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常用制度流程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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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4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5精神科留陪制度6精神科探视制度7精神科病房巡视管理制度8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管理制度9精神科病房门锁管理制度10精神科病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精神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12精神科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15精神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方案17精神科住院说明(知情)工作制度19精神科入院评估制度20精神科疗效评估管理制度21精神科实施医疗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22医疗保护措施知情同意签署制度23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制度24精神科使用保护性约束的制度25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的制度26精神科急救制度27精神科常见并发症防范预案28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29精神科出院病人随访制度30精神科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31精神科危重患者抢救预案32精神科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33精神药品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6精神科岗位职责38首诊负责制41三级医师负责制42查房制度43病历书写制度4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4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49交接班制度5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52知情同意管理制度53分级护理制度55医疗查对制度56危重患者管理制度59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60处理危急重症患者应急预案61医患沟通制度62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66转院、转科、出院制度67业务学习制度68科室人员紧急替代制度69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70医院感染事件处置方案71医疗安全预警制度76异常医疗信息请示报告制度79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80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82火灾应急预案85精神科入院评估和住院流程91精神科临床疗效评估流程92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实施流程93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流程94精神科实施保护性约束流程95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的实施流程97精神科常见并发症防范流程98精神科急救流程99精神科出院患者随访流程100病区检验危急值报告流程101查房流程102病例讨论流程107科室交接班流程109危重患者抢救流程110辅助检查与治疗转运流程112患者转科的转运流程113出院流程114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并发症预防规范115精神科治疗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规范116氯硝西泮注射治疗规范123氯丙嗪注射治疗规范124磁场刺激仪基本操作规范125心理测验操作规范126抗菌药物应用规范127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术129气管切开术131气管插管术133胸膜腔穿刺术135腹膜腔穿刺术137骨髓穿刺术139腰椎穿刺术140清创缝合术142换药术143导尿术145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为加强精神科门诊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一、接待门诊病人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本科疾病认真诊治,对他科疾病,要为患者联系好相关科室。二、接待门诊病人态度要热情、耐心,禁止与病人发生争吵。三、在接诊病人时,要详细采集病史,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并按照需要进行相关辅助检查,作出明确诊断。门诊接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四、对诊断不明确的或经治疗疗效不佳的病例,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查看,或请其他当班医师共同讨论。五、门诊治疗本着“安全、有效”的原则,应严格遵照相关诊疗规范,治疗方案应向家属或患者告知。门诊治疗应选用不良反应少、用法患者易掌握的药物,禁止大剂量用药,要详细向患者交待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首诊病人和复诊病人都应交待相关复查事宜,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六、对病情较重、不宜门诊治疗的患者,应收入院治疗,如患者或家属不同意住院,应交待院外的风险,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七、门诊处方严格按照相关处方管理规定,特别是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八、门诊病人应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本,并遵照传染病、院感等相关规定。九、门诊医师应注意保证患者(特别是有冲动行为的患者)就诊期间的安全,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接诊有冲动行为的患者时,可请其他当班工作人员在场,作好必要的防范。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为保证新入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病人,确诊是精神科疾病,或以精神科疾病为主,可收入本科治疗。首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二、如病人有严重的急需治疗的躯体疾病,应告知家属,与相关科室联系,先治疗躯体疾病。