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U芯片公司企业战略手册(范文)

上传人:hy****o 文档编号:103048470 上传时间:2022-06-08 格式:DOCX 页数:95 大小:81.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PMU芯片公司企业战略手册(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95页
PMU芯片公司企业战略手册(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95页
PMU芯片公司企业战略手册(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9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泓域/PMU芯片公司企业战略手册PMU芯片公司企业战略手册目录一、 公司简介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4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4二、 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5三、 渠道差距评估9四、 渠道战略联盟12五、 渠道扁平化13六、 长期股权投资决策17七、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20八、 并购重组方式及效应23九、 企业价值评估31十、 资本结构决策33十一、 资本结构理论34十二、 经理机构的地位37十三、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43十四、 董事会制度46十五、 项目基本情况54十六、 产业环境分析60十七、 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发展情况61十八、 必要性分析63十九、 法人治理结构64二十、 SWOT分析77二十一、 发展规划分析87一、 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沈xx3、注册资本:66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10-117、营业期限:2011-10-11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6304.6913043.7512228.52负债总额6983.605586.885237.70股东权益合计9321.097456.876990.82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46599.3237279.4634949.49营业利润9021.027216.826765.77利润总额7555.756044.605666.81净利润5666.814420.114080.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66.814420.114080.10二、 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是指厂商通过系统化的手段或措施,对分销渠道的运行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考核和评价的活动过程。通常从渠道畅通性、渠道覆盖率以及渠道财务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一)渠道畅通性评估渠道畅通性主要评价产品流通速度,用商品传输时间来衡量。商品传输时间是指商品从企业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时间,以“天”为单位。商品传输时间越短,说明渠道畅通性越好。常用的畅通性评价指标包括商品周转速度、货款回收速度和销售回款率。(1)商品周转速度。商品周转速度是指商品在渠道流通环节停留的时间。商品周转时间越长,说明商品周转速度越慢;渠道可能不够畅通;反之,商品周转时间越短,说明商品在流通领域停留的时间越少,渠道越畅通。(2)货款回收速度。货款回收速度是从资金的角度反映渠道畅通程度的指标,可以用销售回款率表示,回款率越高,说明渠道越畅通。(二)渠道覆盖率评估渠道覆盖率是指渠道成员分销商品覆盖的地理区域,可用市场覆盖面和市场覆盖率两个指标衡量。(1)市场覆盖面。市场覆盖面是一个绝对指标,是指分销网络终端分销商品所覆盖的地理区域。其覆盖的地理区域面积越大,表示渠道覆盖率越高,顾客购买商品的便利性也越强。(2)市场覆盖率。市场覆盖率是一个相对指标,是指该渠道在一定区域的市场覆盖面积占整个市场总面积的比率。覆盖率越高,表明网络遍及的市场越广,空白点越少。(三)渠道财务绩效评估对企业而言,经济效益是衡量渠道运行绩效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涉及企业的发展前景,还涉及渠道本身的调整。对渠道财务绩效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分销渠道费用指标分销渠道费用是指企业在组织商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流通费用,包括仓储费、运输费、包装费、促销费和相关人工费等,可以用分销渠道费用额和分销渠道费用率等表示。(1)分销渠道费用额。分销渠道费用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分销渠道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的金额总和,是判断分销渠道财务绩效的基础(2)分销渠道费用率。分销渠道费用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分销渠道费用额和商品销售额之间的对比关系。该对比可以是同渠道不同时期的对比,可以是计划与实际的对比,也可以是不同企业或不同渠道之间的对比。(3)分销渠道费用率升降率。这是一项从动态角度反映渠道费用开支节约或者浪费情况的指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该数值为正,说明渠道费用上升,渠道成本提高;若为负数,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渠道费用下降,节约了渠道成本。2、渠道市场占有率指标(1)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家企业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量(额)在市场同类商品和服务中所占的比例。该指标既可以反映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又可以反映该企业相对于竞争对手市场位置的变化。市场占有率指标根据测量的市场范围不同,有不同的测算方法。1)按总体市场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量(额)占全行业销售量(额)的比例。企业可用该方法衡量其在行业中的地位。2)按目标市场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的销售量(额)在其目标市场,即它所服务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一家企业目标市场的范围小于或等于整个行业的服务市场,则它的目标市场占有率总是大于它在总体市场中的占有率。3)按三大竞争者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的销售量(额)和市场上最大的三个竞争者的销售总量之比。例如,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是30%,而爸的三个最大竞争者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0%、10%、10%,则该企业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就是30%40%x100%-75%,如四家企业各占25%,则该企业的相对市场占有率为33%。