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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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前言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 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 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 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 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 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 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也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 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 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 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二、范围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即Y-干扰素释放试 验,IGRAs)的主要原理:受到结核分枝杆菌抗原刺激致敏的T 细胞再次遇到相同抗原时,可产生Y-干扰素,IGRAs通过检测 全血或者分离自全血的单核细胞( PBMC )在结核分枝杆菌特异 性抗原刺激下产生的Y-干扰素,判断受试者是否存在结核分枝 杆菌感染。目前,国际上较成熟的IGRAs有2种:(1)采用酶 联免疫吸附实验(ELISA)方法检测全血中致敏T细胞再次受到 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抗原刺激后释放的Y-干扰素水平;(2)采 用酶联免疫斑点技术(ELISPOT)方法测定在结核分枝杆菌特异 性抗原刺激下,外周血单核细胞中能够释放Y-干扰素的效应T 细胞数量。上述两种检测方法的原理类似,检测技术和操作程序略有 不同,采用的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刺激抗原主要存在于结核分 枝杆菌复合群中,在卡介苗和大多数非结核分枝杆菌中缺失。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是指:利用免 疫学检测技术,如ELISA或ELISPOT技术等,以结核分枝杆菌 特异抗原刺激T细胞产生的Y-干扰素为检测靶标,对人静脉全 血中的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进行体外检测的试 剂,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辅助诊断或用于结核病的辅助诊 断。本指导原则的技术要求是基于ELISA和ELISPOT方法建立 的,对于其他免疫学方法,可能部分要求不完全适用或本文所 述技术指标不够全面,申请人可以根据产品特性对不适用部分 进行修订或补充其他的评价和验证,但需阐述不适用的理由, 并验证替代方法的科学合理性。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首次注 册申报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三、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 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国内外同类产品上市情 况介绍等内容。其中,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部分应着重从预 期用途、方法学、检验原理、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刺激抗原以 及最低检出限等方面写明申报试剂与目前市场上已获批准的同 类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若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刺激抗原为新 抗原,则应详细论述其能提高该类试剂灵敏度和特异性的科学 依据,并提供充分的支持资料。综述资料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公布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 求。(二)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应提供主要原材料如抗原肽/重组抗原、抗体、阴性对照、 阳性对照、标准品(Y-干扰素)、酶、以及企业参考品等的选 择与来源、制备过程、质量分析和质量控制标准等的研究资料。 若主要原材料为企业自己生产,其生产工艺必须相对稳定;如 主要原材料购自其他供货商,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供货商提供 的质量标准、出厂检定报告或性能指标证书,以及该原材料到 货后的质量检验资料。企业参考品:申请人应提供企业参考品的详细的来源、制 备和确定等资料。对于采用 ELISPOT 方法的申报试剂,企业参考品至少应包 括:阴性参考品、阳性参考品和重复性参考品。其中,阳性参 考品建议采用结核病患者(菌阴和菌阳)的全血,阴性参考品 建议采用随机健康人群和非结核病患者的全血,重复性参考品 建议采用结核病患者的全血。