当精神症状导致患者不配合,影响躯体疾病的治疗时,应在保证躯体疾病的安全、并取得家属同意和配合的情况下,谨慎收入本科治疗。三、新病人进入病房后,主管医师要详细进行精神检查和躯体检查,并将患者病情和初步治疗方案告知家属,完成相关文书的签字。四、对病情特殊需留陪的,主管医师按精神科留陪制度执行。五、新病人带入病房后,接诊医师应通知病房当班医护人员,当班护士应立即处理新病人,接待家属,在耐心解释下作好安全检查。六、新入院病人往往情绪不稳定、不配合,当班人员要加强防护,放在视线内,防止出现安全意外,特别是在安全检查、躯体检查、输液治疗和采取医疗保护措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出现冲动行为。七、处理新病人,医护要密切配合,接诊医师在采集病史后即应将可能出现的风险告知病房工作人员,护士在处理医嘱时,应将医嘱的防范措施告知所有当班人员。八、新入院病人医护均要严格交接班,特别是非当班医生所收病人,一定要向当班医生交班。精神科留陪制度为加强精神科病房管理,保证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一、精神科封闭病区原则上不需家属留陪,接诊工作人员应作好解释工作。但在患者有严重的躯体疾病、严重的自伤自杀倾向、严重的冲动外跑倾向或其它特殊情况下,由主管医师决定可准许或要求家属留陪。年老体弱、儿童或有严重躯体疾病的家属不得在病房留陪。二、留陪家属进出病房和所带物品的管理同精神科探视制度。三、对留有陪护的病房,护理上应每天检查室内物品和设施,保证安全。四、当更换留陪人员时,由当班护士负责再次宣讲病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五、当病人病情好转时,主管医师应及时决定取消留陪,并作好家属的解释工作。六、对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或有自伤自杀倾向,或情绪不稳定有外跑倾向,或有较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接诊医生应要求住封闭病区治疗,但家属强烈要求住开放病区的,必须要求家属24小时留陪,并签署谈话记录。精神科探视制度为加强精神科住院患者的探视管理,制定本制度。一、病房探视时间原则上规定为每周二、周六上午,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下班后谢绝探视。对新入院患者,当值护士应向家属作好宣教。二、探视对患者治疗有利或由于家属方面原因等特殊情况下,由主管医师决定可随时准许探视。三、接待探视时,工作人员应询问探视者身份,为保护病人隐私,保证病房安全,非直系亲属未经患者家人同意时,不准进病房探视,工作人员要作好解释。儿童不准进入病房探视。四、接待探视时,工作人员应宣讲探视制度,仔细检查携带物品,禁止危险物品进入病房,如刀、剪、绳带、打火机、玻璃器皿、铁器、锐利物等,禁止带骨、带刺或其它易致噎食、不易消化的食物进入病房。五、探视人员进入病房后,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安排好探视地点,尽量在活动室或病房走廊探视。期间,工作人员应多次巡视,观察病人是否有情绪波动,必要时作相应处理。六、探视结束后,要仔细检查家属带给患者的物品,防止危险物品和食物留在病房。送探视家属外出时,要防止有病人混入其中外跑。七、新病人入院时,当班护士应详细向家属讲解探视制度,并发放探视须知。精神科病房巡视管理制度为加强病房管理,保证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一、鉴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和精神科病房管理的特殊性,病房巡视应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求所有当班人员严格执行,特别是护理人员。二、一般情况下,最多不超过15分钟巡视一次病房,对新病人和有冲动、外跑、自伤自杀倾向的患者,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及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应随时加强巡视。三、巡视的重点内容包括:1.重点患者:如新病人,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有冲动、外跑、自杀自伤倾向的患者,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当班护理人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2.重点时段:每日上午集中输液治疗时、家属探视时、进餐时、服药时,护理人员应加强病房的巡视。午间工作人员少,且患者服完药后需观察是否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应加强巡视。中夜班护理人员应认真巡视,仔细观察患者夜间的睡眠、呼吸等情况,以防意外发生。3.重点地方:如楼道的转角处、卫生间、洗澡间、病区门窗等,应重点巡视。四、巡视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值班医生,发现病区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修理,并作好防范工作。五、对巡视发现的安全问题作好记录,并严格交接班。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管理制度为加强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精神疾病重症患者是指:有冲动、伤人、毁物、外跑倾向的患者;有自伤自杀倾向的患者;严重的兴奋吵闹患者;木僵或亚木僵患者;各种原因所致(如药物、酒精等)的有意识障碍的患者;癫痫发作的患者等。二、对重症患者,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查看患者,要预见可能出现的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即刻作出处理,处理有困难时,随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三、对重症患者,在活动时间,护理人员应将其放在视线内,在正实施医疗保护措施和休息时,要加强巡视,防止风险行为。四、对重症患者,医疗和护理都应当面或床头交接班,详细交接病情和可能出现的风险。五、对重症患者,主管医师要制定安全、快速有效的治疗方案,护理上要加强生活护理,在安排病房时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六、对重症患者可能出现的风险,主管医师要详细告知家属,必要时留陪和单独签署谈话记录。精神科病房门锁管理制度精神科病房门锁管理是保证患者住院安全的重要工作环节,门锁管理应遵循以下制度:一、病房钥匙由护士长统一管理,科室人员每人一把,损坏时用旧钥匙向护士长换取新钥匙,严禁私自配钥匙。二、科室新进人员至少一周后,在熟悉病房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方可由护士长发放钥匙。三、科室所有人员应时刻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已的钥匙,严防被病人窃取,严禁将钥匙插在门锁、抽屉上,或放在办公桌等易被病人拿走的地方。四、在病房工作期间一旦发现钥匙丢失,应立即清点病人,通知所有当班人员共同寻找,并安排专人看管病区出口,防止患者开门外出。如不能及时找到,应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五、科室人员调至他科时,应及时将病房钥匙归还护士长。六、进出封闭病区时,不能将两扇门同时打开,不允许有病人跟在身后,以防病人冲门外跑。七、开门让人外出时,对陌生人一定要弄清身份,以防病人谎报身份外跑,特别是新入院病人。