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锅炉监督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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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前 言III锅炉监督管理规范1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职责24.1 监督机构24.2 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工作职责24.3 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锅炉工作职责34.4 策划部锅炉专工工作职责34.5 运行部锅炉专工工作职责44.6 运行部化学专工工作职责54.7 检修部锅炉专工工作职责64.8 检修部金属专工工作职责74.9 检修部热控专工工作职责74.10 检修部环保专工工作职责74.11 燃料部运行专工工作职责74.12 燃料部检修专工工作职责84.13 燃供部运行专工工作职责94.14 运行班组锅炉工作职责94.15 运行部化验班长锅炉工作职责104.16 检修部锅炉班长工作职责104.17 检修部热控班长工作职责104.18 燃料部运行班长工作职责114.19 燃料部检修班长工作职责115 流程与风险分析115.1 锅炉监督管理流程115.2 风险控制点126 管理内容136.1 锅炉设计监督136.2 锅炉监造监督136.3 安装监督146.4 启动、调试监督156.5 运行监督156.6 检修监督176.7 技术改造监督186.8 锅炉监督培训管理187 相关支持文件197.4 电厂锅炉运行规程197.5 电厂锅炉检修规程198 报告和记录199 检查与考核20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网络图21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锅炉技术监督计划申报流程22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报表上报流程23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监督检查整改24附录E (规范性附录) 锅炉检修技术监督流程25II前 言锅炉监督工作是技术监督管理体系中的一项主要内容,为了更好地开展锅炉监督工作,保证锅炉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锅炉运行经济性,降低污染物排放,按照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锅炉监督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厂有关锅炉规章制度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锅炉监督管理规范1 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电厂锅炉监督的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具体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电厂锅炉本体及辅机、输煤系统的设计、监造、安装、启动调试、性能及优化、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各个阶段技术监督及相关管理工作。1.3 锅炉监督范围:锅炉本体(钢架、密封、悬吊结构、膨胀系统、受热面、吹灰系统),燃烧及制粉系统、汽水系统、烟风系统、点火及助燃燃料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灰渣系统、卸煤及输煤系统,磨煤机、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空气预热器、密封风机等主要辅机。1.4 电厂锅炉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应熟悉本标准的相关部分,并认真执行。1.5 本规范归口管理部门为电厂策划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0184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 25960 动力配煤规范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DL 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5190.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2部分:锅炉机组DL/T 438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748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DL/T 831 大容量煤粉燃烧锅炉炉膛选型导则DL/T 852 锅炉启动调试导则DL/T 889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DL/T 5145 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DL/T 5187.2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2部分:煤尘防治DL/T 5203 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0.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2部分:锅炉机组DL/T 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华能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导则华能火力发电机组节电技术导则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Q/HN-1-0000.08.023-2015 火力发电厂锅炉监督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 锅炉效率锅炉有效利用热量与投入锅炉燃料所产生的热量之比。3.2 空预器漏风率漏入空气预热器烟气侧的空气质量与进入空气预热器的烟气质量之比率。3.3 锅炉膨胀指示器一般装在联箱、汽包上,用来监视汽包、联箱等厚壁压力容器在点火升压过程中的膨胀情况。3.4 B级检修B级检修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价及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对A级检修标准项目进行有条件的删减。4 职责4.1 监督机构4.1.1 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全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全厂锅炉技术监督的具体工作。4.1.2 策划部是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锅炉技术监督的管理和监督工作。4.1.3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网管理体制,第一级为厂级,第二级为部门级,第三级为班组级。策划部锅炉专工为锅炉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运行、检修、燃料、燃料供应等部门的锅炉监督工作。