鉴于冻存循环会损害全血样本中 细胞的免疫功能,不建议采用冻存的全血作为企业参考品。对于采用ELISA方法的申报试剂,企业参考品至少应包括: 阴性参考品、阳性参考品、最低检测限参考品、线性参考品、 准确度参考品和精密度参考品等。其中,阴性参考品、阳性参 考品和精密度参考品的设置可参考采用ELISPOT方法的申报试 剂的相关要求;最低检测限参考品、准确度和线性范围参考品, 主要考察ELISA部分的性能,可采用含有Y-干扰素的溶液(建 议采用血浆作为基质溶液)。对于阴性/阳性对照:申报试剂的质控体系通过设置阳性、 阴性对照来实现,申报资料应详细描述各种对照的原料选择、 制备、定值过程等试验资料。本指导原则的技术要求是基于 ELISA和ELISPOT方法建立的,对于采用上述方法学的结核细 胞类检测试剂,建议至少设置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阳性对照 一般采用单核细胞非特异性刺激物,用于质控外周血单核细胞 功能是否正常,避免产生假阴性。阴性对照一般为检测过程所 用培养基,用于控制细胞在活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因子的非 特异性影响,避免产生假阳性。校准品(如适用)的选择及质量标准:应详细描述校准品 的来源、制备、纯度、浓度、分子量、功能活性等的确定和验 证资料。多肽/重组抗原的选择及质量标准:应详细描述多肽的来源 (来自何种抗原)/重组抗原的来源、组成、分子量、纯度、浓 度、内毒素含量、刺激活性、特异性等的确定和验证资料。如 为冻干抗原,还应设置水分含量的质控标准。抗体的选择及质量标准:应详细描述抗体的来源、纯度、 浓度、分子量、免疫原性、效价和功能活性等的确定和验证资 料。(三)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配制工作液、分装和包装等,可用流 程图表示。应提供主要生产工艺的确定依据,包括试验方法和 数据等。反应体系研究资料应能对产品说明书中检验方法部分涉及 到的基本内容,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等,提供确 定的依据,包括试验方法和数据等。(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企业应提交对申报试剂进行的所有性能验证的研究资料, 包括具体的试验方法、内控标准、实验数据和统计分析等。对 于结核分枝杆菌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 性能进行研究。1、对于采用 ELISA 方法的申报试剂检验方法分为两大部分:(1)将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抗原 与全血样本共培养,获得含有Y-干扰素的血浆样本;(2)以Y -干扰素标准品做校准曲线,对第(1)步的血浆样本采用 ELISA 方法进行定量检测。基于该方法学的分析性能,需要对上述两 方面的性能均进行验证。1.1 最低检测限建议采用含有系列Y-干扰素稀释浓度的血浆样本,对每个 浓度样本进行多次重复检测,选取(测定平均0D值-2SD)大于 (0浓度测定的平均0D值+2SD)的浓度作为最低检测限浓度。 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申报试剂的最低检测限。1.2 线性范围 线性范围确定的研究应使用高值样本(采用血浆基质,采 用可溯源至国际校准品的方法对血浆样本中的Y-干扰素进行 定量)进行梯度稀释,稀释液应使用血浆,应包含接近最低检 测限的临界值浓度。通过评价一定范围内的线性关系确定申报 试剂的线性范围。1.3 准确度可采用如下方法进行评价,如:与国际标准品的偏差分析 回收试验或方法学比对等方法,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 方法进行研究。1.4 分析特异性1.4.1 交叉反应 交叉反应的验证主要考虑全血自身含有的细胞因子或全血 刺激培养过程中产生的细胞因子与申报试剂所用Y-干扰素抗 体对是否存在交叉反应。需要进行交叉反应验证的细胞因子包 括:IL-la、ILTB、IL-2、IL-3、IL-4、IL-5、IL-6、ILT2、 IL-10、TNFa、IFN-a和IFN-B等。建议在0浓度Y-干扰素 水平和最低检测限浓度Y-干扰素水平分别进行交叉反应的验 证。同时,建议申请人采用一定数量的其他常见分枝杆菌感染 患者的全血样本进行试验,评价申报试剂的特异性。1.4.2 干扰物质应对全血样本中常见的干扰物质进行验证,包括:抗凝剂 甘油三酯、血红蛋白、胆红素、类风湿因子、抗核抗体、抗线 粒体抗体和免疫抑制剂等。建议采用含有不同浓度Y-干扰素的 血浆样本分别进行干扰物质的验证,给出不产生干扰的最高干 扰物浓度。1.5 精密度采用全血样本进行试验的精密度:分别采用阳性全血 样本和阴性全血样本,进行多次重复检测,判断检测结果的阴 阳性,多次重复检测结果应一致。采用含有Y-干扰素的血浆样本进行试验的精密度: 建议在Y-干扰素0浓度、低浓度和中等浓度3个浓度水平分别 进行验证。1.5.2. 1阴性样本(0浓度):不含Y-干扰素的样本,CVW 15% (n$20)。低浓度样本:Y -干扰素浓度略高于试剂盒的最低 检测限,CVW15% (n$20)。1.5.2.3 中等浓度样本:采用中等浓度的样本进行重复检 测,CVW15% (n$20)。1.5.3 申请人应设置合理的精密度评价周期,以便对批内/ 批间、日内/日间以及不同操作者之间的精密度进行综合评价。1.6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建议选择至少1 5份健康人和非结核病患者的全血样本进行 试验,阴性参考品符合率不低于 75%。1.7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建议选择至少20份结核病患者(至少1 0例细菌学阳性, 至少1 0例细菌学阴性)全血样本进行试验,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不低于 80%。1.8 校准品的溯源资料Y-干扰素具有国际标准品,建议检测结果的量值溯源至国 际标准品。