一般来讲,一家企业拥有33%以上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就表明它在这一市场中有一定的实力。3、按最大竞争者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的销售量与市场上最大竞争者的销售量之比。若高于则表明该企业是这一市场的领袖。渠道市场占有率。渠道市场占有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渠道分销商品的销售额占该商品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该指标可以反映该渠道在整个分销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4、渠道盈利能力指标(1)渠道销售增长率。渠道销售增长率是评价渠道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是指企业在某渠道销售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销售量或销售额在比较期内的增长比率。(2)渠道销售利润率。渠道销售利润率是反映渠道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销售利润率越高,说明该渠道运行效率越高,经济效益越好。(3)渠道费用利润率。渠道费用利润率是指渠道销售利润额与分销渠道费用之间的比率。该指标反映了百元费用实现利润的多少。(4)资产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渠道实现的利润额与渠道资产占用额的对比关系。该指标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评价渠道效益。三、 渠道差距评估渠道差距是指企业在设计渠道系统时,所设计的渠道与终端消费者的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或企业实际渠道系统与预想的理想渠道系统之间存在的差距。降低直至消除渠道差距是渠道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服务质量差距模型有助于渠道管理者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一)渠道差距的产生服务质量差距模型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美国营销学家帕拉休拉曼、赞瑟姆和贝利等人提出的,专门用来分析质量问题根源的模型。首先,该模型说明了服务质量是如何形成的。模型的上半部分内容与顾客有关,下半部分内容与服务提供者有关。顾客期望的服务是顾客的以往经历、个人需求以及口碑沟通的函数。另外,也受到企业营销沟通活动的影响。而顾客实际感知的服务是一系列内部决策和内部活动的结果。其次,该模型介绍了分析和设计服务质量时需要考虑的步骤和要素。决定服务质量的要素之间有五种差异,也就是质量差距。质量差距是由质量管理前后不一致造成的。最主要的差距是感知服务差距。(差距1)是指企业不能准确地感知顾客的服务期望。差距1产生的原因包括:市场调查和信息分析不准确,对顾客期望的服务了解不准确,没作需求分析,顾客需求信息在传递中改变等。质量标准差距(差距2)是指服务提供者制定的服务标准与管理者所认知的顾客期望不一致导致的差距。该差距出现的原因在于,服务质量计划缺乏高层管理者的有效支持,计划失误或计划程序有误,组织目标不明确,计划管理水平低下等。质量标准差距的大小多与差距1的大小有关。服务传递差距(差距3)是指因为服务生产与传递过程未按照企业所设定的标准进行而产生的差距。该差距产生的原因在于,服务技术和系统无法满足标准的要求;服务质量标准过于复杂和僵硬,缺乏可操作性;员工不赞成该标准,所以不执行;服务质量标准与企业文化不相容;服务运营管理水平低下等。市场沟通差距(差距4)意味着企业市场宣传中所承诺的服务与企业实际提供的服务不同。该差距产生的原因有:市场沟通计划与服务运行实际未能很好融合,传统的外部营销与服务运营不协调,组织未能执行宣传中的服务质量标准,企业沟通宣传中存在过度承诺问题等。感知服务差距(差距5)是指顾客期望服务和顾客感知或实际体验的服务不一致的情况。(二)消除渠道差距的思路1、消除需求方差距(1)通过对市场进行细分,详细了解细分市场顾客需求。针对不同细分市场顾客需求情况,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2)根据需求方差距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关服务。(3)通过转变目标市场,改变服务对象,实现供给与需求服务水平的平衡。例如,市场上一些小的零售商为了避开与国外大型零售商巨头的直接竞争,专注于投资大零售商不感兴趣的农村市场,并通过提供特色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的做法即属于此类。2、消除供应方渠道差距(1)改变当前渠道成员的角色。在保留现有渠道成员的前提下,通过改变他们在渠道中承担的责任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2)利用新的分销技术降低成本。例如,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市场,很多生产厂商利用互联网技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3)引进新的分销专家,改进渠道运营。例如,通过合作,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把联邦快递引入其分销渠道,提高了整个分销渠道的运行效率。3、改变渠道环境和管理限制所产生的渠道差距渠道差距的产生除了管理方面的原因外,很多时候是外界环境和一些管理限制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渠道差距的消除仅依靠渠道内部管理的改善是无法实现的。此时可以通过聘请有关专家参与重新设计和修改渠道系统等方式实现降低渠道差距、优化渠道结构的目标。四、 渠道战略联盟1、经销商之间的战略联盟经销商建立联盟的动机是通过联盟形成的规模优势和垄断优势与供应商进行博弈,以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借助买方市场的优势,经销商尤其是大型经销商越来越善于运用资金优势、规模优势来建立成本优势和垄断优势。通过集中采购或建立经销商联盟,经销商们在营销渠道中有决定性的发言权。2、供应商之间的战略联盟这种联盟通常是在购买者导向的市场上,随着产品同质化程度加大和市场竞争加剧,供应商对愈演愈烈的价格战苦不堪言,不得不通过达成一定的联盟(最初是价格联盟)来抵御价格的滑坡。这些联盟中的一些在经过较长时期的合作之后最终发展成为战略联盟,而更多的联盟却因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呈动态性,事实上供应商之间的联盟多为在一定利益驱动下的短期行为。3、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战略联盟这种关系根植于购买者导向的市场,是对顾客导向的市场营销理念的客观反映。其目的在于通过供应链中上下游的联盟和合作,提高整条供应链的效益和效率,加快市场反应速度,为顾客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这种渠道联盟通常是由传统的交易关系演变而来的,而在长期交易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和相互依赖的关系是战略联盟的基础。五、 渠道扁平化(一)渠道扁平化的概念“扁”意味着覆盖范围更广,“平”意味着商品和顾客的接触效率更高。“渠道扁平化”,是指渠道设计中应尽量减少商品和顾客接触的中间环节,实现商品和顾客的直接接触,以便实现成本优势和减少中间环节的信息失真。分销渠道能否实现“扁平化”目标,关键在于销售链渠道的终端是否成熟。