电厂锅炉监督网络体系见附录A。4.2 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工作职责4.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锅炉专业的标准、规程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和规定。4.2.2 传达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关于锅炉监督工作的指示和精神,统一部署、协调、贯彻、落实各项工作。4.2.3 建立、健全电厂锅炉监督管理制度和三级锅炉监督网络体系。4.2.4 审核厂级锅炉技术监督标准、锅炉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年度锅炉检修计划等文件,并组织实施。4.2.5 负责审定锅炉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将锅炉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实行分级控制,确保年度监督计划的完成。4.2.6 组织制定技术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并定期落实问题的闭环情况。4.2.7 协调电厂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锅炉监督工作,并对各部门的锅炉监督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4.2.8 负责审定锅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措施。4.2.9 研究锅炉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锅炉专业相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厂锅炉监督工作。4.2.10 组织召开季度和年度锅炉监督工作总结会议,听取锅炉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锅炉监督工作。4.2.11 组织制定锅炉技术监督奖惩制度。4.2.12 组织安排锅炉监督网络成员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锅炉监督专责人上岗考试,确保锅炉监督专责人等网络成员持证上岗。4.3 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锅炉工作职责4.3.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锅炉专业的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下发的文件和规定。4.3.2 领导全厂的锅炉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本厂锅炉监督网络,落实锅炉技术监督责任制;审批本企业锅炉技术监督有关标准、规程、制度、技术措施、实施细则。4.3.3 审批本企业锅炉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工作总结、监督人员培训计划,批准上报锅炉技术监督季报、年报、信息速报。4.3.4 组织研究锅炉专业重大设备问题、重大事故分析、重要技术改造决策等,提出解决对策。4.3.5 定期参加锅炉技术监督分析会议,了解锅炉设备运行、检修、技改和消缺情况及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和设备问题,协调锅炉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指导锅炉监督工作的持续改进。4.3.6 组织锅炉专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等。4.4 策划部锅炉专工工作职责4.4.1 策划部锅炉专工作为三级锅炉监督网络的第一级,是本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在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厂锅炉监督工作,并作为本厂对外进行锅炉监督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联系人。4.4.2 收集和保存锅炉专业相关标准、规范,每年发布一次锅炉监督标准目录。协助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的有关标准、制度、规定、技术要求;组织锅炉技术监督网络成员编制适合本厂生产实际的锅炉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锅炉相关厂级规章制度、标准规程。4.4.3 每年年初,根据新颁布的标准规范及设备异动情况,组织对锅炉主辅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规程、制度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评估,修订不符合项,报策划部主任审批。4.4.4 配合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和更新三级锅炉监督网络,指导并协调三级锅炉监督网络人员的工作;疏通监督网内的信息传递渠道;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网运作良好。4.4.5 负责下年度锅炉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写;每季度检查锅炉技术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锅炉监督领导小组报告。4.4.6 负责组织制定锅炉技术监督年度培训计划,监督各部门锅炉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4.4.7 组织开展锅炉技术监督网络定期活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例会,了解锅炉设备运行、检修、技改和消缺情况及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和设备问题,监督各相关部门锅炉技术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召开锅炉专题会议,整理会议纪要。每季度组织召开锅炉技术监督会议,向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技术监督季度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3季度初)、年度工作总结(1季度初)。4.4.8 汇总并审定锅炉专业3-5年滚动技术改造规划。4.4.9 定期梳理、汇总锅炉监督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并向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4.4.10 负责与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联系具体的锅炉技术监督服务项目及内容,对锅炉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查锅炉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技术报告。4.4.11 组织技术监督动态查评自查、迎检工作,牵头组织落实锅炉技术监督检查提出问题、锅炉技术监督季报提出问题的整改。