购、使用矿用产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3.4 采购、使用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执行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煤矿矿用产品。凡纳入煤安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各矿在提交设备采购申请表时,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合格的煤安标志证书及标志。由采购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严禁采购没有煤安标志的矿用产品。3.5采购部门应认真审核待采购产品煤安标志的有效性,核对其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附件与煤安标志证书上的是否完全一致,同时要核对煤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并要求煤安标志证书与产品同时到货,并将煤安标志证书备份一份,向使用单位提供一份。3.6采购部门对于供货方提供的煤安标志证书除认真查验外,还要登陆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查询其提供证书的真实性,严禁采用煤安标志不合格的产品。3.7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具有防爆合格证,二者不能起互相替代作用。4.安全标志的建账及日常管理4.1各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所有具有煤安标志矿用产品的采购、使用、审核等把关工作。4.2物资公司对到货的矿用产品必须进行煤安标志证书的查验,在煤安标志管理台账上详细、如实登记,其内容应包括到货时间、型号、生产厂家、产品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煤安标志号、防爆证号等有关技术数据。4.3各矿应建立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在产品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3.1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类别、名称、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安全标志证书及编号、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调试技术文件和资料。4.3.2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定期检测检验和大修、改造后的检测检验报告和记录。4.3.3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3.4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4.3.5煤矿矿用安全产品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4设备、材料、配件到矿时设备管理人员或收货人员负责查验其煤安标志,记录清楚到货时间、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煤安标志号、防爆证号等有关技术数据。无煤安标志的必须退回物资公司或采购部门。4.5各矿要建立纳入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矿用产品入井审查制度,并由专人查验煤安标志符合要求后,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入井使用。4.6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由于自身存在的缺陷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矿用产品,由使用单位书面上报设备工程部和采购部门,经核实后停止使用和采购,并追回经济损失。4.7各单位煤安标志管理的台账或矿用产品安全技术档案应分年度,按照设备、材料、配件的分类进行登记。管理台账必须和煤安标志证书、该批次矿用产品做到一一对应。管理台账和煤安标志证书必须保存在一起,以便查验。设备、材料、配件上的煤安标志标识必须妥善保护,严防发生丢失或脱落。4.8物资公司、各矿必须每半年将煤安标志管理台账电子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机电运输室审核,并留存一份。4.9每年由机电运输室牵头,对煤安标志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并限期、定责任人进行整改。5.煤安标志产品的检修、检验5.1应当按照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对煤矿矿用安全产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煤矿矿用产品的维修、保养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5.2新安装的重要安全设备和装置如主提升装置,主通风装置等在投入运行前,煤矿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好,才能投入使用。5.3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下列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按规定的检验周期,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未经安全性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5.3.1安全仪器、仪表以及副井提升装置、斜巷运人设备和主要排水设备,检验周期为一年。5.3.2主井提升设备,检验周期二年。5.3.3主要通风装置,检验周期三年。5.3.4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另有规定的。5.4各矿应当在以上设备和装置检验周期内,提前向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5.5经安全性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机构出具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格式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固定在产品明显的位置,“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有效期与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定期检测检验周期相同。5.6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5.7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修理、改造价值,或者超过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5.8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大修、改造应当委托原制造厂家或具备大修、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5.9经大修、改造后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要求。