现在分销商的作用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作为物流平台;二是作为资金平台(包括赊销等任务)E是作为信息流平台。扁平化渠道中,分销商的作用将会被削弱,届时分销商的作用仅表现为分销商品的物流平台。(二)渠道扁平化的原因1、网络信息技术的影响网络信息技术对渠道扁平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络技术在商业中的广泛应用,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传统的多层次高耸型结构渠道的经济学依据。在网络技术下,扁平化渠道结构的总成本更具有相对意义上的经济性。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还给企业带来了许多新的营销运作模式,如网上直销、目录营销等。网络信息技术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传递信息的方式。2、渠道纵向一体化的影响在买方市场条件下,为了避免渠道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交易成本的增加,厂商会有充分的动机实行纵向一体化来控制渠道。3、顾客需求特征的影响(1)顾客对商品的个性化要求越来越高。为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厂商至少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产品从大批量标准化生产转向小规模个性化定制甚至单农定制,另一个是要充分掌握顾客的需求信息。前者已经或者说正在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加以实现,而后者实现的关键之处在于缩短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这必然要求渠道层级的精简,即要求有一个扁平化的渠道结构。(2)顾客不确定性的增加和承诺的丧失。这意味着企业理所当然认为的忠诚顾客很可能在一夜之间转投竞争者门下,因此企业需要时刻关注顾客的一举一动,及时地调整应对措施。统计资料显示,获得一个新顾客的成本是维持一个老顾客的5倍,只要每年顾客的流失率降低5%-10%,公司的利润便可增长25%-75%。过多的渠道层级显然无法满足企业必须密切关注顾客的需要,所以对大多数为顾客流失所困扰的企业来说,渠道扁平化是一个势在必行的选择。(3)消费的“折中主义”。在后现代主义的影响下,顾客不再寻求中心的、本质的、一致的自我形象,而是更多地采取行动导向,通过积极参与和持续的形象转换,寻求各种非连续的、不同时刻的良好情感体验。今天的顾客与传统的顾客相比,更加善变;更加不可捉摸。为了跟上顾客越来越快的变化步伐,厂商应该做的就是尽可能地贴近最终顾客,时刻感受其情感体验的变化,用以指导自身作出相应的变化调整,这样做的结果将不可避免地要求渠道结构的精简、长度的缩短,以至于扁平化渠道结构的形成。(三)渠道扁平化的形式1、在不同行业中,扁平化后的分销渠道依照层级数量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种形式。直接渠道也称绝对扁平化渠道,这是最原始的交易方式,表现为生产商一顾客的渠道模式。在网络环境下,这种传统的直接渠道形式呈现出新的形式,如网站订单、短信订单等模式。2、有一层中间商的扁平化渠道这种扁平化渠道表现为生产商一中间商一消费者的渠道模式。目前很多生产企业都将大型卖场之类的终端服务商作为其渠道扁平化构建的重要方面,很多大型卖场直接从厂商处进货,避免了代理商和其他分销商的介入。除了大卖场之外,渠道扁平化过程中,商场专柜、网站代理销售商、连锁专卖店、咨询服务提供商等终端渠道也备受重视,成为连接厂商和消费者的主力。3、有两层中间商的扁平化渠道这种扁平化渠道表现为生产商一经销商(代理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用户)的渠道模式。这是目前最常用、最普遍的一种扁平化模式。这种模式关键在于商品由经销商直接到达零售商手中。因为这是从生产商一经销商一批发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用户)模式中演变出来的。这种模式的特点包括:经销商综合实力小。在扁平化模式下,生产商在选择经销商时,会从一线城市的经销商转向三线城市甚至是县村级的经销商。经销商承担更多的物流任务。企业划分的销售区域越细、越扁平,意味着经销商数量越多,越容易发生渠道冲突。生产商为了平衡渠道成员的利润,在选择经销商时更多的是考虑其配送能力,而非市场扩展能力。业务量的增长更多依赖于生产商自己的销售团队。渠道下移本身就要求服务更加贴迈零售商,以“终端为王”为主要指导思想,强调业务员的拜访规律和绩效。业务员数量随业务覆盖面扩大而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管理成本的增加,管理系统需要满足支持大规模运作的需求。一般情况下,商品销量大、周转速度快、执行力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企业适合选择此模式。六、 长期股权投资决策证券投资按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按品种可分为股权类证券投资和债权类证券投资。此处只讨论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特征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以股东名义将资产投资于被投资单位并取得相应的股份,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以及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是一种交换行为,是企业将资产让渡给被投资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企业所取得的是伴随表决权甚至控制权的资产(股权),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不同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主要是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分散风险或谋求其他利益。相比于存货、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风险较大:一方面,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往往涉及企业整体经营策略和长期发展规划,还会给企业造成巨额现金流出;另一方面,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还会涉及对被投资单位的管理、投资收益的计算以及减值测试等复杂的问题。(二)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及控制1、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风险具体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风险、未经审批或超越授审批风险、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和环境的风险及其本身的技术和市场风险;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及可行性论证风险;决策程序不完善和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风险等。(2)投资运营管理风险。投资运营管理风险具体包括:股东选择风险、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投资协议风险、道德风险;被投资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项目小组和外派人员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等。