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报告5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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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乙级证书标号:A261000415 南郑县碑坝河老龙嘴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陕西汉江水电勘测设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五月.西安建设单位:汉中鑫鹏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汉中市南郑县碑坝河批准:渊尧蕃审定:刘建续校定:王旭 韩菲编制:程华卫 艾伟 张力中 詹先意 张强编制单位:陕西汉江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六年三月 .页脚. 目 录1总论51.1目的和意义51.2编制依据61.3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71.4论证范围与典型年72建设项目基本概况82.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82.2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82.3建设规模及实施计划92.4建设项目投资、职工人数与生活区建设情况92.5主要产品及用水工艺情况92.6建设项目用水要求102.7建设项目废污染水排放103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103.1区域概况103.2水资源状况123.3水环境状况123.4区域现状供水调查134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154.1论证原则154.2水源论证154.3项目取水口合理性分析185用水合理性分析185.1用水过程与水平衡分析185.2节水措施195.3用水合理性分析196建设项目退水及其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196.1退水组成概况196.2污染污排放及达标情况196.3退水对水环境的影响207项目取水对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户的影响207.1项目取水对碑坝河径流量的影响207.2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208水资源保护措施218.1工程措施218.2非工程措施219水资源论证结论与建议229.1水资源论证结论229.2建议建设项目允许取水量221总论1.1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技术要求,针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要求,结合取水河道的水源条件,基于论证区域调查与手机资料,分析水源条件,论证水源水量,分析建设项目用水的合理性、建设项目取水后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户的影响,提出建设项目允许取水量等。 修建水电站,是节能减排的需要,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绿色能源的需要。汉中市政府已明确提出,要把水电建设作为汉中能源总体发展规划的重点。南郑县丰富的水力资源为水电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老笼嘴水电站的兴建,是充分发挥南郑水力资源的优势,提高山区电网末端电能质量,加快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水资源是否满足水电站用水需求是水电站建设的首要条件,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旨在深入研究该项目用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论证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支撑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建设规模为3130kw发电机组,设计取水流量为18.6m3/s。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1.8修订(5)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3.8(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3 (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6.81.2.2规范规程(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基本要求(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2002.3(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2145号)2002.4(3)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8)(4)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2015)(5)小型水电站水文计算规范(SL77-2013)(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法规及有关文件汇编1.2.3采用标准(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汇编(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2.4参考资料(1)汉中地区实用水文手册,1988年,汉中地区水电局;(2)南郑县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分报告集,1985年,南郑县农业区划分办公室;(3)南郑县水资源调查评估报告,2003年南郑县水利局。1.3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1)取水水源根据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所处的位置和当地的水资源情况,确定电站水源为嘉陵江流域二级支流碑坝河来水。