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1春《法学方法论》离线作业1辅导答案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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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1春法学方法论离线作业1辅导答案1. 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或者说犯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通说主张四要件说,即任何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但是,随着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通说的观点逐渐受到挑战,出现“二要件说”、“三要件”、和“五要件”说等主张。2. 法的溯及力是否适用于司法解释。法的溯及力是否适用于司法解释。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它隶属于刑法的时间效力范畴,具体是指一个新的刑事法律实施以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以及行为之后裁判前之法律有变更时,是否适用裁判时之法律。如果适用,那么新的刑法就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如果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是现行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学理论,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颁布实施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而自身发布实施以前所发生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三)刑法司法解释对其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而其自身施行以前,已有司法解释正在生效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 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颁布实施以前未经处理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问题,笔者以为,应着重考虑刑法司法解释的“依附性”特点,即刑法司法解释依附于所解释的相应刑法条文,其解释内容应不违背立法者的原意和刑法条文中确定的相关基本原则。根据这一精神,由于现行刑法已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刑法司法解释对其所解释的刑法条文颁布实施以前未经处理的行为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来,应首先看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是否具有溯及力,如果适用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对行为人更为有利时,则适用该条文,即司法解释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在确定适用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后,则应看到该司法解释是否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解释,如果其解释内容对行为人不利,则不应适用刑法司法解释,而只能按照该司法解释生效前的旧法来处理。令人遗憾的是,2001年12月17日的规定中,对于此种情况未作规定,只是概括的规定:“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但是“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是否包括刑法司法解释对其所解释的刑法条文实施以前发生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对其所解释的刑法条文实施以后而自己生效之前的未经处理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学术界观点多有不同。有的学者认为,刑法司法解释是对刑法规定进行解释,即是在刑法条文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就如何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所作出的具体规定。因此,其一经公布施行,效力就等同于其所解释的法律本身,对正在审理和尚未审理的案件具有法律效力。另有学者认为,对于此种情况,应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刑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属于扩张解释的,其溯及力的有无应以扩张解释是否对行为人有利为标准,如扩张解释对行为人有利,则该解释对其生效以前的案件具有溯及力,反之则该司法解释对其生效以前的案件不具有溯及力。如果刑法司法解释不属于扩张解释的,对其生效以前未经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具有溯及力。 3. 裁判事实属于司法三段论中的哪一种( )A.大前提B.小前提C.结论D.逻辑过程参考答案:B4.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A甲将投保的轿车转让给乙B丙将已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汽车用于抵押贷款C丁在潮汛季节为其库存爆竹投保,一个月后潮汛季节过去D戊为其处于繁华地段的房屋投保,后城市规划改变,只是该地段地价大跌,房屋价值也大幅下跌CD本题考查的是保险费用降低的情形 保险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 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在本题中,丁投保的爆竹待潮汛季节过后,其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保险人应降低保险费,故C项正确。戊投保的房屋因地价下跌其价格大幅下跌,其保险价值明显减少,保此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退还相应保费,故D项正确。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此,A项的情形并不使保险公司减少保险费,只是保险合同的变更,故A项不选。至于B项,保险标的的抵押既不使其危险程度减少,也不会使其保险价值明显减少,故不选。 5.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之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之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 )正确答案:正确6. 1999年9月1日,某市康卫某厂(甲方)和某市佳佳食品厂(乙方)约定,第一批1999年 9月15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二批1999年9月1日,某市康卫某厂(甲方)和某市佳佳食品厂(乙方)约定,第一批1999年 9月15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二批9月30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三批2000年6月1日供货,价值20万元,规定货到付款。并约定乙方交付6万元定金,每次供货后取出2万元折抵货款。合同履行。2000年5月,甲方得知乙方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债权人纷纷上门讨偿债务。甲方在通知乙方后,停止2000年6月1日的供货。乙方不同意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基于以上案例,根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甲方的行为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甲方行为的依据在合同法第68条和第69条。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人的权利,因为,如果在后履行义务方有不能对待给付之虞时,仍然要求先履行义务人履行义务,那么,先履行义务人在履行给付义务后,很可能不能获得对待给付,这对先履行义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赋予其不安抗辩权,得暂时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甲方得行使不安抗辩权对抗乙,不安抗辩权属于暂时性的抗辩权。7. 代位追偿权的产生时间是( )。 A损失发生时 B损失发生后,负有责任的第三方拒绝赔偿时 C保险人履行赔偿代位追偿权的产生时间是()。A损失发生时B损失发生后,负有责任的第三方拒绝赔偿时C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D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前C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出现( )情况,应办理注销登记。 