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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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7页 共67页隔爆设施安设与管理标准1、“煤矿管理规程”115条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层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空间,煤层掘进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2、主要隔爆设施的设置地点为:A、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B、相邻采区间的运输巷与回风巷。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与回风石门。3、辅助隔爆设施的地点为:A、回采工作交进、回风巷。B、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其安设位置应距工作面60200m范围内。4、隔爆水棚必须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5、水袋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距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不得小于50m。6、水袋用水量应按巷道断面计算,主隔棚不得小于400L/,辅助不小于200L/。7、水棚排间距为1.2M-3M,主隔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不小于20M。8、水袋挂钩位置要对正,相间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为605度,钩尖长度为25MM。9、40L水袋不得用在主隔棚区。10、水袋间的间隙与水袋与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11、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12、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内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形状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13、高度大于4M的巷道,应设双层棚子。上层水袋的总水量,按巷道全面积30 L/计算,下层水袋的用水量,仍按前述水袋用水量计算。14、每排水袋中的水袋,所占据巷道宽度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巷道净断面小于10 ,至少为35%,巷道净断面10-12,至少为50%,净断面大于12,至少为65%。15、隔爆设施安设地点应设相应的说明牌,标明责任人,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袋容量,用水量等参数。16、每周应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设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17、隔爆水袋袋中水质杂质超过5%时,必须立即更换。通风设施管理标准一、 何为通风设施:隔绝与引导风流的通风构筑物称为通风设施。二、 通风设施包括:挡风墙(密闭),风门、风桥、风硐、防爆门和测风站。三、 挡风墙:挡风墙是隔绝风流严禁行人通过的通风设施,分永久与临时挡风墙两种。A、 永久挡风墙:永久挡风墙主要用于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正副巷和顺槽正副巷之间的隔离和对已采区及火区的密闭等。其构筑质量与标准应满足:1、 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要求顶部厚度为1.5-2.5M。井筒与巷道高度超过3M的地点为2.5M,阶段平巷,上下山和已采区密闭墙为2M,采区顺槽为1.5M。2、 采用双墙充填,黄土构筑,混凝土砌筑墙体,单墙厚度不小于30CM,距主要进回风巷口不应大于6M,同一贯眼两侧进行密闭。3、 密闭墙体用水泥抹面,前后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密闭墙应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30X30C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料石砌碹巷道,要打破顶、帮进行掏槽。4、 密闭墙内有水的,设“U”型翻水池或翻水管,孔口封堵严实。5、 密闭前必须设栅栏,检查记录牌板。6、 密闭必须编号管理。B、 临时密闭:临时密闭用于临时性挡风或封闭盲巷时采用,其质量标准为:1、 临时密闭的厚度:顶部不小于1m,用荒石或井下风化岩石砌墙,厚度30cm左右,用黄泥抹面,中间用黄土充填并捣实。2、 设在顶帮良好处,四周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3、 密闭前设栅栏,警标。4、 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周的地点,可用木板鱼鳞式搭接,用泥抹面。C、 防火墙:用于火区封闭的一种密闭,规格质量基本同档风墙,顶部厚度一般不小于2M。1、 防火墙内有积水时,其墙底必须用混凝土构筑,高度不低于0.8M,并用水泥抹面,墙底部设反水池或反水管。2、 防火墙必须预留35MM瓦斯管,以备观测、注浆和调压。3、 防火墙外要预留构筑气室的位置,以备均压。4、 防火墙面和距离墙1M的范围内巷道顶部必须进行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8CM。四、 风门风门是隔绝风流但允许行人和通车的通风设施,用于进、回风巷的联络巷,根据用途可分为永久、临时两种:A、 永久风门:(一) 制作要求:1、 风门优先采用双层木板夹隔风材料制作,单层木板厚度2.5CM,中间夹层用废旧风筒或其他隔风材料。2、 门框规格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型而定,专用行人的风门可缩小到0.6M0.8M,也可以在大门上安装一个小风门,用于调节风压,便于开启。3、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宜采用单扇门结构,尽量不使用双扇门结构,以减少本身漏风,门框与门扇四周接触时处,做在45度角。(二) 安装要求:1、 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击区域安设正、反风门各两道(自动平衡风门可安设两道),门框有3-5度的倾角,门扇平整不漏风,门窗与门框不不歪扭。2、 风门墙用不燃性材料制做,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风门墙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掏槽深度不小于30CM。3、 每组风门之间(含正、反面)装设闭锁装置,确保风门自动关闭。