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1春《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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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1春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1.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 )。 A增值额 B营业额 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D会计利润额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A增值额B营业额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D会计利润额C2. 下列应计入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有( )。 A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 B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 C校办企业缴纳的下列应计入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有()。A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B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C校办企业缴纳的增值税D个人缴纳的增值税CD3. 甲公司的“老干爷”牌注册商标被乙厂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撤销注册。为此,甲公司向商标局提供以下事实。其甲公司的“老干爷”牌注册商标被乙厂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撤销注册。为此,甲公司向商标局提供以下事实。其中哪些可用来作为“老干爷”商标的使用证明?()A“老干爷”商标用于广告宣传B“老干爷”商标已授权他人使用C甲公司的营业执照D“老干爷”商标用于甲公司的产品介绍ABD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C项中,营业执照对证明该商标被使用不具有证明力,因此,不应当选。 4. 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13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13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2013年陆某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6月从持有三个月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元从未上市某投贤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陆某12月份取得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A2975B2895C6125D8875正确答案:B年终奖适用年终奖特殊计税方法。3000012=2500(元)。据此,确定适用税率10速扣数105元所以。年终奖个税=3000010一105=2895(元)5.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错误6. 为保证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包括其越境转移和处置符合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为保证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包括其越境转移和处置符合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持下,国际社会于1989年签署了下列哪一国际文件?()A世界自然宪章B公海公约C巴塞尔公约D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C7.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B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ACD项中行政相对人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因此本题B项中的某市政府发出的通知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即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B项应当选。8. 物权的核心是支配权。( )物权的核心是支配权。( )正确答案:对9.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为( )。 A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 B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3%的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为()。A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B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3%的部分,准予扣除C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D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4%的部分,准予扣除C10. 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理由。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理由。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理由: (1) 环境法学具有独特的环境法学基本理念。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即人与环境相互作用规律)的基本观念。环境法学的基本理念是维护和追求环境正义。环境正义可以衍生出环境秩序、环境安全、环境公平、环境效益等理念,其中,维护和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秩序,是最能体现环境正义的特色观念和核心观念。环境正义表示着环境法应该维护和实现环境公平,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区际公平和种际公平;其次,环境正义表示着环境法应该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追求最高的环境效率;最后,环境正义表示着环境法应该维护和追求环境民主以及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环境法学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基本理论、法律关系理论、研究范式、研究方向和社会需要。环境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是反映在法律上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环境法。环境法学特定的基本理论,是有关环境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和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上也有不同其他法律部门法律关系的独特性。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方法,除了一般的法学研究方法之外,还包括以生态学为主的综合分析法以及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方法。 11. 下列行为中,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A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 B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C土地使用权下列行为中,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A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B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C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的行为D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国家机关将土地使用权赠与公益事业的行为ABD12. 下列占用耕地行为,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主要有( )。 A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 B部下列占用耕地行为,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主要有()。A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B部队非军事用途占用耕地C农村居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造住宅D疗养院占用耕地AB13. ( )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或民族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体现一个社会法制的总体发展程度。 A执政党的法律意识 B()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或民族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体现一个社会法制的总体发展程度。A执政党的法律意识B社会法律意识C立法意识D法律思想体系B社会法律意识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或民族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体现一个社会法制的总体发展程度。14. 我国基层政权组织有( )。 A不设区的市 B市辖区 C乡、民族乡 D镇我国基层政权组织有()。A不设区的市B市辖区C乡、民族乡D镇ABCD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15. 有价证券包括( )、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A商品证券 B凭证证券 C权益证券 D债务证券有价证券包括()、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A商品证券B凭证证券C权益证券D债务证券A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16. 