(3)投资清理风险。投资清理风险主要是指退出风险和投资退出时机与方式选择的风险等。2、长期股权投资的内部控制为了防范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相关规定建立起完善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1)明确职责分工与授校批准。企业应当建立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投资的决策与执行;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投资绩效的评估与执行。(2)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控制。企业应当加强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对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企业应当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应当由相关部门、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企业应当由相关部门、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应当根据经股东大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类似权力机构)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应权限报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类似决策机构)批准。(3)投资执行控制。企业应当制定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存在变更时,企业应当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企业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组织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企业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企业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4)投资处置控制。企业应当加强在投资处置环节的控制,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的决策和授权批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6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企业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投资项目和所属企业超过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有重点地开展后续跟踪评价工作,并作为进行投资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七、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需要在准确估算现金流量的基础上,用特定的指标,包括贴现指标和非贴现指标,对投资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评价。(一)现金流量估算投资中的现金流量是指一定时间内由投资引起的各项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及现金净流量的统称。通常按项目期间,将现金流量分为初始现金流量、营业现金流量和终结现金流量。1、初始现金流量初始现金流量是指开始投资时发生的现金流量,总体是现金流出量,用负数或带括号的数字表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入或建造成本、运输成本和安装成本等。(2)流动资产投资额:包括对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现金等流动资产的投资。(3)其他投资费用:指与长期投资有关的职工培训费、谈判费、注册费用等。(4)原有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指固定资产更新时原有固定资产变卖所得的现金收入。2、营业现金流量营业现金流量是指投资项目投入使用后,在其寿命周期内由于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一般按年度进行计算,并设定投资项目的每年销售收入为营业现金流入量,付现成本(需要当期支付现金的成本,不包括折旧)为营业现金流出量。3、终结现金流量终结现金流量是指投资项目完结时所发生的现金流量,包括:(1)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或变价收入;(2)原来垫支在各种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收回;(3)停止使用的土地变价收入等。估算投资方案的现金流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方案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发生的变动。(二)财务可行性评价指标财务可行性评价指标可分为非贴现现金流量指标和贴现现金流量指标。(三)项目风险的衡量与处理方法投资有风险,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有不确定性,因此在项目选择时,要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衡量和处理。项目风险的衡量和处理一般使用调整现金流量法和调整折现率法。八、 并购重组方式及效应(一)收购与兼并1、企业收购与企业兼并的含义收购和兼并是企业实施加速扩张战略的主要形式,二者统称为并购。企业收购是指一个企业用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经济行为。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一种经济行为。狭义兼并也称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统称为合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2、企业并购的类型企业并购的类型繁多,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1)按双方的业务性质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混合并购三种。纵向并购,即处于同类产品且不同产销阶段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进行的并购。横向并购即处于同一行业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进行的并购。混合并购即处于不相关行业的企业所进行的并购。(2)按双方是否友好协商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善意并购、故意并购两种。善意并购,即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相关事宜的并购。敌意并购;即在友好协商遭到拒绝时,并购企业不顾被并购企业的意愿而采取非协商性并购的手段,强行并购被并购企业的并购。(3)按并购的支付方式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承担债务式并购、现金购买式并购、股权交易式并购三种。