(2)取水地点 根据工程地质稳定性分析的结论性建议,并考虑所选厂址的距离,水电站取水口拟设置与中南水电站厂房下游1700m处。1.4论证范围与典型年1.4.1论证范围 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以嘉陵江流域二级支流碑坝河为取水水源,取水主要受到流域范围和降水影响,综合考虑取水水源地自来水情况、现有工程和供水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可能影响的范围及便于水量调节计算,本项目论证范围确定为嘉陵江流域二级支流碑坝河流域内,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311km2.1.4.2典型年 为避免特枯或特丰水年,论证典型年取为丰水年(P=20%)平水年50%)、枯水年(P=80%)各一年,根据流域水文特征变化情况分析计算。2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项目名称: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工程、水力发电。2.2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碑坝镇,坝址位于中南水电站厂房下游1700km处,发电厂房位于大坝坝址下游左岸240m处,工程位置示意图见2.2-1.工程永久占地11.88亩:大坝工程占地3.75亩(全部为河滩地),发电厂房占地2.55亩(1.7亩为河滩地,0.75亩为林地),进场道路5.58亩(全部为坡耕地)。老龙嘴水电站地理位置示意图2.3建设规模及实施计划(1)建设规模 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规划容量为3130kw,装机21250+1630kw,属等小(2)型工程,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多年平均发电量为948万kw.h,年利用小时3030小时,保证率80%,保证出力346kw。(2)实施计划 老龙嘴水电站项目计划2016年10月动工,2018年9月底建成投产。2.4建设项目投资、职工人数与生活区建设情况(1)建设项目投资 南郑县老龙嘴水电站有汉中鑫鹏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静态投资3719.01万元,工程总投资3841.01万元。(2)职工人数 老龙嘴水电站是以发电为主的小(2)型工程。工程管理运用主要包括水工、机电两大部分。本工程管理及生产定员、后勤服务等共10人。(3)生活区建设 生活区建在水电站厂区,与水电站整体布设,统一规划。2.5主要产品及用水工艺情况(1)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为电力能源。(2)用水工艺 本电站用水分为发电用水、冷却用水和生活用水,补给水水源为嘉陵江流域级支流碑坝河来水。补给水量以水电站规划容量(3130kw)计为18.6m3/s。 发电用水经取水口、压力管道供给水轮发电机机组;厂区及管理处生产用水由水泵抽取碑坝河水至高位蓄水池;生活用水引用山涧泉水。2.6建设项目用水要求 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计划装机3130kw,工程规划取水流量为18.6m3/s,年取水量约2.03亿m3(年运行小时数3030h). 水质要求: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系水力发电工程,对水源水质水温无特别要求。2.7建设项目废污染水排放 根据南郑县碑坝镇老龙嘴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电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冷却水系统排放的温排水和生活污水。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厂址附近的碑坝河,排放废水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3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3.1区域概况3.1.1碑坝河流域 碑坝河发源与南郑县碑坝镇石笋村,为嘉陵江二级支流,经碑坝镇流至四川境内与毛家河、供家河汇入嘉陵江。县域内流长52.72km,控制流域面积340.11km2,河道比降18.38,河床宽30-50m。 2008年6月南郑县水利局编制了碑坝河流域水电开发规划报告,碑坝河拦马山至川陕交界段规划有了拦马山、茶园、中南、朱家坝共4级电站,老龙嘴水电站为第三级中南电站和第四级朱家坝电站之间新建电站。流域规划经南郑县人民政府以南政函200857号文件进行批复,同意规划内容及碑坝河流域水电开发方案。3.1.2论证区域(1)地理位置论证取水口位于南郑县碑坝镇梁堂村,距上游中南水电站厂区约1700m处,总引水流量为18.6m3/s。流域属嘉陵江二级支流,距离南郑县城100km。距离上游碑坝镇14.5m,省道红军路通过工程区,交通便利。(2)地形地貌碑坝镇位于南郑县南部山区,境内地势北高南低,从北向南逐渐降低,海拔1450610m。主要地貌以高山为主,山高坡陡,植被良好。(3)河流水系碑坝河南郑县境内控制流域面积340.11km2,河流长52.72Km,河道绕行于高山峻岭之间,河身狭窄,谷深陡峭呈“V”字型,比降18.38。流经区人烟稀少,多为高山峡谷,无防洪提。(4)气候特点 碑坝河流域地处南郑县南部,流域中心距县城100km,属北亚热带边缘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的基本特点是:四季分明,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量充沛,光照较差。根据南郑县气象站观测资料统计,平均气温14.2,最高气温36.6,最低气温-8。年平均降水量为1041.5mm,全年降水量以7-9月最多,达554.3mm,占全年降水量的53.22%。年平均无霜期252天。3.2水资源状况3.2.1碑坝河水资源量 碑坝河发源与南郑县碑坝镇石笋村,为嘉陵江二级支流,先后流经西河、碑坝等乡镇。县境内流长52.72km,控制流域面积340.11km2,其中10km2以上流域面积支流9条,多年平均流量9.65m3/s,河道绕行于高山峻岭之间,河身狭窄,谷深陡峭呈“V”字型,比降18.38,河床宽度30-50m。3.2.2论证区域水资源量论证区域位于碑坝河下游,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11km2,根据水文计算,坝址以上流域中心多年平均径流量3.04亿m3.