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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能力训练十三 散文阅读一、(2017天津耀华中学二模)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14题。留得清气满乾坤冯骥才忽闻孙犁先生辞世,一阵痛惜过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产生。静下心想,心中无声地冒出王冕那题画诗中最后的两句:“不求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在我热爱继而从事文学来的几十年里,不断地读到孙犁先生的作品。先是他那种风格独具的小说,他的乡土情感与真诚的人民性,那种风格一如白洋淀里的水光荷影,明亮透彻;后来便是他的散文随笔,亦是一样的清纯;其练达的文字,尤具古典文学的功力,仿佛荷叶上的颗颗露珠,晶莹闪烁。孙犁先生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自然居位甚高。那么,他身后给我们留下的除去作品本身,还有什么呢?我至今还记得他在鞍山道那两间老式平房,一排书柜从中隔开,外边待客,里边起居。房子几乎没有什么装饰。方桌上一个圆圆的水仙盆,用清水养着十来枚各色的雨花石。那清澈而沉静的水与石头上不变的花纹,便是他个性的象征。记得他每收到外边寄来的刊物,则用裁刀在一边整齐裁开。取出刊物后,收起空信封,以便反过来再用。他不爱热闹,自然更不善应酬,与人谈话时也是说得少。他很少谈外国作家。当时我想,可能是“文革”才过不久,老人们心有余悸,尤慎于言吧!然而他从不苟合时污,不迎合权势,绝不写那种低眉折腰或是为虎作伥的文字,这在那个时代是极难做到的。由此看,不正是一种坚硬的骨气支持他这个外表懦弱的知识分子周身不染地度过了那风雨十年吗?他不喜欢世俗的纷争与打扰,他甚至更喜欢寂寞一些,逢事辄必退避三舍。但是他又不会对社会的症结视而不见,往往忽出一纸言辞犀利的檄文。他既出世又入世,前者出于他的天性,后者出于他的社会良心。而其前者应视作为人高洁,不落俗;其后者则是他思想原则上的黑白分明、刚正不阿。孙犁先生的处世是有距离感的,它的美学也是讲究距离感的。即便是他写那些抗战年代的小说,对自己十分投入的生活,也保持一种审美的距离。审美距离的最终成果是审美的升华,这也是他那些名篇今天还很迷人的关键。同时,距离使他冷静,深入,不被激情误导,所以孙犁的作品不煽情,不造势,不媚俗;看似很淡而实际很深。他用生活本质的情感与美征服人。能使他如此自信地写作,来源于他为人为文的真实、透彻与纯粹。他的生活与写作始终在自己的“人文绿地”里,从未有过大红大紫、鼓乐喧天、众星捧月、骑龙驾虎。他活得安静、自我、孤独、从容。他活在任何圈外,甚至在文坛外。离开文坛却不离开文学,这才是他选择的一种活法。别人都知道他怕人打扰而与他拉开距离。他与外部的联系只有依靠信件而非电话。但评价一个作家的生活最终还是要看他的作品。他终生守住自己的个性,也就守住了自己的文学。孙犁的寂寞才是彻底的、不打折扣的、真正的寂寞,不是拿清高作为卖点的假寂寞或者伪寂寞。他拿自己的一生证明了自己的天性与个性,最终才完成了自己。他给文坛留下的既是一种风格,更是一种性格。把这种风格与性格合在一起,便是孙犁的文学空间。孙犁是当代文坛特立独行的“唯一”。他是不可模仿也无法模仿的,这便是他至高的价值。也许我们的理论界过于钟情于种种舶来的新潮,对孙犁的空间远远没有开掘。而且,在今天市场化中充满世故与故事的油腻腻的文坛艺坛中,由于孙犁这种为人为文的存在,我们觉得清气犹在,呼吸起来,沁人心脾。文学的一代先贤去了,历史的巨手把一个文学时代一下子翻了过去。这一代人中有多少昔日的才俊与文豪,都已化为一片虚幻。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深深感到无奈与茫然。谁也无法把过去的时光拉回来。但历史也不会空空而去。孙犁的一代不是把美好的有特殊意义的东西留给了我们?我们因他们而骄傲。我们会珍惜他们留下的一切的。(有删改)1.根据全文内容,概括“留得清气满乾坤”中“清气”的具体含义。 2.文章写孙犁“选择的一种活法”,请联系全文概括这种“活法”表现在哪些方面。 3.“孙犁的一代”留给了我们哪些有特殊意义的东西?请结合材料,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孙犁先生的作品被人们热爱,他用生活本质的情感与美感动人,本文用细腻的笔触、自然流畅的语言与行文结构,形成与之相契合的质朴、自然、冲淡的艺术风格。B.不苟合时污,不迎合权势,不写低眉折腰或是为虎作伥的文字,正是源于孙犁骨气的支持。C.作者撷取孙犁养雨花石这一细节,主要表现孙犁高洁坚定的品格和高雅的情趣。D.孙犁的“寂寞”反映出他安静从容的生活态度和不媚流俗、恬淡高洁的伟大人格。E.作者在文中为我们塑造了一位血肉丰满的文人形象,既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孙犁先生的文学成就,又略写了他的文人操守。二、(2017河东区一模)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14题。笔墨祭(节选)余秋雨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来,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藩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宜官的学生梁鹄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簏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1.