承担债务式并购,即在被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资产与债务相等的情况下,并购企业以承担被并购企业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采用这种并购方式,可以减少并购企业在并购中的现金支出,但有可能影响并购企业的资本结构。现金购买式并购,即并购企业用现金购买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或股权(股票),采用这种并购方式,将会加大并购企业在并购中的现金支出,但不会稀释并购企业大股东股权。股权交易式并购,即并购企业用其股权换取被并购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其中,以股权交换股权是指并购企业向被并购企业的股东发行其股票,以换取被并购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达到控制被并购企业的目的;以股权交换资产是指并购企业向被并购企业股东发行其股票,以换取被并贬企业的资产,并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承担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债务。采用股权交易式并购虽然可以减少并购企业的现金支出,但会稀释并购企业的大股东股权。(4)按涉及被并购企业的范围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整体并购、部分并购两种。整体并购,是将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和产权整体转让的并购。采用这种并购方式,有利于加快资源集中的速度,迅速提高规模水平和规模效益。部分并购,是将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和产权分割成若干部分进行交易而实现的并购。采用部分并购,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并购范围,弥补大规模整体并购的巨额资金流出;有利于企业设备更新换代,被并购企业将不需要的厂房设备转让给其他并购者,更容易调整和盘活存量资产(5)按是否利用被并购企业本身资产来支付并购资金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杠杆并购、非杠杆并购两种。杠杆并购,即并购企业利用被并购企业资产的经营收入,来支付并购价款或作为此种支付的担保的并购方式。在这种并购中,并购企业不必拥有巨额资金,只需要准备少量现金(用以支付并购过程聘用必需的律师、会计师等费用),加上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及营运所得作为融资担保和还贷资金,便可并购任何规模的企业。非杠杆并购,即并购企业不用被并购企业自有资金及营运所得来支付或担保支付并购价格的并购方式。但是,采用这种并购方式并不意味着并购企业不用举债即可承担并购价格。在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并购都是利用贷款来完成的,只是借款数额的多少、贷款抵押的对象不同而已。(6)按并购的实现方式来划分,企业并购可分为协议并购、要约并购、二级市场并购三种。协议并购是指买卖双方经过一系列谈判后达成共识,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受让协议实现并购的方式。要约并购是买方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就收购股票的数量、价格、期限、支付方式等发布公开要约,以实现并购目标公司的并购方式。二级市场并购是指买方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并购目标公司的并购方式。3、并购效应并购的效应主要有以下四点。(1)实现协同效应,包括管理协同、经营协同、财务协同。(2)实现战略重组,开展多元化经营。企业通过经营相关程度较低的不同行业可以分散风险、稳定收入来源、增强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当企业面临变化的环境而调整战略时,并购可以使企业低成本地迅速进入被并购企业所在的增长相对较快的行业,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被并购企业的市场份额以及现有的各种资源,从而保证企业持续不断的盈利能力。(3)获得特殊资产和渠道,包括土地,优秀管理队伍、优秀研究人员或专门人才以及专有技术、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国外市场和技术。(4)降低代理成本。在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经理是决策或控制的代理人,而所有者作为委托人成为风险承担者,由此造成的代理成本包括契约成本、监督成本和剩余损失。通过企业内部组织机制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但当这些机制均不足以控制代理问题时,并购机制使得接管的威胁始终存在。通过公开并购或代理权争夺而造成的接管,将会改选现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从而作为最后的外部控制机制解决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二)分立分立是一种收缩策略。一个公司通过分立那些不适合公司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子公司、部门或产品生产线,可以更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的某些经营重点,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1、公司分立的含义及种类与公司合并相对应的行为是公司分立,即一家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行政命令或公司自行决策,分解为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相互独立的新公司,或将公司某部门资产或子公司的股权出售的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标准分立、出售和分拆三种形式。(1)标准分立。标准分立是指一个母公司将其在某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母公司股东在母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这会形成一个与母公司有着相同股东和持股结构的新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不存在股权和控制权向母公司及其股东之外第三者转移的情况,因为现有股东对母公司和分立出来的子公司同样保持着他们的权利。(2)出售。出售是指将公司的某一部分股权或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表现为减持或全部出售掉某一公司的股权或公司的资产,伴随着资产剥离过程。(3)分拆。分拆也称持股分立,是将公司的一部分分立为一个独立的新公司的同时,以新公司的名义对外发行股票,而原公司仍持有新公司的部分股票。分立与分拆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分立时,分立后的公司相互之间完全独立,可能有共同的股东,但公司间没有控股和持股关系;而持股分立后的新公司虽然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同时原公司又是新公司的主要股东之,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存在着持股甚至控股关系,新老公司形成一个有股权联结的企业2、公司分立的效应公司分立是最成熟的收缩性运作。