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考语文专题复习 《想北平》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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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复习想北平老舍 复习目标:1、文学常识:识记作家及其作品2、识记重要词语的音形义3、通过重点语段或语句理解作者感情,了解运用的艺术手法及其作用。复习过程:一、文学常识老舍(1899-1966),满族,原名,字,出生于北京一个贫民家庭。我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剧作家。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是第一部作品。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二马猫城记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等;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等;话剧:、春华秋实等。曾因创作优秀话剧而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文化大革命”初期因不堪受辱投湖自尽。 二、词语的音形义1、给下列加粗字注音。廿七岁()粘合()辜负()赐给()空旷()喘气() 僻静()蜻蜓() 翩翩()菜圃()2、给下列多音字注音组词粘便刹落 3、解释下列词语 辜负: 粘合:静寂:翩翩:九牛一毛:枝枝节节:三、赏析重点语段的情感及艺术手法1、本文的文眼是什么呢?明确:“可是,我真爱北平”2、老舍对北平有着怎样的情感? 明确: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 “说不出”在二、三两段中4次出现,有何作用?明确:情到深处反无声“说不出”正是爱到极点的表现。反复强调,表明爱得非常深厚,只是“说不出而已”。表明老舍难以用有限的文字道尽自己对北平的爱。当然这说不出的爱还有他的原因。“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所以,他决定写“我的北平”。作者笔下“我的北平”是怎样的?用原文回答。明确:“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第二段);“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第三段)反复说“说不出”却说了很多,我们能感受到他对北平有着怎样的“爱”? 明确:想说而说不出的爱。作者是怎样来形容这种“爱”的?(用原文回答)明确:“我爱我的母亲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老舍用对母亲的爱(老舍的孝母之心在文坛中也是传为佳话的)来形容对北平的爱。他因母亲的欢心而笑,因不放心母亲的健康而欲落泪。对母亲说不出的爱就在这笑、泪之中,作者用这一类比恰当地表达出了他对北平那不同寻常又那么深刻的“说也说不出”的爱。2、他笔下的北平具有怎样的特点?明确:既复杂又有边际、动中有静、布局合理、人为之中显出自然,贴近自然。 3、作者是怎样写北平的特点的?对比手法。作者将北平和欧洲四大历史的都城进行比较,突出北平的好处。第四、五段作者将北平和巴黎进行比较,巴黎太热闹,而北平动中有静;巴黎的布置比起北平来还差点,突出北平宁静、布置匀调的特点。 第六段将美国的橘子北京的玉李进行对比,表明作者对北平的平民生活的眷恋,也有一种民族自豪感在里面 第七段:伦敦成天冒烟的工厂北平接近自然选取日常生活中的平凡事物和画面,来抒发自己的主观感情。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如果老舍是个观光客,即使再喜欢北京,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细节描写如:“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果子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运来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细节描写就是对文章中细小的环节或情节进行生动细致的描绘,它具体渗透在对人物、景物或场面描写之中。细节描写在文章描写中的地位看似闲笔或赘笔,信手拈来,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但都是作者精心的设置和安排,不能随意取代。它是最生动、最有表现力的手法。 4.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讨论)想北平是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呢?