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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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 批 稿)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 ZHEJIANG TITAN DESIGN & ENGINEERING CO.,LTD国环评证:乙字第2019号二一一年五月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配套项目 简写本目 录1 总论31.1 项目由来31.2 编制依据31.3 评价目的和原则71.4 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71.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11.6 评价内容及重点141.7 主要保护目标14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2.1 项目概况162.2 原辅材料消耗172.3 主要生产设备172.4 工艺流程及物料衡算192.5 建设项目污染物源强分析203 污染防治对策及总量控制223.1 污染防治对策223.2 总量控制224 结论与建议254.1 评价结论254.2 综合结论26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 杭州市莫干山路武林巷2号1 总论1.1 项目由来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由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与浙江恒茂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泰达实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金3000万。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东一区征地100亩(名为A厂区)建造了年产10万平米PMI泡沫材料及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已经上虞市环保局通过虞环审(2010)206号文通过审批。而PMI泡沫材料和复合材料需要使用发泡预聚板和胶粘剂做原料,因此中科恒泰计划再建造一套PMI发泡预聚板及胶粘剂生产设施,为年产10万平米PMI泡沫材料及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提供原料。由于PMI发泡预聚板和胶粘剂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上虞工业园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分区管理,因此中科恒泰拟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建成区征地42.6亩(名为B厂区)实施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配套项目。该项目为其中的一期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5万平方米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50吨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的生产规模。本环评只针对一期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的实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019号)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我们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计算、类比和环境监测,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 编制依据1.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1、国家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1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10-1);(1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2)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2006-8-5);(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08-8-29);(1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07-10-28);(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09);(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2、地方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166号,2003-12;(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环保局;(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3-6;(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5)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6)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政府;(7)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政府,2005年;(8)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2005-10-12;(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浙政函2006139号; (10)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2006-7-13;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2007-6-11;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 (13)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2007-6-28; (1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15)关于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44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废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17)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18)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19)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 (20)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36号2010年3月15日;(21)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新增污染源控制的意见,虞政办发200786号;(22)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整治削减排污总量的通知,虞政办发2007225号;(23)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节能减排工作行动纲要的通知,虞政办发2007151号;(24)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实施COD浓度提标运行的决定,虞政办发201078号;(25)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虞政办发2010258号;(26)上虞市排污权有偿适用和交易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细则,虞环201065号。(27)上虞市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1.2.2技术规范(1)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2)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5-1)。1.2.3 有关规划(1)上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3)上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上虞市环境保护局,2007.8。