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救助帮扶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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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保局救助帮扶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确保“合力救助帮扶、增进民生福祉”的就业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卫东同志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根据我区工作实际,把任务分解到全区12个镇(街道)和每名人社工作者身上,形成级级靠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就业援助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成效 解决好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对促进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把“合力救助帮扶、增进民生福祉”就业援助工作作为今后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促进困难家庭脱贫致富为目的,通过政策宣传、自主创业、技能培训、特困援助、就业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每个有就业愿望的困难群众都能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每个有创业意愿的困难群众至少接受一次创业指导和培训;确保农村“双零”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推动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围绕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工作 (一)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摸底排查力度 各镇(街道)人社所和村居(社区)人社服务中心要全方位的对全区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做好大中专院校特困毕业生、下岗失业职工、4050就业困难人群、创业困难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到家庭情况清、困难原因清、求职意向清、就业状况清。 (二)加大对企业用工需求的调查统计力度 区局相关职能单位和科室要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用工需求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具体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通过详细调查,优先向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让有就业意向的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 1、加大就业政策帮扶力度。一是加大就业信息政策宣传。通过积极开展专项招聘会以及“春风行动”、“微笑服务•乐业”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以及就业招工信息,同时将就业资讯报通过村居(社区)协理员在辖区内张贴发布,及时把用工信息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二是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帮助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渡过难关,对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支持。 2、加大自主创业帮扶力度。一是落实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和创业补贴。通过与税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自主创业的帮扶对象,积极落实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积极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三是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安排创业指导专家、创业培训讲师对创业者开展定向创业指导活动,助其尽快实现创业。 3、加大技能培训帮扶力度。一是广泛开展多元化培训。要以镇(街道)为单位,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困难人员,由区就业办和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其开展免费就业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发放技术等级证书,为其下一步的就业奠定基础,创造良好就业条件。二是推出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全区重点技工院校与重点企业合作办学,推行“乡村出名单、院校列菜单、企业下订单、政府来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同时,充分利用部门优势,组织培训机构深入到村居(社区)开办就业创业培训班,有针对性将培训延伸到基层中去。 4、加大特困援助帮扶力度。一是积极鼓励灵活就业和企业吸纳。把农村“双零”困难家庭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重点群体,建立村居(社区)灵活就业人员专门台账,进行实时跟踪,为其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和就业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二是突出抓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组织未就业特困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实习,提高特困生的职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依托基层服务平台摸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建立毕业生数据信息台账,全面掌握数量、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基本信息。三是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机制。对环卫、绿化、保洁、门卫、协警、城管协理员等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成员就业。 5、加大就业服务帮扶力度。一是充分发挥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功能。通过就业服务窗口,开展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用工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建立辖区内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台账。二是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库,确保在2015年底前将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基本情况录入全区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四)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 1、强化劳动执法检查力度 区劳动监察大队要加大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时,重点关注用人单位是否对就业困难群体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着重检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从源头上杜绝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发生。 2、简化法律审批援助程序 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要及时妥善处理劳动者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保证案件处理质量。开辟绿色快捷通道,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施行繁简分流制度,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对于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要施行先行受理处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区局将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列入2013年对镇(街道)的千分制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基层服务平台,做好辖区内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各项帮扶工作,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村居(社区),督促并抓好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限期解决。各局属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要积极落实上级的相关优惠帮扶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健全基本工作制度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总结以往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就业援助工作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定期回访帮扶群众,了解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合力救助帮扶、增进民生福祉”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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