设计保证率20%、50%、80%时,设计年径流量分别为3.96亿m3、2.84亿m3、2.01亿m3。3.3水环境状况3.3.1水功能区划分 根据南郑县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分报告集中水利区划分报告,项目论证属巴山水源涵养区。3.3.2论证区河段纳污情况 排入论证区河段的废污水主要是碑坝镇村的农业、生活废水、污染程度低,排放量很小。3.3.3论证区污水排放现状评价 现场勘查表明,该河流水质清洁。3.4区域现状供水调查3.4.1水利工程概况 2008年6月,南镇县水利局编制了碑坝河流域水电站开发规划报告,碑坝河拦马、茶园、中南、朱家坝共4级电站。目前,茶园、中南、朱家坝3座电站已经建成发电。老龙嘴水电站为第三级中南电站和第四级朱家坝电站之间新建电站。3.4.2供水用水现状 根据调查,拟开发区人烟稀少,主要以旱作农业为主,在碑坝河主河道上无引水灌溉工程,周边群众人畜引水引用支流山泉水。3.4.3先状供需分析(1)可供水量 可供水量是指在一定的来水、用水和供水条件下,采用合理的调度运用方式,可以提供利用水量。可供水量与水资源条件、用水条件、工程设施等因素有关。本次论证碑坝河水电站可供水量只论证地表水可供水量。 碑坝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11km2,按不同的调节计算,在保证率20%、50%、80%时的可供水量见下表:老龙嘴水电站坝址不同设计保证率的可供水量年径流成果表:项目CvCs/Cv均值设计保证率P(%)平均流量(m3/s)0.402.59.6451020508090径流总量(亿m3)16.914.812.69.016.365.303.045.324.673.962.842.011.67(2)用水量1)农村生活用水量农村生活用水包括农村居民用水和牲畜引水,根据实际调查资料,区域内农村生活用水均采引用山上山泉,无直接从河道引水。2)农业灌溉用水 拟发区人烟稀少,主河道上无引水灌溉,其支流四沟河及金竹河上有大约120亩水田。3)工业用水量 现状论证区域内无工业企业,用水量为零。4)用水总量 现状论证区域内,碑坝河主河道上用水总量为零。5)供需平衡分析根据区域现状水资源平衡结果,在20%、50%和80%保证率条件下,总可供水量都远远大于总用水量。4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4.1论证原则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法要求和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提出以下原则:坚持水利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注重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为原则,考虑取水后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现有用水户用水权益影响,坚持影响与补偿平等的原则。坚持以下的水资源调配原则,即“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4.2水源论证4.2.1来水量分析径流碑坝河流域无水文站,周边区域有3处水文站:分别为陕西境内汉江流域濂水河支流喜神坝河江西营水文站,冷家河三华石水文站,南沙河南沙河水文站(1997年停测)。考虑三华石水文站资料系列最长,并与碑坝河流域相邻,下垫面基本相同,因此本次水文计算以冷家河三华石水文站作为参证站。三华石水文站始建于1948年4月,控制流域面积578k,本次采用建站至今(1956-2014)共计59年实测径流量系列分析该站径流成果,并按水文比拟法计算老龙嘴水电站坝址径流,计算成果见表4.2-1.表4.2-1 老龙嘴水电站不同频率年径流成果表项目CsCs/Cv均值频率(%)51020508090平均流量(;m/s)0.402.59.6416.914.812.69.016.365.30径流总量(亿m)3.045.324.673.962.842.011.67(2)保证流量根据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SL76-2009),以丰、平、枯三个代表年日均流量系列,按无调节电站水能计算方法计算本电站各项水能指标。老龙嘴电站径流调节计算结果及电站水能特征参数见表4.2-2。表4.2-2 老龙嘴电站水能计算成果特性表装机(kw)年发电量(万kw.h)年利用小时(h)引用流量(m/s)设计水头(m)保证率(%)保证出力(kw)保证流量(m/s)3130948303018.620.1803462.04老龙嘴水电站设计保证率P=80%,则相应的保证流量为2.04m/s。4.2.2规划需水量(1)农业需水量无农业需水量。(2)工业需水量根据当地资源及自然条件,近期不可能建设工业企业,在地表用水量中不计列工业用水量。(3)生活需水量当地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皆已实施,生活用水引用山上泉水,故需水预测中未包括此部分水量。4.2.3水电站引用流量该电站设计装机容量为3130kw,引用流量为18.6m/s,年运行小时数3030h。4.3项目取水口合理性分析(1)南郑县老龙嘴水电站在碑坝河道取水,该段地质属弱风化花岗岩,经初步勘察无断层、滑坡、软基等不利地质结构,山坡稳定性好。(2)取水口位置合理性分析基于以上的分析结果和现有入河排污口位置,建设项目初步选定的取水口河段山体稳定;附件无大的排污口,对现有取水口的影响很小。总体上,可以认定拟定的取水口位置合理。5用水合理性分析5.1用水过程与水平衡分析5.1.1用水过程从规划水源地引入的流量,绝对大部分由压力管道供给水轮发电机作生产动力,少部分供给机组作冷却水。从用水性质分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部分。生产用水:包括水轮发电机组动力用水和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厂内科室用水、绿化用水、食堂用水、浴室用水、厕所用水等。5.1.2用水结构和用水量发电动力用水用水量按18.6m/s计算,则为66960m/h。机组冷却用水冷却水量主要与当地气候条件及冷却水温差有关,不考虑四季气候变化,取量大可能水量,该系统耗水20m/h,水电站生活用水主要指厂区内主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用水量约为6m/h。总用水量为66980m/h,其中生产用水66960m/h,占总用水量的99.9%。5.2节水措施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节约用水,可采取的降低系统耗水量主要措施如下:水电站是工业用水的大户,而在水电站中耗水量的绝大部分是水轮机组系统,本项目约占全厂用水量的99.9%。在运行过程中,要经常对机组进行提高运行效率,减少耗水量。5.3用水合理性分析从生产用水的工艺选择、机组选型及其耗水特性和生活用水水源、用水定额选用及用水量等方面分析并定性确认用水量是合理的。