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宅工程防渗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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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前 言我市住宅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进步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宅工程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在工程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及政府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环境下,工程质量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住宅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由于近几年我市住宅工程处于大规模建设状态,而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住宅工程质量引起的投诉时有发生。按照市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住宅工程建设中常见的质量问题,拟用三年的时间对开裂、渗漏以及电气、水暖等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四大类十二项常见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常见质量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减少质量投诉,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配合住宅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工作,我们编制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在本措施执行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完善。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编写组主编单位: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参编单位: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主要编制人员: 刘明康 陈静 陈彬 肖承波 李斌 舒强 曾伟 汤世琦宗 伟 刘潞 杨洪 甘 鹰 隗萍 贺刚 王家良 胡斌主要审核人员:刘晓森 罗进元 王其贵 蓝天 邹玉宣目 录1 地下室混凝土开裂1.1勘察及设计1.2材料1.3施工2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2.1设计2.2材料2.3施工3 填充墙裂缝3.1设计3.2材料3.3施工4 墙面抹灰裂缝4.1设计4.2材料4.3施工5 外墙开裂、渗漏5.1外墙涂料饰面层开裂5.2外墙面砖饰面层开裂5.3外墙渗漏6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6.1设计6.2材料6.3施工7 屋面渗漏7.1设计7.2施工8 排水管道水封设置不合理、地漏水封深度不够8.1设计8.2材料8.3施工9 开关、插座位置不满足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9.1设计9.2材料10 供配电系统配线不规范10.1设计及材料10.2施工11 户内配电箱电气元件设置不规范11.1设计及材料11.2施工12 户内给水管道楼板上暗埋方式设计不合理12.1设计12.2施工1 地下室混凝土开裂1.1 勘察及设计1.1.1地质勘察报告应提供场地的抗浮设计水位,并对持力层和地下室周边土层的透水性进行分析,当持力层地基土和地下室周边土层的透水性较小或为不透水层时,提出相应设计建议和抗浮设计水位。1.1.2 地质勘察场地有地下水,且需对地下室进行抗浮设计时,应明确施工停止降水的相关条件及要求。1.1.3当地质勘察场地无地下水时,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持力层地基土和地下室周边土层的透水性较小或为不透水层时,地下室底板设计应考虑抗浮措施。2 当地下室采用排水卸压抗浮设计时,对卸压集水井位置、数量、潜水泵功率等进行专项设计。3 坡地或者山区的地下室,底板厚度不应小于250mm。1.1.4地下室底板、侧墙、顶板的防水混凝土中,应掺加抗裂纤维和防水剂。1.1.5 框架梁、荷载较大的次梁直接支承在地下室侧墙上的部位,应设置壁柱或暗柱。1.1.6 超长地下室设计1 长度超过规范长度限值的地下室均为超长地下室,均需要采取加强措施,变形缝处及后浇带两侧设置变形性能良好的止水带。 2 一般情况下,超长地下室应采取以下措施:a、加强梁板的纵向配筋;b、设置后浇带;c、设置膨胀加强带;d、掺加具有微膨胀作用的外加剂;e、掺防裂纤维;f、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等;当超过长度较多、平面复杂时,尚应增加措施。 3 长度超过300m的地下室应设置伸缩缝脱开或作专项论证。设置伸缩缝时,宜采用通道式连接。 4 超长结构,应配置温度钢筋。温度钢筋可采用原有钢筋贯通(或部分贯通)的方式设置或采用另设温度钢筋网的方式处理。5 超长结构的梁,不得采用支座钢筋和架立筋搭接的方式配筋。1.1.7 地下室结构设计时,对与地下室顶板覆土接触的建筑外墙、伸出地下室顶板的管井、车道临空面四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翻边,高度应高出地下室覆土完成面150mm。1.1.8景观设计荷载不能超过原地下室设计单位提供的顶板设计使用荷载,并经原设计单位复核。 1.1.9 地下室顶板防水层上应设置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20,钢筋不小于双向6.5250,厚度不小于50mm。