本文标题笔墨祭中的“笔墨”在文中有何含义?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结合全文,说说“完整的毛笔文化”消逝的原因。 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选文蕴含大量的文化信息和文人掌故,话题虽凝重,但因其极具知识性和趣味性,又十分耐读。B.文中多处运用比喻,手法娴熟,收到很好的效果。如以“五四”以来的诗人之于古诗,比喻当代文人之于毛笔书法,既增强了说理性,又拓展了知识内涵。C.“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说明书法家刻意写的字反而不如随便写的字好。D.作者认为,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与谋生关系不大,更多是为了提高自身的修养,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E.从文章的题目到选文的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传统文化衰败的惋惜和无奈之情。三、(2017天津杨村一中热身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14题。穿过岑寂的碎片朱以撒那方不毛之地一直为我神往。像我这般珍惜故纸的人,常常会留意典籍上、画册上的一些残破纸片。这些纸片都没头没脑,残损得不像样子了。这时我总是心弦一颤:该不会又是楼兰的碎片吧?凑近一瞥,十有七八,真是楼兰出土的残破纸片。楼兰,真是离我太遥远,又太亲近了。曾经想过,楼兰于我来说,已不是地域上的一个名称了,而是一种精神领域的烙印。一开始我不知它具体的方位,只为那种莽原气象苍凉气息吸引,心想什么时候也走去看看。后来有人告知楼兰在罗布泊附近,不由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天啊!行动的信念顿时萎缩了不少。倘没有天赐的力量,是断断难以进入这神秘领地的。我分外喜爱楼兰的残纸,从外观上看,边缘都被时光的风霜啃噬得斑驳陆离,犹如一片片洞见筋脉的黄叶。原先,贯穿纸片使其排列有序的细韧皮条,经不过风雨磨洗,不知哪一日清晨呼啦啦分崩离析,这一摞摞记载楼兰心迹的古纸本霎时如天女散花,散乱而破碎,再也无从整理。有序顿成无序,整饬变成芜杂。一些重要的记载被风吹雨打腐烂去,一些关键的词组也剥蚀风化,神秘的气息开始飞扬,越往后越神秘莫测。这里总是苍凉之至,只是死寂中蕴含无限的饱满。我想会有一些人,面对那无尽荒漠的方位,踮起脚神往地张望。我们完全可以在精神上还原、再现当年丰饶的场景!两千多年前的楼兰,何等富庶和滋润呀!这个美丽的绿洲王国有如丰满而妩媚的少妇,林木葱茏,水草丰茂,波光荡漾,百鸟啁啾,真正是一片乐土。它使黄河文化、恒河文学和古希腊文化水乳交融。楼兰以它的消失,使人感到再滋润饱满的生命,也会如流星一般,在瞬间化为虚无。这些古典的碎片由于没有完整性,它使人们也就看到一个碎片的楼兰,只看到那些舞文弄墨的楼兰人迷蒙的背影。在我把玩到的一些墨迹里,这时的书体,正处在隶楷若即若离的阶段,那种楷有隶意、隶含楷法的驳杂胶着状态,有味品之不厌。这些墨迹和相应时期的魏晋名流风格如隔江海。楼兰残纸墨迹总是那么素朴,淡墨青衫一般天然动人。当然,这些笔画真的没有写好,读起来直让我皱眉头,不像是专门训练过的书手所为。深目高鼻的楼兰人,此时还没有学会含蓄呢。有时用笔恍若马背上挥刀,直通通地就挥了过去。这宛如在纸面上作长枪大戟格斗,咣当作响。我当然不太习惯这种表现方式,觉得太抛筋露骨,只是书写中一如既往地不作态,则是我屡屡赞美的。这时的江南名士,已经能写得一手流畅婉转的好字,楼兰人的字迹却都处在未完成的品相里,似乎等着后人去弥补。可是我感到了字里行间充溢的宗教神秘的气息。佛教进入中原,首先要途经此地,是这里的人过早地皈依了吗?这真是一个饶有深味的问题:有技巧的人足以达到完美,却全然写不出如此韵致,是心灵空间缺少了什么吧?我觉得没有必要回避斯文赫定这个也许会让人不愉快的名字。20世纪初,这个具有探险血统的人就来到罗布泊附近的荒漠上,发现了遗弃千年的楼兰遗址,挖掘的序幕就此拉开。华尔纳动了点科学的脑筋,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胶水,专门用来粘走那些活灵活现的鲜艳壁画;还有一位叫范莱考克的德国人更绝,跑到荒无人烟的高昌故城的柏孜克里克石窟,硬是用犀利的狐尾锯,把壁画连土锯了下来,然后装箱运走。这类事情在那个时节委实太多。如今风沙越来越沉重地覆盖在楼兰遗址上,终日无绝,漫过基础,漫过墙堞,漫过城楼,着力剥蚀着突兀处,料想在不久,就连高耸的烽燧也要被遮埋,遗址外将茫然无存。一切绚丽和辉煌,在如许长的岁月中,被黄沙摧残成一片迷蒙。只余下楼兰残纸了。它们尽管是残片,却必将长存,就像楼兰上空的长风和楼兰身体上的沙丘一样长存。这些碎片有自身的特性,获得朴素的色调和质地,尤其是时日赋予了它们长存的生命力,已不惧怕世俗的侵入了。我慢慢地走近楼兰,当然是心路历程接近了。楼兰在我心目中破碎万端,和碎片的纸本一个模样。其实,认识一个世界要达到周全是不可能的。面面俱到,反而什么都达不到,什么都肤浅之至。从史料的完整性要求来衡量,碎片使人怜爱不已,但它的物质价值已抵不上完好者。若从审美价值上说,碎片却具有相当强的象征性,借残象以会意,妙在存残之间、藏显之外。碎片才是历史的真实写照,洗尽了绚丽的色彩,蕴含着久远的苍烟落照,一身的素朴憨厚,一看就知道穿越了千年岑寂。