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度表格_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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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汇编东营瑞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8月1日目 录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1危险化学品经营经理岗位责任制.11.2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员岗位制度.21.3财务人员岗位制度.22.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42.1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42.2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5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5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6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8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98.安全风险管理制度.239.应急管理制度.2510.事故管理制度.3011.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3412.岗位操作规程.3712.1业务销售岗位.3712.2市场开发岗位.3712.3定货岗位.3812.4验货及验票岗位.3912.5发货岗位.3912.6装卸车人员操作规程.40我们总羡慕别人的幸福,却常常忽略自己生活中的美好。其实,幸福很平凡也很简单,它就藏在看似琐碎的生活中。幸福的人,并非拿到了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而是珍惜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用感恩的心态看待生活,用乐观的态度闯过磨难。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危险化学品经营经理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组织领导工作,对本企业经营化学危险品业务负主要领导责任,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落实本企业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二、本人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从其他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三、对本企业的经营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和管理培训的责任。四、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1、不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贸易和合作。2、危险化学品要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制作说明书和安全标签。3、不向没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出售危险化学品。4、不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5、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危害和防范措施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具有解决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1.2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员岗位制度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直接责任。二、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方可上岗。三、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品的品名、性能。危害和防护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够简单处理缩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危害,懂得防护和保护自己。四、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办事,坚决不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进货,也不向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和个人销售。要坚持要求买方使用具备专业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五、负责业务台账的建立、记录和保管。六、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内包装容器的时候,一定要用具有国家批准证书的厂家产品,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1.3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核算、票据受理审核等工作,对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间接责任。二、负责对于本企有业务往来单位的财务结算工作,发放本工厂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说明书”和“货物标签”。三、要熟知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性能、和危害以及防范措施。四、负有向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宣传有关常识的义务。五、做好危险化学品销售的登记注册工作。2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本公司在开展经营业务之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业务人员必须经关专业培训,并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2、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向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购销必须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4、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经营活动过程中运输必须要委托给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单位。在销售中运输由客户自己解决,本企业将负责告知客户在运输和使用中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6、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交接必须要有经办单位盖章或经办人(单位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后方能交接。2.1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经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 1、遵纪守法。 2、业务活动中买入或卖出危险化学品必须首先确认对方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进行采购或销售。 3、清楚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品种性质、特点、注意事项、防护及应急措施。 4、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严禁销售或采购。 5、禁止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人员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在经营场所存放规定以外化学试剂及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等危险化学品或对化学试剂进行分装活动。 7、经营人员应向客户介绍和说明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运输过程中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8、经营人员按国家规定应定期进行业务、岗位培训。 9、经营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之一。将取消其业务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2.2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既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也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1、具备危化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公司的经营安全全面负责。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规章、规程及管理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 4、负责本公司“应急预案或措施”的制定、演练和修改; 5、组织开展各项经营安全活动,总结交流经营安全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个人; 6、每月组织一次本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7、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8、对本公司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做好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10、建立本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各车间认真执行。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三、一般要求:(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11)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21)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四、主要措施1、防爆泄压。(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2、控温、控压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3、防止氧含量超标(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3)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4、防火措施(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5、防静电放电(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6、贮运设施(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3)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4)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5)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6)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7、物料排放(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五、等级划分1、氧气站内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车间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六、消防设施 1、氧气站的消防设施,根据氧气站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4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1、企业主要负责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2、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21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2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22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每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31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3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专项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33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专项总结一并存档。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41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科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42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5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把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编制“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落实到人,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有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1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标注:(1)具体时段 (2)负责内容 (3)责任目标(4)奖惩办法 (5)监督人员 (6)责任人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随时改签。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厂安委会组织人员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5、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6、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奖惩考核和签署最终意见。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方可进行操作。2、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3、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4、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5、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6、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7、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7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领导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员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3.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3.4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4.事故隐患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5.1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1.1隐患的排查各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及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5.1.2隐患的报告5.1.2.1发现隐患逐级上报,即员工报各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5.1.2.2报告形式5.1.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5.1.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5.2隐患的整改和验收5.2.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5.2.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3档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4奖惩5.4.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5.4.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元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5.4.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200-500元。5.4.4对排查事故隐患不力,导则发生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5.4.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或未及时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责任人从重处罚。5.4.6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5.4.7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董事长处理。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隐患报告登记表 序号隐患地点事故隐患 内 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 签字报告接收人签字报告时间整改情况主管: 制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留底备查。