A合营期限届满 B合营企业遇到不可抗力 C合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出现()情况,应办理注销登记。A合营期限届满B合营企业遇到不可抗力C合营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D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协议、合同和章程,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E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ACDE9. 刑罚的目的和功能是什么?刑罚的目的和功能是什么?刑罚目的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通过刑罚制裁,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1) 特殊预防是指预防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包括主动不再犯罪和被动不再犯罪。所谓主动不再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受到刑罚惩罚以后,在深刻反思自己所犯罪行的基础上,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根源及其危害性,痛恨自己的犯罪行为,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信念,决心以后不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而被动不再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受到刑罚制裁以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还缺乏深刻认识,但知道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刑罚的惩罚,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再实施犯罪行为。无论是主动不再犯罪,还是被动不再犯罪,都能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2) 一般预防是指预防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由于看到了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刑罚的惩罚,从而不敢以身试法、不敢犯罪。国家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刑罚功能是指刑罚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的特殊作用及社会影响。刑罚不仅对犯罪人产生影响,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刑罚具有下述功能:(1) 惩罚犯罪功能。刑罚是犯罪的必然后果。任何人只要实施了犯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即剥夺或限制犯罪人的某种权益。权益的剥夺或限制对于犯罪人而言是痛苦的,刑罚正是通过这种对犯罪人的惩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 矫正功能。刑罚对犯罪人的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刑罚的最终功能在于通过执行刑罚将犯罪人矫正成为社会的无害因素,使他们不再危害社会。(3) 安抚功能。犯罪对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使其对犯罪人产生了痛恨,而刑罚的安抚功能就是指通过对犯罪适用刑罚,使被害人及其亲属在心理上获得平衡。(4) 威慑功能。国家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刑罚的威慑功能主要是通过公开审判制度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的。(5) 教育功能。刑罚的教育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刑罚的惩罚,教育和改造犯罪人,使他们重新做人;另一方面是提供刑罚的惩罚,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知道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从而敢于同犯罪作斗争。 10.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错误11. 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 )行为不适用代理。 A收养子女 B运送货物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A收养子女B运送货物C约定某人诊断病情D公司登记注册E违法行为ACE12. 人身伤亡保险合同属于( )。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射幸合同 D格式合同人身伤亡保险合同属于()。A要式合同B实践合同C射幸合同D格式合同ACD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属于要式合同。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即合同规定的情形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另外由于保险行业的专业性、复杂性,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只能与保险公司签订其已经预先制定好的、并且反复使用的合同,被动地服从、接受或拒绝保险方所提出的条件。13. 合同具有绝对的相对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 )合同具有绝对的相对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 )正确答案:错14. 以下哪些属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 ) A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立 B经济特区的设立 C特别行以下哪些属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A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立B经济特区的设立C特别行政区的设立D直辖市的设立AC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是:(1) 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民族问题。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因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自治权,是妥善处理单一制国家的民族关系,充分尊重各少数民族自身特点的基本途径。(2) 通过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我国政府依法在香港、澳门建立了特别行政区,允许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国家其他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15.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些情形?()A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妇淫幼女罪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强奸罪C法律认识错误,不构成强奸罪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强奸罪B法律认识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的误解。包括误认无罪为有罪、误认有罪为无罪以及对定罪量刑的误认。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影响依法对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的认定。根据刑法新条文,奸淫幼女罪名已取消,奸淫幼女的行为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16. 票据取得方式中,_必须支付对价。票据取得方式中,_必须支付对价。正确答案:因买卖取得票据因买卖取得票据17. 下列属于有偿婚的是( )。 A掠夺婚 B劳役婚 C赠与婚 D共诺婚下列属于有偿婚的是()。A掠夺婚B劳役婚C赠与婚D共诺婚B有偿婚,是指男方以向女方家庭支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而缔结的婚姻。根据给付的代价的形式不同,有偿婚又可以分为买卖婚、互换婚以及劳役婚。(1)买卖婚,是指男方以向女方家庭支付一定数量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2)互易婚,是指双方当事人之父母各以自己的女儿交换儿媳或男子各以自己的姊妹换取妻子为条件而缔结的婚姻。