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ES-MA-IN-034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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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主题(Title):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文 件 编 号 : GMA-ES-MA-IN-034版 本 : A 修订: 0Version :Revise :总 页 数: 7Total Pages : 1版本:ABC修订:12345 实 施 日 期 : Effective Date 编 制 / 修 订 : Originator/Revised审 核 : Reviewed By批 准 :Approve By: 相关部门批准 APPROVALS / CONCURRENCE 审计法务部: 日 期:_ 物 流 部: 日 期:_ 质 保 部: 日 期:_ 技术研发部: 日 期:_ 经 营 部: 日 期:_ 信 息 部: 日 期:_ 人 事 部: 日 期:_ 财 务 部: 日 期:_ 行政环安部: 日 期:_ 项 目 部: 日 期:_ 机加工车间: 日 期:_ 模 具 部: 日 期:_ 压 铸 车间: 日 期:_ 设 备 部: 日 期:_版本:ABC修订:12345 1/6文 件 修 改 记 录REVISION HISTORY版本号Rev.修 改 内 容Description/Changes修 改 人 Originator日 期 Date0第一次发行First Release曹晓涛2012-05-09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制定目的规范仓库安全管理,保证物料、仓库及公司财物安全。1.2.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类仓库(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物品仓库)之安全管理,除遵守公司其他安全规章之外,尚需遵守本制度。1.3. 权责单位1) 环安部负责本制度起草工作。2) 质保部负责本制度的核准。3) 物流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落实。2.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1. 物料储存原则2.1.1. 物料储存事故发生的原因储存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1) 不安全的环境。2) 不安全的动作。3) 堆积方法错误。4) 超量存放。5) 警戒与防护不当。6) 其他。2.1.2. 一般物料的储存原则一般物料的储存应遵守下列原则:1) 不得超过堆入地面的安全负荷量。2) 不得影响照明。3) 不得妨碍机械设备的操作。4) 不得妨碍通道与出入口。5) 不得减少自动洒水器及火警警报器的有效动能。6) 不得妨碍消防器具之紧急使用。7) 不依靠墙壁或结构支柱堆放。8) 不得堵塞电气开关及急救设备。9) 保持仓库整洁。10) 减少不必要的搬运。11) 标明存放的位置与通道。12) 物料堆放平稳。13) 设有适当的排水设备。14) 易燃易爆物品隔离存放。15) 其他符合安全之原则。2.1.3. 危险物品的储存原则1) 分类贮存。2) 良好的通风。3) 适当的采光。4) 火灾与爆炸的防止。5) 危险物品的醒目标志。6) 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7) 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则。8) 相关人员的安全训练。2.2. 物料储存计划2.2.1. 物料储存计划的目的1) 防止意外之人员伤害及物料损坏。2) 防止火灾,保持通风,防止自燃,隔离危险物料。3) 节省地面及空间。4) 工作简化。2.2.2. 物料储存计划1) 储存物料均应集中并分类堆放,做到整齐有序。2) 应保留必要之通道,通道上不允许有物料、工具,保持畅通。3) 物料存放不可妨碍施工及紧急时需用的设备。4) 禁止在通道上装卸物料,车行道应保证最大车辆可畅通。5) 尽量使用货架、储柜、栈板堆放物料。6) 物料储存应按种类、大小、长短整齐堆置,防止倒塌。7) 物料堆积在公共场地时,应设置防护栏,并树立警告标志。2.3. 各类物料储存要领2.3.1. 木材的储存要领1) 应堆放在硬地。2) 应远离火源。3) 堆高如超过四层,应采用横竖交错之方式堆置。4) 每堆木材高度应尽量相同。2.3.2. 袋装材料的储存要领1) 堆置及移动时应小心谨慎,保持平稳,不致倾塌。2) 每堆不超过十层,堆置于地板上或货架上时,应确保地板或货架之强度足够。3) 底部四层,每两层换一次方向交错叠放,第五层起每层之堆置方向应相互交替。4) 堆至第五层以上时,应每五袋减少一袋,使堆垛向内缩进。5) 检查堆置地面,不可有铁钉或尖锐物品。6) 为整堆搬运方便,可考虑堆放在栈板上。2.3.3. 油料的储存要领1) 油桶如露天存放,应慎防油烂漫受污染。2) 桶装油料之储存,应注意保持名称、标志之完整,并切实严禁烟火,标有禁烟标志、安全标志。3) 油料储存场所,应有适当的防火设备,油桶应加装静电搭铁。4) 油料仓库内,应注意气候湿度之变化,采用防火建筑,存放地点应远离热源,通风、采光均应良好。5) 各项油料分装、装罐设备在不使用时应存于安全场所,固定式分装设备及活动式分装设备所用的容器管嘴、喷枪等均应分别标明专供何种油料使用,不可任意取用,以防不同油料混合时发生化学反应及产生危险。6) 存油地点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溅泼油料或其他易引起伤害之物品。7) 高压气体不应和油料存放在同一仓库内。2.3.4. 气体钢瓶的储存要领1) 气体钢瓶储存位置应远离火源,倘存放于室内时,附近不得另有其他高度易燃物、火炉、散热器等。2) 气体钢瓶应妥为放置,防止倾倒,并不得存放于升降机口、门口或其他易被人碰倒之场所。3) 氧气瓶不得与乙炔气瓶或其他燃料瓶同存于一地。4) 气体钢瓶露天存放时,应避免太阳直射。5) 已用罄之气体钢瓶存储时,应将阀门关紧。6) 气体钢瓶已接通管子,在使用时,阀帽不得任意放置,以防遗失。7) 气体钢瓶存放,应注意瓶上标明气体名称之标签不得遗落、损坏或褪色。8) 气体钢瓶使用时之放置,应有放置架,加装链条捆妥,或用其他方法以防倾倒,并选择危害最小之地点放置,勿靠近设备、材料或人员等频频移动之场所。9) 气体钢瓶不得与电线接触。10) 不得将任何工具、材料或其他物品放置于气体钢瓶上,临时存放也不允许。2.4.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除遵守公司其他安全规章外,仓库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 非仓库人员未经仓库人员允许不可进入仓库。2)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3) 因仓库施工需使用明火应报工安课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4) 仓库应有应急出口,不可仅有一个大门。5) 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灭火器等。6) 仓管人员须经消防训练合格后方可上岗。7)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 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9)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10) 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1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有爆炸危险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12)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13) 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14) 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15)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16) 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17) 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18)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19) 危险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20)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21) 装卸危险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22)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23)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危险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24)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25)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3. 本制度解释权归环安部,每年修订一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版本:ABC修订:12345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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