1.1.10 设计单位应根据地下室周边地质情况对回填土质量提出要求。1.2 材 料1.2.1 除预应力结构外,不得采用冷轧钢筋和冷处理钢筋。1.2.2 混凝土在满足强度等级、耐久性等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水泥和水的用量。受力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多层建筑不得低于C25,高层建筑不得低于C30。1.2.3 混凝土宜选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所用水泥的铝酸三钙含量不宜大于8%。1.2.4 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细度模数为2.53.2。1.2.5 粗骨料宜采用粒径5mm31.5mm,并应为连续级配,含泥量不应大于1%。1.2.6 混凝土掺合料和外加剂宜选用能减少混凝土收缩的产品。1.2.7 混凝土入模坍落度宜控制在160mm20mm。1.3 施 工1.3.1地下室施工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除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外,尚应包括地下室周边水位观测、施工降(排)水、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施工缝及后浇带处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主要构件的裂缝及变形观测等相关内容。1.3.2 当地下室采用抗浮设计时,雨季施工期间,应安排专人定期观测并记录地下水位。根据观测记录,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停止施工降水时间。1.3.3 当设计采用排水卸压抗浮时,施工期间应采取明排措施,设置集水井(坑),布置排水管(沟),将地表渗水及时排除。1.3.4 施工期间,地下室周边回填前,基坑内不得有积水。 1.3.5 施工期间,应对地下室底板、梁、柱、墙、顶板的裂缝及变形情况进行定期观测,予以记录,并作相应处置。1.3.6 柱、墙混凝土养护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室底层和上部结构首层采用带模养护。带模养护结束后,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继续养护,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方式继续养护。2 其他部位可采用洒水养护,也可采用覆盖养护。1.3.7 混凝土覆盖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塑料薄膜加草帘进行养护。2 塑料薄膜贴紧混凝土裸露表面,塑料薄膜内应保持有凝结水。3 覆盖物衔接严密,不得漏盖,层数符合施工方案要求。1.3.8 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置的混凝土不少于14d。2 地下室底层墙、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柱,带模养护时间不少于3d。3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1.3.9 地下室底板与迎水面剪力墙根部混凝土应整体浇筑,其施工缝应设置在距底板上表面不小于500mm处,并应在剪力墙截面中部安设止水带。如采用钢板止水带,其弯折方向应朝向迎水面。1.3.10 地下工程底板及侧墙后浇带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底板及侧墙后浇带两侧中部安装止水带,固定牢固,如采用钢板止水带,其弯折方向朝向迎水面。2 后浇带在封闭前应进行有效的覆盖保护,保持相对清洁。3 后浇带的封闭应采用高一个强度等级的膨胀混凝土,浇筑前对施工缝进行凿毛、清理、润浆。参见图1、2(单位:mm) 图 1图 21.3.11 地下室迎水面剪力墙后浇带在施工防水前应提前在外侧做胎膜。参见图3(单位:mm)图 31.3.12 地下工程后浇带支撑系统应独立设置(建议对支撑杆件涂刷油漆分色以便于识别)并在该层梁板混凝土浇筑前与其它模板支撑系统连成整体,该支撑系统应在后浇带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时方可拆除。 1.3.13 地下室侧墙防水层外侧应铺贴软质材料(如聚苯、挤塑板)进行保护,并宜再加砌一道砖墙。参见图4(单位:mm)图 41.3.14 地下室侧墙位于覆土以下部位的混凝土浇筑,均应采用止水对拉螺杆进行模板固定,止水对拉螺杆两端应设置塑料或木质堵头,模板拆除后应在堵头部位形成的喇叭口根部截断拉杆,不得平混凝土墙面截断拉杆。预留喇叭口须采用防水砂浆进行封堵,且不宜凸出混凝土表面。参见图5 (单位:mm)图 51.3.15 地下室侧墙穿墙管道均应预埋钢套管,钢套管位于墙体中部位置应设置5mm厚80mm宽的钢板止水翼环,焊缝为双面焊缝。穿墙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的填充材料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柔性密封材料填塞密实。施工期间在钢套管迎水面一侧应设置管口盖或点焊钢板进行保护。 1.3.16 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筑时,其表面应原浆收光,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修补,并对结构层进行24小时的闭水试验。 1.3.17 地下室顶板上园林景观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施工应在顶板防水施工前完成;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1.3.18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施工运输通道时,施工单位应对地下室顶板支撑体系进行验算,必要时还应提供对地下室顶板的加固方案,并由设计单位进行复核确认。 2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2.1 设 计2.1.1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5,当大于C35时,应采取防裂措施。