1.2.4项目技术文件和其他依据(1)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虞园区投资201090号;(2)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PMI发泡预聚板及50吨胶粘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4)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19号)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协议书;1.3 评价目的和原则(1)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企业现有污染问题,并提出必要的“以新带老”治理措施。(2)注重项目的工程分析,通过调研、监测和物料平衡等手段,弄清建设项目的“三废”排放部位,排放规律和排放总量。同时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公众参与采用分发公众意见征询表以及在敏感点进行环保公示征求意见的方法。(3)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各污染物防治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清洁生产和末端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建议,并反馈给工程,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4)本环评坚持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倡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确保本项目新增污染物的排放符合上虞市区域内总量控制和环境治理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1.4 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1.4.1功能区划(1)水环境功能区划近岸海域:根据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污水排海口所处的海域为上虞港区,属四类环境功能区(码头左右各5km向海洋延伸1km,共10km2)。临近的海域为浙北近岸渔业用水区(与本项目最近距离10km),目前为一类环境功能区。内河水系: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内河属于类水质多功能区。(2)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拟建地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3)声环境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内,属3类功能区。1.4.2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内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1。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 pH除外类别pHDOBOD5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氨氮TP类696340.050.50.1类695460.051.00.2近岸海域:根据近岸海域功能区划,港口海域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四类标准,附近渔业海域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具体参数的标准限值见表1-2。表1-2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单位:mg/L,pH除外参数一类标准四类标准pH7.88.56.88.8CODCr 25DO 63BOD5 15石油类 0.050.50无机氮 0.200.50活性磷酸盐 0.0150.045汞 0.000050.0005镉 0.0010.010铅 0.0010.050六价铬 0.0050.050氰化物 0.0050.20(2)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其他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计算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3。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日平均浓度一次或小时浓度选用标准SO20.150.5GB3095-1996二级及其修改单NO20.120.24TSP0.3/PM100.15/丙酮/0.8TJ36-79居住区标准甲基丙烯腈*0.0160.048计算甲基丙烯酸*0.190.57计算注:*目前我国尚无污染物甲基丙烯腈、甲基丙烯酸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环评参照美国环保局推荐的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ultimedia Environmental Goals,MEG)”确定:MEG包括周围环境目标值(AMEG)和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计算所得的AMEGAH为日均浓度值,一次浓度参照日均浓度值的3倍表示。空气环境目标值(AMEG)表示化学物质在空气环境介质中可以容许的最大浓度,是美国环保局(EPA)工业环境实验室所建立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的一种,公式如下:DMEGAH (g/m3) = 45LD50 或DMEGAH (g/m3) =100LC50式中:DMEGAH允许排放浓度, LD50 、LC50化学物质的毒理数据,一般取大鼠经口给毒的LD50,若无此数据,可取与其接近的毒理学数据(本环评中的化学物质LD50参照美国的LD50:甲基丙烯腈64240 mg/kg,取平均值152mg/kg;甲基丙烯酸13202260 mg/kg,取平均值1790mg/kg)。 AMEGAH(mg/m3)=阈限值/420 式中:AMEG空气环境目标值(相当于居民区大气中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mg/m3;阈限值美国政府工业卫生研究所制定的车间空气容许浓度,表示在每周工作5 天,每天工作8 小时条件下,成年工人可以耐受的化学物质在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mg/m3。化学物质的阈限值与其DMEGAH相当。(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4。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标准65551.4.3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二期工程先行建设的12.5万t/d已经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纳入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根据上虞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环评批复(浙环建20071号):上虞污水处理厂出水一、二期全部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执行,由于废水中染料和化学原料药等化工废水比例较高,处理难度大,其出水CODCr按排水量加权平均,即CODCr出水标准按200 mg/L执行,考虑到该区域目前氨氮无环境容量,NH3-N出水标准按 25mg/L执行;进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企业废水纳管排放执行三级排放标准。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虞政办发201078号文),从2010年7月1日起上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放COD浓度控制在120mg/L以下,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原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表1-5。表1-5 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进水、出水水质指标 单位:mg/L(除pH外)序号项目执行标准进水标准(三级标准)出水标准(染料化工二级标准)1pH值69692色度(稀释倍数)80*803SS400304BOD5300605CODCr500120#6NH3-N*35257锰55注:*参照执行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函200522号”中所规定的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参照执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虞政办发201078号文)执行。