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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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系列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Jiangsusheng Gaosu gonglu Jianshe Xianchang Anquan Guanli Biaozhunhua Jishu Zhinan(管 理 篇)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系列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Jiangsusheng Gaosu gonglu Jianshe Xianchang Anquan Guanli Biaozhunhua Jishu Zhinan(管 理 篇)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前 言“八五”以来,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了4200公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目前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高速公路管理行为,力求安全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要求,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组织编写了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指南由管理篇和技术篇组成。本指南管理篇按照国家现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现场管理机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生产预警、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安全事故报告等。技术篇包括通用篇和专业篇,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方案及其各施工环节的安全生产要点进行了规范化的规定。通用篇内容包括: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临时用电、特种设备、安全防护、消防、特殊路段施工、拆除工程、标志标牌等;专业篇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指南可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使用。已颁发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有关安全要求与本指南不一致的,均按本指南执行。由于编制时间仓促,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如发现问题或欲提出改进意见,请函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邮编:210004) 编写单位: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编审人员:何 平、赵 僶、黄 健、缪玉玲、张 军 编写人员:费国新、陈桂奇、张晓宇、凌 西、杨国俊、王寿伟、林 江、胡 虢目 录1 总 则11.1目的11.2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2 管理篇22.1现场管理机构22.1.1 一般规定22.1.2 安全管理要求22.2 总监办142.2.1 一般规定142.2.2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42.3 项目经理部242.3.1 一般规定242.3.2 安全管理要求242.4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432.4.1 一般规定432.4.2 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资料432.4.3 总监办安全管理资料462.4.4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资料48附录A54附录B74附录C94附录D136 1 总 则1.1目的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指南。1.2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律。2安全生产行政性法规。3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5相关标准、规范。6行业主管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1.3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时间自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起至交工验收日止。2 管理篇2.1现场管理机构2.1.1 一般规定2.1.1.1 按照工程建设模式,建设单位在现场设立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等统称为现场管理机构。2.1.1.2 现场管理机构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建设方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2.1.1.3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要坚持全员参与、全覆盖管理。2.1.1.4 按照职责分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2.1.1.5 现场管理机构应在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进场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应下发各部门、参建单位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2.1.1.6 现场管理机构须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见附录A表A-1)。2.1.1.7 现场管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及时回复。2.1.1.8 现场管理机构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见附录A表A-2)。2.1.1.9 本规定基于对现场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2.1.2 安全管理要求2.1.2.1 安全管理目标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无火灾、爆炸、中毒、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项目特点、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指南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目标应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岗位)及相关人员。3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总体、年度、季度安全工作计划。4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考核,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的考核。5现场管理机构应在项目经理部和总监办进场前制定安全管理目标。6现场管理机构应按规定上报季度、年度安全管理总结。2.1.2.2 安全管理责任制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工作要求。2现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下发各参建单位,其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3现场管理机构应明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4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更后应在3d内履行变更手续,变更资料应整理归档。5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网络图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应悬挂上墙。6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与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1.2.3 安全会议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制度内容须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可与工程建设其他会议合并召开,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现场管理机构、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3安全会议参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见附录A表A-3),并做好会议记录(见附录A表A-4)。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各部门及相关单位。2.1.2.4 安全教育培训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内容须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2现场管理机构内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等。3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须参加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4现场管理机构应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5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6学时,其他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8学时。6现场管理机构应对管理人员进行登记(见附录A表A-5),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见附录A表A-6)、(见附录A表A-7)。2.1.2.5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1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规定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制度内容须包括: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报告、过程实施等工作要求。2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报告、动态监管及其他工作要求应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执行。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当评估项目含有多个标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现场管理机构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仍有施工单位负责。4在工程开工前,现场管理机构应督促各项目经理部上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并督促各单位按计划实施,对各单位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完成情况记录表(见附录A表A-8)。5总体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应在评估单元施工前完成。2.1.2.6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间、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整改复查及汇总记录等。2现场管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总监办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见附录A表A-9)。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安全监理计划编制审批情况等。3现场管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抽查(见附录A表A-10)。4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应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对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或抽查,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认。5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2.1.2.7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预警提示项目范围、时间、内容、方式以及预警记录等。2现场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水、电、气、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见附录A表A-11),气象和水文资料,以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部交底,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总监办应派员全程参与(见附录A表A-12)。3项目经理部在接受交底后,应进行复核,总监办应派员参与。当复核情况与提供情况不符,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时,应及时向现场管理机构报告,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再次交底确认。4遇有台风、高温、洪水等恶劣自然条件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提示。