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是( )A、战争行为引起B、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C、第三者的故意引起D、受害人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是( )A、战争行为引起B、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C、第三者的故意引起D、受害人自身引起E、第三者的过失引起正确答案:ABCDE17. 将保险法列入商法典中的国家有( )。 A法国 B英国 C德国 D日本将保险法列入商法典中的国家有()。A法国B英国C德国D日本AD英国属判例法国家无商法典;德国商法典则未将保险法列入其中。而法国和日本则将保险法列入了其商法典中。18. 下列对于专有所有权的限制表述错误的是( ) A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B不得下列对于专有所有权的限制表述错误的是()A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B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C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2/3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D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受损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损害赔偿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法对于专有所有权的限制 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由此可知,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过全部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19.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向乙设定质押。以下何种情况下,质押权不生效:( ) A甲乙约定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向乙设定质押。以下何种情况下,质押权不生效:()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A此题涉及质权生效的要件。质权的生效要件便是交付质押财产。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均无不可。B为现实交付,C为简易交付,D为指示交付。但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押财产的,不生质权的效力,故A是错误的。20.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可背书转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可背书转让B汇票有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之分,支票则均为见票即付C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为2年,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则为6个月D汇票上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支票则不能授权补记BC本题考核汇票和支票的区别。汇票、本票、支票均可背书转让;因为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汇票、本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由出票人授权补记。21. 关于保险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关于保险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B保险金额可以超过保险价值,但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C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D保险合同可以约定特殊条款,赋予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之权利CD本题考查的是有关保险合同各方面的规定。保险法第35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故本题A项不正确。第40条第2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据此,本题B项不正确。第41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据此,本题C项正确。第16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据此,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故本题D项正确。22. 人们千百年来所形成的爱国情感并不是指向具体的政府,而是指向祖国本身。( )人们千百年来所形成的爱国情感并不是指向具体的政府,而是指向祖国本身。( )参考答案:正确23. 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或者说犯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通说主张四要件说,即任何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但是,随着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通说的观点逐渐受到挑战,出现“二要件说”、“三要件”、和“五要件”说等主张。24. 不可逆性是正当程序的一个基本特征。( )不可逆性是正当程序的一个基本特征。( )正确答案:对25.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可以视为新要约。下面所列各项,哪些属于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A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可以视为新要约。下面所列各项,哪些属于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A有关合同标的数量的变更B有关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的变更C有关合同违约责任的变更D有关合同解决争议方法的变更ABCD见合同法第30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26. 甲国规定22岁以上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该国20岁公民A来华期间开立一张50万元的汇票,以甲国某银行为甲国规定22岁以上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该国20岁公民A来华期间开立一张50万元的汇票,以甲国某银行为付款人。该汇票辗转流到中国公民章某手中,章某打算亲自前往甲国要求承兑。根据我国法律,问: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章某应当根据甲国法律申请保全票据权利,因甲国是付款地。$章某主张不能成立。根据我国票据法,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票据债务人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适用行为地法。A依其本国法虽然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但依行为地法即中国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依行为地法即中国法。$我国票据法规定,拒绝证书的作成及拒绝通知等细节问题,应依票据付款地法规定。本案中应依付款地法即甲国法律。$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方面,我国票据法规定适用出票地法,本案出票地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27. 简要说明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简要说明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简要说明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含义和区别。本题考查的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28. 下列承诺中有效的有( )。 A某贸易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立即以传真向要约人表明撤回该承诺,传真先于信下列承诺中有效的有()。A某贸易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立即以传真向要约人表明撤回该承诺,传真先于信件到达B甲告知乙,因儿子考上大学,欲将其居住的房间租出,月租价750元;问乙是否愿意住,乙称自己再考虑一下,甲随即称:可以,但要在一个月内给我答复,一周后,乙向甲发出一份e-mail,表示愿意租甲的房子,但因网络故障,一个月后才到达甲的e-mail信箱,甲看到后过了两个月才告诉乙该e-mail迟到一事并称房已租出C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称“现有某型号轿车100辆,单价15万元。若需要请于三日内告知。”乙公司次日传真称“同意。若本合同出现纠纷,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D李某到冷饮店拿出2元钱,说:“一杯可乐。”服务员遂接过钱,把一杯冰镇可乐递过去BDA中承诺被依法撤回。B中,甲以对话形式发生要约,本应即对其作出承诺,但双方约定了一个月的承诺期限,乙在该期限内发生了承诺,因网络故障到达甲时已超过期限,但甲未及时告知乙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故该承诺有效。C中承诺变更了要约中的解决争议办法,是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D中,服务员的行为即表现出承诺之意思,这类合同行为根据交易习惯无须作出承诺通知。29. ( )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A法定解释 B扩充()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A法定解释B扩充解释C目的解释D学理解释A法定解释,即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又可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三种。30. 环境污染侵害发生之时,为了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以下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A.环境污染侵害发生之时,为了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以下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A.排除妨碍B.停止侵害C.消除危险D.恢复原状E.赔偿损失正确答案:ABCE31. 