(2)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甲基丙烯腈、甲基丙烯酸、丙酮)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相应的计算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有关污染物的标准值见表1-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7。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标准监控点浓度(mg/m3)丙酮300154.8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甲基丙烯腈3150.288甲基丙烯酸70153.54注:参照GBZ 2.1-200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允许排放速率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中“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气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方法”进行计算,公式为Q=CmRKc,其中排气筒高度15m 时,R取6,Kc 取1.0,Cm 为质量标准(一次浓度限值)。表1-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标准值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现有臭气浓度(无量纲)1520003020256000(3)噪声:项目拟建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8。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标准65551.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5.1 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评价等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评价等级的分级方法确定。(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Pi(下标i为第i个污染物),Pi的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见表1-9。表1-9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采用导则推荐的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见表1-10。表1-10 筛选计算结果排放形式污染物名称评价标准(mg/m3)排放部位最大浓度mg/m3PmaxD10 %(m) 评价等级%m有组织点源甲基丙烯腈0.048活性炭吸附装置1.16E-032.413430三级甲基丙烯酸0.571.54E-032.713430三级无组织面源甲基丙烯腈0.048PMI车间1.81E-0237.75110331二级甲基丙烯酸0.572.44 E-024.281100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等级判据(Pmax、D10%),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2)水环境据测算,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838t/a,废水经预处理达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上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污水体为杭州湾,不向厂区附近河道排放,因此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内,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量小于3dB,受影响人口数量基本无变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关于噪声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4)风险评价根据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1.5.2 评价因子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周边区域环境特征的分析,确定下列因子为本项目的评价因子:(1)地表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DO、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石油类、氨氮;影响评价因子:CODCr、氨氮。(2)大气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SO2、TSP、NO2、PM10、丙酮;影响评价因子:甲基丙烯腈。(3)噪声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等效连续声级Leq(A);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声级Leq(A)。1.5.2 评价范围依据评价等级确定相应的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以本项目地块西南角为中心,东西方向(X轴)5km、南北方向(Y轴)5km的矩形区域。(2)水环境本项目废水经上虞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对杭州湾的影响在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中已做了详细的预测说明,本次环评不做赘述。本环评详细说明废水排放的污染物类型、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并进行相应的纳管可行性分析。(3)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100m范围内。(4)风险评价风险评价二级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不低于3km范围。1.6 评价内容及重点1.6.1评价内容(1)收集、监测和调查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时空特征,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调查企业现有污染问题,并提出必要的“以新带老”治理措施。(2)分析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评价其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清洁生产程度。通过工程分析调查项目实施前后“三废”产生、削减和排放情况,排放规律和排放方式。(3)调查、统计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4)预测分析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主要是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5)提出清洁生产和末端污染防治对策,拟定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6)根据环保投资和环境正负影响,分析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7)收集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提供决策和设计依据。(8)综合评价项目在拟建位置的选址合理性。1.6.2评价重点根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结果,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企业现有污染问题,确定评价将突出工程分析,尤其是在工程分析中针对本项目的生产特点,加强清洁生产工艺、废物资源化、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分析。在环境要素方面的评价重点是环境空气、固体废物以及风险评价,对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影响评价作一般分析。1.7 主要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均为园区内的化工企业,保护对象主要为化工园区生活区、盖北镇及园区周边村庄等,主要保护对象情况如下。(1)水环境项目附近的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内河水质,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2)环境空气建设区域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4)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敏感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11。