开门让探视家属外出时,一定要注意防止有病人混在其中外跑。家属带住院病人外出时,一定要确认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八、工作人员进出办公室、治疗室、急救室、值班室、库房时,应随手关门,防止病人进入拿走危险物品和药品。九、病人活动时间,当班人员应锁好病房门,以防病人进入,脱离视线。有输液、约束等特殊情况时,应随时观察,以安全需要决定开门或关门。十、开封闭病区阳台门时,至少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十一、当班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应随时巡视病房各门窗,确保安全。所有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门窗、门锁有损坏时,应立即通知后勤来修理,告知所有当班人员并安排专人作好损坏门窗的防护,防止病人外跑,直到修理完好。精神科病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精神科病房的设施设备安全,保证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指的设施指一切有可能影响患者就诊和治疗期间安全的所有设备、设施,特别是病房门、窗、锁、热水器、灭火器、电源、医疗设备及其它危险物品等。二、对病房设施设备的安全,所有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实行“谁发现,谁负责”的原则,首先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有安全隐患的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前来修理,并通知所有当班人员作好防护,必要时安排专人看管,防止病人外跑,或出现其它意外。对可能导致大的安全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给科主任、护士长。三、护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室内物品和设施,对隔离病房和实施医疗保护措施的病房要随时检查,防止由于设施设备的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四、对放置医疗设备的抢救病房,要有专人守护,禁止其他病人进入,保证氧气、监护设备等的安全。五、病房电源插座要处于断电状态,特殊情况使用后,应由当班护理人员立即关闭。精神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一、质控小组及管理控制方案 (一)为建立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科室质量管理的自主性和规范性,体现质量管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基本思路,科室成立质量管理控制小组,在医务科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质控小组人员构成:组长杜晖(副主任医师),成员陈勇(医师)、田涛(主治医师)、温艳琼(主治医师)、王娟(护师)。具体分工为文件管理员、安全员田涛,质控员陈勇,培训员温艳琼,护理安全管理员王娟。质控小组负责讨论编制科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定期检查、分析、讨论科室质量状况,确定质量改进措施方案,并督促落实。 (三)质量管理文件构成 1.质量与安全管理文件包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方案,安全管理制度。 2.质量标准包括诊疗常规、操作常规、科室质量检查与考核标准、病案质量标准、病种质量标准。 3.各项管理活动记录,质量检查记录,会议记录,考核记录。 4.各种工作记录,包括医疗文书记录,落实医疗制度的记录,培训记录。 (四)质控小组具体职责及运行方案: 1.科主任为科室质量控制第一责任人,为科室质控小组组长,对科室医疗、护理质量全面负责,时刻关注科室质量状况,每月召集质控小组成员分析质量状况,每季度召开全科质量管理安全会议,并在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中形成季度质量报告。 2.科室文件管理员负责科室各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存档、管理、保存,并负责组织重要文件学习和督促落实。按照质控小组的月度会议结论对科室成员进行月度质量考核并形成月度考核记录。 3.科室质控员负责督促检查医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在夹病历的质量检查,按照评分标准评分并在医疗质量检查记录本上记录,检查评估科室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并在医疗质量检查记录本上进行月度分析评价记录,并及时将质量状况向科主任汇报。 4.科室安全员负责起草科室安全管理制度,对科室医疗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职业防护,患者保护等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向科主任汇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安全员对科室安全隐患、缺陷、纠纷及时提请科主任组织全科讨论并在缺陷、纠纷登记讨论本上记录。5.科室培训员负责拟定科室业务培训计划,包括专业知识、医疗制度、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学习,督促科室组织每月不低于两次的科内培训,检查评估培训效果,每次培训均在科室培训记录本上记录并做好签到。6.护理管理员负责科室护理安全管理。 7.质控小组每月5日前召开小组会议,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汇报所掌握的质量情况,分析月度质量状况,针对质量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对质量与安全缺陷责任人进行考核,追踪上一月度质量与安全缺陷的整改效果,会议内容记录在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上。8.每季度举行一次由科主任主持的全科质量与安全会议,总结一季度来的质量与安全形势,制定下一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会议内容记录在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上。二、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科住院的病患者大都是病情较重的重性精神疾病,与其它临床学科相比表现出更多的复杂性,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尤应重视。科室制定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制定工作规范1.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严防医疗纠纷根据相关医疗法规,完善各项特殊检查知情权,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与病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争取取得病人及家庭的支持和理解,便于工作的展开,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2.