(3)劳役婚,是以男方须为女方家庭服一定时期的劳役或完成一定的劳务作为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因此,选项B为正确选项。18. 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入狱后,张某认真遵守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入狱后,张某认真遵守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张某应如何处理?( )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C、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参考答案:B19. 法律原则具有何种功能( )A.预测功能B.裁判功能C.定义功能D.执行功能参考答案:B20. 以下哪些是法律发展的规律?( )A法学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B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并服务于时代背以下哪些是法律发展的规律?( )A法学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B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并服务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C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D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而发展的正确答案:ABCD21. 对于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只要其拥有2个以上分支机构,其商号中便可使用“总”字。( )对于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只要其拥有2个以上分支机构,其商号中便可使用“总”字。( )参考答案:错22. 立案是刑事诉讼中的( )。 A特殊程序 B必经程序 C开端程序 D独立程序立案是刑事诉讼中的()。A特殊程序B必经程序C开端程序D独立程序BCD本题考查的是立案程序的概念和地位。立案,即立案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以及自己发现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活动。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没有立案,就没有接下来的侦查、提起公诉、审判和执行等程序。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标志着刑事诉讼的开始。立案是刑事诉讼中的独立诉讼阶段。立案不隶属于任何诉讼程序,而是与其他诉讼程序如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并列,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23.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遗弃?( ) A经常打骂妻子 B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C不送适龄子女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遗弃?()A经常打骂妻子B限制子女人身自由C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D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D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遗弃通常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应为扶养且能为扶养却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本题中,选项A经常打骂妻子、选项B限制子女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虐待行为。选项C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虽然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但不属于遗弃,选项D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的行为则属手遗弃。24. 普通法系的法官面对先例的时候、不属于法官选择的是( )A.遵循先例B.区分先例C.推翻先例D.变更先例参考答案:D25. 在法律解释中,立法权和司法权冲突的核心是( )A.民主与正义的冲突B.民主与法治的冲突C.宪政与民主的冲突D.宪政与法治的冲突参考答案:A26. 人们千百年来所形成的爱国情感并不是指向具体的政府,而是指向祖国本身。( )人们千百年来所形成的爱国情感并不是指向具体的政府,而是指向祖国本身。( )参考答案:正确27. 某工程师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编制计算机财务软件一个,该单位决定销售该软件,并承担全部责任。以下说法某工程师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编制计算机财务软件一个,该单位决定销售该软件,并承担全部责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A该软件著作权全部归单位享有B单位可对该工程师予以奖励C该工程师仅享有软件署名权D该软件发表权归该工程师享有BC下列情形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28. 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 ) A国籍国法 B营业所所在地法 C住所地法 D惯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A国籍国法B营业所所在地法C住所地法D惯常居所地法ABCD属人法表示,要适用作为民商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的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主要营业所在地所属国家的法律,或以自然人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29.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 )A法者,公布之图籍B法令由一统C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参考答案:BCD30. 下列关于法人合并正确的是( ) A法人的合并,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B新设合并,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下列关于法人合并正确的是()A法人的合并,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B新设合并,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C吸收合并,一个法人归并到另外一个法人当中D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统一由新设的公司承继AB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法人合并的种类和法律效果 由于法人的合并有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所以法人合并后,原法人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法人来承担,D项表述不完整。 31.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将( )。 A导致仲裁协议无效 B导致仲裁条款部份无效 C不导致仲裁协议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将()。A导致仲裁协议无效B导致仲裁条款部份无效C不导致仲裁协议无效D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仲裁协议是否依然有效C32. 关于单方主张即可抵销债务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须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已到期 B债务的标的关于单方主张即可抵销债务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须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已到期B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与品质相同C抵销只须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即可D依法律规定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当事人不得主张抵销ABCD根据合同法第99条,在具备A、B、D三条件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主张债务抵销,且无须对方同意,单方通知对方即可,但依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且此种情况下,抵销不得附条件与期限。