5.10从事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大修与改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获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核发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大修与改造资格证书”。5.10.1从事大修、改造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5.10.2具备从事大修、改造业务所需要的设备、工艺与检测手段;计量设备必须有计量检定合格证书;5.10.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5.10.4有完善、正确的检修工艺技术文件;5.10.5从事防爆产品大修、改造的单位,必须配备有资质部门颁发的防爆检查资格证的防爆检查人员;5.10.6初次大修、改造后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5.11井下防爆电器经大修、改造后,如果要改变原设计技术参数,应当经甲级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12经大修、改造后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由大修、改造单位出具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格式的合格证,并在产品的明显位置标明大修、改造单位的名称和大修、改造完成日期。5.13机电运输室负责本矿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及执行工作。5.14本管理办法解释权由机电运输室负责。6.考核6.1凡是煤安产品,不得私自加装和改造,否则考核1000元/次。6.2擅自使用没有煤安标志的产品一次考核500元,并立即拆除升井。机电技术管理制度1.目的为理顺我矿技术管理关系,强化机电管理能力,适应矿井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职责和内容2.1机电技术人员2.1.1机电技术人员由主管领导管理,业务技术受主管领导和机电运输室双重领导。2.1.2机电技术人员应明确分工,配合机电副队长管理各项机电运输管理工作。2.2机电设备技术档案2.2.1完善矿井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实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必须有下列内容:原始资料:包括随机文件及购置论证报告;安装、调试及验收资料;运行使用中的各种数据、资料。革新技术和改造的各项资料。大型设备检修后的数据、资料收集及整理汇总。2.2.2档案资料由机电运输室提供资料,安装单位提供安装调试验收资料,设备使用单位提供运行使用中的各种数据资料,机电运输室负责收集、整理、分类、归档。2.3检修2.3.1必须按照规定对大型固定设备进行日常及定期检修,矿井停产检修必须向机电运输室提交检修计划、内容及材料计划。2.3.2凡列入了停产检修计划的项目,必须按时完成,不经机电运输室或矿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项目。2.3.3所有检修项目均需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2.3.4检修项目检修结束,需经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2.3.5检修结束后,必须写出书面总结、汇总进入设备管理档案中。2.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4.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下称措施)由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积极征求行政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意见。2.4.2措施必须包括施工时间、地点、施工劳动组织、施工程序及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2.4.3措施编制必须符合实际,要求内容详细,计算准确,图示、字迹清楚,重大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网络图。2.4.4矿井大型设备的大、中检修及对安全生产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措施必须机电运输室或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批准。2.4.5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时编写、审批、学习。2.4.6措施必须提前向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传达,使每个施工人员明白施工措施中的各项内容后签名,不签名禁止参加施工。2.5.固定设备技术测定2.5.1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性能测试。2.5.2技术测定由使用设备单位负责牵头及资料整理。2.5.3测试完毕要详细编制测试报告,数据分析准确,内容齐全,并有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2.6.供电2.6.1要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有现场与图纸不符的地方要尽快修改。2.6.2一切供用电均要严格按供用电管理办法执行。2.7.机电设计2.7.1各种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标准。2.7.2纸要清晰准确。2.7.3图纸必须由机电主管、机电副矿长、总工、矿长审核、批准。2.8.矿井机电管理2.8.1科研项目必须按本矿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的内容申报。2.8.2对矿井大型设备的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经机电运输室或矿批准后实施。2.9.工作计划编制2.9.1各机电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将各自的上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报机电技术负责人。2.10.各种运转日志、检修记录和维修周期,在未经机电运输室同意的情况下,各班组不准私自更改。3.考核3.1资料记录不齐全一次考核100-300元。3.2方案设计编制不及时一次考核500元。3.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不及时一次考核500元。3.4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一次没报考核100元。3.5供电、运输等调整,图纸修改不及时一次考核100元。机电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1890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杜绝各单位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促进机电设备检查和检修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煤矿设备使用特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1890煤矿各部门区队。2管理职责2.1 1890煤矿机电运输室负责制定点检定修管理办法、执行标准,并监督检查点检定修工作的开展和执行。2.2 各区队机电副队长负责对本单位机电设备点检定修工作的开展负总责,并负责机电设备点检定修工作推进和监督。