2.1.2 现浇板厚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 现浇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板跨3.9m的现浇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10mm,屋面板及板跨4.2m的现浇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2 受力复杂、荷载较大、重要部位楼板、薄弱部位、转角窗处、设备管井附近线管暗埋较为密集区域的现浇板应适当加厚;3 预埋线管在现浇板内宜分散均匀布置,减少交叉、重叠,且宜布置在现浇板截面的中部。预埋管线的现浇板厚度不得小于管线外径的3倍,管壁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5mm;2.1.3 现浇板配筋应满足以下要求:1 现浇板配筋计算宜采用弹性理论计算。当采用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弹性理论计算时,支座调幅不应小于0.85。2 应采用较小钢筋直径、较小钢筋间距的配筋方法。3 在地震作用下可能存在较大拉力的现浇板(如转换层楼板、连接体楼板、薄弱部位楼板),需双层双向配筋。4 当悬挑板长度大于1.5m、板厚大于150mm或板上荷载较大时,尚应配置下部钢筋,配筋率不小于0.15%和钢筋直径8mm间距200mm的较大值。5 后浇带处现浇板配筋需要加强,增加量不得小于原设计量的50%。6 温度钢筋可采用原有钢筋贯通(或部分贯通)的方式设置或采用另设温度钢筋网的方式处理。7超长结构当长度小于100m时,宜进行温度应力计算;长度大于100m时,应进行温度应力计算。8 屋面现浇板、位于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以及跨度大于4.2m的现浇板均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直径不小于8mm的双层双向钢筋。9 超长房屋端跨板的阳角处,在1/3短向板跨长度范围内,应配置双向的板面钢筋,其间距不应大于200mm,直径与该处板面钢筋相同。附加板面钢筋宜为两个方向正交布置。10 当板跨不小于3.9m时,应于预埋管线的上下表面沿管线长度方向布置直径不小于4mm、间距不大于200mm的钢丝网,宽度不小于300mm。2.1.4 悬挑板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5m,不应大于1.8m。2.1.5 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超长结构的梁,不得采用支座钢筋和架立筋搭接的方式配筋。2 地震区框架梁下部钢筋应全部锚入支座。2.1.6 设备专业管线埋入或穿越结构主体构件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构件的有效截面,不得削弱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整体性。2.2 材 料2.2.1 除预应力结构外,不得采用冷轧钢筋和冷处理钢筋。2.2.2 混凝土应选用水化热小和收缩小的水泥,选用级配良好的骨料,并严格控制砂、石子的含泥量,尽量降低水灰比,合理使用减水剂,加强振捣。混凝土强度等级多层建筑不得低于C25,高层建筑不得低于C30。2.2.3 预拌混凝土掺合料总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25%,最大不应超过30%。2.2.4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产品说明书,其中应明确混凝土防治裂缝施工注意事项。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混凝土的初、终凝时间。2 混凝土强度达到75%以上的预计龄期。3 混凝土自浇筑起至安装钢筋、模板等施加施工荷载的建议时间。4 对混凝土养护方式及养护时间的建议。5 由于混凝土自身特性可能引起裂缝的其它施工注意事项。2.2.5 预拌混凝土严禁在运输、泵送等过程中加水。2.3 施 工2.3.1 施工单位应编制裂缝防治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 预拌混凝土性能及进场验收指标。2 模板及支撑系统的技术要求。3 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控制措施。4 电气线管位置、多层线管交叉控制措施。5 现浇板厚度控制措施。6 混凝土浇捣控制措施。7 混凝土初凝前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措施。8 混凝土养护方式与养护时间。9 钢筋、模板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措施。10 拆模时间。 2.3.2 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1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检查配合比通知单、水泥、砂石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混凝土坍落度。2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加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置、坍落度测试等,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2.3.3 钢筋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 现浇板负弯矩钢筋应设置足够强度、刚度的钢筋撑铁,其间距不宜超过800mm。2 起始钢筋位置距梁(墙)边不大于50mm。3 板底钢筋应设置垫块,每0.8不少于1个,不得用钢筋作垫块。2.3.4 线管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1 线管宜布置在梁内,确需在现浇板内埋设时,应采取措施将其固定在板上、下两层钢筋中间。2 线管敷设不宜交叉,确需交叉的不宜超过二层管线。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线管交错叠放。