但在债务并非均已到期及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00条,须经互负债务的债务人协商一致,方可抵销债务。33. 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0年4月土地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双方纠纷暂时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0年4月土地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双方纠纷暂时平息,事隔一个月,张某觉得自己吃了亏,遂要求县土地局重新处理此事,将宅基地确权给自己。2000年7月,县土地局答复张某,称该问题已经处理过,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四处上访申诉。2004年张某到市土地局申诉,要求市土地局撤销县土地局于2000年颁发给李某的土地使用证。市土地局经审查答复张某,县土地局颁发给李某的土地使用证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了张某要求撤证的请求。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只有2000年4月县土地局的确权行为具有可诉性。原因是: 该行为是行政确认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的规定,行政确认行为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后两个行为均是重复处理行为,依据若干解释第1条第2款第(五)项的规定,由这种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起诉期间仍从2000年4月起算。$具有可诉性。李某认为撤销行为侵犯自己的财产权而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34. 田某(男)于1992年因酒后驾车、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妻顾某一人抚养不满一岁的儿子田予,生活十分田某(男)于1992年因酒后驾车、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妻顾某一人抚养不满一岁的儿子田予,生活十分困难。1993年,田某和关某离婚。顾某为了能顺利改嫁,将儿子送给了蔡某夫妇收养。蔡某时年41岁,与妻结婚多年未育。双方达成了收养协议。当双方到民政部门办收养手续时,被告知还必须征得孩子生父的同意。在狱中的田某虽毫无心理准备,但苦于自己不能抚养孩子,又不能拖累妻子,无奈在收养协议上签了字。1997年,田某出狱,借钱做起了买卖。经过几年努力,日子逐渐富裕起来。为了领回儿子田予,田某起诉到法院,以当初迫于无奈才同意送养、现在自己有能力抚养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问:法院应否支持田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不应当支持田某的诉讼请求。因为收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收养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履行了登记程序。田某的同意虽然有些无奈,但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收养关系有效成立以后,不能够随意解除。35. 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该条款属于下列哪种规则?( ) A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该条款属于下列哪种规则?()A权利规则B命令性规则C禁止性规则D权义复合规则B本题是单纯的义务性规范,属于命令性规则,不包含权利。36.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乙公司。如果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列情形不符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乙公司。如果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列情形不符合规定的有()。A甲公司的董事张某在乙公司担任董事B甲公司的副总经理在乙公司担任副总经理C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在乙公司担任监事D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乙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BD本题主要考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D。37. 什么是回扣?它的特征有哪些?什么是回扣?它的特征有哪些?回扣是指在商业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账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回扣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回扣的主体特征是,回扣行为发生在交易双方之间。内部雇员、经纪人同经营者之间,均不属于交易双方。因此,提成费与介绍费等酬金都不属于回扣。回扣既可以向对方交易人的单位支付,也可以向对方交易人的雇员、负责人等有决定权的个人支付。 回扣的形式是支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财物。 回扣的目的是在于争取交易机会与交易条件。支付回扣和收受回扣的双方均是出于故意。支付方的目的在于不正当地获得本不应该获得的交易机会与交易条件。正当的折扣和佣金与回扣有所区别,其中最本质的区别是正当的折扣和佣金是明示的,且如实人账。 38.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 )。 A增值额 B营业额 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D会计利润额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A增值额B营业额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D会计利润额C39. 某公司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时,瞒报了工资总额10万元。对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责令改正外,还可并处( )某公司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时,瞒报了工资总额10万元。对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责令改正外,还可并处()的罚款A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C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D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A劳动侏障监察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0. 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1) 公司僵局的概念。公司僵局是指因公司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在公司内部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运行过程当中出现一种瘫痪的状态,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相互对抗而无法有效召集,或在会议上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通过任何有效决议,公司的运行陷入僵局。公司僵局形成原因在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所实行的多数表决制度。 (2) 公司僵局的危害。公司僵局无论对公司还是股东甚至对社会公众的利益,都构成严重的损害。公司作为市场主体,陷入半死不活的僵局状态,其自身经营行为能力和偿债责任能力持续减弱,势必对市场活力和市场交易安全与效率构成冲击。公司僵局不仅危害公司本身和股东利益,并且导致公司外部诸多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受阻、公司债务的大量堆积,极易引发关联企业的连锁反应,甚至引发公司员工的群体性矛盾,从而对市场乃至社会稳定产生震荡。 (3) 公司僵局的救济。公司僵局的打破和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建立强制股东相互转让或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在发生公司僵局时,允许股东之间就解决公司僵局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通过判决强令一方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对方,或者异议股东有权要求对方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从而让一方股东退出公司,以达到解决僵局的目的。