4.4.12 按时上报锅炉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锅炉技术监督月报、季报、年报、信息速报(事故分析报告),报送的时间、内容、格式应符合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锅炉监督标准的要求。4.4.13 全面掌握锅炉主辅设备的运行情况、缺陷状况,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重大缺陷和事故及时向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汇报,协调组织锅炉方面的重大设备事故和设备缺陷的调查、分析,并制定反事故措施。4.4.14 负责监督运行各值对相关锅炉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并研究锅炉的日常运行状况和锅炉小指标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影响运行的重大问题或指标明显变差时,应尽快与运行部沟通,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4.4.15 协调并监督锅炉及其辅机的定期试验,如大修前、后监督锅炉专业人员进行锅炉反平衡热效率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空预器漏风试验。4.4.16 协调组织开展机组修前、修后性能试验,锅炉重大技术改造后性能试验,燃烧调整试验等。4.4.17 审核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检修前后性能试验、运行优化试验、水压试验等方案。提出改进性建议。4.4.18 审核锅炉检修项目计划,监督检修计划的落实情况。重大锅炉改造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析总结,正确评价改造效果。检修及技改结束后,审核锅炉检修和技术改造总结报告。4.4.19 参与锅炉重要技术改造的立项、可研、设计、实施、验收等。4.4.20 协调组织锅炉专业重要问题专题分析会。4.4.21 建立健全锅炉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如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月报、季报、年报、技改可行性报告、各类试验报告、技术方案等;监督锅炉主辅设备台账的动态维护情况。4.4.22 制定锅炉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并提交锅炉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审定。对二级监督网络成员进行评价考核,有效运作锅炉监督网络的工作。4.5 运行部锅炉专工工作职责4.5.1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本厂颁布的有关锅炉技术监督的标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编写本厂锅炉运行的反事故措施及预案,禁止危及安全运行的锅炉设备投运。4.5.2 制定及修编本厂锅炉运行规程(含主、辅机)、锅炉系统图及相关运行措施等运行文件。4.5.3 完成锅炉监督领导小组下达的锅炉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确保年度锅炉监督计划和技术监督整改计划的按期完成。4.5.4 参加每月一次的锅炉监督工作例会,汇报锅炉运行状况。参加锅炉专业事故、异常的分析会,对设备安全运行提出改进意见。4.5.5 严格执行本厂锅炉运行规程条文要求,确保锅炉本体及辅机运行安全性。负责机组启停过程监督,锅炉启停严格按照运行规程和厂家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执行。4.5.6 每月对锅炉主辅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和诊断,编写月度分析报告,提出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和建议。同时监督运行班组对运行设备的巡查,检查运行班组的监盘质量,督促运行班组做好缺陷记录。4.5.7 制定并组织实施锅炉运行措施或方案(配煤掺烧方案、燃烧优化操作卡、磨煤机优化运行方式、吹灰器优化运行措施等)。4.5.8 在燃用煤种变化较大时,组织进行锅炉试烧和配煤掺烧试验;锅炉主辅机经过重大技术改造后,应及时进行性能试验和运行优化试验,确定主辅机最优运行方式,根据机组优化运行试验得出的最佳控制方式和参数加强对主辅设备进行调节,使机组各项运行参数达到额定值或不同负荷对应的最佳值,最大限度地降低各项可控损失,使锅炉效率在各负荷下相对较高,以提高全厂经济性。4.5.9 与热工、电气专业配合,做好锅炉专业各项定期试验和设备轮换、切换工作。4.5.10 制定锅炉定期热力试验实施方案,根据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热力试验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4.5.11 参与锅炉设备改造、系统改进方案等的审核。4.5.12 建立健全锅炉设备运行(包括运行日志、运行表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机组典型工况运行管理台帐、运行缺陷管理台帐、锅炉经济指标管理台帐。4.5.13 制定班组考核制度,负责运行班组成员的培训、考核。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6 运行部化学专工工作职责4.6.1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侧汽水品质、化学清洗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严格控制水汽品质达到水汽质量标准要求。4.6.2 负责机组启动、运行时的汽水品质、油质等的化学监督;制定锅炉停炉保养方案,负责锅炉停炉保养。4.6.3 根据防控氧化皮的要求,制定合适的超临界机组给水加氧工艺。4.6.4 审核锅炉化学清洗方案,提出改进方案;按照集团公司化学监督标准对化学清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4.6.5 负责煤化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入厂、入炉煤的化验分析。4.6.6 负责煤粉细度、飞灰可燃物、炉渣可燃物、石子煤的化验分析。负责锅炉检修时水冷壁结垢、腐蚀取样、检测。4.6.7 制定班组考核制度,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7 检修部锅炉专工工作职责4.7.1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设备技术性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制造厂、本厂规定的设备质量要求、技术措施。4.7.2 制定及修编本厂锅炉检修规程(含主辅机)及检修文件包、检修工艺导则等检修文件和必要的抢修预案。4.7.3 组织编制锅炉侧三年检修滚动规划、年度检修计划、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监督锅炉检修项目的实施。4.7.4 参加每月一次的锅炉监督工作例会,汇报锅炉设备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4.7.5 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锅炉检修技术措施、锅炉设备检修工艺。4.7.6 参与锅炉重大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认真制定方案,落实施工措施。4.7.7 实施对检修及技改过程的质量监督,按质量见证点签字验收;对检修或改造后的效果做出考核评价。