表1-11 拟建项目附近主要敏感点类别敏感点名称人口(约)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备注方位最近距离(m)大气环境园区管委会(白云宾馆)200人东3600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园区生活区500人东3800盖北镇集中生活区4500人东南偏东3500盖北镇兴海村2900人东南3200盖北镇世海村3500人东南偏南2600崧厦镇前庄村3100人西南偏南3400水环境园区内河东1400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园区内河(中心河)南1250园区内河(直塘河)西800园区内河(北道河)北350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配套项目。(2)项目性质:扩建。(3)项目投资:8000万元。(4)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5)建设规模:本项目征地42.6亩,新征地块拟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11247.3m2(包括一期、二期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其中一期建设内容,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为4168m2,项目新增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平方米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50吨胶粘剂项目,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表2-1 项目新征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一期二期合计1总用地面积m228425约42.6亩2建筑占地面积m240177079.311096.33构筑物占地面积m28648644总建筑面积m241687079.311247.35设计容积率时的建筑面积m2685912512.319371.36道路面积m278607绿地面积m241508建筑密度%17.224.942.1(2+3)/19绿地率%14.57/110容积率m2/ m20.685/1表2-2 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规模备注1PMI发泡预聚板m2/a50000130065017mm2胶粘剂环氧树脂胶粘剂t/a30水基丙烯酸胶粘剂t/a20小计t/a50(6)生产班制和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为25人,各条生产线实行三班制生产,年工作日300天。2.2 原辅材料消耗建设项目主要原料耗用量见表2-3。表2-3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序号原料名称消耗量t/a规格储存方式运输方式备注1甲基丙烯腈209.1纯度98%,桶装储罐汽车PMI聚合预聚板2甲基丙烯酸268.3纯度98%,桶装储罐汽车3引发剂0.94桶装铁桶汽车4发泡剂0.47桶装铁桶汽车5环氧树脂6.8纯度99%,袋装袋装汽车环氧树脂胶粘剂6环氧树脂固化剂0.6纯度99%,袋装袋装汽车7色浆0.08袋装袋装汽车8丙酮23纯度99%,桶装铁桶汽车9丙烯酸乳液5.1纯度99%,桶装铁桶汽车丙烯酸型胶粘剂10消泡剂0.6纯度99%,桶装铁桶汽车2.3 主要生产设备本建设项目的生产设备具体见表2-4。表2-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名 称材质基本参数数量备注PMI聚合预聚板生产线1储存罐搪玻璃5m34个原料存储2过滤器全塑8个3精馏塔搪玻璃350*80004套原料提纯4煮沸器搪玻璃1000L4个5冷凝器+深冷器片式搪玻璃22m2 8套6中间接受罐搪玻璃100L8个7清洗液储罐SUS3042000L2个8清洗液储罐2SUS3041000L1个9废液槽搪玻璃8000L1个10输送泵防腐24台11前馏分储罐搪玻璃3000L2个馏分存储12后馏分储罐搪玻璃3000L2个13纯化料储存罐A搪玻璃3000L4个14混合釜搪玻璃1000L,带夹套保温外层2套混合15预聚烘箱最高温度200内腔2800*3200*320020台预聚16预聚模具内胆尺寸:1500*650*30200套胶粘剂生产线1反应釜SUS3041000L,带夹套保温外层3套胶液配制2高位槽SUS3041000L3个3胶液储存罐SUS3042000L3个公用及辅助设备1低位储油罐碳钢4m31个热油装置2高位油槽碳钢1m31个3热油加热器碳钢90Kw1个4油循环泵65-50-160,耐温2502个5空压机(双螺杆)出气量3.5m3/min2台压缩和氮气系统6压缩空气贮罐1 m31只7冷干机6.5m3/min1台8制氮机30Nm3/h,箱型1台9氮气缓冲罐CG-1,1m31只10水环真空泵2S-2304台真空系统11真空缓冲罐1m32只12水槽1m32个13深冷器15m22个14低温冷水机最低温度-15,冷冻水流量15t/h1台水系统15冷水机冷冻水流量30t/h;出水温度7,进水温度121台16冷却水塔200吨/h,低噪横流,32371台17活性炭吸附器处理气量15000m3/h1套废气处理系统18冷凝器不锈钢30m2 3台19深冷器不锈钢20m2 3台20引风机15000m3/h1台21废水处理装置1套废水处理系统22软化水装置3t/h1其他23电瓶搬运车1 t224平板搬运车2t42.4 工艺流程及物料衡算本项目工艺流程及物料衡算见图2-12-3。图2-1 PMI聚合预聚板工艺流程及三废排放点位图、图2-2 水基丙烯酸胶粘剂工艺流程及三废排放点图图2-3 环氧树脂胶粘剂工艺流程及三废排放点图2.5 建设项目污染物源强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源强汇总见表2-5,本项目建设前后污染源强变化情况见表2-6。表2-5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污染物产生量t/a排放量t/a排放去向废气甲基丙烯腈0.65090.1125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甲基丙烯酸0.96690.1582丙酮0.0110.0038废水废水量838838经预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排放园区管网,最终由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杭州湾CODCr1.33270.419氨氮0.0110.011固废精馏残液5.30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公司处理废活性炭20废滤芯(含滤渣)0.20废树脂0.50包装桶(袋)13.50供应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0.40委托上虞友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卫生填埋生活垃圾3.750环卫部门表2-6 本项目建设前后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类型污染物类型现有项目排放量本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总排放量排放增减量变化废水*水量255083803388+838CODCr0.7650.41901.184+0.419氨氮0.0770.01100.088+0.011废气甲基丙烯腈0.112500.1125+0.1125甲基丙烯酸0.158200.1582+0.1582丙酮8.10.003808.1038+0.0038固废边角料处置量30处置量处置量0处置量30处置量+0原料包装桶113.5014.5+13.5废包装材料1.501.5+0精馏残液5.35.3+5.3废活性炭202+2废滤芯(含滤渣)0.200.2+0.2废树脂0.500.5+0.5污水处理站污泥0.40.4+0.4生活垃圾303.75033.75+3.75注:*废水排放量按纳管量算。21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 杭州市莫干山路武林巷2号3 污染防治对策及总量控制3.1 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污染防治错汇总见表3-1。表3-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分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废气工艺废气甲基丙烯腈、甲基丙烯酸、丙酮甲基丙烯腈、甲基丙烯酸废气采用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丙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整体处理效率在90%左右。恶臭臭气浓度提升装备水平,加强生产车间设备、管道检修,提高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对集水池、调节池等构筑物加盖密闭;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CODCr生产废水先经混凝沉淀处理、粪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混同其他生活污水一道经生化与物化处理后纳管排放。