4、 风门轴卡用钢质折页式,门轴用10-15MM的圆钢,折页的转动部分与门扇上的门带连成一体。5、 行人风门间距应大于5M,通车风门间距应大于1列车的长度。6、 风门水沟要设翻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设底坎,电缆也要堵实。7、 不使用的风门要摘下。B、 临时风门1、 风门门垛与临时密闭要求相同,其他部分与永久风门相同。2、 临时风门的使用期限不超1个月。五、 风桥:六、 (一)永久风桥:1、 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混凝土浇注时,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帮见底,充填结实,预制板构筑时,应用双层预制板夹黄土构筑,充填厚度不小于0.6M,充填黄土的长度每端都要超出交岔口4M以上。2、 风桥净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坡度小于30度,且应呈流线型。3、 风桥上下巷不准设风门或调节风窗,绕道式风桥上巷底板与下巷顶部距离不得小于3M。(二)临时风桥:1、可使用铁质风筒代替风桥。2、风桥内的风速不得超过15M/S,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风筒不得承受压力。(三)调节风窗:带风门的调节风窗1、 调节风窗一般设在回风一侧,设于固定风门的墙的上方,距巷道顶部不超过30CM,调节板应灵活可靠。2、 每组不少于2道,间距、质量与风门相同。不带风门的调节风窗:不带风门的调节风窗其调节板安设于墙的上方,距巷道顶部不超过30CM,墙体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40CM,四周掏槽深度不小于30C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六、 测风站:1、 砌碹巷道要用水泥抹面,棚架支护巷道采用木板等板状材料对接构筑,墙面平整,测风站前后与巷帮接实,确保风量全部通过测风站。2、 测风站本身长度不小于4M,前后10M内风流无分支,汇合点、巷道无拐弯。3、 测风站必须有记录牌板,上面注有地点、编号、断面积、测风日期、平均风速、风量、测风人等内容。七、 风硐:1、 风硐的断面形状以圆形为准,内壁光滑,与风井的连接平缓。2、 风硐的断面应以风速不超15M/S为设计依据,其通风阻力不超100-200PA。3、 风硐及风硐内的闸门等装置,结构严密。八、 防爆门(一) 立井防爆门:1、 采用5-10MM厚的钢板制成,面积不小于该井口的断面积,下端四周放入井口圈的凹槽中,槽中盛水或用不燃冷冻液密封。2、 以防爆门中心向四周均匀分布4个点,由固定于井筒的定滑轮引导向绳加平衡配置。(二) 斜井防爆门:1、 使用的材料与立井相同。2、 防爆门紧靠井口并加以密封材料,防爆门上安设与防爆门成45度角的用于固定平衡锺的双耳,双耳上放置平衡锺。另外,在瓦斯超限区域,无人作业巷道,瓦斯尾巷,巷道贯通巷道,两巷间横贯超过6M的盲巷等处必须设栅栏。1、 使用坚固的立柱配置木板条或金属网制成。2、 立柱上使用宽度不小于4CM,厚度不小于2CM的木板条全断面封闭,木板条横竖间距不超20CM。3、 柱距不超0.8M。4、 设立“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传感器管理标准 一、 早烷传感器的设置位置:1、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与行车。2、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以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采煤工作面上隔角:报警1%,断电1.5%,复电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流。(2) 低瓦斯与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其设置位置在距工作面10M内,报警1%,断电1.5%,复电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3)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于距工作面煤壁10CM内,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断面范围: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4)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应设置于距回风口10-15M内,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5)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甲烷传感器应设置于被串工作面进风巷10M-15M处,报警浓度0.5%,断电浓度0.5%,复电浓度0.5%,断电范围:被串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6) 专用排瓦斯巷,甲烷传感器应设置于距回风口15M处,报警浓度为2.5%,断电浓度2.5%,复电浓度2.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规程中的断电范围是工作面电流)。(7)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应设置于出风口距回风巷10-15M处,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断面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8)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巷道超过1000M),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断面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9) 采煤机必须设置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采煤机及工作面刮板机电源。(10)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距工作面迎头5M内,报警值为1.0%,断电值1.5%,复电值1.0%。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1)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距回风口10-15M内,报警值为1.0%,断电值1%,复电值1.0%。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2)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扇前,其位置是被串局扇前3-5M处。报警值0.5%,断电值0.5%,复电值0.5%。断电范围:被串掘进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3)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其设置位置是距回风口10-15M处,报警值1.0%,断电值1.0%,复电值1.0%。