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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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制度。一、定义: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医疗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二、管理部门:公共卫生科负责医疗废物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总务科为医疗废物回收部门,设专职回收人员。三、医疗废物收集必须按照类别进行,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必须用黄色塑料袋包装(生活垃圾置黑色袋),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放。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紧实、严密。四、对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五、医疗废物中病原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前应当先灭菌或消毒处理。六、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认真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资种类、数量或者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七、回收后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医院医疗废物贮存点,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八、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医疗废物至内部暂时贮存点,对运送工具应及时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交出去后,应及时对暂存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以及做好相关记录。九、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如有发生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至多每两天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贮存、处置。十一、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二、医院公共卫生科及后管中心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及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价。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 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科,总务科应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总务科和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院感办到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并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现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总务科、院感办、医院主管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局报告。 8、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第三条要就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管理部门和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灯紧急处理措施。 10、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由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卫生主管部门、环保局报告。 12、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 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 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与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 要掌控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医疗废物暂存间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 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 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 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9、 医疗安全领导小组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科: 负责协助制订各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理办法,指导、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检查发现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反馈、分析、协调解决,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医务科、护理部: 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等制度规定的制定、落实、执行。内部转运送处理部门是否做好交接登记记录,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总务科: 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运送、储存、消毒工作,按时将医疗废物移交给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做好移交登记和有关资料的存档,负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报告、物资供应和相关处置工作。 重点科室: 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协助督查医疗废物运送专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兰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兰州医疗垃圾处理站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标本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物的医用锐器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物的化学物品医疗废物暂存点甘肃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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