2.3机电运输室负责对本单位机电设备点检定修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2.4各区队负责区域范围设备点检定修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3管理办法3.1总则3.1.1各单位区队和车间必须严格开展地面固定机电设备及井下机电设备的点检定修工作。3.1.2点检定修采用“三级点检”的方式,即:第一级:操作工、岗位司机;第二级:电钳工、电钳班长;第三级:点检员、机电现工、机电队长、机电部室管理人员(点检人员)。3.1.3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点检定修采用对照点检标准,点检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后填写在1890煤矿机电设备异常记录表,最后由检修人员进行整改并落实。3.1.4井下机电设备的点检定修采用悬挂1890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牌板,点检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后填写1890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牌板,最后由检修人员进行整改的方式。3.2细则3.2.1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点检定修流程:三级点检人员对照点检标准对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后记录在1890煤矿机电设备异常记录表上,检修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整改后在1890煤矿设备异常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由于条件限制,对于现场未及时整改的问题,由点检员负责整理报区队后制定检修计划,检修人员根据检修计划逐条整改,检修后签字确认。区队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汇报给机电运输室挂牌督办。详见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点检定修流程。3.2.2井下机电设备点检定修流程:在机电设备岗位悬挂1890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牌板,三级点检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后填写在1890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牌板上,检修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一条问题整改后将1890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牌板记录的该条问题擦除,对于未整改的问题,保留在1890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牌板上,同时由点检员负责整理,并填写1890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异常记录表报区队制定检修计划,检修人员根据检修计划逐条整改,检修后签字确认。区队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汇报给机电运输室挂牌督办。详见附件井下机电设备点检定修流程。3.2.31890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牌板悬挂标准:皮带机、刮板机、转载机等机电设备悬挂在机头处;绞车、无极绳绞车、深孔钻机等机电设备悬挂在操作台处;掘进机悬挂在与二运皮带搭接的皮带机尾或者是刮板机头;工作面刮板机、采煤机、液压支架、乳化液泵等机电设备悬挂在设备列车处;点检牌版尺寸:420mm295mm。3.2.4检修计划必须以“四定卡”的形式进行制定,并按“四定卡”要求予以实施。3.2.5检修计划需向机电运输室报备,机电运输室必须认真统计区队检修项目和内容,用以确认设备各部件的使用周期和申报周期,以及备用数量。3.2.6检修期间,点检员或机电队长必须全程跟踪,对检修效果进行评价。因检修人员检修不到位造成的误产,按1890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考核。3.2.7机电运输室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对设备进行专业点检,检查问题以“四定卡”形式下发区队进行整改,同时检查区队点检定修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检修项目的复查。3.3附则3.3.1各单位电钳班长将每天的工作安排进行记录,填写1890煤矿电钳班长工作安排记录表。3.3.2区队机电队长将每天开展的点检定修工作进行记录,填写1890煤矿机电队长点检定修工作记录表。4考核4.1各单位未开展机电设备点检定修工作的,对单位考核:500元/次。4.2地面固定机电设备异常记录与井下机电设备点检牌版填写内容与现场不符、弄虚作假的,对单位考核:200元/处。4.3未按照检修计划进行检修的,对单位考核:200元/处5 其他5.1本办法由1890煤矿机电运输室负责解释。5.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机电运输安全活动及事故追查分析制度1.机电运输安全活动制度1.1我矿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是;地面无重伤,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5以上。1.2全体机电职工要重视安全,处处讲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1.3每周一、四为矿安全活动时间,由矿有关人员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宣传安全知识和三大规程的培训,并作好有关记录。1.4每天早上各区队安排生产时,必须对安全进行反复强调和详细安排,做到每项工作都必须指定负责人,并作好有关记录。1.5每天生产调度会时,除汇报生产情况外,还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汇报制度,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对“三违”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对严重“三违”者将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6对检修及各单项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施工措施后方可施工,对停送电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及措施制度,无措施或无停送电工作票时不准施工,对三人以上作业的工程必须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或监护人。1.7加强对机电运输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对其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1.8严格执行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并随时或不定期的对机房、硐室及线路系统进行检查巡视,做好查巡记录。1.9大力支持、配合矿、矿团委、工会组织的安全月活动。1.10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工矿机电设备、设施的标准化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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