申请人应提供从国际标准品到产品标准品的溯源链 以及各级赋值资料。2、对于采用ELISPOT方法的申报试剂检验方法为:将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抗原与分离的单核细 胞(PBMC)共培养,活化刺激PBMC分泌的Y-干扰素被微孔板 上包被的单克隆抗体捕获,再用酶标记的另一个单克隆抗体进 行反应显色,一个斑点即代表一个细胞,计数斑点的多少,从 而判断是否存在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的细胞免疫反应。基于该 方法学的分析性能,需从下述几个方面进行性能验证。2.1 分析特异性2.1.1 交叉反应交叉反应的验证主要考虑PBMC刺激培养过程中产生的细胞 因子与申报试剂所用Y-干扰素抗体对是否存在交叉反应。需要 进行交叉反应验证的细胞因子包括:IL-la、IL-1B、IL-2、 IL-3、IL-4、IL-5、IL-6、ILT2、ILTO、TNFa、IFN-a 和 IFN-B等。建议在0浓度Y-干扰素水平和低浓度Y-干扰素水 平分别进行交叉反应的验证。同时,建议申请人采用一定数量的其他常见分枝杆菌感染 患者的全血样本进行试验,评价申报试剂的特异性。干扰物质应对全血样本中常见的干扰物质进行验证,包括:抗凝剂 甘油三酯、血红蛋白、胆红素、类风湿因子、抗核抗体、抗线 粒体抗体和免疫抑制剂等。建议采用全血样本进行干扰物质的 验证,给出不产生干扰的最高干扰物浓度。2.2 精密度 采用全血样本(包括高斑点数样本、中等斑点数样本和cut-off 值附近斑点数样本)分别进行精密度评价,进行多次 重复试验,判断检测结果的阴阳性,多次重复检测结果应一致。 同时,还应计数斑点数,计算其CV值。cut-off值附近斑点数 样本的 CV 值差异可能最大,但也不能超过 25%。申请人应设置合理的精密度评价周期,以便对批内/批间、 日内/日间以及不同操作者之间的精密度进行综合评价。2.3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建议选择至少15份健康人和非结核患者的全血样本进行试验,阴性参考品符合率不低于 75%。2.4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建议选择至少 20份结核病患者(10例细菌学阳性,10 例 细菌学阴性)全血样本进行试验,阳性参考品符合率不低于 80%。(五)阳性判断值的研究资料 此类试剂的阳性判断值较为复杂,阳性判断值对应产品说 明书中“检验结果的解释”部分的内容,申请人应对产品说明 书中“检验结果的解释”部分所涉及的各个数值提供详细的确 定和验证资料。该部分资料应采用临床样本进行试验,请注意 临床样本的选择应与申报产品声称的预期用途相一致。建议采 用受试者工作特征(ROC)曲线的方式进行确定。(六)稳定性研究资料稳定性包括申报试剂稳定性和样本稳定性(包括全血样本 稳定性和血浆样本稳定性)。前者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有效 期)、运输稳定性、开封稳定性及冻融次数限制(如适用)等 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的实施方案 详细的研究数据及结论。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三 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试剂稳定性和样本稳定性两部分内容的研究结果均应在说 明书【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和【样本要求】两项中进行详细说 明。(七)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总体要求及临床试验资料的内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办法和“44 号公告”的规定, 以下仅结合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的具体 特点对其临床试验中应重点关注的内容进行阐述。1、临床试验机构的选择申请人应当选定不少于 3 家(含 3 家)临床试验机构,按 照法规要求开展临床试验。2、对比试剂的选择如果申报产品预期用于结核病的辅助诊断,申请人可选择 境内已批准上市、临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同类产品作为对比 试剂,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以下称申报试剂)与对比试 剂进行比较研究试验,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或优于已上 市产品。3、临床试验对象的选择如果申报产品预期用于结核病的辅助诊断,临床试验对象 应包括如下几类:(1)临床试验总病例至少1000 例;(2)具有 结核病相关体征/症状的疑似结核病患者病例;(3)最终临床诊 断为结核病患者的病例中,应包括肺结核患者和肺外结核患者, 并且涂片阴性的肺结核患者占所有肺结核患者的比例不应小于 50%;肺外结核至少 50 例;(4)非结核的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 以及其他易混淆疾病的患者病例(最终临床诊断不是结核病), 包括肺炎、肺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等,其中肺癌至少50例;(5)上述人群均不应进行PPD筛选, 应包括PPD阴性和阳性人群,不能人为选择PPD阴性人群进行 临床试验;(6)各临床试验机构的样本量和样本分布应相对均 衡。全血样本不能冻融,临床试验应采用新鲜样本,样本采集 和保存等应满足申报试剂和对比试剂说明书的相关要求。4、临床试验方法、临床原始数据及统计分析4.1 分别依据申报试剂和对比试剂各自的说明书对入组临 床样本进行检测,记录结果。