断电范围:包括局扇在内的双巷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4)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中部(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报警值1.0%,断电值1.0%,复电值1.0%。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5)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查报警仪。报警值1.0%,断电值1.5%,复电值1.0%。断电范围:掘进机。(16) 采区回风巷,其设置位置是距回风口10-15M处,报警值1.0%,断电值1.5%,复电值1.0%。断电范围: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7) 总回风巷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值0.7%。(18) 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1.0%,断电值1.0%,复电值1.0%。断电范围: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9)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0.5%,断电值0.7%,复电值0.7%。断电范围: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0)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1.5%,断电值1.5%,复电值1.5%。断电范围: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他非本质电气设备。(21)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1.5%,断电值1.5%,复电值1.5%。断电范围:带式输送机走廊内全部电气设备。(22)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室内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0.5%。(23)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0.5%,断电值1.0%,复电值0.5%。断电范围:瓦斯抽放泵站电流。(24) 瓦斯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25%。(25) 利用瓦斯时,瓦斯抽放泵输出管路中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30%。(26) 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必须设甲烷传感器,报警值25%。二、 其他传感器的设置:1、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2、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1个CO传感器,地点可设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值24ppm。3、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值为24ppm。4、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值为24ppm。5、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24ppm。6、 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风速传感器,其设置位置应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断面无变化,能准确反映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7、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风压传感器。8、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温度、压力传感哭。防火安全装置上宜设压差传感器。9、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宜设烟雾传感器。10、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设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0。11、 机电硐室内设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12、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13、 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4、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未端必须设置风筒传感器。15、 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1、 电缆的悬挂符合电缆悬挂要求:(1) 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严禁敷设电缆。(2) 电缆过墙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3)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4) 电缆应用吊钩悬挂,悬挂要整齐,不交叉,不落地,应有适当驰度,橡套电缆严禁用电丝悬挂。2、 电缆的连接应无鸡爪子,羊尾巴,以接头。(1) 鸡爪子a.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b.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c.铠装电缆的连接不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2)羊尾巴电缆末端不接防爆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3、 破口(1) 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2)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者。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4、 开关闭锁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5、 隔爆面的光洁度应不低于5,操纵杆光洁度不低于6,否则为失爆。