6建设项目退水及其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6.1退水组成概况根据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水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冷却水系统排放的温排水和生活污水,其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0.2%。6.2污染污排放及达标情况在水电站运行过程中,生产动力用水和冷却水不产生污染。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BDO、CDO和NH3-N,食堂、厕所、浴室等处排出的污染物,浓度高的污水将经过生化处理后排放,能达到排放标准。6.3退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采用栅格化污池处理,排放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规定,因此退水对水体环境影响很小。7项目取水对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户的影响7.1项目取水对碑坝河径流量的影响碑坝老龙嘴水电站项目以碑坝河为取水水源,设计取水流量为18.6m/s,年取水量约2.03亿m。老龙嘴水电站开发形式为坝后式,装机21250+1630kw。根据陕水电发【2010】11号文件“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老龙嘴电站不设置无控制设备的永久放水设施。7.2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虽然取水对当地群众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不造成影响,在特枯年的枯水期,相应的开机运行机组特小,甚至不能开机发电。所以不会存在因发电而影响河道生态流量和影响农业用水的情况。老龙嘴水电站在中南电站和朱家坝电站之间,3个电站同属汉中鑫鹏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在后期工程设计中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发电效益。8水资源保护措施8.1工程措施8.1.1水资源量保护措施南郑县碑坝老龙嘴水电站以碑坝河为取水水源,在论证区内是当地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因此必须对取水采取水资源保护措施:取水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取水要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协议,严格按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取水手续,限制非法取水。8.1.2加强水电站用水节水和环保措施要加强对生产和生活用水的管理,特别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划流量引水,防止水量浪费;对生产、生活废水要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防止发生水体污染。8.1.3保障该区域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的实现水电站必须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范、规程保护该区域地表水水质,要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严禁超标排放。8.2非工程措施水资源保护不但要运用工程措施,还要建立内部用水制度等综合措施,以达到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目的。建立健全厂内各项用水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以达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不增水”的最佳效果。同时还应不断加强职工用水节水宣传和学习,树立职工用水节水意识。9水资源论证结论与建议9.1水资源论证结论综上所述,南郑县碑坝老龙嘴水电站项目区内植被繁茂、耕地面积小,电站取水对碑坝河水资源及其他用户的影响较小。该电站的兴建,是充分发挥南郑县水电资源优势,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快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南郑县碑坝水电站必须十分重视节约用水,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始终把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确保水电站长期、经济和安全运行放之首位。退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标准,可满足碑坝河流域水功能区的用水目标和水环境目标。9.2建议建设项目允许取水量根据论证结果,该电站的兴建符合碑坝河流域总体规划,水源条件及取水口的选择合理,项目取水后对区域水资源现状和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建议项目取水规模为年取水量2.03亿m,取水流量为18.6m/s。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谁能资源开发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水电发 2010 11号 各市(区)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近期,中国青年报刊登了被撕碎的河流一文,反映我省安康市岚河水电开发导致河流断流、生态破坏等情况,被各大网站转载,这一室友瓜被媒体第二次报道岚河水电开发的问题。报道引起了国务院、水利部及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赵正永代省长、姚引良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落实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省小水电管理,确保生态流量下泄,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统筹水电开发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生态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维护生态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省小水电发展迅速。