制定精神科“三防”管理规范 精神病患者往往否认自身精神疾患的存在,缺乏对疾病的主观感受,不能客观表达病态的内心体验或身体疾病的症状,对治疗不合作,特别是在幻觉妄想支配下出现兴奋躁动、冲动伤人、消极自杀、伺机外逃等病态行为,故“三防”管理是精神规范化管理中的一个重中之重。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3.制定各项诊疗规范 科学的诊疗规范将使精神科的医疗诊疗质量得到保证。规范各种重症疾病及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各项医护记录手续,对诊治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登记。 4. 增强防范能力,提高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由于精神科不确定的不安全因素多,防范难度大,故对特殊重点患者进行评估,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发生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理。 (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其它专科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安全。2.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把日常工作分解开来,落实到每一个人,明确个人岗位职责。要求所有人员都能明确职责,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全部工作岗位化,岗位内容具体化。精神科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一、质量安全控制目标(一)增强全科人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和依法执业的观念。(二)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落实有效防范医疗风险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严把环节质量关。注重细节、环节管理,杜绝医疗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发生。二、控制指标控制指标包括服务质量、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安全管理、护理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六个部分。(一)科室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和落实科室考核标准,由质控小组负责督查和考评。(二)严格执行核心医疗制度,执行率100%。科内质量自查每月至少1次。(三)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书写医疗文书,要求甲级病案率95%,无丙级病案,其他医疗文件书写合格率95%。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5%,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科室医疗质量整体评分95分。(四)抗菌药物及生物制品使用规范合理,处方合格率95%。(五)科室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总收入比例33%。(六)用药规范,两种及以上抗精神病药物联用比率30%。因精神药物治疗而导致的严重并发症发生率为0。(七)压疮发生率为0,坠床发生率为0,基础护理合格率95%,危重症护理合格率95%,专科护理合格率95%,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0%。(八)医院感染发生率8%,住院病人监测率及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院内感染漏报率20%,合理使用抗生素。(九)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年至少一项,科室提交安全性及可行性论证报告100%,并经科教科批准,有人员、技术和设备保障。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率100%。(十)严格血液安全管理,杜绝输血差错。住院病人输血前检查和谈话签字率100%,成分输血使用率、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合格率达标。(十一)科内业务讲座每月2次,三基考核合格率100%。(十二)病人综合满意度95%,病人有效回访率60%,医德医风考核合格率100%。(十三)病床使用率95%,科内设备利用率95%。(十四)合理使用医疗保护措施,控制住院病人使用隔离和物理约束的时间。医疗保护措施导致的并发症发生率为0。(十五)药品发放差错率0,医疗事故发生率为0。三、控制措施(一)环节监控科室内部质量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平时工作中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控,并作详细记录。(二)终末监控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分别对质量监控指标进行质量检查和打分,每季度进行总结,对照质量检查标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相关制度落实奖惩。精神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方案 考 核 方 案针对科室管理的现状,为加强质量与安全意识,提高医护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考核方案。一、考核的内容主要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二、考核标准按照医院及科室相关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医疗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医德医风管理等执行。三、考核由科室质控小组执行。四、每月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质量与安全考核记录本中。五、考核执行奖惩制度,每月在绩效工资中兑现。六、年度评选评优结合当年考核结果。奖惩措施科室进行质量与安全专项考核,对考核结果实行奖惩措施,奖惩按照医院规定执行。针对科室质量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作补充规定如下。一、病历质量病历质量严格按照医院病历书写与管理相关制度执行,针对科室现状特作如下补充措施:1.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和大病历分别要求在当班和24小时内完成,如未及时完成,扣绩效工资30元。病程记录如不能及时完成,每份扣绩效工资20元。2.出院病历要及时整理归档,必须保证为甲级病历。归档病历未及时上交,和出现返修病历,按病案室规定扣主管医生绩效工资,病历未及时归档被通报者,科室每份扣主管医生效益工资20元。如出现乙级和丙级病历,除按医院规定扣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外,乙级病历另分别扣主管医生和质控员绩效工资200元、50元,丙级病历另分别扣主管医生和质控员绩效工资300元、100元。