8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1、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1.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1.2控制措施应包括: 1.2.1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1.2.2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1.2.3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2、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3.1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2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 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3.2.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3.2.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2.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3.2.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3.2.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风险管理的培训 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 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 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9 应急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2.应急管理原则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2.4 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2.5 分级响应: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3.应急管理机构3.1领导机构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3.2办事机构公司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兼职),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3.3工作机构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4. 运行机制4.1预测与预警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4.1.1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4.2 应急处置4.2.1 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2.2 先期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4.2.3 应急响应4.2.3.1对于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4.2.3.2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4.2.4 应急结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4.3 恢复与重建4.3.1 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还要做好后期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4.3.2 调查与评估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4.4 信息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5.应急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6.监督管理6.1 预案演练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预案的演练活动,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6.2 培训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常识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6.3 责任与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6.4 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10 事故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和其他事故后庆及时采取的措施及上报时间,调查方法。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1991.2.22)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1991.7.25)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1989.2.3)3、事故报告31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3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33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34发生工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企业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部门。3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按规定逐级上报,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要用快速办法(电话、传真)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上报市安监局。(附表:青岛市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36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基层),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报安监部门。37重伤事故在20天内,死亡事故在40天内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安监部门。4、事故调查41成立事故调查组41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实施事故调查。412调查组中人员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2伤亡事故调查的权限421一次轻伤1至2人的事故由企业自行调查处理422一次轻伤3人以上重伤1至2人的事故在安监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企业组织调查处理,报安监部门审查批复。423一次重伤3至9人的事故由安监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 工会组织,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安监部门负责审批结案。424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由安监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安监部门负责审批结案。425一次死亡3至9人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由市安监局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市安监局负责实施处罚和审批结案。426一次死亡10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43事故调查的程序431听职现场人员介绍事故情况432进行现场拍照、录像433会制事故现场图434搜集事故残留物、致害物等物证435制作现场勘验记录4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44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442确定事故责任者、确定事故的性质。(按山东省政府50号令1994.3.28定义确定)4.4.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和建议。44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5、事故处理51宣布调查组意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52深入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再次发生。53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深入进行职工安全教育。54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5按规定上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56根据年级批示意见对事故结案。57事故资料归档6、检查与考核61本制度经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执行。62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考核。11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1、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企业员工均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2、企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3、预防措施31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2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33涉及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企业聘请_胜利油田中心医院_做为抢救联动部门,实施救护保证工作。34企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按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执行,并指导和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35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35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35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35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35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作业过程管理和职业危害检测41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2在岗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查体,填写职业健康档案,如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员工,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及时进行治疗和医学观察,并按相关规定办理。43职工在本企业内因从事涉及有害作业患职业病时,企业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办理,并按职业病报告办法上报。44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45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6需进入有毒物品设备、容器作业时;461申办安全作业证;462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63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464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护设备。5、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6、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12 岗位操作规程12.1业务销售岗位1、本规程适用本公司业务销售人员2、本岗位人员根据本单位业务范围接到订单后,与有关生产厂家取得联系;3、联系到供应厂家后,签订供应合同;4、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运输单位负责,运输车辆经检测、检验合格,并配备合格的押运人员;5、本岗位人员员应向承运单位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6、本岗位人员在购进危险物品时,应向销售商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销售时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购、销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7、本岗位人员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8、若本岗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有不合法或其他违法行为,本公司立即作辞退处理。12.2市场开发岗位1、本规程适用本公司市场开发人员2、本岗位人员应以“严谨、求实、开拓、发展”作为根本宗旨,以良好的经营和热情服务去寻求公司的业务客户。3、本岗位人员应遵纪守法,熟练掌握本公司经营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用途以及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安全知识,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去赢得客户信赖。4、本岗位人员不得采取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客户。5、本岗位人员必须与受过中专(或相当)以上学历教育的文化水平,且经本单位教育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6、本岗位人员薪酬和业绩挂钩,每年年终进行总结评比。7、若本岗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有不合法或其他违法行为,本公司立即作辞退处理。12.3定货岗位1、本规程使用本公司定货采购人员2、本岗位员工的职责是为公司定货并采购经营内的物质,本岗位人员有权拒绝公司领导安排的不在公司经营之内的物品采购。3、本岗位员工定货或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首先检查供货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无许可证的供货单位一律不许定货采购。4、本岗位向供货方订货后,须制定货物运输及中转储存方案,并报公司经理批准。负责运输或储存货物的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明,并应与本公司签订安全协议书。5、本岗位人员到供货方现场考察情况时,须遵守供货方现场相关劳动安全管理的规定,若需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时,可到公司财务报销相关费用。6、若本岗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于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辞退。12.4验货及验票岗位1、本规程适用本公司验货及验票岗位人员2、本岗位人员的职责是查看公司的定货单并检查核对定货单所定货物的一致程度。若所定货物与实物不一致时,本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接收货物。3、本岗位人员的验货内容是:货物品名、数量、质量、包装、合格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等。4、本岗位人员必须具有相当于中专学历的文化水平并经本单位教育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5、本岗位人员工作须仔细认真,若验货和验票出现差错,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并要求本人说明原因,若第三次出现差错,一律作辞退处理。12.5发货岗位1、本规程适用本公司发货岗位人员2、本岗位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公司定货单向客户发货,本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无公司定货单的任何发货要求。3、本岗位人员到供货方现场发货时,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4、本岗位人员工作程序是:查看定货单查看运输及中转储运方案查看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资质证明发货。5、本岗位人员应熟知所发货物的应急救援预案。6、每批货物发送后应立即向经理汇报所发货物的品名、数量及运输车辆型号、运输路线、运输车辆上人员数量、货物运输达到目的地大致所需时间等。7、发货时,应如实按货单发货,不多发、不少发、不错发。8、对禁忌混装的货物要分批发货,不许用同一辆车运输。9、本岗位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若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立即辞退。12.6装卸车人员操作规程 1、装卸车时注意事项 11检查自身是否未关闭通讯工具,是否按要求穿戴劳动服装,实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12要求车辆停靠到位,让随车人员离开驾驶室,将灭火器放在上风口距车10米左右的位置上。验明票据,确认所装物料,告知随车人员安全装卸操作注意事项。 13车辆用接地线可靠接地,并与装车管线接地相连(车上接地点不得在装卸口附近)。 2、装车操作规程 21检查装卸管、管接头是否良好、可靠,在设备完好可靠的情况下,与槽车下不阀门可靠相连(或插入上部入孔,尽量将管子插深,并用铁丝将装料管固定牢靠,罐口盖好石棉被)打开排气口,以湿润石棉被覆盖。 22将推车灭火器推至距装车管线活动连接头10米左右上风处,将灭火器出口管展开。 23依次开启自料出口到料进口阀门,最后缓缓开启贮罐根部阀门,观察整个管线是否有漏液情况,如有漏液,应迅速将根部阀门关闭,将管内余料从低处放净,处理漏点,没有漏液将进入下一步操作。 24如装车量较小,罐内液位升高,可利用液位差罐装,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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