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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五次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特征码JvCqdJUJdWYZoCXxZfhe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 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发展民政事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毛泽东主席指出:“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不要怕麻烦。”邓小平同志对基层政权建设、关心群众生活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等方面都做出过精辟论述。江泽民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都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自1994年第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全省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程度不同地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村民自治首创的“海选”模式在全国推广,城市社区建设逐步深入,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健康发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率先在全国完成,民间组织管理明显加强,社会福利社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八年来,全省民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发展台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是满意的。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一是随着改革和调整的推进,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劣势企业被兼并重组、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失业将不可避免,相当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将面临更多的困难,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大量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日益多样化,人口流动性增强。加强社会行政管理,越发成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三是随着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特别是随着单位社会职能的剥离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人”大量增加,民间组织急剧增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在发挥民间组织管理作用的同时,民政工作必须开拓创新,依法加强引导、管理和规范。四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户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和城市管理等改革不断深化,民政工作的管理方式和运行制度也必须通过改革与之相适应。应该说,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江总书记在接见与会代表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要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孺子牛精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这里讲的“三个服务”,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民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民政工作无论是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都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关,其中不少工作还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残疾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灾民等困难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江总书记提出民政工作要“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一方面把民政工作与党的宗旨明确地联系在一起,从新的角度强调了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明确地把民政工作对象界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指出了这项工作的广泛性、社会性,进一步说明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是对毛泽东同志“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城乡各地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盲聋残哑,曾为党和国家做出重要贡献的烈士家属、军人家属和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等群体,本来都是民政工作的对象。江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要“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是因为新形势下的“为困难群众服务”已经有了与传统工作完全不同的内涵和更高的要求。目前社会困难群体不仅有传统的优抚救济对象,还增加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而且在一个时期内将呈增多趋势。据统计,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低保对象均超过140万人。这是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亟需给予特别的关注,及时为他们“雪中送炭”。做好形势下民政工作,必须强调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江总书记指出:“我看稳定这两个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我们的民政工作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救灾救济对于城乡困难群众的稳定,拥军优抚安置对于优抚对象和军队的稳定,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对于城乡基层的稳定,民间组织管理对于整个社会生活的稳定,都有不容置疑的重大作用,都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息息相关。只有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使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使城乡基层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得到维护,使各种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正常发挥,做到了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灾有所救,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总之,加强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用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个服务”的要求深化对民政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民政工作,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二、紧紧围绕大局落实好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今后五到十年,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开放的重要时期。省八次党代会提出经过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的努力,把*初步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省份,实现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全省民政工作必须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当前,全省民政工作要着力落实好以下几方面任务。(一)切实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当前民政工作的一项突出重要任务是抓好城市低保工作。这是全省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为解决城市部分居民生活困难问题,我们已经采取建立“三条保障线”、实行“两个确保”等措施。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是城市社会保障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必须不遗余力地把它守好,切实发挥其作用。据民政部门调查统计,全省现有低保对象149.4万人,居全国第4位,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13%。如果按万人拥有低保对象的比例来计算,我省将居全国首位。今后,随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可能会有相当多的失业人员在2年失业保险期内仍难以重新就业,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将会进一步扩大。从目前情况看,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在全省各地建立起来,但这项工作的发展不平衡,还要做很大努力才能完全实现应保尽保,才能使低保这道最后的安全线真正起到兜底的作用。要把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尽快完全实现应保尽保。抓紧研究最低生活费补贴的计算和发放办法,不能把脱离实际的所谓“虚拟收入”计算在内,根据居民的真实生活状况,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纳入低保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把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加强对煤炭、军工等破产企业职工和群众的调查,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对企业改组改制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众,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中需要纳入低保的人员,要作为工作的重点,及时有效地解决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在低保标准的制定上,要从实际出发,既要确保最低生活标准,又要注意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社会救助政策,多方面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管好用好低保资金。搞好低保工作的关键,是切实增加低保资金。朱总理指出:“低保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地方政府必须更多地增加财政收入。”因此,各地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特别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加低保投入,确保低保资金及时到位。从各地的财力看,除少数县市特别困难外,多数市、县两级财政都有能力保证低保资金的投入。关键是对于低保工作思想上要重视,认识上要到位。各级政府对低保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不能虚列预算,列而不支,更不允许挤占;对贪污挪用的,要严肃查处。各市州都要核实一下低保资金落实情况,省财政、民政等部门也要深入各地检查低保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要努力实现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和信息化。省里近期将出台低保实施办法,各地要抓紧制订本地的实施细则,做到依法办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整个工作要做到民主、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做好有关的核查、监督和按时发放等工作。尽快建立功能齐全、覆盖面广、规范透明的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认真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我省旱涝灾害交替发生,基本上是两到三年一个周期。今年发生洪水的可能性很大,防汛防洪形势严峻。