6、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班痕者为锈蚀,属失爆。7、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属失爆。云影擦掉锈蚀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8、 隔爆面上的小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直径不超0.5MM,深度不超1MM的隔爆面不属失爆。9、 对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接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不超过1MM,其伤痕距接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规定的接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一项超过要求均为失爆。10、 隔爆接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鳞化(鳞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鳞面脱落属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鳞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五分之一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属不完好)。11、 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八分之一,不在此限)。12、 隔爆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不得小于所规定的接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1)、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小于25MM,间隙不小于0.5MM。(1) 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的宽度如下表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0.5-22间隙(MM)0.30.40.5接合面宽度(MM)812.512.5(2) 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如下表:隔爆空隙净容积(升)0.50.5接合面宽度(MM)12.525间隙(MM)操纵杆及孔0.30.5电机轴及孔0.40.613、 防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不合格。14、 隔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15、 密封圈必须采用邵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成,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朝里,否则为不完好(煤电钻除外)。16、 密封圈的尺寸须符合下列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失爆。(1)密封圈外径D与进线装置内径DO差应符合下表D(MM)DO-D(MM)D20120D601.590D2(3)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MM,但如系4 MM及以下电缆,密封圈的内径不应大于电径外径。(4) 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70MM长的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17、 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MM(包括2MM)为失爆。18、 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档板和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螺旋式进线嘴金属圈应装在档板外在,否则也为失爆。19、 线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20、 档板直径与进线嘴内径之差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不小于2MM,厚度不应小于公称尺寸1MM,否则均属失爆。21、 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来调整,不能充填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金属圈的内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壁规格一致,螺旋式线嘴也只限安装一个金属圈,否则均为失爆。22、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咀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进线咀最少齿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正向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为失爆。23、喇叭咀外部残缺,但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24、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属失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如压紧后电缆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25、紧固件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丝、螺栓,弹簧垫圈规格要求一致。螺杆裸露部分一般不起5扣,否则本设备为不完好。凡用螺栓紧固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与橡套电费)可不加弹簧垫圈。26、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的螺丝要上满扣,螺栓螺纹应露出螺 1-3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27、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28、低压隔灯开关接线定不允许由电源侧 进出线 负荷 侧,或由负荷侧进出线的电源侧,磁力起动器的小嗽咀严禁引入动力线,否则为失爆。