2.1.2.8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识别、汇总、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2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见表2.1-1):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一览表 表2.1-1序号类别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工作内容专家论证第三方复核1路基构筑物基坑开挖深度3m及以上或虽未达到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2粉喷桩、湿喷桩、打入(静压)桩、强夯等软基处理工程3滑坡地质病害处治工程4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5石质边坡高度30m及以上、土质边坡高度15m及以上的边坡防护工程6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锚固防护、抗滑桩等)7爆破工程8路面沥青拌合楼安装、拆除9交通组织10桥梁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3m及以上或虽未达到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11开挖深度5m及以上,或开挖深度虽未达到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12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水深小于5m的13水深5m及以上的14桩基础、挡墙基础15人工挖孔桩工程开挖深度小于16m的16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17工具式模板工程(爬模、翻模、大型模板等)、移动模架工程18支架现浇混凝土工程支撑高度8m以下、或者跨度18m以下、或者施工总荷载15kN/m以下、或者集中线荷载20kN/m以下的19支撑高度8m及以上、或者跨度18m及以上、或者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或者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20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下的21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及以上的22柱、墩、塔工程高度20m以下的23高度20m及以上的24梁(板)预制、安装工程梁(板)预制及重量150吨以下或梁长50m以下的梁板安装25重量150吨及以上或梁长50m及以上的梁板安装26拱肋预制(加工)、吊装工程27悬浇、悬拼、转体、顶推施工工程28斜拉桥和悬索桥缆索施工工程29预应力工程30跨线施工工程跨一级以下公路、IV级以下航道施工31跨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IV级及以上航道施工32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33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等34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35隧道隧道出渣、运输工程36隧道初期支护、二衬工程37隧道洞口、明洞施工工程38隧道围岩突变区段掘进工程39竖井、斜井、辅助坑道工程40 隧道预应力锚杆工程,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41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42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43长隧道和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44拆除一般拆除工程45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46其他边通车边施工工程47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48便(栈)桥、码头的架设与拆除4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定50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定注:1 列入本表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2 第三方复核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3现场管理机构应督促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和报批工作。4现场管理机构须派员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必要时建设单位应派员参加。5现场管理机构应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6现场管理机构应对须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汇总(见附录A表A-13),并报备建设单位。2.1.2.9 安全检查与整改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制度内容须包括:安全检查形式、人员组织、检查内容、检查标准以及检查记录、通报、整改、复查等。2检查形式应包括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对全线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前应书面通知。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自然条件、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3检查范围应包括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及中心试验室的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4检查标准:安全检查考核表(见附录A表A-14)、(见附录A表A-15)。5定期检查时,应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于5d内下发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不定期检查须下发检查通报或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见附录A表A-16)。6现场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并留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并督促整改。7现场管理机构收到项目经理部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2d内应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8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顿的应责令总监现场开具停工指令,项目经理部整改后向总监办提出复工申请,总监办复查合格后报现场管理机构同意方可复工。9现场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2.1.2.10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1现场管理机构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使用范围、审批支付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2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比例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部门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如下: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应对总监办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签认,并形成抽查资料作为计量依据。5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在完成抽查手续后与当月工程款一并签认计量。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少于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时,现场管理机构不得签认余额部分。6现场管理机构应对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情况进行汇总,并建立安全费用支付台账(见附录A表A-17)。7现场管理机构应定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2.1.2.11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考核组织、频次、对象、标准、通报及具体奖惩办法等。2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3每季度考核1次,考核对象为工程全线各施工、监理单位。4考核标准:安全检查考核表(见附录A表A-14)(见附录A表A-15)。5考核方式:现场评分,依据分值判定优、良、中、差等级。6评分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总监办最终得分=总监办考核得分0.3+项目经理部考核平均得分0.7。考核综合评定结果90分为优,80分为良,70分为中,70分为差。如发生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的考核等级不得高于“中”。7考核后5d内应下发考核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奖惩决定等。 8现场管理机构应在优质优价、优监优酬考核基金中设立安全考核基金(不得低于优质优价、优监优酬总额的25%),实行单独考核发放。9优质优价、优监优酬考核和履约考核等级不得高于安全考核等级。2.1.2.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内容、应急处置组织,应急响应等。2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特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管理机构在接报后30分钟内快报、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管理机构在接报后2小时内快报、48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上级主管部门。4事故快报应采用统一表式(见附录A表A-18)。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应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6发生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7 事故调查结束后,现场管理机构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2.13 应急救援 1现场管理机构须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2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2)工程项目危险性分析: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培训、演练; 10)奖惩; 11)附则。 3现场管理机构应按照预案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4应急救援演练程序应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三个阶段,并将演练资料整理归档。5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具体要求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2.2 总监办2.2.1 一般规定2.2.1.1 监理单位在现场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2.2.1.2 总监办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监理负总责。2.2.1.3 总监办应当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切实履行监理单位安全职责。2.2.1.4总监办制定的安全监理制度应下发各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和母体公司(见附录B表B-1)。2.2.1.5 监理标段施工合同总额5亿元及以上或独立特大桥工程须配备1名安全副总监负责安全监理工作。2.2.1.6总监办应对依法分包的工程加强检查,并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2.2.1.7 总监办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见附录B表B-2)。2.2.1.8本规定基于对总监办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2.2.2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2.2.2.1 安全监理目标 1总监办应制定安全监理目标。安全监理总体目标:参照现场管理机构制定。总监办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上级管理部门和现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目标。2安全监理目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3总监办应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4总监办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制定安全监理目标。2.2.2.2 安全监理责任制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等。2总监办应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监为组长,副总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理标段的安全监理。3应根据安全监理组织分工,明确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监、副总监及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总监办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应悬挂上墙。5总监办成立的安全监理领导小组应下发各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监理人员如发生变更应履行变更手续,总监、副总监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审批,其他成员变更经现场管理机构审批,并及时下发文件。