各级干部一定不能有任何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工作决不可掉以轻心,宁可有备而无汛,不可有汛而无备。要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抗洪措施落实得更扎实一些,确保实现安全度汛。当前,局部地区出现了一些雹灾。针对灾害,要建立健全灾民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提高救灾能力,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加快建立和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承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原则上小灾害由市、县政府负责,大灾由省级政府负责。抓紧完善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救灾款物发放制度,保证发放公开、透明,保证救灾款物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做好灾前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灾情预报、监测和信息传输体系建设。坚持“造血”与“输血”相结合,提高灾民的自我救助能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活动,开展好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捐助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三)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民间组织是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种社会组织,对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全省民间组织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育不够,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要全面实行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尤其是业务主管单位要真正发挥作用,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把培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的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公益和服务性的民间组织上来。要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发展第三产业、扩大社会就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从各地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广大农民协作经营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协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四)做好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是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依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全省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委会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不断加重,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江总书记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这个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抓好了,才能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才能真正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才能形成坚如磐石的执政基础。社区建设是城市工作的新生事物,新事一定要办好。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的城市社区建设形成了较好基础,典型示范尤其明显。但就全局而言,拓展的空间很大,还要做大量的工作。关于全省社区建设的总体安排,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生产力发展和城市改革开放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形势下社区居民对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努力探索广泛参与的途径,努力探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努力探索社区党的领导方式,开创社区建设的新局面。需要在这里进一步强调的,一是要强化社区吸纳就业的载体功能。服务业是近期扩大就业的主改方向,而社区恰恰是服务业的密集区,也是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载体。目前,仅省社区就业试点单位就新办社区网点138个,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84人。要大力开发便民服务岗位、社会化服务岗位和社区管理工作岗位,努力使社区就业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倡导灵活的就业方式,加强对非正规就业的组织化管理。坚持市场化运作,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加大对社区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解决社区就业中的各种障碍问题。二是要抓好大中城市社区建设。四平市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表率。实际上,四平市的财政并不富裕,但他们为什么能在社区建设上创造出新的成绩?关键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本着“勤政为民、厚待百姓”的宗旨把社区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利用现有条件就把这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办了,而且办得很好。四平市的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三是要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社区的功能完善后,许多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把社区服务开展起来,帮助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从社区建设中多得到实惠。农村的村民自治工作要继续坚持以“海选”为主线,用民主选举来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实现全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保证农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家作主。 (五)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对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来说,就是要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密切地方和军队的关系,用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来促进社会稳定,来推动经济发展。这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通过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法律拥军等措施,多为驻吉部队解决加强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着力解决好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住房、医疗方面的困难,保障全省优抚对象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适当优厚的待遇,使他们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在认真落实现行安置政策的同时,继续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置途径和办法,推动安置制度创新,有效地安置好全省城镇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使他们各得其所,安居乐业。三、充分发挥政府对民政工作的主导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关键是要加强领导,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对民政工作的主导作用。一是要把民政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民政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政工作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用“三个服务”的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政工作,经常研究和调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民政工作,分管领导要投入更多精力。要把将民政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推动民政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努力形成民政事业社会化的常态机制。由于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应当注意三个环节。一个是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他们主动参与民政工作。另一个是法制规范,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地方性配套政策、规章和制度,明确集体和个人参与民政工作的责任。再一个是行政推动,即通过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运用典型示范、行政干预等方法,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作用,壮大民政事业的发展力量。各级民政部门更要主动工作,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密切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切实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把全省民政事业推向前进。三是要加大民政工作的创新力度。在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等方面都面临着创新的问题。首先是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的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省方针的重要体现。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民政政策法规已远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适时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大力推进城市低保、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和有关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要规范民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其次是推进政务公开。要简化程序、办事公开、承诺服务,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和各项经费使用的热点,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接受群众监督。再次是加强民政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要采取信息化手段,将民政政务纳入数字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逐步实现低保、优抚等款项发放的社会化,方便各级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上网查询,促进民政工作管理的现代化。四是要帮助解决民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困难不少,主要是行政事业经费不足,民政基础设施难以满足需求,退伍安置工作落实不下去等问题。这些问题各级政府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要加大财政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尤其是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要充分考虑五保供养、优抚工作等方面的需求,落实好所需各项经费。要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奠定做好民政工作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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