到2009年底,全省水电装机达到82.5万千瓦,在建装机70万千瓦,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水能资源开发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河流部分河段出现了过度开发;一些项目环保、水保“三同时”不落实,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一些电站在运行开发中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造成下游河床干涸,使得河流的正常生态功能,甚至群众生产生活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省水利厅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农村水电站保证最小下泄流量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水电发2007 6号),要求对已建、在建及拟建水电站都要采取不同措施来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但本次岚河暴露出的问题,说明有关要求并未得到认真落实。我省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汉江流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同时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受灾程度深,影响范围广,生态较为脆弱。我省小水电开发程度已接近50%,梯级开发及开发程度的提高对环境的积累影响问题将更为突出。如果处理方式不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也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利。各市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在水电开发中的生态保护意识、生态责任意识、生态安全意识,增强维护生态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合理调度和配置水资源,维护河流生态也是一个水资源优化配置问题,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转变开发观念,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双赢 水能是国家大力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对实现国家减排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不能因为有不利影响就不开发水能资源,但也不能因不适当的开发而给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性破坏。水电开发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转变只重资源充分利用,轻环境保护的传统观念,在水电开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各阶段,均应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目标。(一)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当地水电资源凛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合理确定开发程度。水电开发应优先考虑已经开发的流域,对尚未开发且可开发容量较小的河流应暂缓开发。在水电开发可能影响灌溉、供水等功能的河段及水功能区划分确定的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区以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能资源,在人口稠密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应慎重开发水能资源。除国家组织实施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电气化项目外,规模特别小的新建水电项目即日起应暂缓审批和开发,具体标准有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优先对现有的水电站进行升级改造,优先开发建设具有综合利用功能及具有一定调蓄能力的水电站。(三)水能资源开发权应当有偿出让。原则上一个开发主体整体开发一条流域,以利于统筹考虑生态流量下泄和梯级电站的联合优化调度,有利于实现水电开发经济、环保、社会效益的最优化。(四)努力建设生态友好型的绿色大坝、花园式电站。水电站枢纽、厂房等建筑外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尽量减少破坏自然景观和损害自然美学价值。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水电站,旅游开发应与水电建设同时规划,统筹考虑,工程设计及建设应充分考虑旅游景观需要。梯级水电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应统筹考虑,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运行中应加强防洪、生态流量下泄的联合调度,共同维护河流生态及保障防洪安全。(五)加快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要把水电开发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建立资源、生态、经济补偿机制,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使群众在小水电开发中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使当地群众在水电开发中受益,进一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三、严格执行水电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规定(一)流域水电开发必须进行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各电站应严格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展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定报批。