二、医疗制度 严格各项核心医疗制度及医院相关医疗管理制度,针对科室现状,特作如下补充规定:1.交接班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新病人、重病人(严重躯体疾病、自伤自杀、冲动行为、外跑)、保护性约束的病人必须床头交接班,主管医生和值班医生要及时作出处理,值班医生要做到心中有数,交接班本每班要作好记录。主管医生开出的特殊治疗(如氯丙嗪肌注静注、氯硝西泮静注治疗)要与值班医生交班,收治的新病人要与值班医生交班。2.查房制度:主管医生上午要仔细查房,包括精神检查和躯体检查,值班医生下午(15:00左右)和晚上(20:00左右)要对两个病区各巡视一次。3.医患沟通制度:对患者病情和治疗措施,主管医生应与患者和家属作充分沟通,不允许与患者和家属发生争吵。4.疑难危重病人讨论制度:对疑难危重病人主管医生应提出讨论。5.医疗制度完成情况的记录:各自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制度(包括其它医疗制度)每违反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严厉处罚。三、劳动纪律1.遵守作息时间,早上交班迟到一次扣绩效工资100元。2.上班时间不准离开病区进餐,违反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3.夜班医生必须7:00起床,违反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4.按时参加科室和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违反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5.医生手机要24小时开机,违反一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四、日常工作中的医护协作1.医护之间要团结协作,特别是当班人员,对病房的安全隐患,有情况一定要互相通气。2.共同处理好新入院病人:对新入院病人,医护各司其责,又要团结协作,迅速、积极处理好。3.对病人的病情医护之间要及时互相通气,对病人的特殊处理医生要及时开具医嘱,改医嘱的护士应及时告知所有当班人员。护士发现患者的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值班医生。如有违反,每次扣责任人绩效工资5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严厉处罚。4.按要求共同做好患者的工娱治疗,违反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以上未尽事宜,依违规性质和严重程度,酌情处罚。精神科住院说明(知情)工作制度精神疾病是一类相对特殊的疾病,精神疾病患者存在认知、情绪和行为的异常,精神科病房也有相对特殊的管理要求。因此,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必要的住院说明或知情十分必要,为此,制定本制度。一、接诊医生应详细检查病人,确立初步诊断,并就该疾病给予家属或患者详细的解释,让其对所患疾病有一定的认识,以取得对治疗的配合。二、接诊医生应解释精神科病房的设置情况,本着自愿住院的原则,根据病种和病情建议入住开放病房或封闭病房。三、对患者住院形式作出判断并告知:自动住院,患者有自知力,可自己决定住院或出院;医疗保护性住院,患者无自知力或部分自知力,拒绝住院,但家属要求住院治疗;强制性住院,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患者,经相关法律程序给予强制性住院治疗。四、对入住封闭病房的患者,应详细解释封闭治疗的必要性、病房设置和管理要求、相关安全制度,以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五、对入住开放病房的患者,应解释自已负责安全问题,特别是对患者不配合、家属要求住开放病房的,应特别强调安全问题,包括陪护、请假外出等内容,必要时就具体问题书面签字。六、接诊医生应详细解释本科室特别制定的知情同意书中的条款,特别是医疗保护措施、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相关安全说明等内容,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七、接诊医生应解释关于诊疗计划的知情同意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八、其它未尽事宜,接诊医生应对患者或家属的疑问给予详细说明。精神科入院评估制度为准确评估患者入院时的病情,确保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及时入院治疗,确保不需住院的患者不会因程序缺失而被强制收治,特制定本制度。一、对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或行业学会制定的标准。二、对就诊患者,由接诊医师详细采集病史,详细进行精神状况检查,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病史和详细的精神健康状况检查为依据,可选用合适的量表评定来辅助诊断。三、除个人自行自愿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由近亲属陪同就诊,可以对其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由有关行政部门人员陪同就诊,可对其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四、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建议其留院观察,并在3日内作出书面诊断结论。五、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其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或者不住院不利于其治疗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六、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患者同意住院治疗的,可由患者本人办理住院手续。对拒绝住院治疗的患者,应经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应由有关行政部门人员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入院手续。七、患者办理入院后,主管医师了解患者在院外的行为状况,特别注意患者有否冲动行为、自伤自杀行为、外跑行为,及患者的饮食状况、躯体状况等,根据情况作出初步评估,并在入院医嘱中开具相关处理措施,如防自伤、防外跑、防冲动等。八、护士对新入院患者详细采集病史,并填写好首护单。对已开具精神科“三防”和特殊饮食的患者,护士记录在病人一览表上,班班相交,各班注意执行。精神科疗效评估管理制度对患者治疗疗效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是制定治疗计划和调整治疗方案的依据。为保证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切实有效的治疗,制定患者疗效评估管理制度一、大多数精神疾病至今病因未明,临床治疗多为对症治疗,部分疾病可治愈或好转,部分疾病无法控制或不能完全控制,因此,有必要对疾病治疗效果进行评估。二、对患者进行疗效评估工作,由注册的职业医师实施。住院病人的疗效由主管医师负责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三、对危急重症患者,主管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进行评估。