4.2 临床报告中,应明确:总样本例数;临床诊断为肺结核 患者的总例数,说明涂片阴性和涂片阳性的肺结核患者例数; 肺外结核患者的例数,说明各类肺外结核患者的例数;非结核 的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以及易混淆疾病样本例数,说明各类非 结核疾病的患者例数;其他人群。4.3 临床原始数据应以列表的方式表示,包括每个病例样本 的年龄、性别、临床诊断结果、申报试剂的结果以及对比试剂 的结果等。4.4 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统计应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如受试 者工作特征(ROC )曲线分析、阴性/阳性符合率等。常选择四 格表的形式总结两种试剂的定性检测结果,对定性结果进行四 格表卡方或 kappa 检验以验证两种试剂定性结果的一致性,统 计分析应可以证明两种方法的检测结果无明显统计学差异。4.5 申报试剂对涂片阴性的肺结核患者和肺外结核患者均 应有一定的检出率;明确申报试剂的临床特异性不低于 75%。5、结果差异样本的验证对于两种试剂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样本,应采用临床上公认 较好的第三方试剂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复核,同时结合患者的 临床病情对差异原因及可能结果进行分析。6、临床试验方案各临床试验机构的方案设置应基本一致,且保证在整个临床 试验过程中遵循预定的方案实施,不可随意改动。整个试验过程 应在临床试验机构的实验室内并由本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操作完 成,申报单位的技术人员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外,不得随意干 涉实验进程,尤其是数据收集过程。试验方案中应确定严格的样本入选/排除标准,任何已经入 选的样本再被排除出临床试验都应记录在案并明确说明原因。各 临床试验机构选用的对比试剂应保持一致,以便进行合理的统计 学分析。7、其他问题如果申报产品的预期用途为结核感染的辅助诊断,申请人应 按照法规要求,设置合理的对比方法,选择合适的预期适用人群, 进行临床试验。(八)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办法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 写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内容主要包含产品性能指标和检验方 法,并在附录中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要求。对于采用 ELISA 方法的申报试剂,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 标至少应包括:外观、阴性参考品符合率、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线性范围、准确度、最低检测限和精密度。其中,阴性参考品 符合率建议采用至少 15 份随机健康人的新鲜全血样本进行试 验,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不低于 75%;阳性参考品符合率建议 采用至少20例结核病患者(菌阳和菌阴样本分别至少 10例) 的新鲜全血样本,阳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不低于 80%;精密度应采 用 1 份结核病患者的新鲜外周全血样本进行多次重复检测,结 果均为阳性。除此之外,精密度还应采用Y-干扰素溶液进行精 密度研究,计算 CV 值。对于采用 ELISPOT 方法的申报试剂,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 指标至少应包括:外观、阴性参考品符合率、阳性参考品符合 率和精密度。其中,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建议采用至少 15份随机 健康人的新鲜全血样本进行试验,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不低于 75%;阳性参考品符合率应采用至少 20 例结核病患者(菌阳/ 菌阴样本分别至少 10 例)的新鲜全血样本,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应不低于 80%;精密度应采用 1份结核病患者的新鲜外周全血 样本进行多次重复检测,结果均为阳性,且斑点数 CV 不大于 25%。(九)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根据办法要求,首次申请注册的第三类产品应在具有相 应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和承检范围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进行连续 三个生产批次样品的注册检测。(十)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的格式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 则的要求,境外试剂的中文说明书除格式要求外,其内容应尽 量保持与原文说明书一致,翻译力求准确且符合中文表达习惯。 产品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均应与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报资料中的 相关研究结果保持一致。结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 则的要求,下面对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 说明书的重点内容进行说明。