29、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MM的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30、接线应整齐( 不扭弯,紧固,导线良好,无毛利,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MM,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均属设备不完好。31、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V以下不小于6MM,500V以上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32、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技术,接线柱使用压线板时,压板凹面一律下,否则为不完好。33、接线室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咀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接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如出现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均属不完好。34、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铝)皮上,或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上。未接线的嗽叭咀应用同等厚的卡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35、接线盒应保持干净无杂物,铠装电缆的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否则该设备属不完好。36、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该设备属失爆。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缝也属失爆。37、隔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的带点螺旋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否则该设备属不完好。38、各种隔爆设备的保护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灯。39、隔爆设备元件的置放要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便于检查和维修,喇叭嘴严禁朝上,喇叭嘴电缆出口应平滑,严禁出现死弯,否则为不完好。40、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反接为失爆。41、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处可以使用最少2道U型夹子连接,使用镀锌铁板时,一般用2道镀锌螺丝紧固(并加装弹垫或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mm。42、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除单按、双按、三按,照明灯具和声光电笛外),保护接地不易过长,应控制在2-5m内。相对固定的600V以上电气设备,应用钢绞线,以便于管理,127V及以下等级的电气设备和相对移动频繁的电气设备应使用电缆线接地,有关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3、电气设备必须有合格的接地装置,接地不合格的装置不算完好。变电硐室、配电点的设备必须有系统的局部接地,采掘工作面所用设备要求有系统接地,采用串联接地的设备属不完好。44、接地螺栓应符合下列标准:(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2)外接地螺栓直径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容量在5KW至10KW的不小于M10。容量大于10KW的大于M12.通信,信号,按钮,照明灯等小型设备不小于M6.(3)接地螺丝应进行电镀防锈处理。45、变电硐室的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如无标志牌或标志牌与内容不符,该设备属不完好。46、局扇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实现风电闭锁与瓦斯电闭锁,在局扇专供电源线路上不应分接其他负荷。47、信号装备必须声光具备,清晰可靠。48、只接电源不接负荷的电气设备也属检查范围。49、防爆设备无论在矿井的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应按防爆设备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与维护。50、检查中如发现有失爆现象,应当场立即处理,但本次检查仍按失爆论处。51、未涉及的内容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五小电器安装、吊挂和集中上板标准1、 井下五小电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2、 下井的五小电器防爆率为100%,合格率为100%。3、 五小电器包括各种接线盒,高压连接器,声光信号,控制按钮等,必须设置完好责任牌和防爆合格证,完好责任牌要设于其外壳易于检查的部位,铭牌或标识牌的一面必须朝外,易于观察。4、 所有接线盒、高压连接器、声光信号悬挂要与连接电缆线钩的高度一致,可用专用钩悬挂,用铁丝连接专用钩孔,严禁用铁丝捆绑,要吊挂牢靠,其两侧1m内的电缆应有一定的下垂度,以防漏水渗入电缆电器腔内。5、 所有接线盒,高压连接器,声光信号悬挂时,二通喇叭要置平,不受巷道坡度的限制,三通接线盒的喇叭嘴必须朝下,在淋水或潮气大的地点,还应加盖防水布进行包裹,或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水措施,五小电器隔爆腔盖要置于人行道一侧。6、 炮掘工作面在75m内的五小电器必须采取防炮崩措施7、 所有五小电器表面要清洁卫生,完好无损,对锈蚀严重,破损不完好的要及时更换。8、 五小电器上板要求:(1)、操作牌板统一用3mm钢板制成,用20x20角铁加边框,入井前做防腐处理,然后统一刷成灰色。(2)、操作牌板主要用于各种操作按钮的固定,操作按钮要固定于便于司机操作的巷道一侧,操作板均横向固定,各种操作按钮均横向用螺丝固定操作牌板上,悬挂时必须保持水平垂直。(3)、操作板的规格:一般要求满足使用要求,不宜过大,电器置于板上四周留有一定余地即可(电器距边不小于40mm)。按钮、信号可固定在同一板上,有电话的位置,电话也可同按钮固定在同一板上,否则,当用固定两个操作按钮时,板的规格为500x400mm,且在板上均布两组固定孔和穿线孔。当用于固定三个操作按钮时,板的规格为600x500mm, 且在板上均布三组固定孔和穿线孔。当用于固定四个及以上按钮时,板的规格为600x600mm,操作按钮分两排布置,及上下各均布置固定孔与穿线孔。