3 线管在交叉布置处可采用线盒转接,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4 当两根及以上线管并行时,各线管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5mm。2.3.5 混凝土浇捣应满足下列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留置施工缝。2 在混凝土浇筑时,应设置临时浇筑通道,避免在浇筑面上行走和堆放施工机具、材料。3 现浇板振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4 混凝土终凝前应对板面进行二次抹压,并进行覆盖。2.3.6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现浇板厚度准确。现浇板施工前,在每跨柱子的插筋上(剪力墙结构在暗柱插筋上)根据标高标出结构+50点,且用红油漆做好标识。+50点之间对角拉设细绳水平线,且保证水平线拉紧。在每跨之间浇筑混凝土时,根据水平线做出现浇板面的控制点,控制点要均匀分布,间距不应超过2m,控制点与水平线的距离为500mm。最后根据控制点,采用两米刮尺将每跨的混凝土面找平。2.3.7 现浇板可施加荷载与模板拆除应满足下列要求:1 严格控制现浇板可施加荷载的时间,板面吊运模板、钢筋等材料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24h。2 吊运材料应做到少吊轻放,材料堆放处应事先铺设木垫板,位置应避开现浇板跨中部位,力求减少吊运荷载对现浇板造成的冲击。3 严格控制现浇板拆模时间。现浇板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规范规定的强度值后方可拆除支撑系统。4 后浇带及长悬臂梁处应采用独立的模板支撑体系,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时不得拆除。5现浇板面材料堆放荷载和板面模板支撑荷载总和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确定的板面施工荷载限值,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支撑措施。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严禁超载施工。3填充墙裂缝3.1 设 计3.1.1 应优先选用与混凝土线膨胀系数相近、吸水率较小、材料强度较高的砌块或砖作填充墙的砌体材料。厨卫间周围墙体、给水管井周围墙体宜采用页岩实心砖或多孔砖等防水抗裂性能较好的砌体,不宜采用大孔空心砖或加气混凝土砌块。3.2 材 料3.2.1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含水率宜小于30%。3.2.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及堆放中应防止雨淋。3.2.3 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d2d浇(喷)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要求:1 烧结空心砖的相对含水率6070。2 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4050。3.2.4 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湿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3.2.5 砌筑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的配合比,保证砂浆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含泥量不应超过3%。3.2.6 干混砂浆存储期自生产之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3.3 施 工3.3.1 墙体砌筑时,应采用皮数杆、挂线等措施,控制好灰缝厚度和平直度。3.3.2 墙体砌筑前,应检查砌块或砖的含水率,严禁将砌块或砖在水中提前浸泡或雨水淋湿后上墙。3.3.3 墙体砌筑时,应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3.3.4 填充墙的灰缝砂浆应饱满密实,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空心砖砌体垂直灰缝应填满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垂直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为确保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施工时宜采用打顶头灰,严禁使用落地砂浆和隔日砂浆嵌缝。3.3.5 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3.3.6 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m。3.3.7 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间,补砌间隔时间不少于14d。当顶部采用“斜砖”补砌时,“斜砖”两端及中间宜采用异型预制砖进行补砌,斜砖斜度宜控制在6010范围;外墙填充墙斜砖后塞口采用实心砖内外交叉挤紧砌筑,灰缝应饱满密实;当顶部采用混凝土填塞时,梁(板)底预留3050mm间隙,用C20干硬性微膨胀细石混凝土填塞。塞缝前要求用水湿润墙体顶面及混凝土梁底,塞缝时先从墙体一侧进行,待凝固后再行塞填另一侧,塞填必须密实。 3.3.8 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预留洞上应设置过梁,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应预留孔槽,不得事后剔凿。3.3.9 管线安装开槽宜用凹槽砌块或定制砌块,避免开槽打洞。若需在填充墙上剔凿设备孔、槽时,必须在砌筑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先用切割锯沿边线切开,后将槽内砌块剔除,剔除时应轻凿,保持砌块完整,如有松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剔槽深度应保持线管管壁外表面距墙面基层15mm,并用1:3的水泥砂浆抹实。