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精准扶贫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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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赣州市旅游扶贫专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规划,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以“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以90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重点,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不断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生态人文环境,提升旅游产品,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做到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使旅游产业成为我市脱贫致富的朝阳产业。二、工作目标(一)近期目标(2015-2016年)到2016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年均增收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个百分点以上。平均每年提供600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到2016年,围绕十大产品体系,建设10个旅游扶贫示范引领项目,40个重点旅游扶贫镇,300个旅游扶贫示范点。通过培育一批美誉度高的旅游产品及项目带动的综合产业区,初步形成旅游扶贫产业格局。(二)远期目标(2017-2020年)到2020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万元以上,年均增收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个百分点以上,平均每年提供800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到2020年,建成30个旅游扶贫示范引领项目,100个重点旅游扶贫镇,1000个旅游扶贫示范点(项目)。构建成以核心项目引领、重点项目支撑、示范点全面发展为坚实基础的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三)行动计划根据以上目标,每年度制订当年旅游扶贫行动计划,推进旅游扶贫落到实处。三、主要措施(一)建设旅游大项目带动就业扶贫。着力推进3A级以上景区、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三星级以上酒店及大型观光农林业等旅游项目建设,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扶贫。按照我市乡村旅游资源的不同类型和分布情况,充分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风情和地形地貌特点,深入开发农村古村古镇旅游资源,按规划、有计划地引导乡村旅游发展传统农家乐、休闲农庄、景区依托、民俗风情、品牌餐饮、乡村酒店、古村聚落等不同模式,使农民不仅可以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而且用好用足生产资源和相关资源,提高资源的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成为企业经营主体,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三)通过旅游资源入股、投工投劳等运作模式带动创收扶贫。采取公司+农户(贫困户)、能人带农户(贫困户),能人吸纳或租赁贫困户山林、果园、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料、资源合作参股,共同建设等形式。由政府规划,企业或能人牵头,市场化运作。引导、鼓励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能人进行开发建设,根据需要吸纳或租赁贫困户的部分果园、鱼塘、山林、土地等生产资源作价参股,经营业主返聘贫困户家中劳动力在经济实体中从事管理和生产。拓宽贫困户增收致富的渠道。(四)大力开发和发展旅游商品带动造血扶贫。充分挖掘我市特有的客家饮食文化和手工技艺,利用丰富的农副产品和竹木、地矿等资源,采用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展旅游食品和旅游手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促进农副产品增产扩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如,充分整合赣南脐橙、南安板鸭、大余芋荷、信丰萝卜干、石城莲子、崇义酸枣糕、宁都肉丸、兴国鱼丝、会昌豆腐干等特色旅游食品,包装提升三僚罗盘、石城砚、黄梅(石壶)、藤编等特色手工艺品档次,形成相对统一的品牌形象对外宣传推广和销售。积极开辟旅游商品电子商务,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旅游商品销售,以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做到网店与实体店销售齐头并进,不断扩大网上购买的比例,提升我市旅游商品流通市场竞争力。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4月底前)对各县(市、区)特别是11个贫困县的90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旅游资源、农业特色、民俗文化、手工艺品、基础条件等不同情况,列出相应的建设计划,并选择一批具有特色的镇村进行旅游扶贫试点。4月底前将调查摸底表和建设计划报至市旅发委。(二)试点建设阶段(2015年5月2016年12月)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结合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规划布局,在选出的试点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完善示范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制定扶贫村发展旅游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组织旅游专家入村进行诊断式指导培训;协助培育1-2个特色观光农业项目;扶持1-3家乡村旅游经营户(家庭旅馆、A级乡村旅游点、农家餐菜馆、民俗体验馆等);引进一个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成立旅游合作社或帮助村里建立旅游经营管理模式和队伍;成立农民表演队并培育一台民俗演出;开展村民旅游业务培训和文明礼貌教育;制定乡村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制作发布宣传品或网页,帮助开拓市场;策划一个乡村节庆活动。针对扶贫村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开展扶贫项目,精准施力,因地制宜,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三)全面推广阶段(2017年1月2020年11月)总结前期试点建设取得的成效,制定和实施二期建设计划,把行之有效的旅游扶贫方法模式向全市推广。(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对旅游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旅游扶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五、政策保障(一)用地保障政策。