必要时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集体讨论,共同评估。四、疗效评估应在详细的精神检查和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选用合适的评估工具。五、疗效评估应制定合理的评估计划,定期、多次评估,根据疗效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六、疗效评估结果应及时与患者沟通,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应告知其监护人。七、患者疗效评估所用的评估结果随病历归档,评估结果应记录在病程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八、科室质控小组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精神科实施医疗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往往丧失自知力,拒绝住院和不配合治疗。为保护患者安全,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并规范精神科病房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医疗纠纷,制定医疗保护措施的实施制度。一、医疗保护措施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得到及时治疗。二、医疗保护措施的应用原则:(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外跑、毁物等危险性;(2)患者不配合,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三、医疗保护措施有隔离和保护性约束两种形式。隔离措施是将患者与其他病人分开管理,保护性约束以约束带控制为主。四、医疗保护实施作为一种特殊的治疗和护理手段,应在对患者病情进行充分评估,并遵循上述应用原则的情况下,谨慎使用。五、实施医疗保护措施时,特别是使用强制措施时,应严格按照医疗保护措施实施流程,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安全。六、实施医疗保护措施应尊重患者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在住院知情同意书中,接诊医生应详细解释相关条款,取得监护人的理解和同意,并在实施保护措施前再签署采取医疗保护措施的知情同意书(情况紧急时可事后补签)。七、实施医疗保护措施后,应加强对患者的巡视,严防因医疗保护措施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八、严禁出于惩罚目的对患者实施医疗保护措施。医疗保护措施知情同意签署制度医疗保护措施(如隔离和保护性约束)是辅助治疗与病房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对于极度兴奋躁动或有自伤、自杀、毁物、伤人、外跑行为的患者,必要时进行保护医疗措施,可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为了合理使用医疗保护措施,制定本制度:一、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期间可能采取医疗保护措施的,在住院知情同意书中有针对家属的告知,由接诊医师详细告知家属,取得家属同意并签字。二、对住院期间确需采取医疗保护措施者,在知情同意书中详细告知家属可能存在的并发症,并由家属签字同意。三、保护性约束应告知家属可能出现:1.如约束过紧会引起勒伤、血液循环不良、坏死等;2.如约束过久会出现关节僵硬、压疮、臂丛神经麻痹等。3.其他意外。四、如有家属陪护,应告知家属注意事项,防止医疗保护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五、进行保护医疗措施过程中,当班医护人员应按相应规范进行操作和巡视,避免发生并发症。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制度实施适宜的医疗保护措施,是精神疾病治疗过程中的必要方法之一。在采取医疗保护措施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为合理使用医疗保护措施,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一、医疗保护措施的应用原则:(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外跑、毁物等危险性;(2)患者不配合治疗,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二、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的意外情况有:擦伤、挫伤、勒伤、血液循环不良、关节僵硬、压疮、臂丛神经麻痹及在隔离措施中自伤等其它意外。三、医疗保护措施有可能导致意外发生,以这一情况应遵循知情告知的原则。在入院时和执行医疗保护措施前应向患者监护人说明,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四、在实施医疗保护措施时,值班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加强巡视和防护,确保无意外发生。五、医疗保护措施的实施过程及有无意外发生,应在医疗和护理记录中记载。六、医疗保护措施有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书应保存在病历中。精神科使用保护性约束的制度精神疾病所导致的患者的非理性行为,不仅威胁着患者自身的健康和安全,也威胁着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患者和他人的安全,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可能会采用保护性约束的方法来保护患者,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为合理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制定本制度。一、保护性约束是为限制患者活动,使用物理方法强制约束患者的一种医疗护理手段。二、属下列情况的病人,可考虑保护性约束:极度兴奋躁动,用药短时间内难以控制其躁动者;有自伤、自杀、毁物、伤人、外跑行为者,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使用后无效;各种原因引起的谵妄状态、癫痫伴有意识障碍;治疗需要,如冬眠治疗、输液或其他治疗不合作者;其他特殊情况需暂时约束者。三、对须实施保护性约束的患者,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生评估病情,在遵循上述应用原则的情况下,下达医嘱。值班医生不在现场时,也可由护理人员先行给予保护性约束措施,再立即通知医生。四、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尊重患者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在住院知情同意书中,接诊医生应详细解释相关条款,取得监护人的理解和同意,并在实施保护措施前再签署采取措施的知情同意书(情况紧急时可事后补签)五、在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遵照相关流程,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安全。六、严禁出于惩罚目的对患者实施强制物理约束措施。