4.7.8 编写锅炉设备检修总结及重大设备改造的专题总结。4.7.9 定期组织对锅炉主辅设备缺陷、故障的分析统计,制定措施消除缺陷;对通过日常检修无法解决的重大锅炉设备缺陷和性能下降或不达标等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4.7.10 组织锅炉主辅设备台账、检修记录、检修文件包的建立和动态维护。4.7.11 负责锅炉侧风机、水泵等转动机械电动机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运行中典型工况电动机电流、电功率、电动机轴承振动的统计记录,电动机运行异常时应及时分析并采取措施处理,电动机的重大异常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负责锅炉侧风机、水泵等转动机械电动机的检修工作,包括检修文件包、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和数据记录工作。配合锅炉专业对以上转动机械定期轮换和联启时电动机变频器及双速电动机接线开关的切换、倒线工作。4.7.12 负责锅炉安全门的定期校验工作,安全阀整定试验。4.7.13 负责管理吹灰器等锅炉侧设备维护单位的工作,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其落实整改。4.7.14 制定检修部锅炉专业培训计划,组织学习设备检修新工艺、新方法;组织检修部锅炉技术交流,研究探讨适合本厂锅炉设备的检修工艺和标准。4.7.15 制订班组考核制度,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8 检修部金属专工工作职责4.8.1 贯彻执行有关金属监督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厂制定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标准、技术措施。4.8.2 参加锅炉爆管等锅炉侧金属方面的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建议。4.8.3 协助检修部锅炉专工审核锅炉水压试验方案,提出改进性建议;对水压试验金属专业项目进行监督。4.8.4 负责金属检验和氧化皮检测工作,逢停必检,视氧化皮堆积情况采取割管或蒸汽吹扫方式处理。4.8.5 建立爆漏事故记录台账。4.9 检修部热控专工工作职责4.9.1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热控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反措要求以及设备技术要求。4.9.2 负责锅炉侧热工仪表的管理,采取措施提高锅炉侧热工仪表及保护装置投入率、正确动作率。4.9.3 协助策划部、运行部锅炉专工梳理优化锅炉侧热工定值及逻辑。4.9.4 建立并完善锅炉本体及辅机保护定值表、锅炉侧热力测点布置图等技术档案资料。4.9.5 建立锅炉监督用仪器仪表设备台帐,根据检验、使用及更新情况进行补充完善。4.9.6 根据检定周期,每年应制定锅炉监督仪器仪表的检验计划,根据检验计划定期进行检验或送检。4.9.7 定期对锅炉在线氧表、排烟温度计等运行监测仪表,测温仪、测振仪等设备进行检查和校验,校验报告应及时报送策划部锅炉专工。4.9.8 负责锅炉主辅设备重要参数热工表计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证其显示值可靠、准确。当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表计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根据锅炉运行值班人员的通知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或影响锅炉正常运行。4.9.9 制定班组考核制度,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10 检修部环保专工工作职责4.10.1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环保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厂制定的环保技术监督管理标准、技术措施。4.10.2 负责脱硝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脱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控制脱硝系统氨逃逸率。利用检修机会对脱硝催化剂进行检测评估,安排催化剂清洗再生。4.10.3 协助热工人员对NH3逃逸检测装置进行定期校验。4.10.4 参加每月一次的锅炉监督工作例会,对涉及锅炉环保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4.10.5 制定班组考核制度,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11 燃料部运行专工工作职责4.11.1 贯彻执行有关燃料系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上级主管单位颁布的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工作预案和要求。建立健全本厂燃料相关的管理制度(燃料管理标准、煤场管理制度等)、运行技术方案和台账。4.11.2 制定及修编燃料系统运行规程、系统图及相关燃料运行措施等运行文件。4.11.3 参加每月一次的锅炉监督工作例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4.11.4 负责煤场的管理,保证燃料堆放、取煤作业、燃料喷淋、热值差控制等工作符合规定的要求。4.11.5 负责电厂生产用煤的管理,根据厂部任务或配煤掺烧方案制定合理的掺配煤方法或工艺。4.11.6 全面掌握燃料设备运行状况,制定燃料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计划。4.11.7 关注网调机组负荷及锅炉运行情况,与锅炉运行专工(或运行值长)建立密切、有机的“煤质运行”情况联系机制,根据发电机组锅炉运行参数和带负荷等反馈回来的情况对上煤方案进行及时调整。4.11.8 负责燃料相关技术指导,监督运行人员对运行管理制度、燃运规程、配煤方案、相关燃料运行措施等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11.9 参与燃料相关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措施和对策。4.11.10 根据燃料设备运行状况,提出燃料设备技术改造建议。4.11.11 负责制定本部人员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以适应现代化电厂的需要。4.11.12 制定班组考核制度,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12 燃料部检修专工工作职责4.12.1 贯彻执行有关燃料设备技术性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制造厂、本厂规定的设备质量要求、技术措施。负责制定及修编燃料系统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4.12.2 制定及修编本厂燃料系统设备检修的工艺规程,各类检修的标准项目、特殊项目及技术标准、工艺要求和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4.12.3 全面掌握燃料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除了设备重大缺陷,提出设备改造的建议。