下列哪项不属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中的责任范围?A用户和消费者不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下列哪项不属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中的责任范围?A用户和消费者不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或经权利人自行拆装、修理过的产品B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C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D不符合以产品说明或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正确答案:A32. 某公司委托某研究院为其设计一套新的工艺流程,未约定权利归属。研究院将研发工作交给本单位科研人员甲和乙,某公司委托某研究院为其设计一套新的工艺流程,未约定权利归属。研究院将研发工作交给本单位科研人员甲和乙,甲、乙经过反复研究设计出一套工艺流程方案。该技术方案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A某公司B某研究院C甲和乙D甲、乙及某研究院共同享有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委托发明创造和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根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甲、乙完成的技术方案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院。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如果没有约定,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受托人,本题即属于这种情况,某研究院作为受托人,享有专利申请权,故B项正确。 33. 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 )。(2008年单选7)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 )。(2008年单选7)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前法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默示废止,是指在适用法规范出现新法和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规范而使旧法规范在事实上废止。故应选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国际法优于国内法,不会导致后者的效力终止,只是后者的适用效力受到限制而已,若前者被取消,则后者的适用效力不再受前者限制。行政法规与法律抵触的,则归于无效,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自然也谈不上终止效力。34. 某法人注册了“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称,则该法人享有的厂商名称权的客体是( ) A“君泰” B“君泰商贸某法人注册了“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称,则该法人享有的厂商名称权的客体是()A“君泰”B“君泰商贸”C“上海君泰”D“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厂商名称权的客体 厂商名称权的客体是完整的厂商名称,而非其中的一部分,例如,某法人注册了“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称,则该法人所享有的厂商名称权就是对“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整体的权利,其只对作为整体的上述法人名称享有专有使用权,而并不对“君泰”或者“君泰商贸”享有专有权。因此,其他人完全可以注册“北京君泰商贸有限公司”或者“上海君泰律师事务所”。故D项正确。 35. 试比较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之间的关系。试比较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之间的关系。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几个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 公司合并与兼并。吸收合并通常被理解为兼并。但实际上两者是有差别的。兼并这一概念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依一般理解,兼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并将该公司并入本公司,被收购公司解散;另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以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但被收购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只是控股股东易位。前一种方式为公司法上的公司合并,而后一种方式则只是一种股份收购行为。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合并并不包括控制某一公司的兼并行为。 (2) 公司合并与收购。一般理解,收购有两个目的:一是与被收购公司合并,二是控制被收购公司。所以,收购只是公司合并的手段之一,公司合并是收购的目的之一,并且收购更侧重于手段。收购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收购资产,二是收购股权。在收购资产的方式下,购买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一般同时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负债,但是否接受负债以及接受多少,则非法律所强制,而是一个商业谈判问题,因为收购资产的法律性质是买卖行为,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须遵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果收购公司是以本公司的股份来换取目标公司的资产,则实为发行新股,须遵从有关发行股份的规定。在收购股权的方式下,收购公司从目标公司的股东直接购买股份,以取得控股权,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除协议收购外,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交易方式购得,须依证券法规定,按收购要约程序购买。 (3) 公司合并与联营。联营与公司合并不同:两个经济实体之间的联营(紧密型)尽管组成一个新的实体,但联营各方的法律地位不变;而公司合并则除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外,其他合并各方一律归于消灭。 36. 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以同期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有( )。 A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以同期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有()。A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C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D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ACD37. 环境行政执行方式主要有( )A、环境行政处罚B、环境行政许可C、环境行政强制执行D、环境行政奖励E、现环境行政执行方式主要有( )A、环境行政处罚B、环境行政许可C、环境行政强制执行D、环境行政奖励E、现场检查正确答案:ABCDE38. 在实践中对哪些形式的法官法源形式形成了基本的共识( )A.法律B.行政法规C.社团组织的章程D.契约E.习惯参考答案:ABCD39. 下列各项属于连带债务的是( )。 A个人合伙债务 B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 C协作联营中的债务 D共下列各项属于连带债务的是()。A个人合伙债务B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C协作联营中的债务D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ABD所谓连带之债,指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均负有全部给付义务的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项也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为连带责任,B项正确。C项是不正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3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40. 下列关于习惯和习惯法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习惯是一种事实习惯法是法律B.习惯是社会的惯行习惯法为法院所承认C.不经当事人援用法官可以根据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采用习惯D.对于习惯法法官有适用的义务参考答案:ABD41.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 )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国有土地租赁 C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D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国有土地租赁C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D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人股ABD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 国有土地租赁;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42. 案情介绍 赵某与李某于1999年结婚后,由于忙于各自的事业,一直没有生孩子。2001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案情介绍赵某与李某于1999年结婚后,由于忙于各自的事业,一直没有生孩子。2001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于是前往所在辖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依法办理了准生证。2002年5月1日小孩出生了,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了赵某家中,声称赵某夫妇违反了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罚款200元。赵某夫妇声称:他们已经依法办理了准生证,没有违法行为,拒绝接受罚款。