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的制度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可能会出现伤害自已或他人的危险,为有效地保护患者,合理使用隔离措施,制定本制度。一、隔离措施是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精神病患者与其他患者分开管理的一种医疗护理措施。隔离措施用于保护患者本人或他人安全,及病房财产安全。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隔离措施:(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己、伤害他人、外跑、毁物等危险性;(2)极度兴奋躁动,用药短时间内难以控制其躁动者;(3)患者有传染性疾病,但精神疾病严重,无法转感染科治疗;(4)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三、实施隔离措施应尊重患者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签署知情同意书(情况紧急时可事后补签)。四、对须实施隔离措施的患者,由医生评估病情,下达医嘱,如遇紧急情况,值班医生不在现场时,也可由护理人员先行给予隔离,再立即通知医生。五、对实施隔离措施的患者,医生要适时进行病情评估,根据病情适时解除隔离。严禁将隔离措施作为惩罚患者的目的。六、实施隔离措施后值班人员要按相关制度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每天检查隔离病房,确保隔离病房的设施安全,不能有会危及到患者安全的隐患。七、对实施隔离措施的患者要严格交接班,并在相关文书中记录。精神科急救制度为及时有效救治急危重患者,提高抢救成功率,制定本制度。一、科内急救是指来我科的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包括精神症状的急救和躯体疾病的急救。二、科室急救室备好必要的急救设施和急救药物,随时处于备用状态,设施和药物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三、科室每年组织精神科常见急救的知识培训,要求人人具备抢救的基本功,能随时熟练地投入抢救工作。四、抢救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尊重患者知情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五、急救由值班医师组织,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组织抢救,各级各类人员服从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六、急救工作要做好各项抢救记录,并做好交接班。七、急救工作严格遵照医院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等相关制度和流程。精神科常见并发症防范预案精神科药物是一类较为特殊的药物,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并发症,为确保患者安全和有效预防和处理并发症,制定本预案。一、全体医护人员要树立牢固的医疗安全意识,科室经常性加强医疗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医疗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确保患者的用药治疗安全。二、科室每年组织学习常见并发症的相关知识并考核,要求熟练掌握常见并发症的表现和防范措施。三、主管医师在治疗用药期间,要严格按照相关治疗规范合理用药,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超适应症或超剂量用药。要时刻警惕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加强观察。四、一旦出现并发症,应立即请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及时作出相应处理,避免给患者带来严重损害。五、对严重并发症需其他学科协助治疗时,应及时请会诊,必要时转科治疗。六、对出现并发症的患者应及时与家属沟通,耐心解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七、对出现的并发症在医疗文书中记载,并按相关制度上报药物不良反应。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精神疾病大多是慢性疾病,易复发,患者经过住院治疗,出院后仍需坚持服药和进行康复训练。患者出院后维持治疗注意事项,如何进行有效的社会功能训练,都应在患者出院时给予详细的指导和建议。为做好出院康复指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院康复指导作为患者住院治疗的最后一工作环节,对患者出院后的维持治疗和康复十分重要,由主管医生和为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的护士共同完成。二、科室制定“重症精神病的出院康复指导”的具体内容,护士负责向患者及家属仔细解释。三、科室制定康复和健康指导,主管医师负责向出院患者及家属解释具体内容,并签字。四、护士严格执行出院医嘱,发放出院带药,并详细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药物保管方法和用法。五、科室制定出院指导卡,护士负责向出院患者及家属说明出院后的复诊、康复训练等具体内容,并将出院服药方法填写在指导卡上。六、在随访本上登记好患者的信息,以便随访时能给予患者必要的康复指导,并将科室电话告知患者,以便有情况时能随时与医生联系。精神科出院病人随访制度为了将医疗服务延伸至住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科室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制度如下: 1科室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及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 5负责随访的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回访记录本。并根据随访情况,病情复杂的应向上级医师汇报患者病情,并再一同回访。 6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7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存档率要求达100%,回访率达90%。结束语精神科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组织制定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及科内实际情况,制定我科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一、实施小组组长:杜晖个案管理员:田涛成员:陈勇、温艳琼、王娟、雷翠平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职责: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并同药剂、检验及财务等部分共同制定临床路径的文本;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4、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个案管理员履行职责:1、负责实施小组与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2、负责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指导经治医师分析病人变异情况;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加强与患者的沟通;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二、实施具体内容及要求1、由组长组织,科内所有医师、护士长及护士长助理共同讨论后选取合适的病种纳入我科临床路径管理。