4.12.4 定期组织对燃料系统设备缺陷、故障的分析统计,制定措施消除缺陷;对通过日常检修无法解决的重大燃料设备缺陷等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4.12.5 负责电厂燃料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和检修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设备正常完好。4.12.6 组织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及实施方案,监督燃料设备检修项目的实施,实施质量监督,按质量见证点签字验收。4.12.7 编写燃料系统设备检修总结及重大设备改造的专题总结。4.12.8 组织燃料系统设备台账、检修记录、检修文件包的建立和动态维护。4.12.9 负责编制燃料设备检修年度培训计划,负责检修技术培训管理工作。4.12.10 制定班组考核制度,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13 燃供部运行专工工作职责4.13.1 贯彻执行上级主管单位有关燃料采购等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建立、健全与燃料供应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4.13.2 建立健全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台帐,及时上报各种报表。4.13.3 监督来煤煤质情况,全面了解煤场存煤情况。4.13.4 努力购回锅炉适烧煤种,努力降低入厂煤含硫量;负责推荐、选择运行机组的掺烧新煤种,协助运行部、燃料部做好配煤掺烧的可行性研究工作。4.13.5 参加每月一次的锅炉监督工作例会,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4.13.6 制定班组考核制度,有效运作本部门锅炉监督网的工作。4.14 运行班组锅炉工作职责4.1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标准,反事故措施要求,制度等。4.14.2 参与新建、扩建工程锅炉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4.14.3 参与并协助运行专工对本班组所发生的各种事故调查处理,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原因,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4.14.4 严格执行锅炉设备定期切换制度,落实锅炉运行措施。4.14.5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将所辖设备和辅助系统的温度、压力、振动、声音等参数与设备正常运行值进行比较,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对备用设备以设备的完整、阀门或挡板的开度、接线方式等来检查它是否正常备用。4.14.6 按照锅炉金属壁温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受热面壁温,并建立健全壁温超温统计台账。4.14.7 负责定期组织本值进行运行分析,严格执行各项燃烧优化措施和优化操作卡。4.14.8 督促值班员根据入炉煤的变化、煤种煤质分析报告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调整燃烧,经常检查各项参数与额定值或设计值是否符合,尽可能向设计值靠拢,如有偏差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解决。凡影响燃烧调整的各项缺陷,要通知检修,及时消除。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做好锅炉的吹灰工作,以使锅炉经常处于最佳工况下运行。4.14.9 详细记录当班运行日志、缺陷管理、巡回检查内容。4.14.10 负责煤粉细度、飞灰可燃物、炉渣可燃物、石子煤等的取样,并及时交付化验班化验分析。4.14.11 参加锅炉监督网络活动,积极组织本班组锅炉监督活动;积极参加锅炉技术交流会,新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4.14.12 收集、汇总锅炉运行规程中的不符合项,提交策划部锅炉专工;参与锅炉运行规程、有关锅炉运行的技术管理制度、措施的编制。4.14.13 负责本班组锅炉设备的技术监督台账管理工作。4.14.14 对设备缺陷要及时联系检修部门处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4.15 运行部化验班长锅炉工作职责4.15.1 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锅炉侧汽水品质、化学清洗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厂部、部门下达的各项相关措施、方案、项目,监督本班组执行、落实相关措施、方案。4.15.2 带领班组成员进行水汽质量监测。4.15.3 带领班组成员按要求定期对入厂、入炉煤进行工业分析、硫含量分析;定期对煤粉细度、飞灰可燃物、炉渣可燃物、石子煤进行化验分析。每日应定时将入炉煤的化验结果(热值、挥发分、灰分、水分、硫分)和前一天的灰、渣可燃物化验结果上报给当班值长和运行专工。锅炉检修时做好锅炉水冷壁结垢、腐蚀取样、检测。4.15.4 组织班组成员学习相关的标准、管理制度等文件。4.16 检修部锅炉班长工作职责4.16.1 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本体及辅机设备检修相关标准、导则、制度;严格执行厂部、部门下达的各项相关措施、方案、项目,监督本班组执行、落实相关措施、方案。4.16.2 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和消除锅炉事故、障碍、缺陷。确保所辖设备无异常、无降出力事件和非停事件。4.16.3 负责检修期间锅炉受热面防磨防爆检查。4.16.4 负责锅炉本体及辅机设备管理,及时掌握设备缺陷,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设备健康水平。4.16.5 编制本班组各项检修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16.6 负责本班组所辖设备检修(计划、质量、进度等)全过程的控制,保证本检修班组检修计划的完成。4.16.7 协助组织检修和技改工程的准备工作及竣工验收总结工作。在检修和技改工程中,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进度,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4.16.8 参与并协助检修专工对本班组所发生的各种事故调查处理,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原因,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4.16.9 负责锅炉本体及主要辅机设备台账、检修文件包的更新维护工作。4.17 检修部热控班长工作职责4.17.1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热控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反措要求以及设备技术要求。4.17.2 负责锅炉侧热工仪表的日常巡检、维护和定期校验工作,根据仪器仪表的检验计划定期进行检验或送检。4.17.3 维护锅炉监督用仪器仪表设备台帐,根据检验、使用及更新情况进行补充完善。4.18 燃料部运行班长工作职责4.18.1 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燃料运行相关标准、制度;严格执行厂部、部门下达的各项相关措施、方案、项目,监督本班组执行、落实相关措施、方案。