公司分立的效应主要包括以下五点。(1)适应战略调整。由于公司战略重点转移,会使某项业务或资产不适应新战略重点需要,需将其出售。(2)减轻负担。当公司出现下列四种情况时,公司会出于减轻负担的考虑,实施分立:(3)筹集资金。筹集资金可以为公司应付财务危机、实施并购提供所需资金。(4)清晰主业。当管理层对公司进行了机会与风险、优势与劣势的分析后,认为在公司的多项业务中,只有某一项才是公司的竞争优势所在时,公司将非核心或不具竞争优势的业务分离出去或者卖掉,会有利于清晰主业,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5)化解内部竞争性冲突。如当公司某一项业务的存在和发展影响到公司另一项业务的客户时,选择某种分立方式可化解内部竞争性冲突。(三)资产注入与资产置按资产注入与资产置换是狭义资产重组的主要方式,往往发生在关联公司或即将成为关联公司的公司之间。资产注入是指交易双方中的一方将公司账面上的资产,可以是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按评估价或协议价注入对方公司。如果对方支付现金,则意味着资产注人方的资产变现;如果对方出让股权,则意味着资产注入方以资产出资进行投资或并购。资产置换是指交易者双方(有时可由多方)按某种约定价格(如谈判价格、评估价格等),在某一时期内相互交换资产的交易。资产置换的双方均出资产,通常意味着业务的互换。资产置换意味着集团内部战略目标、业务结构、资产结构及各公司战略地位的调整。(四)债转股与以股抵债债转股是指公司债权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债权转为出资(认购股份),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债转股带来的变化是公司的债务资本转成权益资本、该出资者身份由债权人身份转变为股东身份。债转股的积极效应体现在:能够使被投资公司降低债务负担;能够使债权人获得通过债务企业上市、股权交易或股票回购方式收回全部投资的机会。以股抵债是指债务人以其持有的股权抵偿其所欠债务的行为。如果债务人A以其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抵偿对C公司的债务,则原由A公司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变为由C公司持有,如果该部分股权代表对C公司的控股权,则意味着B公司“易主”。如果债务人A以其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抵偿对B公司的债务,则意味着B公司以债权资产作为对价定向回购债务人A持有的B公司股权,回购的股份应依法注销。以股抵债为缺乏现金清偿能力的股东偿还公司债务提供了途径。以股抵债的积极效应主要体现在能有效提升债权公司的资产质量,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提高。九、 企业价值评估价值评估是指买卖双方对标的(企业或股权或资产)做出的价值判断。价值评估是并购重组的重要环节。企业、股权、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是交易价格确定的最主要参考依据,是交易价格客观的价值标尺。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合理性直接关系着并购重组定价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一)市盈率法市盈率是某种股票普通股每股市价(或市值)与每股盈利(或净利润总额)的比率。目标企业的价值即企业净利润总额乘以标准市盈率。市盈率法不适用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市盈率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容易掌握,适用面较广。市盈率法的缺点:交易双方对标准市盈率容易产生分歧,而市场上可供参考的上市公司因市价变动较大而使市盈率很不稳定;易受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净利润为负数或因企业自身因素(如非正常收益变化剧烈)以及宏观经济因素(如萧条时期)变化明显而发生扭曲时,市盈率法估值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没有考虑风险、增长、股息支付等重要因素,(二)市净率法市净率是每股市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目标企业的价值即为企业净资产总值乘以标准市净率。市净率法的优点是账面价值数据容易获取,较权益数据来说更为稳定和直观,估值结果更为可靠。此方法的局限性在于:账面价值受折旧方法及会计政策影响大,当公司间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时,可比性较差。账面价值对于没有太多固定资产的服务类企业意义不大,所以此方法不适合此类公司。不适合账面价值为负数的企业。(三)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法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ricetoearningstogrouth,PEC)是用公司的市盈率除以公司未来3或5年的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当一只股票当前的市盈率为30倍,其未来5年的预期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为30%,那么这只股票的PEG就是1。当PEG等于1时,表明市场赋予这只股票的估值可以充分反映其未来业绩的成长性;而当PEG大于或小于1时,则说明这只股票的价值可能被高估或低估,或市场认为这家公司的业绩成长性会高于或低于市场的预期。此方法的适用性较广,尤其适用对毛利率稳定的行业进行估值。但由于PEG需要对未来至少3年的业绩增长情况做出判断,准确判断的难度大。(四)市销率估值法市销率也称价格营收比,是股票市值与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比率。目标企业的价值即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乘以标准市销率。市销率估值法的优点是公司净利润为负时也可用,可以与市盈率估值法形成良好的补充。十、 资本结构决策(一)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企业财务目标、经营状况的稳定性和成长性、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企业资产结构、企业投资者及管理当局的态度、行业特征及发展周期、经济环境的税务政策及货币政策。(二)资本结构的决策方法企业资本结构决策即确定最佳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在适度财务风险的条件下,使其预期的综合资本成本率最低,同时使企业价值最大的资本结构。下面介绍两种定量方法。(1)资本成本比较法。资本成本比较法是指在适度财务风险的条件下,测算可供选择的不同资本结构或筹资组合方案的综合资本成本率,并以此为标准相互比较确定最佳资本结构的方法。(2)每股利润分析法。每股利润分析法是指利用每股利润无差别点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方法。每股利润无差别点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筹资方案下普通股每股利润相等时的息税前盈余点。根据每股利润无差别点,可以分析选择筹资方式,进行资本结构决策。十一、 资本结构理论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比例是负债比率。关于资本结构富有成效的理论研究是企业筹资决策的重要基础。(一)早期资本结构理论(1)净收益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由于债务资本成本率一般低于股权资本成本率,因此,公司的债务资本越多,债务资本比例就越高,综合资本成本率就越低,从而公司的价值就越大。