遇开洞较大的情况应采用C20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灌密实。3.3.1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它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块体也不得混砌。3.3.11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实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不小于6.0KN。4 墙面抹灰裂缝4.1 设 计4.1.1 针对基层墙体,选用适宜的构造措施及抹灰砂浆,外墙抹灰砂浆宜掺加抗裂纤维。4.1.2 抹灰砂浆的强度不应比基体材料强度高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强度等级,其中:1 无粘贴饰面砖外墙,底层抹灰砂浆强度宜比基体材料强度高一个强度等级或等于基体材料强度;2 无粘贴饰面砖内墙,底层抹灰砂浆强度宜比基体材料强度低一个强度等级或等于基体材料强度;3 粘贴饰面砖内墙和外墙,中层抹灰砂浆强度宜比基体材料强度高一个强度等级且不宜低于M15;4 窗台、阳台抹面等宜采用M15抹灰砂浆。4.1.3 基层墙体为加气混凝土砌块时,抹灰层应采用专用抹灰砂浆,装饰面层不宜采用面砖。4.1.4 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剔槽部位、临时施工洞处两侧应采取铺钉热镀锌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等抗裂措施,两边与基体搭接不应小于150mm。钢丝网宜采用先成网再进行镀锌的后热镀锌电焊网,并用钢钉或射钉加铁片固定,间距不大于300mm。4.1.5 抹灰层宜设置分格缝,分格缝宜设置在墙体结构不同材料交接处。水平分格缝间距宜根据建筑层高确定,但不应大于6m;垂直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6m,且宜与门、窗框两边对齐。分格缝宽宜为8mm10mm。保温层的抗裂砂浆兼作防水防护层时,防水防护层不宜留设分格缝。4.2 材 料4.2.1 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宜采用32.5级。4.2.2 砂宜采用平均粒径0.350.5mm的中砂,含泥量宜小于3%,不应采用细砂、特细砂。4.2.3 外墙抹灰砂浆宜掺加抗裂纤维或抗裂剂等外加剂。4.2.4 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不应大于20mm20mm,钢丝直径不应小于0.7mm。4.2.5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单位面积质量不应小于130g/4.3 施 工4.3.1 墙体抹灰前,应先清理基层,除去附着在基层墙体表面上的灰浆、灰尘和污垢,并对基层墙体缺陷进行处理。4.3.2 在混凝土表面抹灰时,其表面应进行甩浆拉毛或凿毛处理。4.3.3 抹灰前,墙面应适量浇水湿润,浇水量应根据墙体材料和气温不同分别控制。4.3.4 墙面抹灰应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超过35mm时,应采取加设钢丝网等抗裂措施。4.3.5 当抹灰层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5 外墙开裂、渗漏5.1 外墙涂料饰面层开裂5.1.1 外墙基层、抹灰层、保温层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的要求,抹灰层应采用抗裂、防水砂浆。5.1.2 涂料饰面应采用柔性耐水腻子和弹性涂料,腻子与涂料应具有相容性,普通型腻子严禁用于建筑外墙。弹性涂料及柔性耐水腻子主要性能应满足下表要求。表1 弹性建筑外墙涂料主要性能要求序号项目指标1低温稳定性不变质2耐碱性48h无异常3耐水性96h无异常4耐洗刷性/次2000 5耐人工老化性(白色或浅色)400h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粉化1级,变色2级6涂层耐温变性(5次循环)无异常7耐沾污性(5次)(白色或浅色)/%308拉伸强度/MPa标准状态下1.09断裂伸长率/%标准状态下200-1040热处理100表2 外墙柔性耐水腻子主要性能要求序号项目指标1吸水量/(g/10 min)2.02初期干燥抗裂性(6h)无裂纹3耐碱性(48 h)无起泡、无开裂、无掉粉4耐水性(96 h)无起泡、无开裂、无掉粉5耐洗刷性/次2000 6粘结强度/MPa标准状态下0.60冻融循环(5次)0.407柔性直径50mm,无裂纹8非粉状组分的低温贮存稳定性-5冷冻4h无变化,刮涂无障碍9柔性腻子复合上涂料层后的耐水性(96 h)无起泡、无起皱、无开裂、无掉粉、无脱落、无明显变色10柔性腻子复合上涂料层后的耐冻融性(5次)无起泡、无起皱、无开裂、无掉粉、无脱落、无明显变色5.1.3 涂料饰面层施工前,应检查抹灰层有无空鼓、裂缝等现象,对其进行修补后方能施工。5.1.4 外墙腻子层宜在外墙抹灰施工28d后进行。5.1.5 外墙腻子施工前,基层表面应无油脂、浮灰、起翘等现象,施工前应提前湿润基层,含水率应符合产品规定指标的要求。5.1.6 每道腻子的批刮厚度以0.51mm为宜,不得过厚,以防止腻子收缩过大而产生裂缝和脱落现象。5.1.7 腻子每道施工间隔时间不能过短,必须等第一道腻子干燥后,再批刮第二道腻子。腻子批刮完成达到实干后,方可进行打磨,打磨完毕,养护23d。5.1.8 在门窗、洞口及墙体转角处,腻子层应加设耐碱增强网格布。5.1.9 涂膜层应在腻子层应经过养护并干透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保证腻子层的平整、坚实、洁净,无酥松、粉化、脱皮等缺陷,腻子层的含水率在10%以下。5.2 外墙面砖饰面层开裂5.2.1 外墙饰面层采用面砖时,必须确保面砖基层(即抹灰层)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其基层应采用抗裂防水砂浆。5.2.2 采用薄抹灰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其饰面层使用面砖时,应进行专项设计。