凝视这些碎片,感伤的潮水还是不由自主地侵袭过来。(有删改)1.“楼兰,真是离我太遥远,又太亲近了。”这一段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结合语境,说说画横线句子的含义,并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3.作者笔下的“碎片的楼兰”具有什么样的特点?请把它们概括出来。 4.下列对本文理解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散文的立意并不在于为早已消失的楼兰古国立史,而是借助这些历史的残片驰思骋想,从而突显作者的文化关怀和审美情趣。B.“边缘都被时光的风霜啃噬得斑驳陆离,犹如一片片洞见筋脉的黄叶”运用比拟与比喻手法,突出了楼兰纸片的残破与久远。C.文章运用了时空顺序的结构方式,以精神漫游的方式,在古籍残片上营造出浓浓的历史氛围,从而给人以美感和启迪。D.“楼兰人迷蒙的背景”中“迷蒙”一语用得恰切,既符合楼兰的地域特征,也反映了楼兰的历史久远,并与“楼兰残纸”暗合。E.文章通过楼兰书法与魏晋名流书法的对比,突出了魏晋书法技巧的完美,并表达了作者对楼兰书法欠缺婉转流畅的惋惜之意。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14题。消逝的钟声史铁生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涿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1953年,那年我两岁。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像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吗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丁零当啷丁零当啷地响,骆驼的大脚蹚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们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像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礼物。这时候,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它在哪儿呀,奶奶?”“什么?你说什么?”“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钟楼上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钟楼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了。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彻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上,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有改动)1.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文章第段内容与钟声无关,但写得细腻入微。为什么要写这些内容? 2.作者在40年后听到的钟声与以前一样吗?联系全文,请从内容方面分析,写这一次听到的钟声有什么作用。 3.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 4.下列选项对本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用“张望”“终于”“一直猜想”等词,流露出作者幼时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做了铺垫。B.文章第段写“我”与奶奶的对话很是简洁、朴实而有趣,也更加形象地突出了幼时的作者来到外边世界时不听奶奶话的一面。C.第段画线句子属于景物描写,通过“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等语句,突出了钟声的洪亮。D.“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奶奶的这句话侧面印证了幼时的“我”听到琴声痴迷的情态。E.本文围绕“听到钟声”的几次感受,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将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上升到对“故乡”新的理解的高度。答案:一、1.要点:孙犁其文:文风真诚,清纯,文字练达。孙犁其人:沉静淡泊高洁;有坚硬的骨气,一身正气。2.孙犁的活法:在日常生活方面,喜欢简朴清宁的生活,不喜热闹,不善应酬,追求安静。在文学创作方面,生活在任何圈外,离开文坛却不离开文学。精神生活方面,追求高洁、脱俗的生活,黑白分明,刚正不阿。3.要点:“孙犁的一代”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学遗产(精神财富);给我们留下了纯洁的文风与高尚人格,净化了文坛与我们的心灵;为我们研究具有民族特色(传统)的文学提供了巨大的空间。4.CE C项,雨花石细节主要是为了引出下文对孙犁沉静性格的介绍;E项,“浓墨重彩”有误。二、1.参考答案:(1)它是中国传统文人普遍的书写工具。