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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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 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一第一条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7年我市现行标准下省定贫困村“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零”,根据市委、市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精 准扶贫工作和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第三条考核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决策 部署,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 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 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精准识别。考核精准扶贫贫困村、贫困户信息系统完整建立、纸质台帐 配套管理、数据报送及时准确。(二)精准帮扶。考核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两个全覆盖”, 并建立科学帮扶 方案和帮扶措施。(三)精准管理。考核精准扶贫14个专项扶贫工作成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 用规范;完成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开展精准扶贫宣传、布置公示公告栏;省定 贫困村约束机制执行情况。(四)精准脱贫。考核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任务情况;摘帽和退出程序规范,重点考核两次公示、最后公告、脱贫确认书签订、系统标识等指 标;开展精准脱贫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实行百分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四县市区专项绩效考核内容, 具体考 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详见附表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精准 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精准扶 贫工作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于 2016年、2017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1 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骤进行:(一)县级自查。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自查打 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于 12月20日前报送市扶贫办。(二)市级考核。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自查打分情况进行数据汇总 整理,采取查看资料、专项调查、实地核查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 标进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市精准扶贫工作 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绩效考核计分结果报市绩效考核办。(三)沟通反馈。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专题反馈考核结果,提 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县市区,不能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由市 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一)未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计划任务的;(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纪检、监察、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三)违反贫困村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四)违反贫困退出规定,不按标准和程序,弄虚作假,搞假脱贫、数字脱贫 的;(五)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第七条 考核结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精准扶贫工作成 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励。对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问题的,由市精准扶 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第八条开展半年考核,重点考核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工作阶段 性完成情况,同时加强对区县市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和精准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导。第九条 各县市区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的精 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 县关于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 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坚持把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 贫困村、贫困人口数量,?到2016年实现6个贫困村“销号”,2017年实现1542 户、5492人贫困户“越线”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通过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工作考 核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攻坚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扶贫成效,推动全镇人民同步进入小康。二、考核原则(一)强化领导,明确权责。镇党委、镇政府要将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纳入 全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坚持把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各村 (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 明确各村(社区)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二)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突出工作重点,把握考核关键,确保工作有部署, 到户有对策,到人有办法,实现贫困村面貌大改变,贫困户如期脱贫。(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考核标准统一,依据真实,程序规范,方法科学, 公平公正。(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对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先进村 (社区) 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及个人进行惩戒 鞭策。三、考核对象各村(社区)。四、考核方式单项考核。五、考核内容(共100分)(一)组织领导情况(10分)1、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将其列入党支部、村 (居委)重要工作 日程,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5分)。 以查看会议记录为主,缺一次扣 1分。2、贫困人口增收情况、减贫任务是否完成(5分)。根据脱贫计划,如期完 成脱贫计划得5分,每差一户扣0.5分。(二)产业扶持贫困户完成情况(10分)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模式,每年是否新发展1个以 上能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支柱产业及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一个2分,合作社能为本村80%Z上贫困户脱贫增收发挥实实在在效益 8分。 如每年新发展2个以上能带动本村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扶贫支柱产业,并成立相关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受益贫困户占本村贫困户80%Z上的,每增加一个加5分(只成立专业合作社的,不加分;有支柱产业,没有成立相关合作经济组织的, 加3分)。(三)帮扶责任落实情况(8分)是否按照结对帮扶机制要求落实了帮扶责任及帮扶责任人,确保结对帮扶贫 困户全覆盖。每错统、漏统一户扣 2分。(四)“三类对象”人员完成情况(10分)将“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修不起房屋的深度贫困户”等工作是否准确地进 行了调查、核实、公示并及时上报。每虚报、假报、漏报一户扣3分。(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完成情况(16分)是否按计划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组进行了村庄整治, 贫困人口的交 通、饮水等基础设施是否得到有效改善。按照整村脱贫规划,完成了得满分 ;没 完成则按规划投资比例折算得分。(六)扶贫项目工程实施情况(6分)由村级组织实施的,是否在规定工期内按照相关质量要求完成 ;承包给施工 队伍的,各村(社区)是否履行好监督职责。没按要求完成或者监督不到位,每发 现一次扣2分。(七)资金管理情况(12分)各村(社区)扶贫资金使用是否公示(4分),发现一次扣2分;资金使用是否 规范,资金账目是否清楚(8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者账目不清,发现一次扣 3 分。(八)上报各种表册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28分)是否按时上报镇下达的有关贫困村、贫困户等各类表册和信息,是否将扶贫攻坚工作相关资料规范存档,并准确无误。凡是不准确不及时按时上报的,每出 现一次扣3分。六、考核实施由镇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扶贫办具体实施,负责对各村(社区)精准 扶贫工作考核。(一)平时抽查占总量30%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抽查一次工作 开展、驻村帮扶情况、工作配合情况、信息和数据报送情况、扶贫工程项目实施 进度情况等,按比例计入年度考核。(二)年度专项考核占总量70%每年12月份,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 由镇扶贫办对照年度任务共同对各项扶贫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值,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得分中。七、结果运用(一)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单项考核与奖励,并将考核得分纳入镇党委、镇政府 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二)对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设一等奖 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其余 85分以上视为合格,考核在85分以下者,不予评奖,通报批评,对村(社区)主 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八、本细则由凤鸣镇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0日。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三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我县在2018年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 的目标,根据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永兴县 精准扶贫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永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主动履行帮扶 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二、考核原则(一)实事求是。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依据,全面、真 实、准确地考核精准扶贫工作。(二)科学规范。根据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 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有步骤、有计划的组织考 核。(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筹备办);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的22个行业单位;驻村帮扶包村责任单位;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办法由县委基层办商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共同制订。四、考核内容(一)乡镇。重点考核各乡镇对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二)驻村帮扶单位。重点考核帮扶责任单位支持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三)22个重点工作单位。重点考核22个行业单位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 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中涵盖的重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制定行业帮 扶方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四)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重点考核贫困村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精准识贫、落实责任机制、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日常管理、脱 贫重点工作情况、减贫成效等。五、考核方式(一)考核工作由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县直相关单位参与,采取百 分制量化的方式,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分别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 位、贫困村进行考核,再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二)坚持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督查主要定期检查和调度各阶段 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 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进行评估。(三)各乡镇要加大对非贫困村支村两委的考核力度, 制定考核细则,将精准 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六、结果运用(一)与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考核 结果列入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 容。(二)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以及工作问责挂钩。把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先进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 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当年未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或者考核 排名位于同类考核最后2名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主要负责人 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对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下列问 题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所在乡镇、帮扶 责任单位、贫困村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未完成年度减贫 计划任务;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违反贫困退出规 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经纪检、审计、监 察和社会监督发现扶贫领域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等。(三)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分乡镇类、 驻村帮扶类、重点责任单位类、贫困村类进行考核,年终根据精准扶贫工作年度 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先进名额,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奖 励,奖励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所需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四)与贫困村项目资金挂钩。把贫困村的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贫困村 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前的村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时,优先考虑,重点倾斜。猜您感兴趣:1 .最新乡镇精准扶贫考核细则2 .精准扶贫户实施方案3 .县直驻村单位精准扶贫工作总结4 .农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5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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