5.2.3 面砖应设置分格缝,并由设计单位明确位置及做法。5.2.4 饰面砖应采用通体砖,面砖粘贴面应带燕尾槽,并不得带有脱模剂,严禁使用粘贴面为光面的面砖。饰面砖主要性能要求及面砖的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要求。表1 饰面砖主要性能要求项目指标吸水率E/%干压砖0.5挤压砖3抗冻性100次冻融循环无破坏断裂模数/MPa35抗热震性不出现炸裂或裂纹单位面积质量/(kg/)12表2 饰面砖规格饰面砖外墙高度(m)饰面砖尺寸规定限值(mm)单块面积规定限值(cm2)单块厚度(mm)12 最长边240最大面积410106045X95最大面积5066045X45最大面积2555.2.5 根据面砖材质,选用专用粘结剂或专用粘结砂浆作为粘贴材料。严禁采用水泥浆粘贴。嵌缝应采用柔性防水材料。5.2.6 面砖粘贴前,抹灰层应清理干净,并对抹灰层平整度、垂直度进行检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部位进行修补,以满足粘贴要求。5.2.7 面砖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面砖材质及粘贴材料要求,隔夜用水浸泡,晾干后(外干内湿)才能使用。5.2.8 面砖粘贴时,先用粘贴材料在面砖背面打底灰,然后按粘结层实际预留厚度打满灰。粘贴过程中,宜做到一次成活,要避免反复移动、揉压面砖,严禁在粘结剂固化后进行纠偏移动。5.2.9 面砖粘贴过程中,要及时清除溢出的粘贴材料,并用嵌缝材料勾缝。勾缝应勾成凹缝,凹进面砖深度约3mm。5.3 外墙渗漏5.3.1 临外墙设置的雨棚、空调板根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小于150mm,同时其迎水面应做防水层,泛水高度为250mm。参见图6(单位:mm)。图 65.3.2 外剪力墙对拉螺杆洞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封堵。参见图7 图 75.3.3 外墙脚手架眼、外墙悬挑架型钢洞及其他孔洞应在内外墙抹灰前采用C15以上的细石混凝土封堵密实。直径或边长大于等于100mm的孔洞宜采用对拉螺杆进行关模浇筑,严禁采用铁丝穿拉关模。抹灰前应对外墙上的透明缝或砂浆不饱满的缝隙进行填塞处理,对混凝土等基层表面凹凸太多(大于10mm)的部分要用1:3水泥砂浆补齐或剔平,同时清除外墙表面上的水泥浮浆、油漆、脱模剂等。5.3.4 穿外墙的管道或空调管道均须在混凝土或砖墙上预埋套管,套管宜按10%坡度内高外低留设,套管与管道间须采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如采用聚氨酯发泡剂或防水砂浆等)。套管外口须采用建筑密封材料封闭严密。 5.3.5 外墙抹灰打底找平,每层厚度不应大于7mm,且应在前一层终凝后再抹后一层,找平层厚度不宜大于30mm,超过此值应采取加强措施;找平层表面应压实刮平,并在终凝后浇水养护,严禁出现空鼓开裂现象。5.3.6 外墙无遮挡的外窗须设混凝土窗台,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采用构造配筋,厚度不小于60mm,两端嵌固长度不小于120mm。 5.3.7 外窗台装饰完成面必须形成向外不小于5%的坡度,变坡处宜在窗型材中心线(或宽度三分之二)以外,窗洞上口完成面或窗楣必须设滴水线或鹰嘴。 5.3.8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宜采用附框安装门窗。 5.3.9 外墙装饰构架、室外壁灯等与砖墙体连接部位须为混凝土基层(混凝土预制块或现浇的混凝土块),严禁将砖墙做为固定点。5.3.10 室外楼梯与外墙相交处须浇筑强度等级C20以上的素混凝土翻边,高度200mm以上,宽度同墙体厚度。做法参见图6。 5.3.11 在建筑室外周边宜设置排水明沟和散水。散水应按照规范要求在转角处和每隔一定间距设置分隔缝,缝内采用建筑油膏嵌缝。5.3.12 高层建筑外墙保温层应考虑设置分隔缝及水平托架;分隔缝内放置聚乙烯棒材等隔离材料并填嵌密封膏。5.3.13 外门窗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1 外门窗安装前必须按门窗预留洞口尺寸,预留连接片,待安装好门窗后修补,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 严禁采用螺钉直接将型材固定在墙基体上。 严禁平墙安装。 门、窗框周边与墙体的缝隙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应采用矿棉条、玻璃棉毡条、发泡剂填塞密实,缝隙外表留58mm深的槽口,填塞防水密封材料。 门窗组合件应连接牢固,并采用耐腐蚀的防水密封胶使连接部位密封,防水明螺丝应用门窗颜色相同的防水密封胶掩埋密封。 门、窗框下外侧应设排水孔槽,及时排除雨水。 外露的凸窗顶应采取留坡等防(排)水措施。6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6.1 设 计6.1.1卫生间、厨房、浴室以及设有配水点的阳台、独立水容器等均应进行防水设计。6.1.2卫生间、浴室、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的楼(地)面及墙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防水层高度宜距楼(地)面面层1.2m。当卫生间有洗浴设施时,花洒所在及其邻近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8m。其余部位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设有配水点的阳台墙面防水层高度距楼(地)面面层500 mm。6.1.3 厨房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翻边300mm。;厨房布置在无用水点房间的下层时,顶棚应设置防潮层。6.1.4 成品住宅的下沉式卫生间在回填完成后应加设防水层,防水层翻边300mm。6.1.5 给水管井地面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翻边300mm。墙面宜设置防潮层。6.1.6 厨卫现浇楼板四周除门洞外的墙体根部均应设置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翻边,宽度同墙体厚度,高度为结构板面以上200mm。