4.18.2 负责燃运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掌握输煤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并向值长汇报。4.18.3 入炉煤质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通知运行人员。4.18.4 落实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监督班组成员定期进行燃运设备(如:碎煤机、筛分设备、皮带机等)巡视,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设备问题,并联系检修处理,消除煤粉自燃等安全隐患,确保向锅炉供煤的可靠性。负责输煤系统的粉尘超标等的治理工作。4.18.5 严格执行配煤方案,确保掺烧比例正确。4.18.6 组织班组成员学习相关的标准、管理制度等文件。4.19 燃料部检修班长工作职责4.19.1 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燃料检修相关标准、制度;严格执行厂部、部门下达的各项相关措施、方案、项目,监督本班组执行、落实相关措施、方案。4.19.2 负责燃料系统设备管理,及时掌握设备缺陷,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设备健康水平。4.19.3 编制本班组各项检修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19.4 负责本班组所辖设备检修(计划、质量、进度等)全过程的控制,保证本检修班组检修计划的完成。4.19.5 负责组织检修和技改工程的准备工作及竣工验收总结工作。在检修和技改工程中,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进度,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4.19.6 参与并协助检修专工对本班组所发生的各种事故调查处理,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原因,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4.19.7 负责燃料设备检修台账、检修文件包的更新维护工作。5 流程与风险分析5.1 锅炉监督管理流程5.1.1 锅炉技术监督计划、技术监督报表(总结)及技术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流程见附录BD。5.1.2 锅炉检修技术监督流程(见附录E),检修部锅炉专工根据厂部批复的监督计划制定设备检修项目,检修项目须经策划部和厂部的审核批准;检修部锅炉专工负责组织检修部点检员编写设备检修文件包,并经审核批准;检修工作应严格按检修文件包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记录,由检修部专工组织检修部锅炉专业人员研究解决办法,落实执行;对于无法处理和解决的问题,提交策划部共同商讨,确定处理方案后,检修部锅炉专工负责落实执行;对于检修中无法处理的重大缺陷,应汇报厂部。5.2 风险控制点5.2.1 组织职责锅炉技术监督组织健全,各级监督人员职责明确并得到落实;相关人员持证上岗。5.2.2 标准符合性锅炉监督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5.2.3 仪器仪表锅炉监督用仪器仪表配备齐全,定期校验,确保锅炉监督用仪器仪表合格、有效。5.2.4 监督计划根据电厂实际情况制订、审批、上报年度锅炉监督计划。5.2.5 实施过程对设计、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过程中的锅炉监督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保证锅炉运行安全,提高锅炉运行经济性,降低污染物排放。5.2.6 监督档案建立和健全锅炉技术监督档案、规程、制度和技术资料,确保技术监督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5.2.7 评价与考核定期对锅炉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考核。5.2.8 总结月度、季度、年度监督报表、总结和单项工作监督报告内容完善,并按规定按时上报。5.2.9 风险分析a) 若锅炉技术监督组织不健全或各级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可能导致锅炉技术监督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监督工作无法开展的结果。相关监督网络成员未持证上岗,可能导致不能胜任监督、检查和维护工作。b) 若锅炉技术监督标准不符合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可能导致监督失准或低于标准的情况,造成监督工作存在违规,处于无序状态的结果。c) 若锅炉监督用仪器仪表配备不全,仪器仪表未定期校验,可能发生测试数据缺失、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导致监督工作无法开展,影响问题分析和决策。d) 若锅炉监督计划编制不完整,将导致锅炉监督出现漏项,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e) 若监督计划执行不及时、正确,将导致年度监督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若在实施过程未进行有效监督,可能导致监督数据不准,锅炉设备存在安全隐患。f) 若未建立、健全锅炉技术监督档案及相关规程、制度和技术资料,可能发生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的缺失,技术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可能导致延误现场缺陷处理、增加锅炉安全隐患的后果。j) 若未开展评价与考核工作,可能导致锅炉监督工作失控,监督工作不能有效开展。k) 若未按时上报报表、总结、报告或上报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善,可能导致监督评价失实,可能发生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事件。6 管理内容6.1 锅炉设计监督6.1.1 锅炉选型应优先考虑对煤种的适应性。锅炉主机的招标、设计、选型应符合GB 50660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DL/T 831大容量煤粉燃烧锅炉炉膛选型导则等规范,炉膛容积热负荷、断面热负荷、燃烧器区壁面热负荷等主要特征参数应在标准规定合适范围内。6.1.2 锅炉侧性能试验测点应在设计阶段由试验单位提出,应按照GB 10184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等标准要求设计锅炉机组正常运行监视测量装置和性能试验测点。6.1.3 锅炉受热面布置应合理,炉膛的沾污系数应估算准确,防止由于受热面布置不合理导致汽温偏低或排烟温度偏高现象。6.1.4 受热面管子选材时应充分调研同类型在役锅炉受热面管材实际抗高温蒸汽氧化性能,合理选择材质等级。6.1.5 锅炉辅机的选型应符合GB 50660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等的规定。6.1.6 风机风量和风压的裕量应符合风机选型导则、华能火力发电机组节电技术导则标准要求,在选型时应考虑到实际燃用煤质的偏差对选型的影响,避免所选风机型号与系统不匹配的问题。6.1.7 磨煤机选型应满足磨煤机选型导则要求,磨煤机选型时应充分考虑到对印尼煤等高水分煤的适应性,适当提高磨煤机出力裕度。6.1.8 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的面积应能满足降低排烟温度的要求。