(2)它是中国传统文人基本的生命形态。(3)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共同的技术手段。(4)它背后牵连着一套完整的文化系统。解析:通读全文,找到文中含有“笔墨”的句子,然后运用摘录、改写方法加以归纳整理,一定要注意内容不能重复。仔细阅读可以找到这些语句:“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由此可以归纳出四层含义。2.参考答案:运用排比句式,前三个分句内又两两对照,从身份地位、品德行为、性情风格等方面全方位地涵盖了中国传统文人,全面有力地说明了笔墨是他们无一例外的标志。解析:本题考查文本首段的句子,不可忽视其在表现形象、引领后文等方面的作用。从内容方面来看,应该要回答清楚句子描绘了什么内容,说明了什么。从结构方面来看,主要应关注对于后文所起的作用。本题要首先指出运用的排比修辞手法,然后结合句子,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3.参考答案:(1)随着书写工具的改变,毛笔文化在当代缺少了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书法队伍很小。(2)从整体看,当代社会对书法的感应不再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也不再那样尊敬和崇尚。(3)在当代社会中,一个人的书法水平和他的自身价值关系不大,国家大业也不再与书法艺术存在关联。(4)当代社会很少有人以苦练书法来修炼自己的生命形象。解析:首先在文中找到相关的句子,文章第四段“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然后确定答题区间,在第四段之后,作者主要写“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现代缺失这种社会背景,古今人对待“毛笔文化”的态度对比,我们可以从中概括出几条原因。4.BC B项,“比喻当代文人之于毛笔书法”错,其实意在说明当代社会对诗作和书法艺术的态度情感在悄悄地改变。C项,“说明书法家刻意写的字反而不如随便写的好”于文无据,作者意在说明书法家的随意性“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三、1.参考答案:总领全文,又揭示文章主旨,一方面是楼兰在时间、空间上都离“我”很遥远;而另一方面,在心路历程上“我”却与它很亲切。解析:可以从内容和作用两个方面作答。内容上主要解释“遥远”和“亲近”的含义,结构上因在文章的开头部分,故主要起总领全文的作用。2.参考答案: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楼兰人的书写不作态,残纸上的墨迹很朴素。表达了“我”的赞美之情。解析:这句话主要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分析出其喻意,即可正确理解其含义,比喻的表达效果一般是生动形象。3.参考答案:(1)古朴稚拙的破碎,且神秘莫测。(2)记录着楼兰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古典文化的见证。(3)记录着我们的羞辱。(4)引发我们对历史的思考。(5)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解析:本题需要通读全文进行归纳概括,得出答案要点。4.CE C项,“时空顺序的结构方式”分析不当;E项,掌握了文章的主题,就能判断出“突出了魏晋书法技巧的完美,并表达了作者对楼兰书法欠缺婉转流畅的惋惜之意”是有误的。四、1.参考答案:(1)第段写了对小时候的回忆,丰富了文章的内容;(2)丰富了钟声的内涵,揭示了文章的主题;(3)为下文做铺垫,使文章更为真实。解析:本题实质上是要求理解与赏析开头部分的作用,要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作答。结合全篇内容来理解开头部分与下文的关系,进而把握其作用。任何言语都是为了突出主旨,不要忘记对主旨的作用。2.参考答案:(1)不一样。对于故乡有了新的理解:故乡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故乡是曾经拥有过的超越时空限制的自由的心灵世界。(2)写40年后的钟声,在内容上丰富了钟声的内涵,同时也是对“我”小时候懵懂追求的一种确证:钟声是“我”一生都在追寻的内容,突出了钟声对于“我”的意义。解析:儿童时代听到的钟声,使“我”得到了一种奇特的感受,以至于念念不忘,钟声的消逝让“我”深感遗憾。40年后异地的钟声又一次触动了“我”的灵魂,使“我”对故乡的理解从地域上升到内心。3.参考答案:我认为不行。“消逝的钟声”中的“消逝”一词,概括了城市钟声不再的事实和由此而产生的怅惘之情,有概括文章主旨的“点睛”之功。“钟声”显然过于宽泛,“飘在天空中的钟声”虽然也能从文中找到对应的文段,但太偏离中心,可能会误导读者对本文的理解。解析:抓住“消逝”这个修饰语的深刻内涵作答。4.BC B项,“突出了幼时的作者来到外边世界时不听奶奶话的一面”理解浅显,也不正确,这里是写孩子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和向往。C项,“洪亮”显然与文中的“沉稳”“悠扬”相矛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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