6.2 材 料6.2.1室内防水工程宜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和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等水性或反应型防水涂料。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6.2.2 室内长期浸水的部位,不宜使用遇水产生溶胀的防水涂料。6.2.3地漏、大便器、排水立管等穿越楼板的管道根部,宜使用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或聚氨酯建筑密封胶嵌填。6.2.4热水管根部、套管与穿墙管间隙及长期浸水的部位,宜使用硅酮建筑密封胶(F类)嵌填。6.3 施 工6.3.1 厨卫钢筋混凝土楼板浇筑时须原浆收光,并宜做24小时蓄水试验。如楼板存在非结构性贯穿裂缝,则须在施工防水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封闭修补处理。6.3.2 厨卫间混凝土翻边在浇筑前须进行基层凿毛、清理、润浆处理,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几何成型尺寸须规正、密实,与基层结合紧密。模板支设严禁采用铁丝穿拉固定,应采用夹模或夹具等方式进行支设。参见图8(单位:mm) 图 8 6.3.3 卫生间排气道周围应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混凝土翻边,高度为相邻房间建筑完成面以下50mm,宽度为50mm。混凝土浇筑前需进行凿毛、清理以及润浆处理。浇筑完成后需在其周边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参见图9(单位:mm) 图 96.3.4 厨卫间竖向管洞在管道或地漏安装好后,其四周的封堵必须采用顶撑或卡箍的支模方式浇筑细石混凝土,严禁采用铁丝穿拉、苯板吊模修补。浇筑前须将洞内清理干净,充分润湿并涂刷素水泥浆。第一次浇筑细石混凝土高度为洞高2/3,第二次浇筑混凝土高度为洞高1/3并低于结构面10mm。浇筑完成后需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 7 屋面渗漏7.1 设 计7.1.1伸出屋面的井(烟)道四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翻边,高度宜高出屋面建筑完成面250mm,并应与屋面板同时浇筑。7.1.2屋面太阳能、消防等设施、设备、管道安装时,应事先完成设备基础,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7.1.3刚性防水层与基层、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4.0m,宽度不小于20mm。7.1.4 屋面女儿墙根部、变形缝两侧墙体根部以及出屋面烟道根部须浇筑混凝土翻边,翻边高度为屋面建筑完成面起算不小于250mm,翻边采用构造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与主体结构楼板相同并一次性浇筑成型。7.2 施 工7.2.1 屋面钢筋混凝土楼板浇筑须原浆收光,宜向落水口形成20mm内高差找坡。阴阳角做50mm圆弧处理,结构板宜做24小时蓄水试验。如楼板存在贯穿性裂缝,则须在施工防水前进行封闭修补处理。 7.2.2 屋面防水宜在混凝土结构基面上施工。屋面保温层内须按照规范要求留设排气道。屋面刚性保护层须配置构造钢筋(如配置冷轧带肋单层双向钢筋网片),按照4m-6m的间距留设分格缝,钢筋须在缝内断开,缝宽20mm,采用建筑油膏嵌填密实。 7.2.3 模板支设严禁采用铁丝穿拉固定,须采用夹模或夹具以及对拉金属螺杆的方式支设。 7.2.4 屋面变形缝平跨或高低跨封口处均应采用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进行覆盖,参见图10、11、12。 图 10参图图 11图 127.2.5 出屋面管道必须设置刚性防水套管,套管高度为屋面建筑完成面以上150mm。钢套管与管道之间须采用沥青麻丝或石棉绳等柔性密封材料填塞密实。参见图13(单位:mm) 图 137.2.6 出屋面门槛根部须浇筑混凝土翻边,采用构造配筋率,混凝土强度等级与主体结构屋面板相同并一次性浇筑成型,高度为屋面建筑完成面起算不小于250mm。模板支设严禁采用铁丝穿拉固定,须采用夹模或夹具的方式支设。7.2.7 坡屋面与立墙相交处根部必须浇筑混凝土翻边,采用构造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与主体结构屋面板相同并一次性浇筑成型,高度为屋面建筑完成面起算不小于150mm。模板支设严禁采用铁丝穿拉固定,须采用夹模或夹具的方式支设。屋面瓦表面与立墙相交处须浇筑100mm150mm混凝土披水台。参见图14图 148排水管道水封设置不合理、地漏水封深度不够8.1 设 计8.1.1 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应在排水口以下设置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当卫生器具构造中已有存水弯,不应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8.1.2 施工图纸设计中应明确地漏型号及规格,严禁使用钟罩式地漏。地漏宜设置在易溅水的卫生器具附近地面的最低处,如淋浴间、浴盆、拖布池、洗脸盆等。有淋浴房的卫生间,设计时应考虑地漏位置是否跟淋浴房有冲突,遮挡地漏。8.1.3 住宅套内应按洗衣机位置设置洗衣机专用地漏(或洗衣机存水弯),用于洗衣机排水的地漏宜采用箅面具有专供洗衣机排水管插口的地漏,排水管道不得接入雨水管道。洗衣机地漏不得设于洗衣机本体安装位置区域内。8.1.4 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设计排水系统和通气系统,并经水力计算合理确定排水管管径,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立管底部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避免排水系统产生正、负气压而破坏水封。8.1.5 直通式地漏的支管应增加存水弯,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当直通式地漏附近设有淋浴间、浴盆、拖布池、洗脸盆等废水排水管时,宜利用废水排水管对直通式地漏存水弯补水,防止水封干涸。