2.2.2.3 安全会议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由总监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各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可邀请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安全专题会议可根据工程情况适时召开,由总监或安全副总监组织,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参加,并邀请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3安全会议与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见附录B表B-3),并做好会议记录(见附录B表B-4)。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2.2.2.4 安全教育培训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应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2总监、副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监理培训并持证上岗。3总监办相关人员应参加由现场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4总监办应对进场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见附录B表B-5)。5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监理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教育培训,总监办全体人员参加。总监办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24学时,其他监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2学时。6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学习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等。7总监办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针对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知识考试,相关资料应留存归档。8总监办应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见附录B表B-6)、(见附录B表B-7)。2.2.2.5 安全监理计划1总监办须编制安全监理计划。2安全监理计划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及职责;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监理程序和方法;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定的须审查验收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须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等。3安全监理计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编写完成,并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4对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总监办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安全监理计划和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危险源状况分析及控制;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程序及控制措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控制要点;相关过程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等。6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完成,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审批后实施。2.2.2.6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1总监办应制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程序、整改要求及相关规定等。安全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详见2.3.2.11规定。2总监办应根据审查程序,对照投标文件审查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如有变更,总监办应对新变更人员安全资格进行审查。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员应对审查结果负责。4总监办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现场监理员应对挂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5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时,应下发监理指令责令退场。6总监办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时应要求项目经理部提供证书原件,总监办留存复印件。7总监办应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履行审查职责,审查合格后履行相关签认手续。2.2.2.7 特种及关键设备审查1总监办应制定特种及关键设备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特种及关键设备范围、审批程序、审查主要内容及相关规定等。2特种及关键设备范围见2.3.2.15规定。3总监办应及时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特种设备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检测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性能等。4总监办应结合专项方案对关键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审查。5总监办应对特种及关键设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履行审查职责,审查合格后履行相关签认手续。6总监办审查特种及关键设备时应留存设备检测合格证或验收记录复印件。7对未履行签认手续的特种及关键设备不得投入使用。2.2.2.8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1总监办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对项目经理部方案编制的要求、方案审查形式、审查规定、批复时限及过程管理要求等。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见2.1.2.8规定。3总监办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清单,审核确认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4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施工组织安排及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5 总监办应在5d内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审查,并由总监签认批复。6 对于须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总监办应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提交专家会,并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专家论证会意见完善方案,由总监签认批复。7 总监办须督促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并全过程旁站。8 对于必须开展风险评估的项目,总监办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应在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后进行。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9 对未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2.2.2.9 安全生产费用审核1总监办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审核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审核频率等。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根据现场管理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见2.1.2.10规定。3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上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审批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4总监办应对项目经理部当月申请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现场管理机构确认。5总监办应对消耗性及非实物性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及时核实,并留有图片等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6总监办应对照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对当月安全投入明细表及有关发票、照片等与现场实物逐一核对签认。2.2.2.10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审查时间、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整改复查及汇总记录等。2总监办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各项目经理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须报备现场管理机构。3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报批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批等(见附录B表B-8)。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情况、其他机械设备验收情况、施工人员岗前教育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电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等(见附录B表B-9)。5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6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通过后,总监方可签发开工报告。2.2.2.11 安全检查与整改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形式、参与人员、检查内容及检查记录、通报、整改、复查等。2检查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总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检查,检查前应书面通知。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自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由总监办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检查。日常巡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3检查范围应包括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4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施工规模相适应、专业齐全的安全管理专职技术人员人数配备情况;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3)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车辆、机具、设备的证照;特种设备的检验情况;5)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用于应急使用的器材设备的配置和演练情况;6)安全生产工作台帐;7)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机构等部门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8)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5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应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定期检查后3d内下发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 6不定期检查须下发检查通报或开具现场问题整改通知单(见附录B表B-10)。7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并留有记录。8总监办收到项目经理部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2d内应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同时书面回复现场管理机构(见附录B表B-11)。9总监办应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检查。10总监办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应开具停工指令并报告现场管理机构(见附录B表B-12),项目经理部整改后提出复工申请,总监办应及时组织复查,具备复工条件后开具复工指令(见附录B表B-13)。