(4)、操作板的安装,应双线悬挂于相应设备的巷旁,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2米,便于操作的地方或固定在专用的操作架上,为保护操作线操作和易于管理,操作板在置于巷旁时,可制作腿脚四个,使操作板远离巷旁,腿脚长度不宜超过16cm,与操作板焊为一体,用20x20角钢。(5)、采掘工作面主要操作点的操作按钮,因受设备影响,安装不可靠旁,允许制作专用操作架固定或采用吊挂形式,要吊挂牢靠,方便于操作和防尘防水管理,可制作为箱式,采用嵌入式固定按钮。(6)、小绞车信号按钮,操作按钮要悬挂于绞车司机伸手即可触及到的位置,若小绞车不靠旁,应制作专用操作板架固定。(7)、巷道内的单件急停信号等按钮不上板,要用专用钩固定在巷道人行侧旁,距底板1.21.5m便于操作,进线喇叭嘴必须朝下,固定必须牢靠。 (8)、声光电笛信号末与操作按钮同处时,要求声光信号以发光点必须正对司机,并且距离不能超过5m。(9) 、五小电器管理应不断科学化,使用新材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方式,应积极推广按钮信号一体化,按钮信号应积极采用嵌入式,积极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操作板。局部通风机管理标准1、局部通风机的安设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在进风流中,距掘进回风口必须大于10m。2、全风压供给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以免产生循环风。3、一般情况下要安置在底板处,使用专用支架或垫木支高。离地高度不小于500mm,若限于巷道宽度不够,不能保证安全间隙和其他安全要求时,局部通风机可悬挂于巷道顶部;距巷帮0.3m,距顶板0.4m,要用双钢丝绳吊挂,吊挂点不小于2个。4、局部通风机的控制设备要安装好,上架保护齐全,整定正确,动作可靠,放置地点,严禁与风机紧靠同放一处和放置于风机吸风口侧5m以内,应放置于距风机50m以内的新鲜风巷道内或专用硐室内。5、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安设地点应有牌板。6、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煤矿、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扇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并实现自动切换。7、正常工作的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扇故障时,备用局扇能自动启动。8、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和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安设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9、正常工作和备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流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扇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10、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1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正常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11、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扇同时向2个掘进面通风。12、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撤到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流。13、恢复通风前,必须有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14、煤矿安全规程442条规定: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一坡三档”安设与管理标准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条等有关规定,开凿或延伸斜井、下山时,以及坡度超过规定的斜巷必须设置可靠的“一破三挡”装置。2、 “一破三档”设置位置及要求: 上平车场变破点处25m内设一道常闭阻车装置。 坡中距上平车场变破点20米处或大于一列车处设置一组防跑车装置,防跑车装置必须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车辆阻止。 坡底距变破点2m-5m处设一道可靠地挡车装置。3、当倾斜长度超过100m以上时,破中应设2道防跑车装置,分别置于上部和下部,均距两个变破点20m左右。4、正在施工的倾斜巷道的防跑车要求: 下山巷道掘进:坡顶必须设置常闭阻车器。破中按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坡底距掘进头装车位置后方5-10m必须设一道防跑车装置。停车装车位置前方必须使用专用的挡车装置固定车辆。 上山巷道掘进:起坡点后方2m-5m内必须设置一道当车装置,起坡点前方20m左右必须安设防跑车装置。掘进工作在装车点后方要设专用挡车装置,严禁用绞车牵引车辆装车。随着工作的前移,挡车装置也要不断迁移5、装卸料地点或轨道尽头,摘挂钩地点,不论平巷或者是斜巷,均应设置常闭阻车器。6、回采工作面电气列车梯子轨两端必须随工作面推进设置可靠地挡车器,特殊情况下设置十字道木配合阻车,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的确规定使用方法和采取的措施。皮带运输保护装置标准煤矿安全规程373条规定: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1、 防跑偏装置:防跑偏传感器在机头,机尾各设一对,机头传感器设在机头最后一架大架上,机尾传感器应安设在机尾大架与正规架连接的过渡便架上。2、 堆煤保护:煤位传感器应吊挂在机头卸料滚筒前物料堆积角上方,即在卸料滚筒水平200-300mm,水平上方高度400-500mm处安装。控制线接入控制回路。3、 烟雾保护:烟雾传感器应吊挂在主副滚筒上方的下风侧10m,距上胶带500mm处,控制线接入控制回路。4、 速度保护:速度传感器应安设在导向滚筒轴座上。在导向滚筒端盖上,速度传感器要垂直于磁钢安设并距磁钢20mm-40mm处,接受磁钢脉冲,经控制线接入控制回路。5、 温度保护:温度传感器应安设在测温部件周围,并紧贴测温部件,当被测温度超过设定时,报警(可以安设在减速器输入轴泵处或电机轴承处),控制线接入控制回路。6、 自动洒水装置:将交流电磁阀固定于主滚筒附近的机头横梁(即槽钢)上,出水营的大梁接喷头直冲机头和主滚筒易摩擦升温的地方,所有管路的连接件均使用10mm压应件,来水压力应不小于1.2mpa.控制线接入回路,水管进水接自静压水。7、 机头喷雾装置固定位置:水平方向距卸料滚筒外缘800mm-900mm,垂直高度距滚筒皮带200-300mm,喷嘴角度为45度。