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市计生局已于2001年9月12日发布了通知,该通知规定:“凡是在2001年元月以后至该通知发布期间办理的准生证,统归无效”赵某夫妇最后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复议机关撤销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处罚决定,并认定市计生局于2001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无效。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夫妇有权提起行政复议。$赵某夫妇在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有权一并对计生局于2001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赵某夫妇应向区人民政府或市计生局提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3. 下列选项中属于海商法规定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范围的有( )。 A对因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或下列选项中属于海商法规定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范围的有()。A对因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或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缺陷和自然特性造成的损失B对因船舶开航时不适航造成的保险船舶损失C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D因船舶自然磨损或锈蚀造成的损失ACDA对,海商法第243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B错D对,海商法第244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保险船舶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船舶开航时不适航,但是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2)船舶自然磨损或者锈蚀。运费保险比照适用本条的规定。”C对,海商法第242条规定:“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44. 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联合国成员国。针对此事态,如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那么,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甲、乙两国中的任一国把该事项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才有权对该事项进行审议B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若获得全体理事国中1/2多数的同意,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该决议即被通过C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不妨碍该决议的通过D只有得到甲、乙两国的分别同意,安理会通过的上述决议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C安理会可以根据其职权对国际争端进行讨论,不依赖于联合国成员国的主动提交。安理会对有关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的表决,需要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才能通过决议。弃权不产生否决的效果,这是安理会多年形成的惯例。安理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它履行联合国宪章的职权,无须当事国的同意。45. 在英国、相对其他国家而言、特殊的解释方法有( )A.文义解释B.黄金规则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参考答案:B46. 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区别。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区别。提示 应从概念、行为发生的场合、构成犯罪的条件、行为对象方面比较二者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审判活动中;而徇私枉法罪限于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既可能发生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也可能发生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2)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徇私枉法罪则无此项要求。 (3)行为对象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针对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而徇私枉法罪则针对的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和一般公民。 4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 B因严重自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A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B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C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D转让个人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ABC48. 关于单方主张即可抵销债务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须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已到期 B债务的标的关于单方主张即可抵销债务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须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已到期B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与品质相同C抵销只须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即可D依法律规定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当事人不得主张抵销ABCD根据合同法第99条,在具备A、B、D三条件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主张债务抵销,且无须对方同意,单方通知对方即可,但依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且此种情况下,抵销不得附条件与期限。但在债务并非均已到期及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00条,须经互负债务的债务人协商一致,方可抵销债务。49. 保险人采取的组织形式有A股份有限保险公司B有限责任保险公司C相互保险公司D保险合作社E个人保险人采取的组织形式有A股份有限保险公司B有限责任保险公司C相互保险公司D保险合作社E个人保险组织正确答案:ABCDE50. 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意义在于?A法律程序是约束法律适用者的权力的重要机制B法律程序是法律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意义在于?A法律程序是约束法律适用者的权力的重要机制B法律程序是法律适用妥当性的前提C法律程序是进行理性选择的措施D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正确答案:ABC51. 甲为某部队班长,在某日夜间站岗时,将两发子弹压入冲锋枪的弹夹内,并将子弹上膛,未关保险。在换岗时,两名士兵甲为某部队班长,在某日夜间站岗时,将两发子弹压入冲锋枪的弹夹内,并将子弹上膛,未关保险。在换岗时,两名士兵走过来与甲说话,甲无意中触动扳机,造成走火,将一名战士击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C枪支走火导致该战士死亡是意外事件D对甲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武器装备肇事罪数罪并罚ACD甲违反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致使他人死亡,符合武器装备肇事罪的构成特征。致人死亡已经包括在武器装备肇事罪构成之中,不再单独定罪。52. 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前者仅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前者仅限于邻接权保护,后者是对版权的保护B前者以履行某种程序为保护条件,而后者则为自动保护C两者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条约D两者都包括了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B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区别 本题所涉两公约均为版权保护公约,其重要区别在于是否自动保护。伯尔尼公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公约,而世界版权公约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的公约。二者均未包括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因此,本题选项中,B是正确选项。 53. 为他人代开和出售发票,犯有逃税罪。( )为他人代开和出售发票,犯有逃税罪。( )参考答案:54. 试述附条件合同的效力。试述附条件合同的效力。正确答案: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在附条件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关于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应区分合同所附条件的不同而确定: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暂时停止发生效力。此时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义务人也不必履行其义务。条件一旦成就合同产生效力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人也必须履行义务。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应归于消灭。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发生了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一直有效。