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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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2年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_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清洁生产。_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清洁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_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_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1.7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1.8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_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_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2、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_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_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2.2.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_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2.2.3保证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2.2.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_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2.3.1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3.2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2.3.3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2.3.4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_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6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2.4安环办关于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2.4.1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2.4.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2.4.3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4.4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4.5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2.4.6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2.4.7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2.4.8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2.4.9实施对各分、子公司与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租户和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作;2.4.10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2.4.11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清洁生产负有监督责任;2.4.12负责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2.4.13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2.4.14建立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2.5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2.5.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2.5.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2.5.3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5.4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5.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5.6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2.5.7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2.5.8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2.5.9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2.5.10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2.5.11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2.5.12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2.6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2.6.1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2.6.2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2.6.3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2.6.4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6.5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2.6.6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2.6.7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2.6.8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2.6.9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2.6.10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防止污染物泄漏,严禁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_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_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管理能力。_公司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022年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二)化验室安全管理规范1、目的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化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化验室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进入化验室内所有人员。3、化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3.1化验室负责人4、化验室管理办法4.1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4.2化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化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4.3化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4.4所有进入化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化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4.5化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化验室中的任何设备。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化验室。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5、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1化验室应制定相应化验室规则及化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化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化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化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化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5.2化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5.4化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化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5.5来化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化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化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化验室,必须经化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化验室。5.6不得在化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化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化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5.7化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_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化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化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化验室安全。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_、_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5.11化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_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5.18严格化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化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仪器安全管理制度6.1仪器设备的管理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_物品管理制度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_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_和_的气体、液体、固体。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_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_、_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_物品必须单独存放。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_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7.6_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_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_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_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7.8_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_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_物品。_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_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_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_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8、卫生工作制度8.1化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8.2化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化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_。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8.4化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_废弃物由化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8.7化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化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_)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9、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第12页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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