8、 根据煤矿管理规程373条要求: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安装设防逆转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9、 主要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在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10、 带式输送机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11、 带式输送机巷道沿线应加设沿线急停保护装置。12、 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加设行人过桥,严禁直接越过皮带。13、 井下所有皮带应积极推广使用软启动控制装置,提高设备的适应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电缆管理标准1、 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开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敷设电缆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留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2、 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电缆应有供保护接地用足够截面的导体。 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电缆主芯线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3、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在水平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大于30度及其以上的巷道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但不得损伤电缆。4、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松驰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坠落。其悬挂高度应能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会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5、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或倾斜巷道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6、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捆绑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7、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信电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8、盘圈或“8”字形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9、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0.1m以上的地方。10、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与高压电缆之间,低压与低压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11、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盒的两端,穿墙电缆墙的两边都必须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截面的标志牌。12、电缆穿过墙壁的部分必须用套管保护,两边并用黄泥充填封堵,严防漏风。13、电缆悬挂顺序,原则上自上而下顺序为:监控线、电话线、信号线(照明线)、低压动力电缆、高压动力电缆。14、电缆悬挂时应一钩一线,严禁一钩多线或高、低压电缆交叉混用电缆钩。电压等级为127V以上的可一钩双电缆,但不允许超过两根。15、工作面机组电缆要用专用电缆夹固定,然后放入电缆槽,要置挂于电缆槽靠支架侧。16、工作面所有无钩捆绑电缆,必须用皮带或有胶套的废电缆线捆绑,严禁用铁丝直接捆绑,以防损伤电缆,影响绝缘。17、所有高、低压电缆连接器,接线盒两端0.31.0m以内的电缆必须与接线盒出口保持水平或低于接线盒。18、有淋水地点的电缘必须采取遮挡等保护措施。19、电缆的连接应严禁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20、电缆的连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472条之规定。小绞车管理标准说明:小绞车包括调度绞车、回柱绞车、滚筒直径1.2以下的绞车。1、井下所有小绞车原则上采用地锚固定,每台小绞车用不少于4根锚杆固定,锚杆锚固长度:岩底1.2m,煤层底板1.5m,锚杆直径20mm。锚杆材质均采用高强度螺纹钢,锚固方式采用树脂药包或涨壳式,确保每根锚固力不低于4吨。2、工作面及两巷靠近工作面附近经常移动的小绞车,可不选用地锚固定方式固定,可采用四压两戗一将军法固定。压戗柱选用直径不小于140mm的圆木(松木),将军柱选用直径不小于200mm圆木(松木)。3、用四压两戗一将军法固定时,必须进行底座改造或加垫木排底座,使绞车底座吃力平衡,压戗柱吃力,受力状态平衡,压戗柱柱顶应留有100mm深的柱窝或柱坎,必要时打吃劲的楔木,压柱垂直顶底板,戗柱前倾与底柱成70度80度角。压戗柱不得影响司机操作,将军柱与护绳柱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且有防倒柱护绳,压戗柱均应靠顶300mm左右设置护绳(用10#钢丝双股与柱连绑)。4、小绞车制动必须灵活可靠,施闸后JD11.4KM小绞车闸把,在水平线以上30度40度即应死闸,其它小绞车闸的行程不能超过全行程的2/34/5。5、牵引钢丝绳钩头必须上护绳皮,绳皮必须有足够强度(绳头上绳环时绳皮应穿过绳环)。绳头长度不得小于600mm,绳头不少于3道,间距不超250mm,余头不小于100mm。6、JD11.4KM绞车护绳板高度必须过滚筒上方水平线。固定螺丝必须紧固,护绳板稳定可靠。7、小绞车的控制按钮与信号按钮,必须集中上板操作,操作杆要固定在便于司机操作的合适位置,如专用固定架上或悬挂于巷道侧帮,并固定牢固可靠。操作杆高度原则上底边距巷道底部1.2m。8、声光信号可单独装设固定牢固,其发光面必须面对司机,距司机位置的距离在5m以内,以保证司机准确接收信号。9、小绞车必须采取控制按钮的方式操作,严禁用开关就地操作。回柱绞车可远距离控制,但距离应控制在10m以内。10、钢丝绳绳头固定端必须用专用的卡绳装置压牢,不得直接系在滚筒上,且在滚筒旋转过程中不得磨损电机固定螺丝。11、绞车工作时松绳到极点,滚筒上应至少缠留三圈绳不放出,收绳后滚筒边沿应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不少于2.5倍绳径的高度。12、各部绞车直线服务长度30m范围内可以通过喊话联系。