11总监办在检查中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及时上报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时间、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或变更施工方案等。12总监办对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并反聩。2.2.2.12 监理安全旁站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旁站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旁站项目、旁站要求、发现问题的整改程序等。2旁站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关键施工环节等。3监理人员对需旁站的项目应进行全过程旁站。旁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应要求立即整改或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履行复查程序。4旁站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应立即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开具停工指令(见附录B表B-12)并报告现场管理机构,具备复工条件后开具复工指令(见附录B表B-13)。5旁站监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旁站记录(见附录B表B-14)。2.2.2.13 安全监理交底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时间、参与人员、主要内容以及交底记录等。2工程开工前,总监应针对安全监理计划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总监应针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交底;专业监理工程师再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4安全监理交底后应形成安全监理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见附录B表B-15)。5必要时总监办应派员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会。2.2.2.14 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填写安全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应包括:天气情况、工作内容、安全防护、机械设备状况等;发现的隐患及处理情况;其它安全监理活动记录等(见附录B表B-16)。 2安全监理日志应每日填写,总监签字确认。3总监办在每月25日前向现场管理机构填报安全监理月报(见附录B表B-17)。安全监理月报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特种机械设备检测、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安全经费投入及使用、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检查及整改、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等。2.2.2.15 安全监理考核及奖惩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监理考核和奖惩制度,报母体公司批准后实施。制度内容应包括:考核组织、频次、对象、具体奖惩办法等。2总监办安全监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3每季度考核1次,考核对象为总监办全体监理人员。4总监办应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对奖惩情况汇总归档。2.2.2.16 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 1总监办应依据现场管理机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框架要求,明确下列应急救援主要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及各自工作职责。应急响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后总监办的快速响应程序及内容。 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 2总监办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审批,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3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编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总监办内部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快报和续报。2.3 项目经理部2.3.1 一般规定 2.3.1.1项目经理部应当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服从现场管理机构、总监办的统一管理,切实履行施工方安全生产职责。2.3.1.2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3.1.3项目经理部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副经理,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3.1.4 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应下发各部门和施工队(班组)并报备总监办和母体公司(见附录C表C-1)。2.3.1.5 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2.3.1.6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及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加强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填写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随开工报告一并报总监审批(见附录C表C-2)、(见附录C表C-3)。2.3.1.7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实施有效控制。2.3.1.8项目经理部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见附录C表C-4)。2.3.1.9本规定基于对项目经理部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2.3.2 安全管理要求2.3.2.1 安全管理目标 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控制目标:1)无工伤死亡责任事故。2)无火灾、爆炸、中毒、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事故。3)安全教育培训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2安全管理目标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上级管理部门、现场管理机构及总监办相关要求制定总体、年度及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施工队(班组)。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分解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考核,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5安全生产目标应在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悬挂上墙。6项目经理部应在进场3d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2.3.2.2 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副经理、其他副经理及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成员。3项目经理部成立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报备总监办和母体公司。4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变更资料应整理归档。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变更应经建设单位批准,项目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变更应由现场管理机构批准,现场管理机构应将该变更报备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专职安全员变更应报总监办批准,由总监办报备现场管理机构。5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图和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应下发到各部门(岗位)并悬挂上墙。6项目经理应与各部门(岗位)负责人、施工队(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3.2.3 安全会议 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组织及参会人员、主要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安全专题会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重要的施工节点等)适时召开,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可邀请总监办、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3安全会议与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见附录C表C-5),并做好会议记录(见附录C表C-6)。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及施工队(班组)。2.3.2.4 安全教育培训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2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管理机构等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4新进场员工应接受母体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满足24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见附录C表C-7:三级安全教育卡)。5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次的在岗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2学时,其它作业人员不少于16学时;换岗、复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从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见附录C表C-8)、(见附录C 表C-9)。6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安全操作规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等。7项目经理部对新出台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标准等应及时组织学习。2.3.2.5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1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经理部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报告、过程实施、动态管理等工作要求。2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报告、动态监管及其他具体要求应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3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总监办和现场管理机构上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4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体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应在评估单元施工前完成。5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按照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进行。6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7项目经理部在向总监办上报安全专项方案时,应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附件一并上报。2.3.2.6 危险源辨识、监控 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辨识标准、方法、步骤、组织、监控管理措施、动态检查等。2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本标段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登记(见附录C表C-10)。3危险源辨识范围应包括:驻地建设、施工平面布置、道路运输、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行为等方面。4危险源风险评价宜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简称LEC法),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评价方法。5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发生事故机率的大小和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程度, 把危险源分为ABC三个级别进行分级管理。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大且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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