这种观点忽略了财务风险,如果公司的债务资本过多,债务资本比例过高,财务风险就会很高,公司的综合资本成本率就会上升,公司的价值反而下降。(2)净营业收益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的多少、比例的高低与公司的价值没有关系。决定公司价值的真正因素应该是公司的净营业收益。这种观点虽然认识到债务资本比例的变动会产生公司的财务风险,也可能影响公司的债务资本成本率,但实际上公司的综合资本成本率不可能是一个常数。公司净营业收益的确会影响公司价值,但公司价值不仅仅取决于净营业收益。(3)传统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增加债务资本对提高公司价值是有利的,但债务资本规模必须适度。如果公司负债过度,综合资本成本率就会升高,从而使公司价值下降。(二)MM资本结构理论1958年,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提出了著名的MM理论。他们在无税收、资本可以自由流通、充分竞争、预期报酬率相同下的证券价格相同、完全信息、利率一致、高度完善和均衡的资本市场等一系列假设条件下,提出了两个重要命题。命题利用财务杠杆的公司,其股权资本成本率随筹资额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公司的市场价值不会随债权资本比例的上升而增加。资本成本较低的债务给公司带来的财务杠杆利益会随股权资本成本率的上升而被抵销。在没有企业和个天所得税的情况下,风险相同的企业,其价值不受负债及其程度的影响从上述假设及命题出发,后期研究一次放松一个或多个假定,从而提出了修正的MM理论。有研究指出,如取消公司无所得税假设,按税法规定,公司对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利息免征公司所得税,而股息支出和税前净利润应缴纳公司所得税,因此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在公司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优惠。由此得出结论公司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负债,即100%的负债融资时企业市场价值最大。也有研究者质疑上述结论,提出了权衡理论。该研究认为,随着公司债权资本比例的提高,公司的风险也会上升,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此会增加公司的额外成本,降低公司的价值。因此,公司最佳资本结构应当是节税利益和债权资本比例上升而带来的财务危机成本或破产成本之间的平衡点。财务危机成本取决于公司危机发生的概率与危机的严重程度。(三)现代资本结构理论(1)代理成本理论。该理论指出,公司债务的违约风险是财务杠杆系数的增函数;随着公司债权资本的增加,债权人的监督成本随之提升,债权人会要求更高的利率。这种代理成本最终由股东承担,公司资本结构中债权比率过高会导致股东价值的降低。根据代理成本理论,债权资本适度的资本结构会增加股东的价值。(2)该理论认为,公司倾向于首先采用内部筹资,因而不会传递任何可能对股价不利的信息;如果需要外部筹资,公司将先选择债权筹资,再选择其他外部股权筹资,这种筹资顺序的选择也不会传递对公司股价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不存在明显的目标资本结构。(3)动态权衡理论。该理论将调整成本纳入模型之中,发现即使很小的成本调整也会使公司的负债率与最优水平发生较大的偏离。当成本调整小于次优资本结构所带来的公司价值损失时,公司的实际资本结构就会向其最优资本结构状态进行调整;否则,公司将取消进行调整。(4)市场择时理论。该理论研究的结论是,在股票市场非理性、公司股价被高估时,理性的决策者应该选择增发股票;当股价被过分低估时,理性的决策者应该回购股票。十二、 经理机构的地位经理又称经理人,是指由董事会做出决议聘任的主持日常经营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在国外,经理一般由公司章程任意设定,设立后即为公司常设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会一般被视为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它既负责做出经营决策,也负责实际管理和代表公司对外活动。然而,现代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大多由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已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需要广开才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选拔有专长、精于管理的代理人。于是,辅助董事会执行业务的经理机构便应运而生。公司设置经理的目的就是辅助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执行业务。因此,有无必要设置经理机构完全由公司视自身情况而由章程决定,法律并不做强制性规定。经理一般是由章程任意设定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机关,经理从属于董事会,他必须听从作为法题临务执,机关董事会的指挥和监督。对于专属于董事会做出决议的经营事项,经理不得越俎代庖,擅自做出决定并执行。经理的职权范围通常是来自董事会的授权,只能在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尽管经理在各国公司法中多为由章程任意设定的机构,但事实上在现代公司中一般都设置有经理机构,尤其是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决策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中,经理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常设业务辅助执行机关。而且,随着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不断加强,董事会的地位和职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主要权力逐渐由传统的业务执行向经营决策方面转变。董事会可以决定股东机构权力范围外的一切事务,而公司的具体业务执行多由董事或经理去完成,经理的作用也越来越普遍地受到重视。在董事会权力被不断扩大的社会背景下公司立法同样呈现出经理地位被不断强化的趋势。因此,正确界定并处理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公司立法与公司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既不能失去对经理的控制,使董事会形同虚设沦为经理的附庸,又不能事无巨细,都由董事会决定,使经理无所事事。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以董事会对经理实施控制为基础的合作关系。其中,控制是第一性的,合作是第三性的。在我国由传统企业领导体制向现代企业领导体制转换的过程中,需要重新审视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不仅要在股东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而且在公司经营阶层内部也要形成一定的分权与制衡机制,这也是我国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过程中正在探索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代公司组织机构中,董事会虽为公司的常设机关,但所有的经营业务都由其亲自执行并不可行。