他又不愿只“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知识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因此,老舍决定写“我的北平”,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把对北平的爱上升为对母亲的爱的地步,并通过与巴黎等城市的比较突出北平的特点,他和北平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融为一体的关系。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平,而是在“想”北平。北京是大都市,却保持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快乐而安适,还有好多自己生产的花、菜、水果,使人更接近自然,因此北京虽是有钱人的天堂,但“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照样可以在北平享受清福。四、问题探究:1、像北平这样有着悠久历史的大都市,可写的地方很多,作者为什么把笔伸向普通北京人的院子、墙根,只选择那些日常生活中的果果菜菜来写呢?是不是显得小气了一点?(过渡到人,通过作者的了解来理解作者倾注在文本中的情感)提示:舒乙用了五句话来概括老舍区别于中国现代其他作家的特点:第一句就是“他是北京人”;二是“他是一个满族人”;三是“他是一个穷人”;四是“他差不多有十年生活在国外”;五是“他生于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去世”。人们提起老舍,就不能不想起北京,这是老舍倾注了毕生心血和笔墨的古都老城。明确:大处着眼,小处落笔,“小中见大”。正因为他对北平的熟悉与热爱,他才写出北平的与众不同。如果他只是北京的匆匆过客,恐怕除了感叹历史的悠久,建筑的恢宏也就没什么了。老舍把笔伸向了普通北京人的院子、墙根,就因为他是一个平民,一个普通的老北京人,他的生活就在这些院落里,墙根边,他是一个平民艺术家。作者用一些平淡的文字,表达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对北平的热烈情怀。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老舍是以一个贫寒人的眼光看待北平,他关注的是和他一样的平民人的生活以及环境可归结到他的“平民意识”上。2、第四段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也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表现了北平生活环境的宁静快乐舒适。3、如何理解“虽然,那里也有空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 明确:摸着老城墙能让人感觉到踏实安全。只有在踏实安静的环境中,人才能享受到那份宁静快乐,实现无欲无求。4、老舍在文章的四、五段将北平与巴黎、罗马等国外城市进行对比,北平也有高楼大厦、风景名胜,但作者为什么只拿北平的“动中有静”“环境布置的匀调”“生活接近自然”与它们相比?难道国外的城市不好吗?明确:与国外城市相比的这些方面都是作者所亲身经历的事物与生活。老舍的生活是贫寒的。所以他是以一个贫寒人的眼光来看待北平的,他关注的是和他一样的平民人的生活以及环境。这实际上是他的“平民意识”5、文章最后,“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段话有什么深层含义?明确:直接抒发对北平的想念之情。本文写于1936年,当时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华北危急,北平危急。作者当时不在北平。但作为一个热爱北平的爱国知识分子,他忧心如焚,对家乡的思念比平时更为强烈,结尾一句,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满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作者爱北平,想北平,但“想”北平“想”到“要落泪”,这是因“爱”而生的什么情感?乡愁。触发“乡愁”的原因有很多,飘零在外的游子失意时会有,得意时也会有。“乡愁”的内涵很丰富,老舍的“乡愁”有没有特别之处?请从文中找出相关语句并品味其具体内涵。 明确:文中相关“落泪”的语句: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老舍的“乡愁”不是由于自我的失意或得意,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北平的关心和爱护,是典型的“舍予”之“爱”,是真爱,是大爱。 6、语言特点:幽默诙谐,京腔十足,通俗明白,鲜明生动。 用词口语化。如“差点事儿”,“挤得慌”,“带霜的玉李儿”,“还不愧杀”口语化的词通俗易懂,显示了老舍作为语言大师举重若轻的功力。 比喻等修辞手法的运用,语言朴素中蕴含典雅。 面向着积水潭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这几句话,描绘了环境氛围,自然景物,又写了乐在其中的人,景语、情语融为一体,富有生活气息,具有诗情画意,言浅而旨远,令人回味无穷。 