1. 【预期用途】应至少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1 本产品用于体外检测人新鲜外周静脉抗凝血中结核分 枝杆菌特异性的 T 细胞免疫反应,用于结核感染的辅助诊断或者 用于结核病的辅助诊断(根据临床试验等研究资料确认预期用 途)。1.2 说明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说明相关 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1.3 待测人群特征介绍:具有结核病相关体征/症状的疑似 结核病患者、地域要求或年龄限制(如有)等。2. 【主要组成成分】2.1 说明试剂盒包含组分的名称、数量、比例或浓度等信息 说明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是否可以互换。2.2 试剂盒中不包含但对该项检测必须的组份,企业应列出 相关试剂/耗材的名称、货号及其他相关信息。2.3 真空采血管作为非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与体外诊断试剂遵循不同的法规,申报试剂的注册单元不应包括 真空采血管。3. 【检验原理】3.1 详细说明试剂盒所用的刺激抗原/抗原肽(名称、是否 多肽抗原/重组抗原),以及所用抗原/抗原肽在卡介苗和非结核 分枝杆菌中的存在情况。3.2 试剂盒技术原理的详细介绍,建议结合适当图示进行说 明。4.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说明试剂盒的效期稳定性、开封稳定性、复融稳定性、冻融 次数要求(如适用)等,应明确具体的储存条件及有效期。5. 【样本要求】重点明确以下内容:5.1 样本的采集:明确所用抗凝剂。5.2 样本的保存:5.2. 1对于采用ELISPOT方法的申报试剂,应明确:全血样 本进行单核细胞分离前的保存温度与时间;分离后单核细胞在与 抗原孵育培养前的保存温度与时间;培养后血浆的保存温度与时 间。对于采用ELISA方法的申报试剂,应明确:全血样本 在与抗原孵育培养前的保存温度与时间。6. 【检验方法】 该类产品的检测步骤繁多,应详细描述从全血采集开始到结果判读前的每个步骤,并明确注意事项。重点关注以下问题:6.1对于采用ELISPOT方法的申报试剂,明确培养时所用单 核细胞的数量以及所用培养基类型;6.2 对于采用 ELISA 方法的申报试剂,明确所用培养基类 型。7. 【检验结果的解释】结合阳性对照、阴性对照以及样本管检测结果,以列表的形 式对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组合及相应的解释进行详述,明确灰区 结果的处理方式。8. 【检验方法的局限性】8.1 本试剂盒的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对患者的临床诊治 应结合其症状/体征、病史、其他实验室检查及治疗反应等情况 综合考虑。8.2 有关假阴性结果的可能性分析,如:某些免疫功能受损 的患者,可能导致假阴性。8.3 有关假阳性结果的可能性分析,如:与其他分枝杆菌是 否存在交叉反应。9. 【产品性能指标】9.1 最低检测限(如适用):说明试剂的最低检出浓度,简 单介绍最低检测限的试验方法及结果。9.2 企业阴阳性参考品的检测符合情况:简单介绍阴阳性参 考品的组成和符合率结果等信息。9.3 精密度:明确精密度参考品的组成及结果。9.4 分析特异性9.4.1 交叉反应:明确可能产生交叉反应的其他细胞因子的 验证情况;9.4.2 干扰物质:明确样本中常见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 响;9.5 对比试验研究(如有):简要介绍对比试剂(方法)的 信息、所采用的统计学方法及统计分析结果。9.6境外(如适用)和境内临床试验数据总结。四、名词解释1. 分析特异性 analytical specificity测量程序只测量被测量物的能力。分析特异性用于描述检测 程序在样本中有其他物质存在时只测量被测量物的能力。通常以 一个被评估的潜在干扰物清单来描述,并给出在特定医学相关浓 度值水平的分析干扰程度。注:潜在干扰物包括干扰物和交叉反 应物。2. 精密度 precision 在规定条件下,相互独立的测试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精密 度的程度是用统计学方法得到的测量不精密度的数字形式表示, 如标准差(SD)和变异系数(CV)。3. 最低检测限 detection limit, limit of detection样品中以一定概率可被声明与零有差异的被测量的最低值。五、参考文献1.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5号),2014年7月30日2.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16号),2014年9月11日3.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17号),2014年9月11日4. 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编辑 委员会Y-干扰素释放试验在中国应用的建议,中华结核和呼 吸杂志,2014,37(10):744-747。5. Lei Gao, Wei Lu, et al. Latent tuberculosis infection in rural China:baseline results of a population-based, multicentre,prospective cohort study. Lancet Infectious Diseases,2015,15(3):310.6.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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