赋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当公司内部发生纠纷而公司管理层行使不力时,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公司解散。公司一经判决解散,待清算后公司终止,再无僵局的可能。强制解散事关公司“生死”,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应当防止公司僵局条款被滥用,规定“用尽救济原则”,并规定只有持股达到一定时间和一定比例的股东,才可申请公司强制解散。 (4)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83条是关于公司强制解散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1.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 )。 A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与个人 B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A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与个人B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C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D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D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42. 与1966年两个人权公约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的文件是( )。 A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 B1948年防止及惩与1966年两个人权公约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的文件是()。A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B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C1966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D1973年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公约A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与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1989年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被誉为“国际人权宪章”。43. 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实践意义在于:(1)使各诉讼主体认识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不同的联系及直接证据所具有的直接的证明作用,以便尽量收集和运用直接证据,用直接证据来证明或认定案件事实。(2)在无法获得直接证据,必须借助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遵守有关间接证据的证明规则。44. 下列各项中属于外汇的有( )。 A外国货币 B特别提款权 C外国有价证券 D_其他可以在国外兑现的凭证下列各项中属于外汇的有()。A外国货币B特别提款权C外国有价证券D_其他可以在国外兑现的凭证ABCD45. 下列关于习惯和习惯法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习惯是一种事实习惯法是法律B.习惯是社会的惯行习惯法为法院所承认C.不经当事人援用法官可以根据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采用习惯D.对于习惯法法官有适用的义务参考答案:ABD46. 分析下面的话: “天下重罪逮京师者,收系(锦衣卫)狱中使断治。” “令宦官访辑谋逆大奸,与锦分析下面的话: “天下重罪逮京师者,收系(锦衣卫)狱中使断治。” “令宦官访辑谋逆大奸,与锦衣卫均权势。”“(西厂)以太监汪直领之所领缇骑倍东厂,势远出卫上。” “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接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正确答案:这三段话描写了明朝厂、卫对司法的干预。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合称“厂卫”是明朝的特务司法机关。rn(1)锦衣卫是由护卫亲军发展而来的特务组织明太祖时经常亲自审判案件以锦衣卫的镇抚司作为法庭锦衣卫的职权因此大为扩张。明成祖时除派锦衣卫军士负责政治性案件、重大案件的侦缉外又增设“北司”负责皇帝交办的诏狱。明宪宗时北镇抚司正式成为直属皇帝的刑事特别法庭皇帝常常直接批准北司判决意见而不经过“三法司”就执行刑罚。rn(2)东厂是宦官组织明成祖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下诏建立由司礼监掌管。东厂拥有庞大的特务网监视贵族官僚的日常活动和结交应酬刺探社会各阶层的情况称之为“打事件”。经皇帝批准秘密捕人送入北司关押审讯。rn(3)明宪宗、武宗时又分别建立西厂、内行厂。内行厂权力又在东、西厂之上。rn到明后期厂卫特务多达十余万严重地干扰了司法工作。主要是:(1)奉旨行事厂卫作出的判决三法司无权更改有时还得执行。(2)非法逮捕行刑不受法律约束。厂卫无须事实根据仅凭街谈巷议、片纸只字就可以随意逮捕人犯执行刑罚。(3)刑罚残酷屡兴大狱造成司法黑暗。47. 甲为某部队班长,在某日夜间站岗时,将两发子弹压入冲锋枪的弹夹内,并将子弹上膛,未关保险。在换岗时,两名士兵甲为某部队班长,在某日夜间站岗时,将两发子弹压入冲锋枪的弹夹内,并将子弹上膛,未关保险。在换岗时,两名士兵走过来与甲说话,甲无意中触动扳机,造成走火,将一名战士击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C枪支走火导致该战士死亡是意外事件D对甲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武器装备肇事罪数罪并罚ACD甲违反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致使他人死亡,符合武器装备肇事罪的构成特征。致人死亡已经包括在武器装备肇事罪构成之中,不再单独定罪。48. 商人的告知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告知义务,而是一种法定的告知义务。( )商人的告知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告知义务,而是一种法定的告知义务。( )正确答案:49. 在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中,一般认为只适用于财产保险的原则是( )。 A损失补偿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保险利在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中,一般认为只适用于财产保险的原则是()。A损失补偿原则B最大诚信原则C保险利益原则D近因原则A一般认为,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是,也有学者指出,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也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损失补偿功能。50. 我国于何时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A1986年 B1985年 C1987年 D1977年我国于何时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A1986年B1985年C1987年D1977年B我国于1985年加入该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文化和自然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确认了世界遗产的存在,并申明它们属于全人类所有。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在全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的一项具有广泛和深远影响的国际准则性文件,它的主要任务是确定世界范围内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将那些被认为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古迹和自然景观,让全人类承担起保护的责任。自1985年中国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以来,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遗产保护领域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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