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方案

上传人:jkl****17 文档编号:108836948 上传时间:2022-06-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附件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四项排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按照全省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全省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及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隐患,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一)安全基础管理1、是否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落实。3、是否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有无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4、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5、是否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6、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存在“三违”现象。7、是否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纳入统一的安全管理。8、是否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以及汛期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防范措施。9、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制订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0、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坚持持续改进。(二)地下矿山1、是否建立并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3、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4、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资料是否保存完好,井上井下对照图是否按规定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5、是否按规定配备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6、是否严格落实入井考勤制度,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7、民爆器材库是否存在违规、超量和混存现象。8、矿井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可靠,避灾线路是否清晰。9、提升系统是否安全可靠,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运行管理是否到位,主要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是否定期检测检验,钢丝绳是否实行全过程管理。10、机械通风系统的通风能力以及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规程要求。11、顶板边帮是否稳固,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12、采空区管理是否到位,地压监测措施是否落实,地表塌陷区是否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及阻隔人员进入的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按要求进行封堵。13、地表水灾、井下水害、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井下排水设备是否满足要求。(三)露天矿山1、是否按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是否符合规程要求。2、是否按规定对采场工作帮进行定期检查,露天边坡稳定性是否进行定期监测。3、是否按规定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4、爆破作业是否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以及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是否造成影响。5、排土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6、矿区运输道路是否符合规程要求。7、新建矿山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年内是否达标。(四)尾矿库1、是否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尾矿库的坝体稳定性、排洪设施和防洪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筑坝材料、筑坝方式、子坝高度、内外边坡角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是否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年度作业计划进行尾矿排放作业,有无超强度排放尾矿情况。4、坝体是否有裂缝、渗漏以及滑坡迹象,是否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点位置、范围和形态,排渗设施和坝肩截水沟、坝坡排水沟等坝面保护设施是否完好。5、库内水位观测标尺、正常水位以及警戒水位标记是否清晰醒目,是否建立相对应的监测系统并开展监测工作。6、停用、废弃尾矿库是否按要求进行闭库。(五)石油天然气企业1、是否建立并运行HSE管理体系。2、井场布置是否满足防喷、防爆、防火、防毒、防冻等安全要求,是否按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并进行试压、使用和管理。3、油气站场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安全距离等是否满足生产工艺特点、火灾危险性等级要求,站场内设施是否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4、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作业许可、安全防范和现场监控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5、管道安全保护及检测报警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三、方法步骤各地在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明查暗访和重点督办等方式,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各地按照省局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落实到基层和非煤矿山企业。(二)企业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0月20日)。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要聘请专家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并按照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自查自纠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重大隐患没有排除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或依法关闭。(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级安监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同时,对本地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效。各市安监局于10月31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上报省局。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目标,及时把排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安监部门和每个非煤矿山企业。所有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精心组织,深入排查。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与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以及“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以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三)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挂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不到位的非煤矿山企业,各级安监部门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抄送: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 - 7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