rn 因此在附条件合同中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成就而可能使其享受权利或可能获得一定的利益这种可能的或有希望获得的权利或利益在不同的附条件合同中各不一样。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一方或双方都希望在条件成就时取得权利而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因为条件的成就使合同失效权利将复归于原权利人。由于这种权利因条件的成就将从不确定的权利变为确定的权利并将给当事人带来利益因此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期待权”禁止他人侵害。附条件合同的一方于条件成就以前侵害对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期待权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可能成就也可能要承担义务。可能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得在条件成就以前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使自己在条件成就后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在条件成就以后将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rn 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还表现在:(1)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即使当事人已经丧失行为能力、丧失对标的物处分权等该附条件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因条件的成就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消灭。(2)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在条件未成就以前当事人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当的行为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而只能听任作为条件的事实自然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在附条件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关于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应区分合同所附条件的不同而确定: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暂时停止发生效力。此时,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义务人也不必履行其义务。条件一旦成就,合同产生效力,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人也必须履行义务。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应归于消灭。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发生了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一直有效。因此,在附条件合同中,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成就而可能使其享受权利,或可能获得一定的利益,这种可能的或有希望获得的权利或利益,在不同的附条件合同中各不一样。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一方或双方都希望在条件成就时取得权利,而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因为条件的成就使合同失效,权利将复归于原权利人。由于这种权利因条件的成就,将从不确定的权利变为确定的权利,并将给当事人带来利益,因此,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期待权”,禁止他人侵害。附条件合同的一方于条件成就以前,侵害对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期待权,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可能成就也可能要承担义务。可能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得在条件成就以前,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使自己在条件成就后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在条件成就以后,将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还表现在:(1)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即使当事人已经丧失行为能力、丧失对标的物处分权等,该附条件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因条件的成就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消灭。(2)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在条件未成就以前,当事人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当的行为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而只能听任作为条件的事实自然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55. 某企业雇员王某2013年5月与本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王某在本企业工作年限8年,领取经济补偿金8750某企业雇员王某2013年5月与本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王某在本企业工作年限8年,领取经济补偿金87500元。假定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A4500B5505C4410D2110正确答案:D超过上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一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8=71875(元);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718753500)10一1058=2l10(元)56. 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的处理方式是( ) A适用我国刑法解决 B通过外交途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的处理方式是()A适用我国刑法解决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通过国际条约解决D通过国际法院解决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外交代表刑事管辖的豁免 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以,A、C、D项不正确,B项正确。本题直接根据法条内容识记即可。 57. 分析下面的话: “天下重罪逮京师者,收系(锦衣卫)狱中使断治。” “令宦官访辑谋逆大奸,与锦分析下面的话: “天下重罪逮京师者,收系(锦衣卫)狱中使断治。” “令宦官访辑谋逆大奸,与锦衣卫均权势。”“(西厂)以太监汪直领之所领缇骑倍东厂,势远出卫上。” “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接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正确答案:这三段话描写了明朝厂、卫对司法的干预。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合称“厂卫”是明朝的特务司法机关。rn(1)锦衣卫是由护卫亲军发展而来的特务组织明太祖时经常亲自审判案件以锦衣卫的镇抚司作为法庭锦衣卫的职权因此大为扩张。明成祖时除派锦衣卫军士负责政治性案件、重大案件的侦缉外又增设“北司”负责皇帝交办的诏狱。明宪宗时北镇抚司正式成为直属皇帝的刑事特别法庭皇帝常常直接批准北司判决意见而不经过“三法司”就执行刑罚。rn(2)东厂是宦官组织明成祖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下诏建立由司礼监掌管。东厂拥有庞大的特务网监视贵族官僚的日常活动和结交应酬刺探社会各阶层的情况称之为“打事件”。经皇帝批准秘密捕人送入北司关押审讯。rn(3)明宪宗、武宗时又分别建立西厂、内行厂。内行厂权力又在东、西厂之上。rn到明后期厂卫特务多达十余万严重地干扰了司法工作。主要是:(1)奉旨行事厂卫作出的判决三法司无权更改有时还得执行。(2)非法逮捕行刑不受法律约束。厂卫无须事实根据仅凭街谈巷议、片纸只字就可以随意逮捕人犯执行刑罚。(3)刑罚残酷屡兴大狱造成司法黑暗。58. 对于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只要其拥有2个以上分支机构,其商号中便可使用“总”字。( )对于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只要其拥有2个以上分支机构,其商号中便可使用“总”字。( )参考答案:错59. 下列关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行政机关 B下列关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行政机关B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确立的权利人C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一般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D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提出非诉案件的执行申请必须经行政机关同意C行诉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据此,一般情形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执行人只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在特定情况下,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人也可能是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60. 环境保护法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体现了生态学的( )A、协调稳定律B、地时制宜律C、负环境保护法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体现了生态学的( )A、协调稳定律B、地时制宜律C、负载有额律D、物物相关律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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