必要时可设置预留层,以适应煤质变化的影响;应选取可靠的空预器密封技术,控制空预器漏风率(第一年在6%以下,第二年不超过8%);应合理设计、布置蓄热体高度,降低氨逃逸对蓄热元件腐蚀的影响。6.1.9 运煤系统煤尘防治设计应按照DL/T 5187.2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2部分:煤尘防治标准执行。运煤系统建筑、煤仓间等应有可靠地捕灰、抑尘装置,以防止煤仓间粉尘超标。6.1.10 针对黏性大、有悬挂结拱倾向煤,原煤仓应考虑设置预防和破除堵塞的装置。6.1.11 煤粉管道上设计风粉在线监测装置,以利于直观了解每个燃烧器出口的煤粉量和风速。CEMS系统内加装CO测量装置,以监测炉内CO的变化,指导运行阶段燃烧调整。6.2 锅炉监造监督6.2.1 锅炉设备的监造应执行DL 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等标准。6.2.2 参与锅炉本体及辅机重要节点的见证,锅炉及辅机设备制造质量主要见证项目及见证方式依据DL/T 586而定。6.2.3 检查监造过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是否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是否经有资质的计量单位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6.2.4 审阅监造单位提交的监造工作简报、验收报告和监造总结,监造工作简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和总装生产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等;验收报告和监造总结检查内容包括验收依据、验收项目、验收情况、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结论及建议。6.2.5 监造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监造合同、监造工作简报、质量证明文件、监造总结等技术资料。6.3 安装监督6.3.1 锅炉设备安装应执行DL 5190.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T 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5210.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2部分:锅炉机组等标准,重点开展受热面安装、炉顶密封、空预器密封间隙等安装质量控制。6.3.2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应符合验收规则的相关规定。锅炉设备或部套到厂后,由电厂、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及设备制造厂家共同参加,按照装箱清单、有关合同及技术文件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6.3.3 燃烧器喷口标高、燃烧器间距离、直流燃烧器喷口与一,二次风道间隙偏差应符合DL 5190.2标准要求。6.3.4 空预器蓄热元件应在转子盘车合格后进行安装,传热元件装入扇形仓内不得松动,传热元件间不应有杂物堵塞;传热元件安装完毕后应做好防止杂物的措施。轴向、径向和周向密封的冷态密封间隙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数值进行调整。6.3.5 受热面安装前应检查表面有无裂纹、撞伤、龟裂、压扁、砂眼和分层等缺陷。合金钢材质的部件在组合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作出标识;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识,标识不清时应重新复查。6.3.6 受热面管在组合和安装前应分别进行通球试验,通球试验应符合DL 5190.2的相关规定。在安装中应保持内部洁净,不得掉入任何杂物。受热面管子或联箱上布置的节流装置应保证通畅并采用内窥镜检查。受热面组合安装偏差应符合DL 5190.2对各受热面(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组合安装允许偏差的要求。过热器、再热器应重点查看管排间距、边缘管与外墙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管子出列现象。6.3.7 锅炉受热面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体水压试验。策划部按照DL 5190.2、DL/T 88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等组织审核水压试验作业指导书。水压过程中,升降压速率应严格执行DL 5190.2等标准要求。6.3.8 锅炉保温施工前,应核对保温材料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作外观检查,按批次进行现场见证抽样复检。保温施工时应重视锅炉重要或易遗漏部位的保温检查。保温材料施工时保温层应拼接严密,同层错缝,层间压缝,不得出现直通缝。6.3.9 锅炉安装质量验收执行DL/T 5210.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2部分:锅炉机组等标准要求。6.3.10 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等应齐全,并及时归档。6.4 启动、调试监督6.4.1 锅炉设备的调试应执行DL/T 852锅炉启动调试导则、DL/T 5437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等规范。6.4.2 策划部应组织审核锅炉侧调试措施,调试方案或措施应符合标准、技术协议、设计文件、设备厂家等要求。调试期间运行部和检修部班组成员应进行跟踪,了解设备结构、安装和运行特性。6.4.3 调试结束后,应及时归档调试措施或方案、调试记录、调试报告等资料。6.4.4 新投产机组,须按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的性能试验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考核项目并按国标或制造厂与项目法人确认的标准进行热力试验和技术经济指标考核。6.4.5 锅炉机组的性能试验应执行GB 10184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合同规定等规范;6.4.6 性能试验方案应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试验仪器应经校验并在合格期内。试验期间运行部班组成员应跟踪试验过程,监督试验内容是否按试验方案执行。6.4.7 性能试验结束后,归档性能试验方案、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6.5 运行监督6.5.1 锅炉机组的运行应执行行业标准、国能安全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华能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本厂反事故措施要求及锅炉运行规程。6.5.2 机组启停按照制造厂提供的启动曲线执行,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率。每次启停过程应认真做好启停记录,并对启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6.5.3 在锅炉上水时,应对锅炉膨胀指示进行检查,记录各膨胀指示器的膨胀量。6.5.4 化学专业按照集团公司化学监督标准,做好锅炉汽水品质的监督,根据化学监督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期排污和连续排污。