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的情况下,在董事会之下往往另设有专门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辅助机构,这就是经理。但由于各国商业习惯与立法传统不同,各国公司法对经理的设置及其权限的规定也不相同。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将公司经理视为章程中的任意设定机构,即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规定是否设立经理以及经理的权限等法律并不对经理的设置做出硬性规定。对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一)经理机构的职权经理机构的出现与设置,使公司的管理活动进一步专门化,有效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充分表明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后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从本质上讲,经理被授予了部分董事会的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此外,经理作为董事会领导下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为便于其了解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法还规定了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二)经理的义务与责任经理在行使职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基于委任关系而产生的公司代理人,经理对公司所负的义务与董事基本相同,主要对公司负有谨慎、忠诚的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法对经理、董事规定了相同的义务。如果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在国外,经理在执行职务的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对第三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三)经理的聘任与解聘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的聘任和解聘均由董事会决定。对经理的任免及其报酬决定权是董事会对经理实行监控的主要手段。董事会在选聘经理时,应对候选者进行全面综合的考察。公司法对经理的任职资格做出了与董事相同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天不得成为公司经理。必须明确,法定的资格限制仅是选聘经理的最基本条件,因而出任公司经理的人,除应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才能。只有选聘那些德才兼备者,才能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经理入选后,其经营水平和经营能力要接受实践检验,要通过述职、汇报和其他形式接受董事会的定期和随时监督。董事会根据经理的表现,可留聘或解聘,并决定经理的报酬事项。解聘不合格的经理,是董事会对经理进行事后制约的重要手段,其作用不可低估。在西方国家,当一名经理由于经营不善而对公司衰落负有责任时,在被解聘的同时,也在他的职业历史上留下了一笔不可抹杀的失败记录。有过市场失败记录者,很难重新谋求到经理的位置。因此,在国外即使已经取得经理职位的人,也十分珍惜其职位。保住经理职位的唯一途径是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使公司得以长期稳定地发展。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材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来说,经理是必须设置的职务。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最重要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关于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关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了以下规定: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按受董事会的聘任或解聘、评价、考核和奖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或建议;聘任或解聘考核和奖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按照谨慎与效率相结合的决策原则,在确保有效监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将其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具体事项有条件地授权总经理处理。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不承担执行性事务。在公司执行性事务中实行总经理负责的领导体制。经理由董事会聘饪或者解聘,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国看独资公司经理机构与前文所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机构的职权、义务相同。十三、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特征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除行使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以外,还可以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要比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大得多。公司法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机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这就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缺位的状况,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也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之一。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的两种方式:其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其三,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这既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的职权,也是两个机构的义务。章程是一个公司设立、运行和终止过程中对公司及重要参与人进行权利义务分配的总协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可见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全体股东。而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