(二)严格执行水电项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和执行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施工迹地进行及时清理和植被恢复,要落实施工期各项验收,未通过水保及环评专项验收的水电站项目,不得通过总体竣工验收。(三)根据河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要求,要求建立的鱼类增值放流站、过鱼道及渔业资源补偿措施,必须在工程投入使用前完成和补偿到位。四、 进一步落实生态放流设施及调整电站运行方式,确保生态流量下泄(一)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的标准。陕水电发【2007】6号规定,维持水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最小水量一般不应小于河段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当多年平均流量大于80 m/s时按5%取用),这是一个必须保证的最低的下限标准,仅是一个生态基流的概念。但考虑到我省各地地域差别较大,河流特性等差别亦较大,除应考虑断面多年平均流量10%的基流外,还应根据河流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及水生动植物保护要求,并根据当地生产、生活、生态以及景观需水的要求,按照水利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及有关规程、规定,采用不同生态流量计算方法科学分析论证,确定每个电站应下泄的生态流量。有人类活动影响的污染源的河段,还必须考虑河道的最小稀释净化水量。(二) 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核定区域内每个电站应下泄的生态流量标准,对已建、在建电站凡无生态放水设施的,要在设计单位论证的基础上限期增设无控制设备的永久放水设施。逾期不增设的应吊销或不予颁发取水许可证。同时要加强流域水资源和各级电站的统一调配管理,实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调度和运行方式。对于引水式及混合式水电站,必须按标准下泄生态流量,确保河段不能脱水断流。具有调蓄能力的坝后式水电站,蓄水期间也必须下泄生态流量。(三) 对拟建水电站应从源头保证生态流量下泄。必须扣除生态流量后,核定装机规模及电能指标,装机方案及机组选型也必须充分考虑枯水期扣除生态流量后机组的运行问题。引水式及混合式水电站必须设置无控制设备的永久放水设施,坝后式及河床式水电站可以通过设计常年运行的小机组下泄流量,否则也应设置永久放水设施。应将下泄生态流量作为取水许可规定的条件之一,凡未考虑生态流量下泄及未设计放水设施的电站各阶段设计报告,应一律不予审查。五、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手段(一)按照河流分级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职权范围内河流上各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及生态保护工作。与环保、发改、电力等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落实相关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并建立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得减轻对生态环境和当地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二)有条件的地方应安装流量下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确保各电站生态流量的下泄。(三)对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的电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六、认真开展农村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从即日起,有各市立即对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水电站进行逐一拉网式清查,开展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及有关建设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水电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一)检查已建、在建水电站生态放流设施情况,未设置及已设置但不能满足下泄要求的,应在设计单位论证的基础上,拿出增设和改进方案,在8月底前增设及改进到位;检查各电站生态放流情况,凡不按规定下泄或下泄标准偏低的,应责令立即改正;检查各电站向河道排污情况,根据水功能区划分,不能设立排污口的河流河段,电站设立的排污口应与取缔。(二)检查各在建项目环评和水保方案审批情况,凡未按规定办理环评和水保审批手续的应责令限期补办;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执行落实情况;检查各已投产电站环保及水保专项验收情况,存在问题的应限期改正。(三)对有生态野生动物保护要求的水电站,检查其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未批先建、不按指定弃渣、不执行生态流量等造成突出环境问题的要加强限期整改和执法力度,对因建设造成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市于2010年8月底前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报省水利厅。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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