6.5.5 三期锅炉运行中严格控制燃水比,湿态运行时应严密监视分离器水位,干态运行时应严密监视微过热点(中间点)温度,防止蒸汽带水或金属壁温超温。6.5.6 运行过程中,组织建立机组典型工况运行管理台帐、运行缺陷管理台帐、锅炉经济指标管理台帐。6.5.7 在锅炉运行阶段应监督以下参数:锅炉蒸发量、汽包压力、启动分离器压力、汽包水位、锅炉主蒸汽温度、锅炉主蒸汽压力、主蒸汽减温水量、再热蒸汽温度、再热蒸汽压力、再热器减温水量、过热蒸汽两侧温度差、再热蒸汽两侧温度差、受热面金属壁温、炉膛压力、锅炉排烟含氧量、送风温度、排烟温度、飞灰含碳量、炉渣含碳量、空气预热器漏风率、空气预热器阻力(烟气侧)、制粉系统耗电率、引风机耗电率、送风机耗电率、一次风机耗电率、耗用燃油量、吹灰器投入率、脱硝系统阻力、氨逃逸率、转动机械振动参数,应通过运行调整尽量保证各参数达到最优值。6.5.8 每季度检修部点检员应对风机、磨煤机振动进行全面的监测,做好记录,分析振动的变化趋势。6.5.9 运行部每月对上述运行指标进行分析汇总,指标偏离设计值较多时应查找原因,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锅炉运行经济性。6.5.10 运行人员通过监盘数据分析,发现设备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调整运行操作或联系检修处理。6.5.11 运行部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切换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做好例行切换工作。运行中,应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当发现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制粉系统切换或启动后应对就地燃烧器的燃烧情况进行及时的检查。6.5.12 按照GB 25960动力配煤规范、燃料管理标准、电厂配煤掺烧管理标准等进行燃煤和配煤管理。当班配煤加仓的具体信息及时反馈至运行集控室。运行部应针对煤质燃烧情况,制定合理的配煤方案,必要时进行配煤掺烧试验,保证锅炉运行安全,提高锅炉热效率。6.5.13 运行部化验人员要按时完成煤样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煤样分析结果,以指导运行燃烧。6.5.14 锅炉存在指标异常、设计煤质与燃用煤质有较大差异时可进行燃烧优化调整试验,确定锅炉最佳运行方式。6.5.15 运行部根据燃烧调整试验结果制定锅炉运行燃烧调整操作卡,并应不断总结新的调整经验,修订、完善燃烧调整操作卡。6.5.16 运行部应组织制定锅炉运行技术措施,如配煤掺烧技术措施、防止锅炉结焦、防止受热面超温技术措施等。6.5.17 运行部应建立并维护壁温超温台账,壁温超温台账应包括超温日期、超温运行时间、超温数值、超温累计时间等。6.5.18 根据煤质情况,按照GB 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DL/T 5145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DL/T 5203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标准要求,调整磨煤机出口温度在安全范围内,防止制粉系统着火。6.5.19 在发现空预器综合冷端温度低于推荐的最低值,应及时投入热风再循环,防止发生空预器蓄热元件低温腐蚀堵灰。6.5.20 设备部应对外委维护单位的管理、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进行监督。锅炉吹灰期间维护人员应就地进行检查,保证运行可靠性,防止出现吹灰器卡涩、变形、烧损等事件。6.5.21 机组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严格按事故预案执行,防止设备损坏,发生问题应详细记录分析。6.5.22 热工专业每周对一、二期锅炉汽包水位进行校对。6.5.23 建立健全锅炉设备运行(包括运行日志、运行表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6.5.24 按最新版国家或行业标准对热力试验测点和试验方法进行监督,定期对锅炉热力试验测点进行检查;参与锅炉燃烧调整试验、大修前后性能试验、技术改造前后的性能考核试验。6.5.25 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开展定期试验,热力试验仪器应定期检验、标定,以满足热力试验的要求。6.5.26 运行部应负责锅炉常规热力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空预器漏风率试验,机组大修前后应进行性能试验。6.5.27 运行部化验班应定期进行飞灰、大渣含碳量测试、石子煤热值测试,每季度测定一次煤粉细度,每周对每台锅炉其中一台磨的石子煤取样一次。如运行中发现问题或煤质改变较多时可增加测定次数或缩短测试间隔。6.6 检修监督6.6.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机组检修,避免机组欠修、失修,消除锅炉重大隐患和缺陷,恢复设备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6.6.2 按照集团公司中国华能电力检修管理办法、电力检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等要求做好检修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的、有效的检修质量监督体系,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机组健康水平。6.6.3 机组B级以上检修前后,均应进行性能试验,以评价检修质量。6.6.4 锅炉锅炉机组的检修维护应执行DL/T 748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等行业标准要求及本企业锅炉检修规程。6.6.5 对锅炉受热面进行水冲洗,方便检查受热面磨损,重点检查吹扫孔、打焦孔等门孔周围水冷壁管,燃烧器两侧水冷壁管,凝渣管,水冷壁靠冷灰斗处管子磨损情况。对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的防磨装置进行磨损检查和位置检查。防磨装置磨损严重时应予以更换,防磨装置的位置应固定,无移位、无脱焊,且能与管子做相对自由膨胀。6.6.6 按照逢停必检的原则,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对氧化皮堆积量进行检测评估,及时清理。6.6.7 对壁温测点指示准确性进行检查,必要时加装壁温测点。6.6.8 对过热器高温段联箱、节流圈等易堵塞的部位进行检查,防止异物堵塞引发爆管事故。6.6.9 利用检修机会,对锅炉积灰结渣进行检查,彻底清理锅炉受热面结焦,提高受热面换热效果。检查水冷壁是否存在高温腐蚀问题,对壁厚减薄水冷壁进行评估,必要时更换水冷壁,对发生高温腐蚀的水冷壁区域进行防腐喷涂。检查水冷壁是否存在鼓包现象,对存在鼓包的水冷壁进行更换。6.6.10 每次检修时对燃烧器进行检查,对存在变形、烧损的燃烧器进行修复。6.6.11 中速磨煤机重点对磨辊、磨碗的磨损进行检查,修复或更换磨损部件,以提高磨煤机出力。6.6.12 做好磨煤机风门挡板的维护工作,保证磨煤机能够隔离严密。6.6.13 利用检修机会组织进行一次风粉管道调平,以消除管道间煤粉浓度偏差,提高锅炉燃烧的均衡性。6.6.14 检查燃烧器摆动执行机构是否灵活可调节,尾部烟气挡板是否存在卡涩现象,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修复。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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