噪声搅拌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闹静分开,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精馏残液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滤芯(含滤渣)废树脂一般固废包装桶(袋)供应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上虞友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3.2 总量控制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改善环境质量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浙政函2006139号)等文件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国家对CODCr、SO2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文件还规定:“在国家确定的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海域专项规划中,还要控制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各专项规划中下达,由相关地区分别执行,国家统一考核。鼓励各地根据各自的环境状况,增加本地区必须严格控制的污染物,纳入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浙政函2006139号)等文件的要求,“十一五”期间主要对SO2、COD实行总量控制。3.2.1 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量根据企业临时排污许可证(绍虞临100211号),企业现有污染物排放核定总量(接入污水处理厂考核量)为:水量0.27万t/a、CODCr0.81t/a、氨氮0.081t/a;折成排环境量分别为水量0.27万t/a、CODCr0.324t/a、氨氮0.068t/a。现有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550t/a,污染物纳管排放量分别为CODCr0.765t/a、氨氮0.077t/a,环境排放量分别为CODCr0.306t/a、氨氮0.064t/a。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量在企业现有总量范围内。3.2.2本项目总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污染物为CODCr、氨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2。表3-2 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名称纳管排放量(t/a)环境排放量(t/a)废水量838838CODCr0.4190.101氨氮0.0110.0083.2.3项目总量平衡方案以污染物环境排放量作为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101t/a、氨氮0.008t/a。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以及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要求,本项目新增CODCr排污总量必须替代削减1.5倍以上CODCr的排放总量。由此计算,本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见表3-3。表3-3 项目总量平衡方案 单位:t/a污染因子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按1:1.5需区域调剂的总量企业需申请总量CODCr0.1010.1520.152由表3-3可知,本项目实施后CODCr新增0.101t/a,按照1:1.5的削减要求,需区域调剂CODCr0.152t/a。因此,企业需向上虞市环保局申请总量:CODCr0.152t/a。根据虞总2011005号上虞市环保局关于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配套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调剂意见,本项目CODCr区域削减量在上虞永农化工有限公司停建年产300吨高效氟吡甲禾灵原药、300吨精吡氟禾草灵原药、200吨氟啶脲原药等3条原药生产线采取设备工艺改进、蒸汽冷凝水回用(CODCr减排13.74吨/年,已替代13.497吨/年,还剩余0.243吨/年)所空余出的总量内调剂解决。2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 杭州市莫干山路武林巷2号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7页 共28页4 结论与建议4.1 评价结论4.1.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内,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区域内环境空气中常规污染因子SO2、NO2等指标小时平均浓度以及TSP、PM10等指标日均浓度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位特征污染因子丙酮小时平均浓度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尚好。(2)根据监测结果,上虞工业园区四条主要内河东进河、中心河、北塘河及规划河的高锰酸盐指数可达类、类水质,CODCr均为类,氨氮、总磷指标为类,石油类指标均可达类。因此,园区内河已受到一定的污染,目前园区内河水质较差。随着近年来园区工业企业的污染持续整治工作的推进,内河水质虽然有所改善,但与水体水质差距仍较大,因此,需进一步实施区域、流域水环境整治才可能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3)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4.1.2环境影响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甲基丙烯腈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出现在坐标点(-126,99),浓度增量为0.015444mg/m3,占标准的份额为32.17%,日平均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出现在坐标点(-45,99),浓度增量为0.003058mg/m3,占标准的份额为19.11%;甲基丙烯酸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出现在坐标点(-126,99),浓度增量为0.0,20803mg/m3,占标准的份额为3.65%,日平均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均出现在坐标点(-45,99),浓度增量为0.004116mg/m3,占标准的份额为2.17%。各保护目标上甲基丙烯腈最大小时平均浓度为0.001410mg/m3,占标准的2.94%,甲基丙烯酸最大小时平均浓度为0.001899mg/m3,占标准的0.33%,均出现在盖北镇世海村。本项目对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设立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项目周边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其主要污染物环境排放量分别为CODCr0.101t/a、氨氮0.008t/a。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废水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企业废水处理装置出现事故时(废水处理效率下降),废水将对污水处理厂水体有一定影响。但只要企业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将废水导入应急池,不直接排入向园区污水管网,则可避免废水事故排放。(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在2000米之外,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及敏感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后,各类固废均有可行的处置路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1.3审批原则符合性经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各项审批原则要求。4.2 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浙江中科恒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MI发泡聚合预聚板及复合材料专用胶粘剂配套项目位于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产生各类污染物,本次环评针对各类污染物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只要企业按照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对项目污染进行认真治理,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三同时”, 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第 27 页 共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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