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传人:Wo****B 文档编号:107523042 上传时间:2022-06-1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平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平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租赁厂房场所平安管理,落实各级企业平安管理责任,深化厂房租赁场所整治,预防和降低厂房场所出租风险,实在保障出租区域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上海市平安消费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上海久事集团厂房场所租赁及平安管理方法,标准集团租赁厂房场所平安管理工作,特此通知如下:一、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的集中管理与分类分级管理。新增的待出租厂房场所,应提请集团受权后,由集团将厂房场所的出租权、管理权授予相关直属企业,严禁未经受权行使审批职能。己出租的厂房场所由获得受权的直属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和内部审批。未经内部程序审批,不得擅自出租、处置厂房场所。直属企业对租赁厂房场所进展分类分级管理,并将平安管理的要求纳入内部审批程序,并做为租赁前的必要程序进展审批。要明确落实平安责任及归口部门,归口部门要对各类厂房场所的使用性质、经营业态等进展租赁前的平安评估审核,把好平安关,杜绝租赁厂房场所产生新的平安隐患。与承租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时,归口部门要对租赁工程进展复验审查并同时签订平安消费管理协议,未签订平安消费管理协议的,不得办理租赁手续。二、强化租赁厂房场所的平安管理。获得受权的直属企业是租赁厂房场所平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直属企业要在确保城市公共平安的根底上,强化平安管理。对涉及环保、消防、市容、卫生防疫等高风险行业要严格审核;对有违章搭建、层层转租、“三合一”等租赁行为的租户要坚决清退;对存在平安设施缺失、老化和失效隐患的厂房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在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出租。各直属企业要按集团厂房场所租赁平安管理方法中的要求,建立租赁厂房场所的负面清单。对涉及层层转租、违章搭建、“三合一”、无证经营、低端业态如、足浴房、小旅馆等行为的,新增的租赁不得审批,己有的要重点管理,合同到期后施行清退。对存在平安消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未经出租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擅自改变厂房场所建筑构造、使用性质、电力线路等的;消费场所以及公共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设施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特种设备未经质监部门定期检验并验收合格,未获得平安使用证的承租客户,直属企业及归口部门应催促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终止租赁合同。三、完善租赁厂房场所的日常平安检查体系。要完善日常平安检查体系,加强厂房场所租赁的日常平安管理。各直属企业及出租单位应严格执行双月安检查制度,并对平安风险等级较高或纳入负面清单的承租户和承租部位,加大检查力度及频度,以确保重点区域的平安可控。获得受权的直属企业应加强厂房场所根底台账管理,对出租前后的厂房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平安状况、承租客户平安教育等根底资料进展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以确保平安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四、做好租赁厂房场所的信息更新与维护。对以经营为目的、对外租赁的各类厂房场所,尚未纳入集团厂房场所租赁管理系统的,各直属企业须将 及时纳入。系统内部正常消费经营的各类厂房场所租赁行为及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属本次纳入范围。对己纳入集团厂房场所租赁管理系统的出租房屋,各直属企业要按目前租赁现状进展全面梳理,并及时做好 的上报更新及数据维护工作,各单位请于年月日前将信息、数据更新维护情况上报集团安委办。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