将旅游项目列为我市重点发展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用以支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在承包农户自愿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有偿流转使用农用地,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鼓励支持经营业主依法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乡村旅游开发。(二)金融信贷政策。鼓励经营业主通过银行贷款建设农家旅馆。对评定后的三星级以上农家旅馆,项目建设银行贷款20万元以上且银行贷款利息已经发生的,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市县两级贷款贴息扶持(具体计算办法按实际贷款额及银行利率为准),贴息期从评定年起算,最长不超过三年(项目贷款合同期不足三年的,以贷款合同期限为准)。(三)对口帮扶政策。凡2015年后新评为且要享受政府奖补的国家3A级以上景区、省级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旅游产品生产加工等企业,安排吸纳贫困人员的就业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总员工的15%。(四)奖励支持政策。对新评定的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品牌,按市里有关政策兑现奖励。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性质,整合部门的资源、政策、资金,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统筹一致推进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发委)负责做好旅游扶贫日常工作及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赣市发20156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的支持帮助,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尽可能争取多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三)形成推进合力。市县乡三级要积极整合和吸纳社会力量开展旅游扶贫。旅游企业开展“一帮一”对口帮扶,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旅游扶贫志愿者服务,真正把旅游扶贫工作引向深入,形成全行业全社会扶贫氛围,如期实现旅游扶贫工作目标。市旅发委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在全市旅游系统形成扶贫济困的正能量。(四)狠抓工作落实。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每年的旅游扶贫工作行动计划,对年度工作目标要建立倒排推进工作时间表,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目标考核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要把项目扶贫作为第一要务,在资源利用,企业用工安排上,首先考虑贫困户利益,充分发挥旅游项目的扶贫带动作用。武穴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扎实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全市有一定基础的贫困户,实施旅游产业精准扶贫,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用3年时间,支持1家生态旅游龙头带动型企业,培育1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发展100家旅游扶贫示范农家乐,重点打造“油菜花海”旅游品牌,带动全市1000户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开展旅游产业扶贫,实现壮大旅游产业,与促使贫困户增收脱贫双赢。二、具体措施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贫困户受益”的基本原则,加大贫困村旅游规划编制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加快乡村旅游品牌建设。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扶贫专项资金,采取奖励优惠措施,整合旅游企业、合作社、农家乐等市场主体力量,扶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实现脱贫目标。(一)创业帮扶。鼓励具有一定条件的贫困户开办农家乐、旅游商店等旅游经济实体,给予每户1至5万元贴息贷款、5000元扶持资金,发展100家旅游扶贫示范农家乐。(二)就业帮扶。支持鼓励景区、旅游宾馆、农家乐、农业观光采摘园、旅游娱乐及旅游购物场所等旅游实体单位,根据自身岗位的设定与需要,采取就近原则,优先录用贫困人口就业,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力争带动500户贫困户脱贫。(三)产业帮扶。支持鼓励旅游景区、旅游宾馆、农家乐与贫困户实行“一对一”的定向结对帮扶,有农副产品需求的与贫困户实行定向种植、养殖,进行合同收购;围绕“油菜花海”旅游品牌,支持油菜观赏区贫困户种植油菜花,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力争带动500户贫困户脱贫。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媒体对旅游产业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提高贫困户参与旅游产业链的积极性,提升旅游企业社会责任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确定对象。根据全市贫困户调查摸底情况,由市旅游局牵头,镇(处)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库和调查摸底情况为依据,结合贫困户实际,根据旅游产业的特点,确定适合参与旅游产业精准扶贫的贫困户。由各镇(处)政府对辖区内涉旅企业进行摸排统计,了解各企业用工需求、农副产品需求、土地需求等方面情况。各镇(处)、扶贫工作队与初步确定的对象逐步进行对接,提出相关建议并征求贫困户参与旅游产业链具体方式意向,建立联系卡和台账。(三)签订协议。根据确定的贫困户意向与旅游企业需求情况,由市旅游局牵头,各镇(处)、扶贫工作队组织贫困户与旅游企业签订用工合同或结对帮扶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四)组织实施。从2015年11月起,逐一对扶贫对象开展帮扶,市旅游局、各镇(处)、村、扶贫工作队切实为贫困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定期了解并努力解决好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脱贫目标的实现。(五)检查验收。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旅游产业精准扶贫落实情况逐户进行验收,最终结账销号。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领导包镇(处)、镇(处)领导和扶贫工作队包村、村干部和扶贫工作队员包户责任制,推进旅游产业精准扶贫的落实。各镇(处)、各部门要明确专人主抓,强化责任分解,实行责任上肩,做到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精准服务、督促检查和基础资料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二)落实政策保障。镇(处)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确保贷款按时发放到位,并对贫困户贷款用途实行全程监督。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对旅游产业精准扶贫予以支持。