善用对比四、拓展延伸六、拓展迁移: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有故乡的花草、树木,人物、事件,而故乡的花草、树木甚至一处墙角,一块砖瓦,都留存着我们的印记,留存着我们的激情、我们的欢笑、我们的怅惘。老舍以平民的身份写家乡北平,请同学们以“想家”或“想家乡”为话题写一段文字,畅谈你们家或家乡的那些让你牵挂的人、景、物。资料链接:故乡的方向在风里这个上午,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首先想起风。于是,风便成了一个思维的引子,让我选择在这个有风的上午开始回想那个村庄。城市里有风声吗?没有。没有歪脖子树、草堆和池塘供它们存活下去,那些自由自在的风,那些随意变幻着脾气与面容的风,在乡村真实地活着。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回老家了。在我的感念里,老家成了几间破旧的房屋、院落和一个坟茔。我从床上起来,打开南向的窗户,阔大的北风滚滚而来,像旗帜和黄沙一样悬在城市的半空,只等着我从钢筋水泥的一块堡垒里伸出头来,与我面对面,告诉我一些风中的人的消息。我家乡的人生活在风里。关于村庄的记忆,如阳光投映到树叶上的影子,恍惚而不真实。村庄坐落在野地里,村前村后都是麦地,那些永远青葱的麦地,在记忆里青翠一片。那是什么样的季节?天灰蒙蒙的如黄土地,麦地上的风毫无阻碍地从村南刮到村北,沿村庄窄窄的土路,一次次宽阔地刮过。我走了很远回过头,还看见如水墨般剪影的村庄坐在风里。就在那一片绿意纵横的村庄,掩映在绿树中的瓦房,黄土墙围就的场地上,一条狗,几头猪,一群鸡,或躺着晒太阳,或蹦着撒欢儿。一根雪白的尼龙绳斜斜地跨过场院,荡在空中,几件布衫悠在绳上,飘着洗衣粉的清香。母亲坐在场院上,面前放着一个褐色的大塑料盆,她左手握着绿油油的白菜,右手执着青亮亮的菜刀,喳喳的声音和着风和鸡鸣。午后的阳光照在母亲的头顶上,风撩乱母亲稀疏灰白的头发还可以听见有些声响的,比如鸟们的鸣叫、牲畜的嘶鸣抑或短哞,比如月光下静寂里的犬吠,凌晨薄霜里的行迹抑或其他一切灵性的声响。我说的没错,乡村的声响具有灵性,那种灵性接近泥土的禀性,不但真实、亲切,而且富有诗意。想起乡村,最喜欢的是在田野里。我坐在田埂上,闻着野苦蒿和青草的味道,人也成为田野的一部分。我满目都是翠绿:绿的麦田,绿的树,绿的草,绿的村庄和绿的河流。一股暖暖的泥土的气息和水的气息缓缓升起,让我有些醉,那些草的香,野花的香,浓浓的,像化不开一样。我坐在草上或躺在草上,我以为其他人看不见我,我就成了田野的一部分。事实上,草的秘密我无所知。至于田野的秘密,我更是无从知晓,我只是个不事稼穑的过客。这是我熟悉的田野和村庄,但又是我倍感陌生的村庄。每次回到村庄,我感到自己无法带走什么,却又感到已带走了很多我融入不了城市也进入不了乡村,的确是没有自己的家了,我的灵魂注定只能漂泊、漂泊!记不起是哪位美国诗人曾有一句很有哲理的诗句:“我相信黄色的花同我一起思考”。“你们都是田野里的狗尾巴草,在天天长大!”乡下的孩子就如草一样生长着。的确,无论我长多大,无论我离开家乡多远,我的思考又怎能超过一根狗尾巴草呢?一进夏天,一脚踏进田里,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它们和那些葛巴草、牛筋草、灰灰菜、水萝卜棵等长在一起。它们伸着小尾巴似的毛绒绒的小脑袋,在风中东张西望,探头探脑,像在守望什么,等待什么,或是好奇地观察什么。秋后,狗尾巴草渐渐枯干了,那小小的狗尾巴里,装着一粒粒的草籽。它们在风中落入泥土!乡下的孩子知道,狗尾巴草并没有死去,它们只是累了,长长地睡一觉。就如风逐渐穿过人的身体,吹走了黑发留下白头,吹干了皮肤留下皱纹,最后吹松了血肉,留下一把老骨头。一个人就这样被风吹老了。这时候,风为人指明最终的去处。那里是我们永恒的亲近泥土。乡村有我们永远的根,我们的精血来自于乡村,那个生长着家的乡村,那个用血泪养育着千千万万父母和儿女的乡村,犹如一帧永不褪色的风景,高高地挂在灵魂上空,沧桑着、美丽着,任凭风吹雨打,始终与乡村有关的人亲切对视。我们知道,回家的路是永远的方向。近乡情更怯。多少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怀着某种朝圣的心情来寻访故乡作为寄托,无论在回家的大道上是否有青草的气息。诗经里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别乡和回乡的情景,唐朝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月是故乡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等思乡佳句,被后人广为传诵。故乡是人的生命中不可释怀的衣胞之地。这方感情化了的土地,这被情感浸泡过的土地,让游子牵肠挂肚。回想来时的那片麦地,我仿佛被淹没在一阵阵不可名状的风声中。诗人海子把麦子说得那么完美无缺,把麦子说成粮食中的粮食,这是很应该令人感谢的。故乡是我们永远的麦地,使我们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它是一种血液,让我们的生命得以诞生和延续。只有穿过故乡的麦地,我们才发现一切并不像感觉的那样黑。故乡使我们的血脉生生不息,同时,我们的牵挂也使它生生不息。许多时候,我们需要和故乡在一起,与它对话,就像面对年迈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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