2、对纳入我科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加强环境质量控制,提高疾病治愈率,确保患者医疗安全,主管医师要及时填写临床路径管理表格。3、组长对新入院病人检查及时、诊断准确和治疗合理三个方面进行实时监控,提高三级医师查房质量。4、个案管理员定期收集单病种表格,整理后将资料上交医务科,对医务科的反馈意见科内及时组织讨论并制定整改措施。精神科危重患者抢救预案1.为及时有效的抢救危重患者,提高抢救成功率制定本预案。2.科室做到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养,班班清点交接,确药品、设备随时可用,科主任、护士长定期检查。3.接诊医师发现病人病情危重,应立即进行抢救,并同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如有涉及法律、纠纷等特殊情况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报告。抢救工作应由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主持,各级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急救处置。4.抢救过程中需请他科会诊或协助抢救,应及时请相关科室参加,必要时请急会诊。5.紧急抢救实施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6.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7.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和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8.科主任要对抢救病例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水平。精神科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一、 总则(1)为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效地防范和处理医疗争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配套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争议的防范和处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2)医疗争议的防范和处理要实行以下原则。在防范和处理医疗争议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各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定。坚持预防为本,以防范医疗争议为重点。科学、公平、公正处理医疗争议。二、医疗争议防范预案(3)为了有效防范医疗争议,要按照条件规定的要求,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有关义务。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完善护理治疗规范。严格医务人员的准入、资质、资格审查。严格掌握新项目、新技术的审批。针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的培训。按照卫生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案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案资料。因抢救急危的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案资料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在医疗活动中,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患者及家属的咨询,但应尽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4)为切实防范医疗争议的发生,医务人员的各项医疗行为还需遵守条例和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三、医疗争议处理预案(5)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及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量监测部门报告。(6)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专班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向市卫生局报告。发生以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下人身损害后果的。卫生部或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情况。(7)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8)发生医疗争议时的病案、实物和尸解问题的处理。发生医疗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和病程记录的复印件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由医院保存。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后的实物由医院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具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请示市卫生局,由卫生局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管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到场。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时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单位由医患双方在有资格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中共同指定;双方无法共同指定的,请示卫生局,由卫生局指定。患者死亡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市卫生局批准,并报经公安分局备案后,医院按照规定进行处理。(9)发生医疗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解决需由医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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