(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市旅游局要发挥牵头纳总作用,组织实施好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加强宣传营销,加强与旅行社的对接,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活力;市规划局要高标准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市扶贫办、农业局、文广新局、交通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优化乡村旅游环境,提高乡村旅游景点景区的可进入性与旅游活动安全性、丰富性和舒适性;市人社局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四)强化考核督查。将旅游产业精准扶贫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处)、市直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旅游产业精准扶贫任务全面完成。附件:1、武穴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帮扶创办农家乐(旅游商店)协议书2、武穴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劳动就业帮扶协议书附件1:武穴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帮扶创办农家乐(旅游商店)协 议 书甲方:市人民政府(市扶贫办)乙方: 营业执照号:丙方: 身份证号码:为了顺利实施我市生态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帮助贫困农户通过发展旅游产业脱贫致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商议,达成如下协议:一、内容及目标利用3年时间,向有意愿发展农家乐的贫困户提供1至5万元担保贴息贷款,帮扶他们通过创办农家乐、旅游商店等旅游实体,最终实现脱贫致富二、协议各方作用1、甲方是我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方案具体实施者和旅游产业扶贫资金、贴息贷款的提供方。2、乙方是旅游产业精准扶贫贷款资金提供方。3、丙方是参加旅游产业扶贫的贫困户。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全面组织、指导精准扶贫方案在本辖区的实施,并协调协议履行的有关事宜。2、协调乙方向丙方提供1-5万元的贴息贷款,为丙方实际贷款贴息。3、向丙方提供5000元的扶贫资金。4、根据旅游产业精准扶贫方案和本协议,组织相关单位对丙方进行监督管理,对丙方有违背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丙方提供5万元的贴息贷款。2、按期从丙方收取贷款。3、收取甲方的贷款贴息。五、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要求办理好农家乐、旅游商店相关证照。2、按约定获取、使用贴息贷款。3、按时归还乙方贷款本金。4、接受甲方对其监督和管理。5、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六、违约责任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的,除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据实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本协议任何一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贴息贷款的,除归还贴息贷款、扶贫资金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七、争议解决方法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以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八、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确定。2、本协议自贴息贷款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3、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2 0 年 月 日附件2:武穴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劳动就业帮扶协议书甲方:市人民政府(市扶贫办)乙方: 营业执照号:丙方: 营业执照号:丁方: 身份证号码:为了顺利实施我市生态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帮助贫困农户通过发展旅游产业脱贫致富,经甲、乙、丙、丁四方平等商议,达成如下协议:一、内容及目标利用3年时间,向有意愿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旅游企业提供5万元担保贴息贷款,支持他们吸收贫困户就业,使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二、协议各方作用1、甲方是我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方案具体实施者和扶贫贷款贴息的提供方。2、乙方是吸收贫困户就业的旅游企业。3、丙方是旅游产业精准扶贫贷款资金提供方。4、丁方是参加旅游产业扶贫的贫困户。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全面组织、指导精准扶贫方案在本辖区的实施,并协调协议履行的有关事宜。2、协调丙方向丁方提供5万元的贴息贷款,贷款由乙方使用,为丁方实际贷款贴息。3、根据旅游产业精准扶贫方案和本协议,组织相关单位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乙方有违背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4、帮助乙方核定丁方基本情况。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约定获取、使用5万元贴息贷款,并按与丙方约定按时归还贷款。2、为丁方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并确保在工作期间人身安全。3、对丁方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丁方业务水平。4、确保丁方劳动工资不低于本企业人均工资。5、接受甲方的考核。五、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丁方提供5万元的贴息贷款,由乙方使用。2、按期从乙方收取贷款。3、收取甲方的贷款贴息。六、丁方的权利与义务1、接受乙方为其提供的就业岗位。2、接受乙方为其提供的就业培训。3、服从乙方的管理。七、违约责任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的,除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据实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本协议任何一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贴息贷款的,除归还贴息贷款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八、争议解决方法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以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九、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确定。2、本协议自贴息贷款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3、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 丁方签字盖章:2 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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