8.2 材 料8.2.1 排水管材料和管件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由同一厂家配套生产供应,进场时应按规范检查验收。8.2.2 地漏等卫生器具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8.2.3 地漏等卫生器具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8.2.4 地漏等卫生器具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8.3施 工8.3.1 室内排水管道当采用90管件连接时应选用90斜三(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8.3.2 埋设于回填层内的排水管接头应严密,塑料排水管接头应采用粘接,不得采用橡胶圈密封接口;铸铁排水管应采用法兰承插式接口,不得采用卡箍式柔性接口。8.3.3 地漏安装应平正、牢固,周边无渗漏。阳台上的地漏顶面应低于土建初装地面5mm,厨房、卫生间的地漏顶面应高出土建初装地面25mm。8.3.4 已安装完成的地漏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堵塞。9 开关、插座位置不满足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9.1 设 计9.1.1设置于开敞式阳台的电源插座宜靠阳台内侧布置,插座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9.1.2 套内安装在1.8m及以下的电源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9.1.3潮湿场所应采用具有防溅电气附件的电源插座,安装高度距地不应低于1.5m。9.2 材 料9.2.1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要求如下:1 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2 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3 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4 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10 供配电系统配线不规范10.1 设计及材料10.1.1 照明回路配电线路应配置PE线,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PE线连接。10.1.2 I类灯具均应带有接PE线的接线端子并附安全认证标识。10.1.3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10.2 施 工10.2.1 插座接地线连接严禁串连。若接地线断头应搭头,搭头时绕线匝数不应小于5匝,并用手钳拧紧,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 ,搪完锡的线头用绝缘胶带和黑胶布包扎,各螺旋缠绕一层。接地线搭头严禁使用压线帽。10.2.2 I类灯具安装应保证接地可靠。11 户内配电箱电气元件设置不规范11.1 设计及材料11.1.1 户内配电箱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11.1.2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零、地排截面面积应大于零、地线最大截面面积,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11.1.3 配电箱内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11.1.4 配电箱金属面板、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11.2 施 工11.2.1 照明配电箱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体连接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所压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11.2.2 照明配电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并逐一测试,形成记录。11.2.3 照明配电箱各供电回路应设置正确的回路标识。12 户内给水管道楼板上暗埋方式设计不合理12.1 设 计12.1.1 宜选择给水横管明敷方式,且明敷的冷、热水横管均应采取保温防结露措施。12.1.2 户内给水管道楼板上暗埋敷设时,应设置在楼板面敷管垫层内,且给水管的外径不宜大于25mm,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楼板面敷管垫层厚度应根据管道外径尺寸确定,且不小于50mm。严禁给水管道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12.1.3 敷设在垫层内的给水管道,应选用内壁具有优良的防腐性能、外壁具有抗击水泥腐蚀能力的管材;宜采用优质塑料管、金属与塑料复合管、耐腐蚀的金属管等。12.1.4 敷设在垫层内的给水管道,不得有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12.2 施 工12.2.1 明装给水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12.2.2 给水管道支吊架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给水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安全。12.3.3 室内不同材质的给水管,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水压实验。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冲洗和消毒实验,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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