超过30m时,必须安设相应的声光对打信号,信号系统要灵活可靠,并严格执行“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绳”的指挥方法。13、切眼内等特殊地段安设绞车,采用四压两戗一将军法固定时,柱顶必须打在实顶上,严禁打在金属网上,在顶板和壁帮条件不好的地段严禁固定绞车。14、在砌碹支护巷道或硐室安设绞车,采用四压两戗一将军法固定时,柱顶必须穿透砌块打在实顶上。锚喷巷道要掏柱窝固定。15、绞车运行中钢丝绳要走直线,特殊情况下有转弯时必须设滑轮导向(必须经批准,且只能设1处)。导向滑轮固定在将军柱或地锚上(专用)等牢固部位,转弯处钢丝绳内侧严禁行人。16、回柱绞车等无护绳板的绞车,在拖运设备或带车时,绳道两侧及前方严禁有人。绞车司机不得站车正后方或正前方,以防断绳伤人。17、所有绞车必须悬挂技术特征牌板和操作规程,牌板的规格为500mm650mm,白底红字或黄低红字。两牌也可合二为一,规格为700mm500mm。悬挂位置:绞车附近5m以内的巷帮醒目位置,悬挂高度,底框边距底极不小于1.2m。18、绞车运输沿线要安装信号,信号点间距50m。信号高度与信号电缆高度相同,交叉口和必要地点应加设一组信号按钮,便于运输安全。防灭火器材管理标准1、煤矿安全规程228条规定: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2、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撤出一切设备、材料,进行永久封闭。3、采掘供水管路中水压不低于1.2Mpa。4、消防与洒水管路可共用,但最小管径不小于2寸,并必须在下列地点设置1寸或6分的甩头、阀门,便于冲巷,消防使用。(1)井筒(包括立井、斜井)的井口,井底。(2)井底车场附近的硐室和采区变电所门口。(3)井底车场,主要大巷,采区车场及主要联络巷每隔100m处。(4)皮带运输巷道、回采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和专用巷道、掘进工作面每隔50m,皮带机头、机层附近15m以内,以及临时或永久配电室、配电点附近15m以内。5、皮带运输巷道、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每隔50m,在三通阀门处放置1盘1寸消防软管,长度不小于25m。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7、皮带运输机头应装设至少2个灭火器,并安设自动洒水装置。8、在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必须具有阻燃性和抗静电性能,地面生产线直至落地使用的皮带、电缆等设施设备执行井下标准。地面装车皮带走廊、洗煤厂的原煤皮带,洗煤后的精煤、中煤输出皮带走廊等设施设备执行井下标准。9、严禁携带烟草、火种入井,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10、煤矿安全规程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6)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7)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11、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1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13、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中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与数量必须在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并符合要求。14、灭火器应定期检验(时间不超1年),应置放于设备(或设施)点附近5m以内的进风侧。15、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16、下列地点应设置灭火器材:(1)井下爆炸材料库;(2)机电硐室;(3)检修硐室;(4)材料库;(5)井底车场;(6)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7)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设置的数量必须在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作出明确的规定。防尘管理标准1、煤矿安全规程150条规定: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2、防尘供水管路的安设标准:(1)为整个矿井服务或为两个以上采区服务的安设管径不小于5寸。(2)为1个采区服务的安设管径不小于4寸。(3)防尘管路可与供水管路供用。(4)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应选用管径不小于3寸的管路,回风顺设应选用管径不小于2寸的管路,掘井工作面应选用2寸管径的管路。(5)敷设要求:井筒及大巷按有关设计要求敷设;一般巷道可用铅丝吊挂,吊挂高度距底板不小于1.2m;管路吊挂要平直成线,拐弯设弯头没有死弯;管路外部要进行防锈处理并涂防锈漆(颜色为红色或黄色)。5、消防、洒水口留设:(1)皮带运输巷,综采运输顺槽、综掘巷道管路每50m设一个三通阀门。(2)轨道、回风巷每隔50m100m设置1个三通阀门。(3)三通阀门必须完好,手把或手轮齐全,保证正常使用。6、各转载点喷雾洒水装置安装使用标准:(1)井下所有运输转载点都必须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装备,喷雾装置使用支撑金属骨架(钢管、圆钢、角铁)固定牢靠,雾化效果好。(2)所有胶带输送机喷雾洒水装置安装要求,喷头至少保证1个正常使用,但喷雾辐射宽度必须能覆盖整个皮带宽度,安装高度应距卸载滚筒上缘200300mm,水平方向距卸载外缘800900mm,喷嘴角度45度。(3)刮板输送机机头转载和其他转载落煤点要根据实际安装可靠的喷雾装置,要有效降尘,提高效果。(4)转载点喷雾应积极推广自动喷雾,机开即喷,机停即停,便于管理。7、采煤工作面架间喷雾装置安设使用标准:每组支架下应安装2个喷头(方向可调节),放顶煤支架后方要安设放顶煤专用喷头,喷雾装置要控制灵活,喷射范围要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好。应推广使用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的自动喷雾装置,日常使用必须正常。生产期间除放煤移架喷雾外,要求采煤机组回风侧跟机必须保证5组支架架间喷雾正常使用,后方可隔5架开一组喷雾,机尾过渡机架和端头支架可不设喷雾装置。8、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煤层孔隙率小于4的回采工作面可以不采取煤层注水的防尘措施,但大于4的必须采取煤层注水措施。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压力不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小于1.5Mpa,如内喷雾装置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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